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路径分析

2020-09-06 13:35孔维佳
传媒论坛 2020年19期
关键词:新闻舆论法律监督

孔维佳

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了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路径,重点结合我国现存的新闻舆论监督模式以及实践问题进行阐述,并给出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立法方法,其具有提高新闻舆论监督效果、发挥社会监督功能的优点。通过分析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路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监督方法的应用,推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

关键词:新闻舆论;社会监督;法律监督;法治路径

中图分类号:G2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19-00-02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进步,发挥各种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也成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方法。伴随着新闻舆论监督与我国法治结合的愈加深入,其在我国的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社会发展当中都发挥着独特的监督作用。而受到部分新闻媒体滥用舆论监督手段的影响,其监督作用也逐渐演化出负面结果,针对这种情况,做好新闻舆论监督的规范和引导,也成为目前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一、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现有模式

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目前新闻舆论监督的现有模式主要是受到新闻舆论监督发展情况的影响,使得其呈现出主体地位不明确、权利保障缺失、不良监督偶发等模式,不仅影响到新闻舆论监督的效果,而且也制约着新闻舆论监督的发展成果。分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现有模式,主要是基于现阶段新闻舆论监督的应用实践来展开。现有模式的形成原理如下:

(一)主体地位不明确

新闻舆论监督在我国法治进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其首要面临的就是主体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其又分为法律规定缺乏明确权利规定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的依附性特点。

其一,法律规定缺乏对于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规定,是受到我国宪法以及部门法等相关法律立法的影响。其并没有将新闻舆论监督权写入法律,给予明确的保护。虽然,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已经在多个层面实际发挥着社会监督的作用,但实际上一旦产生新闻舆论监督与其他权利冲突的情形,仍然无法保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相对的,针对新闻媒体存在普遍存在的不良新闻舆论监督行为,确定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的行使范围以及限制情形也成为推动新闻舆论监督法治化的重要方法。

其二,针对新闻舆论监督所具有的依附性特点,是受到新闻媒体机构的特殊形式的影响,其基本与政府密切联系,并且演进为政府及其组织结构都拥有官方新闻媒体的模式。这种与政府关系密切的特点,就会造新闻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权的过程中,产生并不独立的监督结果。此外,在新媒体时代,新闻媒体存在大量非官方组织,其在进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也将受到管理人意志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无法更加独立、自主的表达新闻媒体自身的想法,从而也就影响到新闻舆论监督的效果。

(二)權利保障缺失

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以及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利。这就使得新闻媒体在进行社会监督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报道不全、监督不够以及记者人身权利受到威胁的情况。由此,在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路径探索当中,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赋予新闻媒体机构行使社会监督的权利,使其能够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能,进而引导社会舆论能够更加公正、客观,在给予积极向上引导基础上,使得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监督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不良监督偶发

随着新闻媒体的发展,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经历了从政府主导到自由发言两个阶段。在政府主导的新闻舆论监督当中,新闻媒体的言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政府的部分思想,其主要是传递积极健康的社会信息以及辅助性政策发布的功能。而在现阶段,新闻媒体的舆论影响已经逐步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其可以更为自由地发表言论。而且,随着新闻媒体准入门槛的逐步降低,这种自由发言的新闻舆论监督,造成了不良新闻言论、负面性社会事件集中报道、新闻侵权以及新闻报道内容缺乏人文性等结果。这就代表着新闻舆论监督新型权利的滥用模式:不良的新闻舆论监督集中在我国司法、执法的操作上,使得法院或者检察院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而无法更加公正的进行审判和判决。由此,探索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路径,不仅需要保障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而且需要限制新闻媒体无限制的行使舆论监督权利,避免对个人、对社会、对法治产生不良影响。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路径设计

结合我国现有的新闻舆论监督模式,探索其法治路径,主要是确立新闻舆论监督权利、完善新闻舆论监督立法、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权利行使监督等方面,引导新闻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利的过程中,能够更加公正、客观的进行报道和行使舆论监督权,报道各项与人民群众、国家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密切相关的内容;同时,避免对社会公众进行误导,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引导的情况。法治路径设计内容如下:

