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天带走史铁生的双腿,却成就了他的文学,造就了他对生命如此厚重的感悟,史铁生的所有作品,包括散文、小说,均贯穿一点,就是“对生命的解读”,《我与地坛》更是如此,与《秋天的怀念》相比,它对生命的感悟更深。因此,这是中学生生命教育的最好篇章:当你的人生面临厄运,你会选择怎样面对。
【关键词】 生命感悟;精神家园;文本细读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21-0022-03
史铁生的所有作品,包括散文、小说,均贯穿一点,就是“对生命的解读”,《我与地坛》更是如此,与《秋天的怀念》相比,它对生命的感悟更深。
关于这篇作品的体裁存在争议,有学者(比如韩少功、王安忆等)认为其是一部一万三千多字的小说,史铁生自己却反对把它当小说。
《我与地坛》主要以第一人称“我”来进行记述,在记述过程中又不经意切换人称,时不时变换为第二人称“你”和第三人称“他”,这也许是它被认为是小说的原因,人称的变换是这部作品笔法之一。
尽管小说和散文中都有“我”,但是小说中的“我”和散文中的“我”不一样,小说是虚构的艺术,而散文却是最平易近人的一种体裁,“散文的形式有利于内省”,散文是真实的心灵流露。因此从整体着眼,史铁生有意或是无意地借用小说创作笔法,但笔者更倾向于将这部作品看作是散文。
语文教材中仅节选了《我与地坛》的前两节,实际上这部作品共七节,是不可割断的整体,这七节巧妙地将“我”“地坛”“其他人”联系在了一起:“我”因为瘫痪在母亲的关切中走入地坛,看着一天一天地坛的变化,以及地坛中行走的人。这地坛、这些行人与“我”看似是一种偶然的相识,但其实是一种必然——因为同处于地坛之下,同被命运所操纵,同时,也都被时间剥蚀着,这不正是一种恰好吗?在这十五年里,“我”在地坛这一精神家园收获了,成长了,“我”渐渐找到了生命的意义,渐渐参悟了生死,找到了生命家园与精神家园的和谐。“我与地坛”是一种并列关系,可以理解为“我和地坛”,作者并不单纯把“地坛”看作一个小公园,而是放到了和人等同的位置,由此可见“地坛”对“我”有着不寻常的意义。
综合这七部分可以看出,这篇散文所要表达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感悟。如果单看前两部分,的确会觉得作者是在赞颂母爱,第二节专门回忆了母亲,是通过对母亲命运的关照,明白苦难的意义,从而解答生命的疑问。
这篇文章的结构自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写“我与地坛”,后一部分主要写“我与母亲”。第一部分作者主要写了两个内容:一是在“我”遭到人生中沉重打击时所见的荒芜的地坛,二是地坛中那些可爱的小生命,它们赋予园子以生命的活力,因而让地坛显得并不衰败。
后一部分也写了两个内容:一是“我”对母亲生前行为的回忆,从中能体现出母亲无言而深重的爱,二是“我”成名后对母亲的怀念。
从文章内容看,《我与地坛》有两条线索:一是“我”与地坛非同寻常的关系,二是“我”与母亲之间的关系。前者是“人与景观”,后者是“人与人”,两条线索里都以“我”为主,“我”来地坛母亲目送我出门,“我”在地坛母亲来地坛找我,两条线索看似是独立的两件事,实际上用“我”将两条线索合二为一,行于文中。
反过来说,这两条线索也将文章的三个主体(我、地坛、母亲)联系了起来,将作者的精神家园(地坛)和生命家园(母亲)联系起来,内外和谐,彼此呼应,构成了整篇文章的格局和视野。
文章第二段开头,“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作者两次使用“很近”这一词,其实就是在强调“我”与地坛关系很近,地坛跟我的缘分是命中注定必然“很近”,它在“我”生命中必然是特殊的存在。
“远”与“近”是一对反义词,带有辩证的色彩,不仅是对地坛位置的描写,也是作者对生命尽头“远”和“近”的思索。作者说是“缘分”而不用“宿命”一次,说明了作者与地坛物我交融的心灵默契:地坛是作者的精神家园。
“宿命”有“生来就注定的命运”之说,史铁生在最狂妄的年纪残废了双腿,不久后饱受尿毒症的侵扰,生存对他来说成为无胜于有的荒诞。“为何而生,要不要死”的念头在年轻的他的脑海里疯狂滋生,但是,所幸,地坛在此刻来了:它在那里静静地守候了四百多年,终于等到了史铁生的苦难时刻哗然而至。她用宛如母亲的包容和慈爱接纳了他。是地坛让史铁生懂得他的生命不仅仅剩下苦难和不幸,这园子带给他的是一个顺应命运、坦荡而生的灵魂。
