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财产保险在地方政府扶贫中的功能和举措

2017-01-16 18:06朱礼荣
中国经贸 2016年22期
关键词:财产保险扶贫举措

【摘 要】本文在阐述保险机制能够为地方政府精准扶贫保驾护航的基础上,详细分析扶贫过程中面临的生产、生活和融资三大风险,并有的放矢的提出通过发挥保险功能化解风险的具体举措,对于保障地方政府扶贫的效果和履行保险公司社会责任将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财产保险;机制;扶贫;功能;举措

面向“十三五”,党和政府提出精准扶贫的新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恢复保险30多年实践证明,财产保险精准融入扶贫工作能够为地方政府扶贫保驾护航。

一、保险机制四大作用精准契合扶贫工作

一是保险机制可以构筑农业生产风险屏障。保险机制的杠杆功能可以成倍放大扶贫资金的效用,能够有效保护农村贫困地区生产力,助力解决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财政以保费补贴的方式对农业支持和投入,可以显著提高财政投入惠及范围,实现产出呈几何级数放大。政府借助和运用保险机制,可以使财政资源的配置效能得到极大提升。二是保险机制可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因病致贫是困扰脱贫的第一大因素,引入保险机制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把最困难的群众兜起来,可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三是保险机制可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能。保险可发挥保障功能和增信优势,撬动信贷资金,有效缓解贫困群体借款难问题,创造有利于“造血式”扶贫的金融环境,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增强贫困群体再发展能力,在产业扶贫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保险机制可以促进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创新。目前农民尤其是贫困人口普遍存在贷款难问题,保险公司可以将省市两级政府信用和金融央企市场信用相结合,通过保险机制把重要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纳入保险保障,将高等级的信用向下延伸增信,实现银保互动,分散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实现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由“输血补养”向“造血增能”的转变,改善欠发达地区融资条件,打破地方经济“越穷越没金融资源”的融资瓶颈。

二、扶贫路上三大隐患需要保险机制

1.生产路上致贫隐患

一是自然灾害危害生产的隐患。据统计,我国因各种自然灾害致贫的占到贫困成因的20%。江苏省盐城市是农业大市,保险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起步早,发展快,效果显著。自2007年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人保财险盐城市分公司开发和开办各类涉农保险项目和保险品种多达35个,共承担各类种养殖类风险责任401亿元,支付赔款10.6亿元,不仅让百姓充分感受到了国家支农惠农的政策,而且较好地发挥了保险参与社会管理,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的“兜底”作用。二是意外伤害危害生产的隐患。在贫困地区,生产中突出的隐患现是农机“咬人”,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我国农机装备保有量持续大幅增长。仅盐城市2015年农机总投入就超10亿元,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拥有量双双突破2万台。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意外事故频发,由于农机驾驶操作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安全问题也愈发突出,再加上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因此受损的农业机械也不在少数。这已然成为了农民机手的一块心病,也成为农机化发展的一大阻碍。

2.生活路上致贫隐患

一是因病致贫的隐患。“十年努力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在我国7000万贫困人口当中,因病致贫占42%,是困扰脱贫的第一大因素。从盐城市看,2013年以来,由盐城市政府主导,中国人保财险盐城市分公司参与的城乡职工、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已累计为全市465万城乡职工、居民等参保(合)人员提供大病保险服务,实现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截至2015年底,累计为84264人次赔付1.4亿元的大病医疗费用。二是意外伤害致贫的隐患。生活中,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对贫困人口的生命和家用电线等家庭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沿海地区台风、雷暴天气频繁,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村房屋及家电等财产遭受损失,农村群体往往会因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重置受损房屋和家电致贫和返贫。

3.融资路上致贫隐患

一是启动资金贫血的隐患。一方面集体经济、龙头企业有好的项目,却缺乏启动资金;另一方面农民尤其是贫困人口普遍存在贷款难问题,创业和扩大生产资金来源匮乏,缺少脱贫的物质基础。二是再生产资金贫血的隐患。农产品滞销、农产品贱价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户、龙头企业先期投入的资金不能回笼,同时又没有贷款支持,缺乏资金无法进行再生产,成为影响农村地区脱贫致富的一大隐患。

三、保险机制为扶贫保驾护航

1.保险为扶贫生产路上化解风险

一是健全龙头企业的保障范围。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脱贫的重要力量,随着土地流转的加快,家庭农场将成为农业生产的新形式。为此,推广家庭农场一揽子保险能够全面防范生产中的各类风险。二是提高传统种(养)殖业保障水平。

近来的几次灾害,农民的损失都远远超过了最高保障额度范围。三是创新开发涉农保险险种。农产品众多,特别是近来高效农业产业发展迅猛,但参保的产品、面积有限,本地特色农产品所对应的保险产品没有得到较好的推广。在政府的引导下,针对一村一品开发相应的高效农业保险产品,保障地方特色农产品做大、做强、做优非常必要。四是深化涉农保险保障层次。当前涉农产品都是保产量、保成本,而老百姓的需求是要保收入、保价格。在部分省市,价格指数保险和产量保险产品很受政府、农民欢迎。各地可以借助精准扶贫的东风,在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上更进一步。

2.保险为扶贫生活路上化解风险

一是定向支持贫困户大病定额给付保险。目前各类医保都是实行医疗费用报销制度,这对于贫困人口来说,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将难以承担起先期的垫付资金。引入保险机制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把最困难的群众兜起来,为困难群体投保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使得参保困难群众在诊断为特定的重大疾病后,即可获得定额补偿,帮助患者及时、有效的进行治疗,使贫困人口不再忧心看病难、看病贵。二是定向支持贫困户小额农房保险。为使困难群体摆脱因灾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减轻政府救助压力,依照扶贫非盈利性项目的原则,可以为全市扶贫对象开办小额农房保险。保险金的赔偿能够使在册贫困户在遭受自然灾害时及时修缮、重置房产及室内家用电器,尽快恢复日常生活。三是定向支持贫困户农村小额人身险。为使困难群体摆脱因意外至残或致死对个人及家庭带来的经济上和精神上的伤害,减轻政府救助压力,为扶贫对象开办农村小额人身险,可以起到小投入、大保障的效果。

3.为扶贫融资路上化解风险

通过小额的保险保费投入来撬动千倍以上的保险保障金。保险可发挥保障功能和增信优势,撬动信贷资金,增强贫困群体再发展能力。特别是近年来借款人抵押物保证保险等新兴险种越来越成为城市居民融资的一种手段,通过信贷与保险互动机制,破解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农村地区,可以通过财政资金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农产品、农业设施提供保险服务。相比一般农户,参保农户多了一重保障,降低了融资风险,银行也更愿意为其发放贷款。同时,依托政府建立的风险保障基金,发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资金放大器”的功能,帮助困难群体解决贷款难问题,实现创业梦和脱贫梦。

参考文献:

[1]吴焰.《中国非寿险市场发展研究报告2015》.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

[2]王银成.《德里克管理思想的中国实践》.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作者简介:

朱礼荣(1965—),学历:本科,工作单位:中国人保财险盐城分公司,职位: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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