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洛阳师范学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项目《高校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分析》(编号:2019-LZXN05)
【摘 要】 对高校干部的日常监督包括政治意识监督、清正廉洁监督、教学内容监督等。加强高校干部日常监督,党委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监督的主力军作用,还要充分整合利用好师生力量;要做好高校干部日常监督,还要善监督,精准把握重点;敢监督,勇于较真碰硬。
【关键词】 高校;党员干部;监督
随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监督挺在前面,通过经常性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成为常态。天涯无净土,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高校的党员干部教师也不应成为例外,要与党政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党员干部一样接受监督,实现日常监督的全覆盖,也达到纪律监督与监察监督的有机衔接,并将《监察法》对六类监察对象的监察要求落实到位。
一、高校干部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意识监督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要义,也是我们党经过长期发展得出的科学结论。讲政治是我们党的突出特点和优势,不论对哪个行业的领导干部而言,政治意识都是第一位的,决定了一个干部的发展和成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在哪个方面、哪个部门、哪个地方工作的党员干部,首先要明白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第一目标是为民谋利,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首位,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本领,切实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一个由党培养出来的干部,不能爱党爱国,不能对党的忠诚,不能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那就不是合格的。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的就是精心引导和栽培。如果引导和栽培他们的师长缺乏政治意识,就不能教育引导大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就无法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知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就不会正确对待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蕴含的深刻价值,就看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不仅是对广大教师的要求,也是对广大高校干部的要求。因此,加强对高校干部教师政治意识的监督,才能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正廉洁监督
廉洁自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重要法宝。高校干部作為领导干部的一个群体,既有其共同性,那就是必须严格自我要求,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又有其特殊性,相比党政机关,高校是相对较为封闭的系统,接受监督的渠道和形式较少,处在关键岗位的干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干部是党领导人民群众继往开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骨干力量,做到廉洁自律,关系到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与此同时,高校干部还肩负着培养国家栋梁的重任,一旦出现不廉不洁行为,将会给大学生带来不利影响。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即:不准违反决策程序擅自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聘用)中拉选票、打招呼,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资金借贷、重大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以及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等经营管理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生、录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不准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以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收受学校所属单位及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准违反规定在学校所属单位领取津贴、补贴、奖金,或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不准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或者从事有悖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的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在考试、入学、就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以及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这“十不准”不仅是对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全体高校干部的要求。从这十个方面强化对高校干部的监督管理,能够很好地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教学内容监督
高校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干部在从事行政等工作的同时,还担任着教学任务。教学内容对将大学生塑造成什么样的人发挥着极端重要的作用。不论是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其学科理论体系都体现着构建者的思想。如果不加以辨别,会将一些不适合的思想在潜移默化中传输给大学生。当前,一些学科存在“当西方理论‘搬运工”现象,直接搬用西方理论原理、术语范畴和研究方法,个别的甚至采取全盘“拿来主义”,不加辨别直接将西方教材拿来使用,缺少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无法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没有体现创新成果,难以通过教学内容传授来引导大学生树立自豪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没有得到彰显。因此,要加强对教学内容的监督,牢牢掌握学科话语权,坚定文化自信和学术自信,通过教学内容体现和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推动高校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高校干部日常监督的途径
(一)党委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高校党委领导高校的全面工作,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所在,也是保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所在。高校党委必须深刻认识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从严治校、严格监督的观念,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首先,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通过持续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党的教育方针,把党中央关于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反腐倡廉等各项要求理解透彻、落到实处。其次,强化纪法宣传教育。通过中心组、全体干部大会、院系内部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的学习,形成良好的日常监督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第三,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高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责,做到既分工又协作,把从严管党和高水平办校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认真分析和查找廉政风险点、高风险岗位,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在建立、完善制度的过程中,要基于实际和实践,既能管当下,又要管长远;既要及时剔除不符合形势发展的内容,又要及时增加新情况下的新举措,确保在一定时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以免朝令夕改。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旦制度形成,就要严格执行,坚决避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监督的主力军作用
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构,是监督的主力军,要切实把监督这一首责职能履行到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围绕《党章》和《监察法》的规定去履职尽责:《党章》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违法始于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往往是先从违纪开始的,一个党员干部在经济上出现违法问题,通常其已经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因此,在监督过程中,要首先在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六大纪律”上发力。只有先在党纪角度上从严监督,才能有效防止出现违法问题。在监督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人员要破除“得罪人”思想,不能一谈监督就认为是与人为恶,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高校良好的政治生态,是为了打造更加优异的育人环境,更是为了及时对个别党员干部扯扯袖、拉一把,避免其滑入犯罪深渊,要大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风险隐患和不良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体现出靠前监督、防患未然的政治效果。当然,对那些不收手、不收敛的,要依纪依法坚决处理,及时清除高校里的害群之马,彰显纪法的权威和不容触犯性,体现出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要充分整合利用好师生力量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一方面,院系的教师经常接触,彼此较为熟悉,要合理引导其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授课教学等方面进行相互监督,既能杜绝违纪问题的发现,也能良性竞争提升业务能力。同时,要高度重视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发挥,大多数的老同志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无后顾之忧、敢讲敢说,聘请这些老同志成立督导组、检查组,加强对干部、教师日常行为的监督检查,既能更好发挥老同志的价值,使其老有所为,也能弥补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合理引导学生进行监督。大学生经常与教师接触,对其教学水平、师德师风等较为熟悉,要合理进行引导其对教师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打消“徒不言师过”思想,对教师的不当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既是对教师的帮助,也能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
三、做好高校干部日常监督的注意事项
(一)善监督,精准把握重点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善于监督,体现的监督要精准有效。大而化之、千篇一律的监督难以发现问题,要结合不同岗位和部门的特点,对高校干部区别出不同的重点,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列出廉政风险点和问题责任清单,比如,要加强对基建、后勤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监督,对教务及教学部门要在教学管理、考试内容等方面的监督,提高监督的精准性。特别是作为监督主力军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善监督就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深入了解各个岗位和部门的工作个性,熟知其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对其容易失控失管环节了然于胸,对其惯用的逃避监督手段深刻把握。为此,要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在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这“四种能力”上下功夫,既要会执纪执法,还要会做思想政治工作,从而既体现硬度、又体现温度。同时,监督过程中要注意分辨无心之失和有心之过,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准确定性,该纠错的纠错、该容错的容错,以免挫伤其工作积极性。
(二)敢监督,勇于较真碰硬
有力有效的监督不是做表面文章,要敢于动真格。不论是党委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还是师生的监督,都要大胆,敢于当战士、不当绅士,敢于当包公、唱黑脸,不能有面情软、老好人等思想,否则监督就失去了意义。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来,让被监督者及早认识到错误或不当之处,悬崖勒马、及时收手,督促其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纠正,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个别党员干部就已经指出的问题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要毫不手软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杜绝出现“破窗效应”。同时,对典型案例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从而在内心深处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推进,夯实筑牢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堤坝防线,促使“象牙塔”内书香满园、风清气正。
【参考文献】
[1] 陈丹丹.“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常态——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之一[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03-23(8).
[2] 曲东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略下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能的路径探索[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8,38(03):83-85.
[3] 郗万富,张宝林.高校纪委“灯下黑”问题之思考与对策[J].行政科学论坛,2018(05):33 -38.
[4] 方芳、网婕.关于强化高校党内监督的相关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9(31):154-155.
【作者简介】
杜文丽(1981.12—)女,汉族,河南陕县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