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儒家的孝悌观念

2020-09-10 07:22王二倍
今古文创 2020年48期
关键词:孝悌儒家伦理

【摘要】伦理的精神本质是使得伦理现象存在的根基,总体上,一定时期流行的道德学体系都显现着这一时期人们的精神生活、精神向往并且内在的包含了其对人性的认识。孝悌观念作为流行并占据古代中国人们生活的最基本的观念,是贯穿于整个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概念,是其伦理体系的始基与诸德之首,是使得中华文明区别于其他诸如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古印度文明的精神本质与重要原因,对孝悌观念的深入理解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文化的特征以及生活于其中的人们的精神面貌。

【关键词】儒家;孝悌;伦理;规范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2096-8264(2020)48-0028-02

一、孝悌观念的基本含义

孝悌观念是贯穿于整个儒家伦理思想史的核心概念,是其伦理体系的始基与诸德之首,是使得中华文明区别于其他诸如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古印度文明的精神本质与重要原因,是连接整个封建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以宗法礼制为政治基础的核心道德范畴。首先,从词源上考察,孝与悌原本是分离的两个概念,至于“孝”这一观念缘起于何时学界尚无定论,但是先有孝而后发展为儒家的孝悌观念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在孔子之前,周至春秋战国时孝的伦理蕴含还不是特别明显,带有原始朴素的特征,其内涵大致有两种:这就是尊祖敬宗和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就是说在周之春秋战国之际,孝这种德性主要表达的是尊祖祭祖的宗教情怀,其关怀的对象是故去的先祖,施孝的主要方式便是祭祖而不是事父母 ,尊祖敬宗和传宗接代使得“孝”兼有了神秘主义与自然主义的色彩,它既不是完全现实也不是完全虚构,这样“孝”在现实的意味上有所削弱,作为一种伦理的理念是一种未能自觉实现自己的混沌初始状态。

《尔雅·释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为孝”,《说文》里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是一种子对父的良好德性,与前人有所不同,孔子继承并发展了这种以“孝”为实质,以父子关系为主轴的家庭关系,把“悌”也纳入自己的伦理思想体系之内,“悌”的意思是敬兄长,由“孝”到“悌”的转化是伦理社会关系的过度,是伦理关系的泛化,把除家庭关系之外的社会关系也纳入考察范围之内,不论是子对父的“孝”还是兄弟同辈之间“悌”都体现着儒家仁爱理念的具体要求,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孝道的规范系统

“悌”这一观念的形成在整个观念系统中是处于派生意义上的,而“孝”这一概念是整个儒家道德规范系统的最核心的,因此以“孝道”来述说儒家的道德理想是合理的,儒家的孝道规范观念与规范是极其丰富而庞杂的,不同的人在解读经典时可能都会产生不同的意见。例如,骆承烈先生认为孝道的内容有以下几点:(1)养亲;(2)尊亲;(3)遵亲;(4)礼亲;(5)光亲。而葛荣晋先生以“孝”的双重性和社会价值判断标准来概括孝的内容,其认为从负面看,孝有以下含义;(1)“无违”即孝;(2)父子相隐;(3)父母在,不远游;(4)不孝有三、无后为大;(5)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6)厚葬久丧;(7)“孝感”迷信和“愚孝”观念。从积极层面看:(1)赡养父母;(2)敬亲尊亲;(3)谏争即孝;(4)尊老;(5)将孝亲与济国救民结合起来。

以上是两种通常比较流行的对儒家“孝道”规范系统的阐述,站在不同的立场,使用不同的方法标准来理解“孝道”各自有其合理性,但是都不是很全面,并没有充分述说“孝道”的实质内涵,而仅仅从形式的角度来理解,不论是以正负价值为标准还是以“亲”为基核都只是对孝的片面阐释,更多的是以“孝”来解释自身,或扩充自身。其实儒家的“孝”并不是孤零零的教条学说,而是与“仁”同为人之为人的心理情感和道德理想。“孝”与“仁”是合而为一的,在实践“孝悌”及以上诸多德性条目时,对父母、兄弟是否怀着一颗仁爱、尊敬之心是至关重要的。谓之:“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就是说在施行孝道的时候,是否含有“敬”是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基本指标,光有外在的行为不足以说明这一行为的真正价值,其内心的动机才是使得这一行为真正具有德性价值,在这里,爱是一种最原始的情感,对象是伦理意义上的人,而敬则体现着对天然存在着的秩序的一种特殊情感,他是反省得来的,而不是直接就具有的心理状态。“敬”和“仁爱”的必须同时存在作为行为的动机才是德行的理想状态。

