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瑜,李 勇
(1.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2.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成都 610036)
高容量车辆(High Occupancy Vehicle, HOV)车道最初在美国兴起,相继在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广泛采用。通过设置通行规则,有效提高道路使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1]。2014年5月,HOV车道正式进入我国,无锡市首次设置HOV车道,允许3人及以上车辆通行。2015年7月,济南市试点开通HOV车道,允许2人及以上乘员车辆、特种车辆在早晚高峰使用。随后,成都市、大连市等均在具备设置条件的相应路段(一般为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开通HOV车道,规定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使用。
国内外学者对于HOV车道的设置可行性、理论模型、设置方案、效益评价等进行了广泛的研究。Huang等[2]考虑单独驾车、合乘和地铁出行方式,改进了既有的交通流均衡模型,并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模型结果。 Kwon等[3]采用交通量检测器收集数据,对HOV车道运行效果进行了全面分析评价。李春燕等[4]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分析了美国HOV车道的设置类型和运行方式,分析了在我国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并提出实用性建议。户佐安等[5]通过分析HOV车道设置的影响因素,建立了路段的出行总效用模型,对比分析了方案实施前后的总效用差值。
目前,国内外大部分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HOV车道的可行性分析和理论模型建立,缺乏对HOV车道的实证分析。鉴于此,从社会经济、交通效率、环境保护、出行满意度4个方面建立HOV车道的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以成都市为例,对HOV车道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
HOV车道通过提高小汽车载客量,鼓励合乘出行,减少道路车流量,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解决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为综合性评价HOV车道的运行效果,从社会经济、交通效率、环境保护、出行满意度4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见图1。
图1 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Fig.1 Comprehensive benefit evaluation indicator system
以下对HOV车道的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进行定义。
居民平均出行费用以出行时间成本和燃油消耗成本为主,二者具有不同的当量,用时间价值和能源价值进行转换,其计算公式为:
(1)
式中,U1为居民平均出行费用;T为平均出行时间;ε为时间价值参数,ε=45元/h;U2为单位车辆燃油消耗量;n为乘客数量;θ为能源价值参数,θ=8元/L。
单位车辆燃油消耗是居民出行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与车辆运行速度有关,其计算公式为:
U2=T2×FC(V),
(2)
式中,T2为路段的车均行程时间;FC(V)为车辆每小时油耗模型。
根据相关研究,高峰时期车辆每小时油耗与车辆行驶速度的回归模型为[6]:
(3)
式中T1为路段平均车速。
路段平均行程车速是指在一定时间内通过路段观测点的车速平均值,其计算公式为:
(4)
式中,T1为平均车速;N为统计时段里的观测车数;Vi为第i辆车的瞬时车速。
路段的车均行程时间是指在统计期内通过路段所需时间的平均值, 计算公式为:
(5)
式中,T2为路段的车均行程时间;n为统计期数;ti为统计时段车辆在该路段行程时间。
道路饱和度用以衡量道路车流量和通行能力是否均衡,反映道路拥挤度,计算公式为[7]:
T3=q/C,
(6)
式中,T3为道路饱和度;q为路段最大车流量;C为该路段通行能力。
C=C0×γ,
(7)
式中,C0为道路理论通行能力;γ为折减系数。
车道均衡系数用来衡量各个车道利用率是否存在不均衡,计算公式为[8]:
(8)
式中,T4为车道均衡系数;q1为HOV车道的车流数;q2为普通车道的车流数;S为车道数。
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平均浓度是重要的环境影响指标之一。通过回归分析得到机动车尾气排放量与速度的计算模型为[9]:
E1=-27.156×lnT1+138.941,
(9)
式中E1为单位车辆污染物排放量。
以HOV车道两侧白天平均噪声不大于70 dB、夜间噪声不大于55 dB为标准,车道交通噪声超标率的计算公式为[10]:
(10)
式中,E2为噪声超标率;L0为噪声超标里程;L为HOV车道的设计里程。
公众接受度作为定性指标,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将定性指标定量化,得到公众接受度指标值S1。
为衡量HOV车道的服务可靠性,引入无量纲路段行程时间变异系数,反映HOV车道运行过程的均衡性、稳定性。当变异系数为0时,数据服从均匀分布,无波动;当变异系数越大时,波动性越大继而稳定性越差。
(11)
式中,S2为道路运行时间变异系数;σT为道路运行时间标准差;ΔT为道路运行时间平均值。
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HOV车道进行综合效益评价。一是使用熵权法确定指标权重,熵权法通过数据之间的差异来确定指标的权重,较为客观地反映某项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性。二是以模糊数学为基础,应用模糊合成原理,综合多个因素对被评价对象进行模糊综合评价[10]。
