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科技创新容错激励机制

2020-09-10 22:19严军辉
环球市场 2020年7期
关键词:科技创新完善激励机制

严军辉

摘要:构建科学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是我国实现自主创新战略的关键。基于此,本文主要以我国科技创新容错激励机制完善意义切入,分析容错激励机制可营造良好科研创新氛围,激励锐意创新者,并以此为基础,从评估体系、运行体系及保障体系这三方面出发,对我国科技创新容错激励机制完善提出一定建议,以推动我国科研界实现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科技创新;容错;激励机制;完善

创新作为一种探索性实践,是开风气之先,是从无到有,其中充斥着挑战与风险,有风险则可能发生失败。在科技创新中,失败只是一个过程,是一种教训和财富。可为后续探索奠定良好基础m自党十八大提出科技创新容错后,我国各个行业均提出相应容错激励机制,但仍存在一定问题,需对此加以完善,有利于鼓励企业在创新行为。

一、我国科技创新容错激励机制完善意义

我国科技界在成果转化、科学研究及体质创新等方面始终在国家改革前列,但也受到科研实践与体制机制的束缚。如,在现有科研管理考核下,众多研究者在申请项目上对“短平快”研究更加青睐,主要是在于可能获得重大突破的原创研究,在从“0”到“1”过程中较为“长难慢”,失败可能性较高,这让科研人员不敢申请。部分未有成果项目,也通常由于考核对失败与错误的“零容忍”叫停。科学研究是探索与认识未知的活动,在方法论方面,本身即存在以实验检验为核心“纠错”机制,部分科学发展史也是在错误中学习发展的历史。建立并完善容错机制,是尊重科研特点,若是缺乏容错机制则会让创新者有后顾之忧,当发现失误与问题后,也不会站出来弥补过失。在科技创新界完善容错激励机制,是鼓励探索欲创新,激励锐意创新者,营造科研创新良好氛围,宽容失误与失败,才能推动科技界百花齐放。

二、我国科技创新容错激励机制完善建议

(一)构建补偿评估体系

为保证科技创新失败后,能够对相关研究者进行补偿,政府则应当构建评估体系。评估主体可选择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社会组织,政府机构作为评估者,具有工作效率高优势,但其为公权力机构,直接参与到企业科技创新评估之中,可能会发生腐败情况,进而造成评估结果不公正,无法有效配置政府资源。因此,可选用第三方评估方式,其作为独立运行主体,能够最大程度确保结果公正客观,如会计师事务所、专家评估委员会、项目损失评估机构等,均可参与到评估环节之中}z7科技创新失败补偿评估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评估项目失败损失。企业在科技创新项目中投入众多资金成本,失败则会让其前期投入均化为乌有,将会严重打击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所以,在评估科研创新失败补偿时,应分析企业资金中失败损失比例及其对在创新投资影响,以此为补偿依据,损失包含科研人员、成果加工人员、市场开发人员、设备购买资金、原材料费用、占用土地、实验室等。二是评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包含研发能力、创新投入能力及生产能力等,可对企业再次创新成功率进行判断,以决定是否补偿企业科技创新失败损失。在此过程中,需建立评价模型与评价体系,以企业前期投入结果为依据定量化定性分析。三是评估企业是否愿意再次投入科研创新。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失败进行补偿主要是为了弥补其此过程中的各项损失,以鼓励其再次创新,所以,通过企业创新意愿决定政府是否补偿其损失。

(二)建立机制运行体系

政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失败补偿,应当以中央政府为引导,出台相应补偿政策,明确规定主体行为责任,保障补偿机制能够有序运行。并且,中央应当引导地方政府加强对此方面的关注,让其能够遵循“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理念,根据地方情况明确当地企业补偿标准、对象及方式。在实施失败补偿政策时,应当加强调控监管,保证政府能够将此政策贯彻落实,而地方政府则需兼顾企业创新特点、规模、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经过多方协调后,投入资金支持此政策实施,不仅可带动经济发展,还能起到信号效应,鼓励社会主体创新,以达到最佳补偿效果。

在失败补偿运行机制中,主要包含补偿方式与时序,方式指的是创新失败后,企业需向政府提出失败补偿申请,评估失败损失,政府审核企业资质,合格后为其提供税收优惠与补偿资金;时序则是政府表明失败补偿时政府在科技创新失败后提供的。政府在失败补偿机制运行中,综合考虑其损失大小、项目特点、在创新能力及意愿,明确最佳补偿方式。政府邀请社会组织监督企业补偿资源使用情况,评价补偿效用(见图1)。

(三)完善机制保障体系

失败补偿机制的保障体系是推动补偿政策顺利运行的资金与法律保障。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出发:(1)保险补偿。企业在科技创新之前可参与科技保险补偿,此为失败补偿中事前补偿。企业准备启动项目时,通过与保險公司签订相应科技保险合同,政府作为协调者,若是科技创新失败,则企业能依据合同得到保险赔付,将科技创新风险转移。但是,科技保险合同需说明保险赔付应当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创新失败损失,以结果为金额赔付依据,企业在签订保险合同后,仍可得到政府财政补贴。政府可为承担科技创新保险的公司予以声誉肯定和经营政策优惠,以拓宽保险市场;(2)银行信贷。在信贷补偿机制中,政府与银行是失败补偿主体,承担不同责任,政府作为信用贷款担保,银行提供补偿资金。当地方政府评估企业科技创新失败补偿申请后,为其提供贷款担保,银行则根据放贷流程,为企业提供创新资金。通过企业、政府与银行协商,明确评估机构失败损失结果后确定贷款金额、财政信用等级及贷款申请额度。为了推动企业能够再创新,需综合考虑科技创新特点,如研发投入大、成果商业化时间长等,在失败补偿方式中,应当包含银行贷款利息补贴、贷款免息等,政府此时也出台相应政策为企业缓解在创新还贷压力,让其能够成功后将银行贷款还上。

三、总结

总之,科技进步才能突破现有社会中市场与资源的限制。所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是社会发展重要任务。而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各级政府应当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将科技创新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完善现有科技创新容错激励制度,调动企业技术创新主动性与积极性,以提高社会生产力。

参考文献:

[1]叶中华.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机理[J].人民论坛,2017(26):42-44.

[2]张文健.关于构建我国农村民间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的思考[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7(01):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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