因为“孝悌”这一最重要的德目被赋予了百德之基的伦理蕴含,所以一个人在世的须遵守的一切合乎德性的行为都能从中推衍出来,其大致包含了立身、事君、处世的基本所有规范。其中立身是一个人实现自己的基本德性,立身始于存身,在存身的基础上还要延续父母的血脉生命,如果能不辱没名声则是更加好的了,而事君以忠则是在延伸意义上讲的,其立论根据主要在于孝与忠在内在的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主要与古代中国家国一体的宗法制观念紧密相关,在这种家国体系下,天子是最大的家长,对天子的忠心也是孝道的体现,是一个人应当尽的基本义务。这样由“孝悌”演绎出来的一整套事无巨细的道德规范系统从家庭到社会基本涵盖了古代人们的所有家道德生活与政治生活。这样古代中国完全是一个伦理化的国家,人们在一套孝悌为核心的伦理、政治体系里生活,并有序的推动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繁荣发展。

三、孝悌的伦理精神本质

伦理的精神本质是使得伦理现象存在的根基,总体上,一定时期流行的道德学体系都显现着这一时期人们的精神生活、精神向往并且内在的包含了其对人性的认识。

儒家的“孝悌”学说以差等之爱为自己的重要本质精神,以维护现实的宗法等级观念下的社会秩序为现实目标。“‘差等’是指包括人类社会秩序在内的天地万物之间本有的软性差序,而不是人为的硬性隔阂。” 就是说这种差等之爱作为社会事实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因为其内在合理性它都不会随之而消失,他是反对无差别的兼相爱的,兼相爱是无视现实差异的。正如朱子“理一分殊”思想里蕴含着的道理,万物自有统一的道理,但是作为万物的各自的存在来说,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也是其特殊性的体现,虽是有差别的爱,但是他并不以相反的态度来对待与自己关系疏远的人,而提倡“泛爱众”以实现仁爱。

再进一步,儒家思想以“孝”作为一个人良善的首要标志,他对人性的看法是比较积极的,孔子的性相近、孟子的人皆有四端,以致后来宋明理学家对人性的阐述,都力图证明性善对一个社会的重要性,不可否认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也始于良善的人性,也根本由这种人性所决定,无论物质生产多么丰饶、社会各项制度如何完备,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人性问题始终是摆在人们面前最大的难题。春秋战国時,整个社会结构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经济、政治到文化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孔子从社会现象出发,认为礼崩乐坏、各国征伐是人性的败坏使然,却无视过去的社会秩序以无法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但是,不论性本善抑或是性本恶只是对人性一个侧面的描述,或是一种预设,有以偏概全的风险,父慈子孝、君臣和睦也许是良善的,但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确合乎情理但不合现代精神的。在家庭与社会矛盾相互冲突的情景下,必须选择合乎法理的选择,这样人类社会才能朝着更加良好的方向发展。

四、儒家孝悌观念的历史意义

儒家的孝悌观念是整个封建社会得以稳定存在并运行发展的家庭道德核心概念,是使得中华文明能够永续存在的精神支撑,是中华文明对世界的重要理论贡献。传统的“孝悌”之道是作为宗法观念下核心道德出现的,本身含有阶级性、时代性的局限,是一定时期内的产物,应当弃其糟粕,但是也应当看到,虽然支撑这一道德的社会结构、社会条件都发生了变化,在当今社会已不可能像古代社会那样占据首要德性的地位,把“孝悌”泛化去解决几乎所有的问题,而应该让“孝悌”回到家庭本位,不能以“孝”作为衡量一个人的全部价值。例如,一个好官不一定是孝子,一个孝子也不必然会成为一个清官,一个人社会角色的多重性决定了道德义务也是多样的,作为一个好的公民或一个好的丈夫、妻子、朋友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但是孝悌观念对现代性社会也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孝悌观念的内化有利于个人道德素养的提高。作为独立的个体,个人道德素养的提高是在社会上生存与人交往的基本素养,百善孝为先,一个不孝敬父母、不关爱兄弟的人是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所不能接受的,也是难以在社会上立足的。其次,孝悌观念在维系家庭和谐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个家庭要想幸福,就必须重视孝悌这一中华传统美德,并且可以推己及人,不仅孝养自己家的老人而且孝敬全社会的长辈,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再次,家庭是组成国家的基本单位,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社会,孝悌观念都不可置疑是极为重要的,通过家庭这一社会细胞可以推动整个国家的形成尊老爱幼的习惯,培养人们重视并实践孝悌观念,有利于缓解老龄化社会下的诸多社会问题。最后应辩证地看待“孝悌”观念,发扬其合理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成分并抛弃其糟粕部分,使其更加符合现代性精神。

参考文献:

[1]肖群忠.中国道德智慧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493.

[2]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29.

[3]李毅.“差等大爱”或“差等推爱” ——以“西铭讨论”为中心重新检讨儒家仁爱理论[J].应用伦理研究,2018:85.

作者简介:

王二倍,男,汉族,甘肃陇南人,宝鸡文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猜你喜欢
孝悌儒家伦理
病榻侍母
知命
浅谈我国社会工作伦理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
郭店楚墓主及其儒家化老子学
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研究
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研究
小学德育教育从孝悌入手
学习仁学思想传承中华文明
茶道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