探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的改革与创新

2020-09-10 07:22崔艳马琪
新教育论坛 2020年4期
关键词:途径实践现状

崔艳 马琪

摘要:《思想道德修養与法律基础》是国家教育部统一要求的高校必修思政理论课之一,对青年学生三观的教育与培养起着关键性作用。如何发挥本课程的作用,必须探析本课程现阶段在高职院校的现状,结合自身学校、师生实际情况在多方面找出解决办法,探索行之有效的实践改革路径,使课程内容入心转行。

关键词:实践;现状;途径

马克思主义理论最基本的观点就是实践,一切理论只有付诸于实践并且得到实践的检验,最终为实践服务才能实现理论的价值。作为高职院校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课,必须将晦涩难懂的理论转化为一种行为表现,必经途径有且唯有实践可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教育,贴近青年学生的思想与生活,提升综合素养。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青年学生道德素养与法律素质的培养,不是简单的理论灌输,是需要内化知识、情感培养、外化行为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发挥其实效性。思政课程是与时俱进,始终要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立德树人为中心,为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而服务。

在课程教授过程中融入实践教学是思政课的重要环节,青年学生可以通过形式多样实践形式,更加深入的了解国家、社会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做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增强社会责任感,真正达到成人成才的目的。如此,基础课的实践教学要“活”起来,让学生打心眼里爱上思政课。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现状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对本课程教学大纲的明确要求,理论课时48学时,实践6学时,虽然在长期的教学工作中,大部分院校都严格执行此标准,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同时有些现状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在实践教学保障条件上有缺失。一般院校都能达到课时标准,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却只有形式却无实质性的内容,实践教学没有得到跟理论教学同等的重视。由此就导致实践教学内容与考核过于单一,缺乏创新,仅限于一些观后感、心得体会等,形式简单,内容空洞,学生仅是为分数合格而完成任务,没有达到实践效果。

其次,实践经费不足,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足。多数高职院校没有此课程展开实践教学的专项经费,使实践教学局限于课堂实践,多以案例讨论、辩论形式为主。课外教学资源没有深入挖掘,没有与相关单位建立关系,形成教育基地,学生不能深入社会,无更深刻体验。只有学生作为活动的主体参与活动,积极主动性才能发挥更好。

最后,青年学生对本课程实践教学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思修与法基课程就是一门公共课程,仅对知识点进行掌握就能通过考试修够学分,展开实践教学就是简单的完成一项任务,不能正确对待。这一问题就要求教师在实践内容上进行创新,改革评价考核方式。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改革途径

(一)调研学生,知其所想

实践教学展开的第一步就是在学生中间展开调研活动,根据青年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学校的具体实际,通过校园随访、问卷调查、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了解青年学生的内心对基础课的真实态度和期待。根据问卷结果,进行教学反思、组织研讨、对实践教学进行创新设计。

(二)理论教学中融入课内实践

高职院校将掌握知识和技能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中可以根据具体的理论内容,教师提前设计、分配任务,成为主导因素,学生进行自由分组,进行自主学习,发挥课堂主体地位。

1、课堂讲授。教师根据授课目标,组织并指导学生进行讲授。学生通过任务分配,自主查找资料,知识点进行整合,解决能解决的问题,选择自己熟知知识进行讲解,担任“教师”角色,自己解决能解决的问题,疑惑问题可以通过讨论方式进行解决,教师可以成为问题导向,提升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能力。

2、案例讨论。教师根据授课内容选择真实发生的真实事件,进行梳理,提出问题或形成辩题,引导学生发散思维,积极讨论,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3、情境再现。让学生根据教学内容,进行选题,自编自导自演,以情景剧的方式再现主题内容,让学生有丰富的想象,从而达到情感共鸣,由感性认知上升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指导实践。

(三)社会实践多样性

1、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实践基地。学校应积极与社会有关单位进行联合,建设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的实践教学基地,提供课内思政走向课外的载体。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可以与当地的博物馆、纪念馆进行联合,组织学生参观、听讲解,启发学生;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可以与当地法院进行联合,组织学生旁听,做守法公民。

2、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暑假到偏远农村根据所学专业支援农村建设等,利用自己所学帮助有需要的人,使自身素养得到升华。

除此之外,思政教师要在考核方式上进行思考,如何将学生的实践成果融入考核机制,调动学生积极性。

实践教学在思政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实践教学开展好才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这也成为新时期《基础课》教学工作的切入点,思政教师要紧抓务实。我们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还原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所学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体现思政教育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教育部.2017 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总体方案[EB/OL]. (2017-04-28).http://www. whcvc.edu. cn/2017/0428/c1361a23722/page.htm.

[2]蓝波涛,陈淑丽.运用情景剧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吸引力的探索[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7(12):118-121.

[3]夏家春.试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6).

[4]马建青.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现状调查与分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上),2016(5):32-34.

基金项目:本文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十三五”规划课题《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考核评价机制研究》部分成果。(课题编号XJGZZC201701,项目负责人:马琪)

作者简介:

崔艳(1986-),女,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马琪(1984-),女,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专业,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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