“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几句用拟人的手法、倒装的句式,淡化了地坛当年的显赫辉煌,突出了它的剥蚀化,选取了地坛典型的景物,如浮夸的琉璃、炫耀的朱紅、高墙等,这些本应耀眼繁华的建筑物,在四百年的风雨洗礼中,褪去了当年的辉煌,琉璃被剥蚀,朱红已淡褪,高墙已坍圮,所见之景多么衰败啊,只有那老柏树在岁月长河中常青,甚至是愈发苍幽,还有那野草,也生的茂盛。
作者写这些萧条之景并不随意,联想作者自身,教师不难发现,作者正是在最风华正茂的年纪里失去了双腿,这种情形之下,再美的风景他也能读出阵阵悲凉啊!情随景迁,景物越是萧条,不正反映作者当时的心情越是颓废吗?“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古园仿佛在等“我”,为我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它知道“我”要来,冥冥之中天注定—— “我”必然要与古园做伴。作者开始了他精神上的觉醒,逐渐找到了生命与精神的和谐。
第一节中对小昆虫的描写,很是生动,在作者的叙述中,能看到作者内心感情变化的微妙。最初他是漫不经心的,甚至是百无聊赖,这些小生命就在這时候映入了他的眼帘。起初,他对这些小生命的态度是“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但是它们压根不把作者放眼里,依旧是愉快嬉戏,自得其乐。
作者没有直接用语句表明自己发现了生命的乐趣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因此变得坚强起来,他是通过侧面描写一个个活泼的动态的小生物,如蚂蚁、瓢虫的动作,甚至在他笔下,露水和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读者一下子就能感受到他心灵的变化。
浩渺宇宙,芸芸众生,所有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即使你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也会在生活中发现自身的价值,即使生命无常,你也会在细碎的日常找到自己的幸运。上帝虽然带走了作者的双腿,但成就了非凡的文学素养,在关上他一扇门的同时,给他打开了一扇窗。
其实这扇窗是史铁生自己为自己慢慢打开的,灿烂的阳光照进了他黑暗的屋子,给他带来了光明与温暖,让他看到了希望,从此他觉醒了,他参悟了生命更本质的东西——那就是精神。他必然会选择活下去的。
“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荫凉”中的“溜”既准确表现出空间的狭长,又有一种切下的动感。“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中的“朵”运用移就(有意识地把描写甲的词语移用来描写乙,一般分为“移人于物”“移物于人”和“移物于物”,这里是第三种),让读者既感受到蜜蜂停留在半空时由于翅膀震动所形成的如雾般的形态,又有花朵般的美态。
“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作者用“轰然”来修饰露珠“坠地”,大词小用,是夸张,又是以动衬静,写出了寂静之景;用“摔开”与“金光”搭配,既有拟人显现露珠淘气之可爱,又有夸张与下面“万道”配合,字里行间洋溢着生命的律动,表现了作者遣词用句的匠心。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园子是荒芜且冷落的,但生活在其中的小动物却自得其乐,它们并不在意自己栖息地的“荒芜”,它们展示出来的勃勃生机使得园子不再衰败。园子不正是作者的比照吗?园子虽荒芜,但并不衰败;那么,我虽残疾,却不应颓废。
“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一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譬如暴雨骤临园中,激起一阵阵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让人想起无数个夏天的事件;譬如秋风忽至,再有一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
