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雅芹
摘要:法律是保障社会安全、保障国家政治稳定的重要上层建筑之一,法律英语是英语学习过程中的一个分支。有许多法律制度和权威理论以英语出版,其中会发现无论英汉法律语言,复合句都是法律语言中最常出现的一种语言现象。法律英语是法律科学与英语语言学间交叉学科研究的结晶。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通过运用大量的法律条文去对比分析英汉法律复合句结构,让读者了解什么是法律英语、复合句,希望本研究能帮助英语学习者充分理解中英法律在复合句结构中的异同。
关键词:复合句;法律英语;中国法律;法律语言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复杂句有很大的自由度。许多学者分析了复杂句的社会功能,特征和组成,并从英汉法律等方面对复杂句进行了研究,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然而,从语用功能上对复杂句子的研究还很少,对英汉复杂句子的比较研究还不够。因此,本文分析了指导复杂句使用的主要法律原则。
一、法律英语和中国法律研究现状
在属于普通法系的英语国家中,法律英语经历了相对较长的发展,这与全面,高度发展的法律体系,评估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人们的强大能力的思维模式有关。在现代中国,尽管合法英语的翻译在1940年代开始发展,但受外界的隔离和“大家庭”生活观念的影响,中国人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他们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在当时还有很大的改进法律制度的空间。随着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彼此之间的区别,法律英语在弥合这些差异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并且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政治和文化交流也促进了这种交流。对法律翻译的需求增加,这同时促进了中国法律英语翻译的理论和实践发展。
在当今国内外,关于法律英语语法的风格特征的书籍或文章很少,分析既不完整也不具体。通常公认的是,法律语法的最显着特征是长句的优势。在法律文本中,它们通常以普通英语的方式呈现自己,但有时它们出现在离奇的地方,长状语经常会挤在句子的辅助动词和主要动词之间。
二、英汉法律语言中复合句概述及研究意义
一个完整的句子由一个主要子句和一个子句组成。子句意味着该句子可以表达其完整含义,但是作为另一个句子的组成部分存在。主子句与子句之间的关系是主子句的组成部分。该从句可以是主语,宾语,谓语,定语或状语。将两个简单句子组合成一个并列需要一个协调词。主语从句所需要的相对从句与定语从句或副词从句的不同,因此对从句进行了分类。
许多语法书都有类似于复合句和Eckersley的定义,并且几乎所有语法书都基于主要从句和从句的分类。复合句中的主语从句,宾语从句和谓词从句不是必需的,限制性和限制性定语从句以及某些限制性状语从句通常是强制性成分。某些复合句子中的一些状语从句以及非限制性的从属和定语从句可以省略,而句子的其余部分仍然可以被接受,但是省份仍然可以接受。在此子句之后,复合句子的含义也被更改或影响。
三、法律英语及其特点
在英语的所有功能样式中,法律英语是最正式的。它在文本组织,句法结构和词汇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一些法律专家和语言学家对法律词典的风格特征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了一些重大成就。但是,在国内外,关于法律英语语法的风格特征的书籍或文章很少,分析既不完整也不具体。通常公认的是,法律语法的最显着特征是长句的优势。
法律英语的状态写实且充满了沉重的组织性、争论性,相对于其他文本,法律英语将使用更复杂的句子来实现本文的组织和逻辑。在分析和理解这些复杂结构以及复杂句子的语义关系之后,掌握了复杂句的分析或其他方法,对语义的正确理解,逻辑bean是使散文理解翻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四、不同类型的中英文法律语言复合句对比研究
(一)中英文法律用语从句
由于信息法律术语和条件的密度很高,并且英语句法结构通过逐层连接各个组成部分而形成清晰,副词,定语和从句的句法结构,而中文形式的结构则相对缺乏连接方法,因此强调句法,句法结构通常较简单。英语法律语言的句法结构主要具有以下特征:异常长的句子,被动语态(大量使用被动语态)以及条件和假设结构。与英语法律语言相比,中国法律语言与其通用语言的区别不是很明显。有学者指出,法律汉语虽然具有明显的法律文体特征,但意义的表达是简洁明了的,与普通汉语的距离不远,而合法英语与普通英语的距离也不远。
(二)中英文法律用语定语从句
英文和中文双语定语的位置大致相反,即在设定了英文定语后,中文就放在最前面。当两种语言在句子级别线性扩展时,它们具有不同的方式。英语的扩展方向是向右(R B分支方向,RB D),而中文的扩展方向通常是向左(B分支D)。也就是说,在中文中几乎所有的修饰语都在中心词(前置修饰语)之前列出,后修饰符(post-修饰符)中使用的是英语。通过以上两个示例中修饰词之间的差异,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定语从句中英法之间的差异。从以上两个示例中,不难发现合法英语与其他英语变体一样,在形式和语法上都是完美的,比其他变体要好。同时,为了显示其细致的性质,合法英语总是打破英语的惯例,及时插入必要的定语或副词,并限制事件或其他适时的发生。因为“除非,否则”是“没有不适当的延迟”的条件。
(三)中英文法律文字名词
根据需要,通常以两种语言使用合法英语中的被动语态;中文是一种活跃的声音,因此在翻译英文和中文时,必须根据其语言进行适当的语音转换。在英语法律条款中,主语和谓语必须完整,而中国法律条款通常不是主要条款。在用英语翻译被动句时,通常可以将它们转换成中文而没有主要从句。此外,中国法律用语还使用一个词或短语作为多个动词的主语,并在一个主语下形成一系列动词短语结构,不仅反映了中国法律的简洁性,而且符合到中国形容词的语言特征。
中国法律利用了人们的逻辑思维,并经常省略逻辑主体,减少了法律的重复性,这对于法律英语是不可能的。法律英语和中国法律在选择和使用主题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法律英语的每个句子在主题选择上都必须完全结构化,并且要灵活得多,因为在中文中,主动句子被使用,法律英语可以大胆地使用被动句子。但是,在选择主语时,中国法律经常会受到主动发声习惯的限制,因此,主语经常被省略和逻辑使用,这导致句子结构与英国法律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例如,法律英语中的被动句子通常会成为中国法律中的非主语句子。
英语法律语言是各种形式中最正式的形式,通常称为缩略语。主要特征的主要特征是夸张和夸张,庄严的威严,阶级语言的叠加,重复,冗长而晦涩的句子。为了追求法律概念或法律关系的准确性,法律文本通常会重复使用类似的用词,例如完全无效的书面说明。在所有情况下,法律文本都排除了误解或误解,以便清楚地定义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长句子将经常使用。这些长句子包含简单从句或带有许多从句的复合句子,例如從句,定语,状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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