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在保险产品多元化、客户需求个性化、政府监管细化等因素进一步影响下,如何优化成本管理,创造更多的效益,促进综合竞争力提升成为当下保险公司面临的课题之一。本文结合作业成本法原理,首先阐述保险公司经营特点及成本范围,对作业成本法在保险公司应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然后结合保险公司作业成本法应用现状,深入分析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针对各项问题逐一探讨相关对策,以优化保险公司作业成本法的应用,促进保险公司提高成本信息质量,提升盈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作业成本法;费用分摊
随着经营环境不断变化,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保险公司为提升综合竞争力,成本管理理念也由传统成本核算向战略成本管理转移。保险公司成本核算中,采用作业成本法分配其间接费用更符合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但由于作业成本法动因数量大及动因计量存在主观性,操作复杂,开发维护费较高等局限性,部分保险公司运用中尚未充分发挥作业管理功效。如何针对这些问题不断完善运用作业成本法,提升成本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完善成本管理,提高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及竞争力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作业成本法原理
作业成本法(ABC)以“作业消耗资源,产出消耗作业”为逻辑,根据资源动因将资源费用追溯或分配至各项作业,形成作业成本,再根据作业动因将作业成本追溯或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它既是一种成本计算方法也是成本管控的手段。
作业成本法是将企业一定经营时期内生产产品所耗用的各项成本按照成本动因进行归集、分摊。首先是对企业消耗的人力、物力、损耗等各种资源进行分类,其中直接消耗的资源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对于无法直接识别的间接成本、费用则需根据资源动因进行追溯或分配至各项作业,资源动因是根据资源分类而分别设定相关分摊因子。作业是资源与成本对象的“桥梁”,包括增值作业、非增值作业,作业合理确定后可将同质作业集合在一起形成作业中心,再根据作业动因将作业中的成本分配到产品中,最终企业各项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全部分摊至产品。
保险公司成本的范围及实施作业成本法的适用性。
保险产品是一种特殊的、非实体性的商品,保险公司经营不同于一般企业,从成本核算来看,保险公司成本主要包括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各类给付、退保金、分保费用支出、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和佣金、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交强险救助基金等政府基金以及按照保险精算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保险产品间接费用从签单开始至保险责任终止、理赔结束,全程贯穿,所以高质量的成本管理对保险公司经营非常重要。
作业成本法适用于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种类较多,作业类别较多且作业链较长,有一定规模且对产品成本准确性要求较高的企业。同时,企业作业流程清晰、基础数据完备、信息系统完善及间接成本比重较大时,可采用作业成本法提高成本计算的精度,提升成本管理水平。保险公司产品较多且作业链较长,作业流程涵盖了保险产品开发、展业、承保、客户服务、理赔管理、续保等过程,经分析,作业成本法在保险公司具有可行性:
第一,从外部环境看,保险作为一种无形产品,产品多元化,市场竞争激烈;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大众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弹性加大,客户对价格敏感度高、个性化需求较高,符合ABC特征。
第二,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险种具有多样性,销售数量一般较多且易浮动,客户类型繁杂,各险种间业务量存在较大差异,上述因素导致保险公司成本具有不确定性,而成本的变动为ABC实施提供了客观条件。
第三,保险行业具有特殊性,保险公司成立时,银保监会等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会对注册资金、企业规模、从业人员水平、信息化水平等进行严格控制,所以保险公司一般资金规模较大、人数较多、信息技术先进,系统完善,符合ABC内部实施条件。
第四,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下发【90】号文《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对保险公司成本费用核算进行规范,该指引所用的费用分摊方法类似于作业成本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的经济实质,将每项费用准确认定为专属费用或共同费用,将费用分摊至险种、分摊至业务类别或分摊至分支机构,并要求保险公司可以开发作业成本法等更为先进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模式。保险监管部门的重视,进一步推进作业成本法在保险公司的应用,也为作业成本法的实施提供制度支持。
二、保险公司应用作业成本法的具体方法
根据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业会计核算要求,保险公司需结合《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及自身经营管理情况,选择适合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将费用合理分摊至各险种及机构。
(一)划分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
