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特殊时期的要求,学习工作只能居家进行,线上办公培训成为首选。在这个大环境下,法官培训也不得不改变传统的线下集中培训的方式,尝试开展线上培训。本文就东部某法官培训学院目前正在进行的线上培训工作展开讨论,分析该种培训模式的利与弊,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法官培训;线上培训;信息化手段
2020年初,特殊时期不仅仅放慢了人们前进的步伐,也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取消一切不必须的大规模活动。学生停课,文化、餐饮、商场及娱乐场所全部停业,朋友家人的交流从面对面变成了线上交流,办公会议在天南海北的各自家中进行,大多数家庭都有每天端坐手机或电脑前上网课的学生。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快速渗透,以为离我们还很远的“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在特殊时期迅速走近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给人类生产活动、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线上教育培训一时风起云涌,法官培训也不例外。
1.使用好信息化手段,服务法官培训的部署和要求
党中央、国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多次出台相关文件进行部署。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通过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
在2017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周强院长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用大数据铸牢制约司法权的“数据铁笼”。要发挥信息技术对司法公开的支撑作用,深化审判流程信息全面公开,推进全国法院庭审直播工作,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深化执行信息公开,让司法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1]。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推进,建设“智慧法官学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法官培训、提高法官培训质量效率,培养锻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已经成为各地区法官培训学院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要求。搭建信息化培训平台、推行远程视频培训、开展网络在线学习、制作精典慕课微课,丰富法官教育培训方式,深化教育培训内涵,这些内容共同构成“智慧法官学院”建设的一部分。
2. 近年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法官培训线上培训的现状
以东部某法官培训学院开展法官线上培训为例,介绍近几年来法官学院开展线上培训的普遍现状。
通常线上培训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1)在线课堂培训方式。法官培训学院和全国法院系统共享法院专网,俗称学院内网。学院网站中的在线课堂栏目中有许多精典法律文化教学视频,其中部分视频是由相关音像制作单位录制,还有部分视频由学院自己录制。这部分教学视频经过授课教师同意后,通过网站在线课堂进行发布。全省法院干警可以进入学院网站自由浏览,进行学习。
(2)线上线下同步培训方式。某个专题内容需要对相关领域审判工作者进行轮训时,由于受培训资源所限,会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培训。部分学员集中在法官学院现场培训,其余人员通过法院专网收看内网直播进行培训,据笔者了解2019年全年只有一期培训采用了此种方式。
这两种培训方式虽然培训覆盖面较广,但对学员学习情况,学习效果无法掌握,也由于其他如网络带宽造成的播放不流畅等等原因,信息化手段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迟迟没有大范围推广开来。
今年初,根据“工作不停,培训不停”的要求,浙江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推开线上培训,其他地区也纷纷克服种种困难,试水法官教育网络培训,确保特殊时期不松懈,培训工作不放松。
3.以东部某法官培训学院开展线上法官培训为例分析线上培训较之线下培训的优势
使用内网在线课堂进行线上培训,要求参训学员必须在有内网的机器上进行学习,极大的限制了学习地点。为了打破这个限制,我们的线上培训采取互联网端结合内网在线课堂的方式进行。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紧急组织人力物力,协调调度各种资源,搭建“某法官培训学院培训云平台”。目前已举办三期线上法官培训。就目前情况来看,线上培训具有以下这些优势:
(1)根据干警需求确定培训人数,突破了线下培训名额限制。
传统的线下培训,其规模受制于培训场所,该学院本部最多同时容纳400人参训,法警基地最多同时容纳90人参训,几乎每期培训班都存在名额不够分配,有些地区要求增加培训名额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精品班次。甚至有的干警提出自己解决食宿,但由于教室座位有限,也无法来参加培训。而线上培训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举办第一期网络培训班时,出于对网络流畅程度的担忧,初步确定培训人数为300名。通过两天的实际测试,近500名干警同时进入“某法官培训学院培训云平台”教室,通过互联网端参加培训,近千名干警进入学院在线课堂参加培训,直播网络信号良好,播放流畅,没有出现视频、音频卡顿现象,首次网络培训取得了成功。在此基础上,大胆创新,勇于尝试,全省法院书记员培训班互联网培训人数增加至900名,内网在线课堂培训人数增加至4千余名,共有5千余名书记员参加了本期培训。线上培训方式很好的解决了干警们参训的需求。
(2)多元化的学习方式,较好的缓解了干警的“工学矛盾”。