2.1.1设m个评价指标对n个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构建判断矩阵P[11]
(12)
式中,pij为第i个评价指标对第j个评估对象的值。
对pij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到:
(13)
式中tij为pij标准化后的指标数据。
2.1.2定义第i项指标的熵值
(14)
(15)
式中,di为第i项指标的熵值;hij为第i个评价指标对第j个评估对象的特征比重值,当hij时,令lnhij。
2.1.3计算熵权
(16)
式中Wi为第i项指标的权重。
将HOV车道运行效益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5大类,并分别用P1,P2,P3,P4,P5表示,则得到判断集P={P1,P2,P3,P4,P5}。根据评价路段的道路等级情况,结合《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指标体系》(DB11/T 785—2011)对相关指标的规定,作为判断依据,确立HOV车道运行效益评价的隶属度评价值[12],如表1所示。
表1 评价指标的隶属度Tab.1 Membership degrees of evaluation indicators
HOV车道运行效益水平没有明确的分界线,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梯形隶属度函数具有平缓稳定的特性,故将其作为隶属度函数,结合表2数据,建立以下各隶属度函数[13-15]。
居民平均出行费用为定量指标,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小值,定义为负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17)
(18)
(19)
(20)
(21)
2.2.2单位车辆燃油消耗的隶属度函数
居民平均出行费用为定量指标,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小值,定义为负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22)
(23)
(24)
(25)
(26)
2.2.3路段平均行程车速的隶属度函数
路段平均行程车速为定量指标,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大值,定义为正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27)
(28)
(29)
(30)
(31)
纳入标准:①年龄18岁及以上的近视和散光患者;②球镜度>-6.00 D,柱镜度< 2.00 D;③屈光度数稳定2年以上,每年变化<0.5 D;④角膜地形图检查正常;⑤软性角膜接触镜停戴1~2周,硬性角膜接触镜停戴3~4周,角膜塑形镜停戴3个月以上。
2.2.4路段车均行程时间的隶属度函数
路段车均行程时间为定量指标,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小值,定义为负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32)
(33)
(34)
(35)
(36)
2.2.5道路饱和度的隶属度函数
道路饱和度为定量指标,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小值,定义为负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37)
(38)
(39)
(40)
(41)
2.2.6道路均衡系数的隶属度函数
道路均衡系数为定量指标,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大值,定义为正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42)
(43)
(44)
(45)
(46)
2.2.7单位车辆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隶属度函数
单位车辆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为定量指标,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小值,定义为负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47)
(48)
(49)
(50)
(51)
2.2.8交通噪声超标率的隶属度函数
交通噪声超标率为定量指标,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小值,定义为负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52)
(53)
(54)
(55)
(56)
2.2.9公众接受度的隶属度函数
公众接受度为定性指标,将其定量化,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大值,定义为正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57)
(58)
(59)
(60)
(61)
2.2.10服务可靠性的隶属度函数
服务可靠性为定量指标,最优评价结果为最小值,定义为负指标,其隶属度函数为:
(62)
(63)
(64)
(65)
(66)
2.3.1单因素判断
根据上述构建的评价指标隶属度函数,结合路段运行数据,对各指标进行单因素独立影响评判,得到评判矩阵F[16-17]。
(67)
2.3.2综合评价
将评价指标的权重向量W与评判矩阵F进行模糊运算,得到综合评价集V[18]。
V=W×F=[ν1,ν2,ν3,ν4,ν5]。
(68)
2.3.3确定评价结果
将结果量化,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最终评价结果[19]。令判断集{P1,P2,P3,P4,P5}={1,2,3,4,5},则:
(69)
式中R为最终评价值。