这一段一连用了六个“譬如”:譬如落日、譬如时间、譬如脚印。譬如古柏。譬如草木和泥土的气息、譬如秋风卷下的落叶,这都是古园中的景色,这就是古园。虽然它的形体被肆意雕琢,但它仍有自己的本色。从这六句“譬如”中,作者得到启发,正是古园与他极其相似,既然古园可以坚守本色,他也可以。
“譬如秋风忽至,再有一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不得不说史铁生是一位文学造诣很高的人,他在遣词造句上很是讲究,极富感情,他用“坦然”修饰“安卧”,表现出他内心的平和,慢慢接受了生活的打击能直面坎坷坚强对待。他写秋天早霜下的落叶,平静而安详,正折射出他的心态此刻也是如此,静观生命,寻找生命与精神的和谐境界。
第一部分中景物描写非常出彩,我们常说“情以物兴”“物以情观”,这部分景物描写的作用不外乎以下三点:一,衬托作者的心境;二,渲染了一种氛围,给作者提供了思考的场所——荒芜、静谧、沉寂,这是最适合感悟生命的场所;三,景物本身其实就是一种“生命”,这也是对生命的解读。
本篇作品最感人的部分在第二节,也就是母子间情感互动的部分,这是文本最精彩动人之处。作者笔下,母爱静默,母亲全篇仅说一句话,“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这句话看似是说给儿子的,提醒儿子不要沉浸悲伤,看看书,找找事做,但是,这句话何尝又不是说给自己听的呢?这是一种自我安慰,因为自己没能为力。这句话将一位母亲对儿子的疼爱、想帮儿子分担却无能为力的那种痛苦心理刻画得淋漓尽致。但是,作者作为儿子,并没有读出母亲那种心理,他无法走出那种伤痛,无法体谅母亲比他更无法排解的伤痛,造成双方情感的错位,如他所言“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只是在她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等到他大彻大悟后,已经太迟了,母亲已经不在了。
作者在第二节用了很多直抒胸臆的句子,读来十分伤感动情,令人潸然泪下。比如“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但这倔只留给我痛悔,丝毫也没有骄傲。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这里的“车辙”和“脚印”具有象征意义。
作者通过在地坛的长期静思,参悟了人生的意义,感悟了生命的价值,“车辙”正是作者心灵求索的轨迹。然而作者精神跋涉的每一步都有母亲的伴行,每一次挣扎都在无意间带给母亲忧虑和哀伤,是母亲目送他走过这条长长的路,因此,“脚印”又可抽象为母亲在那个阶段所起的作用。
母爱尽管无言,却是伟大而感人的, 但是在这部作品中,母爱不是要追求的终极目标, 它仅仅是作者在参悟生命过程中一种微小却重要的发现,无法涵盖作者对人生价值的终极思考, 而地坛却默默地诠释了他对人生的一切追问。所以可以说, 正因为他读懂了地坛, 所以他终于理解了母亲。地坛犹如一位母亲,教会他生命的哲思。
“我”与地坛既是对比,也是类比。地坛本身是无生命的,而“我”是鲜明的生命,所以这是一种对比。地坛是荒废、沉寂的,“我”是失魂落魄的,“我”与地坛是同一种状态,所以这是一种类比。
“我”与地坛十余年间未曾分离,在“我”内心苦闷伤痛的时候,是地坛一直陪“我”度过助“我”思考,她让“我”越过生死看透生命,让“我”领会母亲那沉重难言的母爱以及其他的情感。
在地坛按时间次序依次出现了一些路人,他们职业不通过、经历不同,但是对生命有着同样的追求。夫妇间坚贞的爱情,小伙子对歌唱的坚持。老头儿对酒的痴迷,捕鸟者对稀罕之鸟的坚持,女工程师对优雅姿态的保持,运动员对长跑的执着,他们遭遇的人生困境不同,但是他们生命的姿态出奇相似——永远蓬勃。这正是他们在文中的意义,让读者审视自己观照自身。
《我与地坛》不是一般的写人记事的散文,本文构思的关键是在“我”与地坛的关系上,重点在“我”从地坛所获取的生命感悟,作者写地坛突出的是物我交融的精神默契。因此本篇文章最大的笔法在于情、景、事、理相互契合,使文章蕴涵丰富。
参考文献:
[1]史铁生.病隙碎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8.
[2]史铁生.我与地坛[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1.
作者简介:
韩一苇,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