一直以来法院工作就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工学矛盾”是困扰法官培训的一大难题。特殊期间,许多干警下沉社区,站在了第一线,培训面临更为严峻的“工学”矛盾。一方面,干警们迫切的需要参加培训,更新知识储备。另一方面,传统的线下集中培训方式,要求干警们培训期间放下手中的工作,拿出专门的、完整的时间来参加培训。导致干警们虽然有愿望参加培训,但学习时间无法保证,最后只能放弃充电学习的机会。
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学院信息部门专门设计了两种参加培训的学习方式:通过法院专网学习,进入学院内网在线课堂同步收看直播,课后还可以收看录播;通过互联网学习,在互联网环境下,使用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登录用户名进入教室学习,课后可以下载APP看回放。
这两种学习方式很好的解决了广大干警的“工学矛盾”,參加培训的干警们可以同步进入教室,实时学习,也可以利用其它时间回看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完全由参训干警自主安排,变被动安排学习为自主安排学习,对培训内容还可以根据需求多次看多次学,更好的利用了培训资源。网络培训方式送知识到身边,既解决了干警学习时间问题,又最大化的使用好了培训资源。干警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学习,便于学员有效利用碎片化时间,有效满足干警的各种学习需求。
(3)教师授课时间、地域选择自由度更大一些。
《2019-2023年全国法官教育培训规划》中再一次明确提出,各级法官培训机构的法官业务培训中法官教学比重原则上不少于70%。由于法官这一职业特点要求再职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更为精准。资深法官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由他们来教法官,更有利于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更利于帮助参训干警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形成法官培训授课教师中兼职法官、法律学者占比远远高于专职教师。这样就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由于工作和地域原因,有时不能够做到最适合的兼职教师来讲授他们最擅长的专题。而线上培训就比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授课教师不需要来到学院,他们可以在单位、在家中、甚至在出差途中都可以授课,时间和地域限制大大减弱。
(4)学员考勤更为规范,节省人力资源。
学员信息提交以后,工作人员把信息倒入“某法官培训学院培训云平台”。开班以后,云平台后台会对每位参训学员的学习时长做详细的统计,及时记录干警的学习培训情况。传统线下培训,每期培训班会设置专门的行政班主任,全程跟班。现代信息技术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极大的减少了班主任的工作量,数据统计更为科学精确。
4.法官线上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诚然,线上培训能够解决一些线下培训无法解决的问题,但有优势必然有劣势。比如,目前教师和学员仅仅靠文字互动,必然导致交流不深入,沟通不彻底。而且各地区学员之间无法在课后就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充分交流意见。另外,学习其他法院的先进做法是参训干警的培训需求,也是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目前的线上培训无法满足这些培训需求。如何优化线上培训,更好的为法官教育培训事业服务,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培训培训者。
“智慧学院”建设对教育培训者综合素质提出了新要求,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对教育培训者大脑提出了新挑战。建设者率先抛弃传统观念,树立互联网思维,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使用,深刻理解其内涵和意义,用互联网思维指导日常工作,“智慧学院”建设、线上法官培训才能够群策群力,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培训者提高自身互联网水平,这样才能引导被培训者使用信息化手段,接受培训。
(2)线上线下法官培训深度融合。
线上培训交流打破了人们多年来形成的沟通交流习惯,传统的交流沟通不仅仅需是语言,还是行为动作等方式的交流,所以线下培训在当下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其举办的必要性。那么线上线下培训进行深度融合,取长补短不失为今后开展法官培训工作的一个理念。
所谓线上线下融合,顾名思义,就是综合运用线上手段与线下传统方式结合的模式,所谓“线上+ 线下”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呢?学界并没有对“+ 互联网”与“互联网+”两种理念设置准确的定义来区分,一般来说,“+ 互联网”是指不改变原有的业务模式,只是依靠互联网拓展平台和渠道,互联网在发展模式中主要起到工具作用。而“互联网+”则更多以互联网思维来解构业务模式,往往是在既有业务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理念创新应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前者是传统理念主导融合,而后者则是以互联网理念主导融合[2]。笔者认为当前的法官培训线上线下融合还是更偏向于“+ 互联网”,以信息化理念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必将成为未来的趋势。
(3)弥补线上培训短板,加快建设案例答疑、司法解释答疑等平台,方便法官们登录平台,提出问题,争论问题。教师们还可以就法官们提出的问题,搜集整理,建立疑难案例解答平台,甚至是案例指南。这样极大的弥补了线上法官培训的短板,对线下法官培训也有一定的裨益。
参考文献:
[1]周强. 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人民法院报,2017年1月15日01版。
[2]张华. 新华社教育培训平台信息化建设与线上线下融合的实践. 传媒业态. 传媒教育,2019,05:102-103。
作者简介:石琳(1972.12-),女,汉族,新疆乌鲁木齐市人,群众,副研究馆员,本科,主要从事教务管理及图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