从2017年1月起,成都市在3处路段设立HOV车道。一是科华南路由南向北方向(以下简称路段a);二是天府大道南一、二段由南向北方向(以下简称路段b);三是自2018年12月,剑南大道南段(以下简称路段c)。通过现场交通调查,将评价路段早晚高峰交通运行数据统计,见表2、表3。
表2 各路段早高峰交通运行数据Tab.2 Traffic operation data of each section in morning rush hour
表3 各路段晚高峰交通运行数据Tab.3 Traffic operation data of each section in evening rush hour
同时,通过对周边区域居民出行使用HOV车道的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获得有效统计结果,见表4。
表4 路段HOV车道的满意度(单位: %)Tab.4 Satisfaction degree of HOV lane in section (unit: %)
结合表2~表4的基础数据,通过前述的指标计算公式,得到3处路段HOV车道的早、晚高峰指标值, 如表5~表7所示。
表5 路段a的HOV车道指标值Tab.5 Indicators of HOV lane in section a
表6 路段b的HOV车道指标值Tab.6 Indicators of HOV lane in section b
3.1.1熵权法确定权重
根据前述方法,结合表5~表7路段指标数据,计算评价指标的权重。
表7 路段c的HOV车道指标值Tab.7 Indicators of HOV lane in section c
W=[0.29 0.1 0.19 0.13 0.07 0.06 0.07 0.01 0.05 0.03]。
由此看出,居民平均出行费用、行程车速、行程时间、车辆油耗是影响路段运行效益的重要因素。
3.1.2隶属度函数计算
3.1.3综合评价
3.1.4确定评价结果
运用上述过程,同样计算路段b、路段c的HOV车道早晚高峰综合评价结果,得到:
R作为最终评价值,R的数值越小,代表综合运行效益越优秀。根据前文计算的HOV路段综合评价指数,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见表8。
表8 HOV车道的综合效益评价值Tab.8 Comprehensive benefit evaluation value of HOV lane
3.2.1结果分析
(1)由表8所示,总体上运行情况良好,且早高峰优于晚高峰。成都HOV车道从社会经济、交通效率、环境保护、出行满意度4个方面总体评价结果为一般及良好,且早高峰运行情况均优于晚高峰。
(2)路段b的HOV车道运行效益最优。具体来看,路段b道路整体较为通畅,道路饱和度在50%左右,交通运行状态良好,车流速度基本能达到70 km/h 及以上,各项指标均处于较优的状态,出行者满意度较高。
(3)路段c的HOV车道运行效益较差。具体来看,路段c道路资源有限,交通出行需求较大,道路饱和度较高,且部分路段有施工现场,影响道路交通效率。同时道路监管较难,部分单乘员车辆进入HOV车道行驶,影响了综合运行效益。该路段HOV车道设置区间较短,难以体现优势。
(4)路段a的HOV车道运行效益稳定。路段a的HOV车道运行情况较为稳定,HOV车道优势逐渐突出,综合运行效益评价为良好。
3.2.2对比分析
运用同样的方法,计算3个路段普通车道的运行效益,结果见表9。
表9 路段的运行效益评价值
(1)路段b的普通车道运行效益与HOV车道相比差别不大,目前设置必要性不强,可进一步预测未来交通量分析该路段设置HOV车道的可行性。
(2)路段c的HOV车道处于运行初期,普通车道拥挤度加剧。路段c的HOV车道方案运行时间较短,普通车道数量减少,HOV车道优势未突出,难以改变居民的出行习惯,反而加剧了普通车道的拥挤度。随着方案推进,HOV车道优势和特权效益会更突出,道路运行效益会逐渐产生变化。
(3)从改善交通效率来看,路段a的HOV车道运行效率提高了60%~80%,路段c的HOV车道运行效率提高了55%左右,路段a的改善效果相比其他路段更突出。
HOV车道在运行初期运行效率优势不突出,公众接受度较低,普通车道数减少反而加剧拥堵;随着方案的推进,HOV车道带来的特权效益和运行优势日益突出,会逐渐改变居民出行习惯。成都市已实施HOV车道的运行情况表明,从社会经济、交通效率、环境影响、出行满意度来综合衡量HOV车道运行效益,路段a、路段b均为良好,路段c为一般。同时,对比同路段HOV车道和普通车道,路段a、路段c的HOV车道综合效益优于普通车道,改善效果明显;路段b的HOV车道和普通车道综合效益区别不大,设置必要性不强。
部分路段的HOV车道改善效果不佳,存在以下原因:(1)道路条件不足,运行环境不好,出行需求较大,道路本身处于超饱和运行状态;(2)部分路段HOV车道的设置方案不太合理;(3)HOV车道方案的运行时间短,居民对HOV车道了解程度不高,难以改变出行习惯;(4)监管较难,部分单乘员车辆违规行驶HOV车道,影响了运行效率。
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改进既有HOV车道运行方案。
路段b普通车道和HOV车道的运行效益区别不大,设置必要性不强,应满足设置HOV车道的基本条件为2人以上车辆占比总流量的30%以上。该路段目前HOV车道设置地点居民出行量较少,可考虑调整现有HOV车道设置的位置。现行方案的设置区间长度为5 km,相对较短,难以体现HOV车道的优势,从而改变居民出行方式,可考虑增加HOV车道的区间长度。
路段c的HOV车道运行效益不理想,应对多乘员数量(现行2人及以上适用)进行调整,当HOV车道平均载客为1.4人/veh以上时,HOV车道的准入标准应调整为3人/veh及以上的标准,同时考虑路段c道路资源有限等情况,可考虑不单独设置HOV车道、与其他专用道共用等方式。
(2)加强HOV车道的宣传,让居民了解HOV车道的出行优势,提高公众接受度。
(3)加强道路监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障HOV车道能够有效实施。
(4)规范合乘行为、建立信息共享。
制订相应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的合乘行为,保障合乘出行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合乘环境。同时,构建居民出行需求共享平台,以有效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居民合乘出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