(一)确立新闻舆论监督主体地位

在立法中确立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地位,意味着将新闻舆论监督权明确写入法律当中,通过宪法和部门法的法律体系来保障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基本权利,同时将记者的采访报道权也予以保障,使得记者在面对一些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事件时,更好地发挥采访报道作用,将事件面向社会进行公布,从而起到保障多数人权利的效果。

此外,确立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地位,还意味着用法律来优先保护新闻舆论监督权利。这是由于新闻舆论监督侵权现象偶有发生,当新闻媒体将一些热点事件进行报道的过程中,势必会影响到部分群体的隐私权。在这种情况下,追究新闻媒体的侵权行为,也就意味着对于新闻舆论监督权利产生影响。

在立法中,平衡好新闻舆论监督权利和被报道对象权利之间的关系,是从新闻舆论监督所具有的社会价值出发,要求新闻媒体必须真实、客观地进行报道,一旦新闻媒体违背这一权利行使原则,那么新闻舆论监督权相关主体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

(二)完善新闻舆论监督立法

结合新闻舆论监督权利在行使过程中存在的种种现实情况,在完善新闻舆论监督立法时,需要从制度建设、义务履行、行使条件以及责任追究等四个角度出发,形成较为完善的新闻舆论监督体系。

首先,在制度建设上,是保障并形成与新闻舆论监督权利相配套的记者采访报道权、新闻媒体公布权、言论自由等权利体系建立,并通过明确新闻报道法律的方式,将新闻舆论监督的全过程进行立法设计,从而规范新闻媒体的各种行为。

其次,在义务履行上,则是明确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等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在进行新闻报道时,保障报道的及时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体现对于人民群众知情权的保障,而不是个人权利和社会公益的破坏。

再次,在新闻舆论监督权利行使条件上,要首先明确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权利保护原则以及权利和义务平等原则。而后,再通过具体设定新闻舆论监督权利行使的内容、范围以及方法,在保障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利的同时,体现对于该权利的限制,使其能够形成更加有序的利用环境。

最后,对于新闻舆论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是出于新闻舆论监督所带来的权利侵害后果,一旦新闻媒体超出了权利行使范围,在造成危害后果的基础上,对于新闻媒体机构以及相关的责任主体予以追究,遏制不良监督的社会风气出现。

三、总结

综上,分析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路径,一方面离不开对我国现有新闻舆论监督发展模式的研究,另一方面也需要以此为基础来进行立法探索和制度确立,在保障新闻舆论监督权利的同时,不断推进我国法制的完善,实现对于不同权利主体的权利保護。

参考文献:

[1]李琼瑶.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路径探究[J].理论月刊,2007,(4): 80-82.

[2]姜薇.试析新闻舆论监督的路径选择[J].理论观察,2011,(6):165-166.

[3]马学林.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可持续发展路径解析[J].东南传播, 2015,(7):87-89.

[4]沈锦绣.从彻底的自我革命到新型主流媒体到舆论新格局[J].记者摇篮,2017(09).

[5]李健.新形势下地方主流媒体强化主流舆论场的途径分析[J].西部广播电视,2016(13).

[6]李蕾.新形势下地方主流媒体如何强化主流舆论场[J].新闻采编, 2014(03).

[7]柳斌杰.全面提升主流媒体的核心能力[J].新闻与写作,2017(02).

[8]应巧盈.地方晚报借深度打造主流舆论场[J].中国记者,2010(04).

[9]张晓雪.县级主流舆论场建构路径探析——基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思考[J].中国出版,2020(01).

[10]求剑锋.新媒体发展形势下主流媒体如何强化主流舆论场[J].视听纵横,2012(01).

[11]于慧敏,耿步健.从“娱乐至死”到理性回归:网络舆论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19(06).

[12]缪洪通.推动纵深融合 重掌舆论“麦克风”——地方党媒构建新型主流媒体初探[J].中国地市报人,2019(08).

[13]卢新宁.在全媒体舆论场构筑我们的“主流叙述”[J].新闻战线, 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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