结合保险公司成本内容划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专为某个险类发生、能够指认到险类的费用,是该险类的专属费用,包括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分保费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准备金等保险费用,可直接按险种进行核算;间接成本,非专为某个险类发生、不能够直接指认到险类的费用,即该险类的共同费用。保险公司主要间接成本为业务及管理费。
(二)明确资源成本库及资源动因
保险公司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资源即费用,可依据“业务及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下的子科目进行分类设置大类费用,比如划分为人力资源费用、信息技术费用、房产使用费、理赔费用、展业销售费用等,避免资源成本种类较多、过于分散,增加动因选择及分配难度。根据资源大类,结合资源费用消耗因子,设定资源动因种类,一般包括面积、人数、车辆行驶里程、占用设备数量。费用大类依据资源动因进行分配,比如房产使用费以面积作为动因,人力资源费用以人数为动因。
(三)设定作业成本中心及作业动因
根据保险公司经营流程,可按照业务、管理等活动类型,将作业划分为销售中心、承保中心、理赔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客户服务等大类。根据各作业性质分别设置作业动因,可以保费收入、赔款支出、承保数量、赔案数量、未决赔款等为动因,比如理赔中心可以赔案件数量/金额、未决金额等为动因进行分配。
无论是资源动因还是成本动因,选择时均需考虑多样化、相关性及成本可计量,当然成本动因并不是越多越好,可根据公司架构设立跨职能部门小组进行讨论、选定。
(四)成本分摊、归集
间接费用按照资源动因把资源费用一项项分配到各作业,在归集同质作业成本后,分别选择不同作业动因将成本分摊至各险种。将各险类的手续费及佣金、税金及附加等直接费用和分摊到的间接费用进行汇总,得到各险类应承担的总成本。
三、保险公司应用作业成本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随着作业成本法在保险公司的推广应用,保险公司成本管理得以不断提升,但部分公司运用成效一般,成本管控出现异常,无法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准确支持。保险公司在作业成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如下:
(一)管理理念建设待加强
作业成本法相对于传统成本法理念较新,比传统成本法更复杂,非财务人员或者专业人员常难以理解,比如销售人员可能还是侧重于看销售产生的成本、简单赔付率等,忽视准备金及再保等影响;作业成本法虽有相关制度但相关动因未根据产品结构、公司经营战略等变化而调整,可能导致分摊结果不匹配。
针对上述问题,保险公司需加强作业成本管理理念宣导,可通过案例、细化制度等进行宣传,也可将成本管理与绩效挂钩,充分发挥员工参与成本管理的积极性;同时,还需加强专业人员素质培养、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不能仅依靠财务人员独立完成,可通过设立作业成本跨职能部门管理小组,动态分析、监控作业成本法应用结果。
(二)成本动因确认精准性待提升
作业成本法以作业为基础,选择合适的成本动因对成本进行归集是关键。但在实际应用中, 间接费用动因选择相关性是否准确难以辨认,如果采用少量动因可能成本数据不可靠,但如选择过多动因可能导致实施成本增加。另外,成本动因选择时,相关操作人员可能会存在主观性、武断性等,为随意操纵成本提供了漏洞,会导致成本分摊结果不具有可比性。
针对上述问题,可通过梳理作业流程,加强成本动因分析,可适当增加、变更动因测试,通过校验对比,择优选择动因。还可进一步加强费用管理,细化费用认定程序,尽量将费用认定为专属费用,减少费用分摊。比如,对业务占比高或对经营有重要意义的险种细化成本管理,分摊到具体业务险种。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险种多,且通常以车险、非车险划分后线管理部门,后线管理人员成本分摊时仅是以大类险种作为直接费用,但部分公司有设专人负责特定险种查勘、定损等,则费用可细化到具体险种。
(三)信息系统建设待完善
作业成本法将各项资源逐一分配至各项作业,形成作业成本库,再将作业成本库根据作业动因分配至各险种,成本核算过程较长且烦琐,需强大的信息技术进行支撐。故从相关系统设计、开发、试行到后期维护,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等成本;且随着市场环境变化,保险公司通过产品结构调整、信息技术更新等提升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优势,可能导致作业成本重新划分,进一步增加成本耗费。
针对上述问题,保险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方面要进行战略性长远考虑,因涉及成本动因多、数据量较大,需与内部承保、理赔、报销、核算等系统做好对接;同时需加强财务系统建设,避免系统重复建设或在系统对接过程中出现漏洞,可定期检视、校验相关分摊结果;另外因有关联内部其他系统,若其他系统出现改造升级,需及时更新、完善系统规则,确保内部规则对称。
四、结语
随着作业成本法在保险公司的应用,保险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但其在理念建设、动因选择、后期维护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不断完善、优化、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作业成本管理模式,同时可将作业成本管理与企业战略成本管理、全面预算体系相结合,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
参考文献:
[1]王倩茹.作业成本法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汉江师范学院学报,2019(03):63-69.
[2]幸楠.浅析作业成本法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总会计师,2018(8):53-55.
作者简介:
聂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