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鲁毅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逐渐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性逐步凸显。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这是对新形势消防工作的一次新挑战,同时也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在本文中结合现阶段消防监督执法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针对性的策略,以此实现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管理模式的转变,实现执法效果逐步提升。
关键词: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提升;策略研究
文章编号:2095-4085(2020)05-0154-02
1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性
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已经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已经广泛开展,在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提升的同时,既最大限度避免了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针对性执法的问题,也最大限度遏制了重复性、高频次、虚假性监管,既确保了消防监督执法过程真实高效公开透明,也确保了执法人员责任明确完成检查任务,还可以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和满意度。
2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消防队伍还处在改制转隶的过渡时期,消防监督执法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方面还存在不足,还需要在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执法模式、强化执法效能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
(1)制度落实上还有不足。我国消防管理工作一直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主动抓管的积极性还不够高,靠消防部门推动协调还是常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意识正逐渐形成,但行业部门消防监管水平仍然在低层次徘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素质普遍不强,能力亟待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群众参与度、认知度还不足,消防常识普及率、知晓率还有待提升。
(2)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从思路理念来看,部分监督执法干部对职能任务调整、工作模式改变、社会认知下降等实际情况把握不够,对新理念、新思路、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掌握不多,没有有效应用到消防管理实践中。从综合监管来看,消防部门还停留在“单一监管”的模式,“综合监管”的意识尚未真正形成,没有可供操作的制度设计。从能力素质来看,受原有体制机制的影响,监督执法干部专业不对口、调整交流快、业务能力弱等问题始终存在,对消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不能熟练掌握。
(3)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目前,消防监督执法主要依据的是《消防法》,而现行《消防法》未及时修订,存在程序规定缺失、裁量空间过大、倡导性条款过多而追责条款过少、规则与罚则未形成对应等诸多问题,甚至出现了“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可操作性不强的立法表述,导致在督促协调的过程中十分困难。同时部分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或空白,致使在出现问题时,既没有事件处理的明确规定,又没有专业的处理机构,无法充分塑造公平公正的消防执法形象。
3 新形势下加强消防监督执法的策略
(1)改变监督模式,强化监管效能。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急需改变现有监管模式。一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真正将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起来,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资源和管理优势,切实提升消防监管能力。二是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消防保险、消防中介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优势资源在消防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提升消防监督管理的服务水平。三要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强大威慑力,将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纳入统一的法治轨道。四要推广应用智能化监管手段,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对消防安全风险的实时评估预测、实时监控,提升消防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加强消防立法,提供法律支撑。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最根本就是提升法律执行力度,确保《消防法》真正与日常的消防执法相匹配。随着队伍转隶、体制改革,《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下发后,目前仍存在政策规定与现行法律规定脱节的问题。因此,加快《消防法》和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制修定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既要从法律层面厘清消防安全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之间的职责边界,又要缕清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既要解决可能出现得执法权“交叉地带”,又要解决可能出现的执法权的“真空区域”,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有效监管、精准管理。
(3)转变宣传理念,扩大消防宣传。在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同时,监督执法人员要转变消防宣传理念,多做宣传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火灾逃生自救常识的接地气的基础性、群众性宣传工作,提升消防宣传的精准度、接受度,持之以恒的致力于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让全民参与其中,提高人们对消防实务的关心程度。
4 结 语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既需要制度上的支撑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还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更需要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高效务实、公平公正的执行。面对新形势下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我们必须一如既往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始终把减少火灾总量、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作为主业和底线,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逐步向综合监管、精准监管模式转变,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水平,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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