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互联网+”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供给的对策研究

2020-08-27 02:08施勇峰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杭州科技 2020年3期
关键词:双创小微公共服务

□ 文/施勇峰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不断出台政策措施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极大地释放了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改进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是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重要内容,引起国家财政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杭州市是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又具有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平台和服务,具有打造“互联网+”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的独特优势。杭州基于“互联网+”平台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和探索,对于优化浙江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具有先行先试意义。

基于“互联网+”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的界定

2015 年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7 月 4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互联网+”的概念进入了人们视野。“互联网+”可以认为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服务)相结合,通过更新业务体系、流程重组、商业模式创新等实现转型升级。“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通过互联网管理的公共服务;基于互联网途径完成的传统公共服务;基于互联网跨界融合、重塑结构实现形式、服务、内容创新的新公共服务。

本研究认为,基于“互联网+”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是指基于“互联网+”手段,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的内涵和服务形式,实质是应用云计算、远程视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突破空间和地域局限,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和服务的均等化。

2019 年底,面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第三层面的公共服务已经走在舞台的中心,在线化和网络化已经成为常态和趋势,不仅创业辅导等小规模的活动纷纷借助网络直播等手段,千人以上的大型论坛和产品展销也已经线上线下相结合。基于“互联网+”打造公共服务,已经成为一种内在需求和动力。

“互联网+”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供给的现状和问题

浙江省科技、经信等部门推进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已经做了很多探索。浙江省科技厅推进的“创新券”制度,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展,已经从最早的推进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拓展到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举措。2015 年至今,全省已累计发放创新券41.69 亿元,其中确认使用27.28 亿元;创新券服务合同金额43.53 亿元,其中兑付金额18.81亿元。杭州市、温州市、湖州市处于全省前三位,分别占全省的30%,24%和11%。

2017 年浙江省科技厅又启动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已建设省市县三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68 家,其中省级 65 家,累计集聚各类创业创新服务机构2864 家。65 家省级综合体累计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478项、发动产学研合作企业6329家、服务科技企业41.4 万次、解决技术难题1.6 万个、达成技术交易成果6811 项;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260.6 亿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55.7亿元。

浙江省经信厅建立了“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96871”,各市建立了市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和市场化服务,并开展年度考核给予奖补。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自2012 年9 月正式开通以来,立足于拓展优质服务,不断整合资源,优化模式,积极探索符合浙江实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该平台开展服务日专场活动、推送惠企政策、促进融资对接、开展专题培训,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杭州在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城市试点时,基于“互联网+”平台打造针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包括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财务指导、代理记账、检测检验认证、仪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保护和会展服务等,建立了“创新券、活动券、服务券”制度。创新券从2011年开始实施,用于对企业使用创新平台的实验设备进行研发予以补助,对企业和平台双向补助。自2016 年起基于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管理,实现全省联网,已整合仪器设备价值超过13 亿元,已有5000多家企业获得专业服务,开展检测服务近4 万次。2019年,杭州发放创新券52586 万元。活动券自2016 年2 月开始实施,用于对第三方机构举办公益性创业创新活动进行补助,极大地调动了各类机构举办创业辅导、论坛等活动的积极性。双创活动从2015 年的日均4.5 场提升到目前的日均15场,增长230%。已认定服务机构371 家,累计发放活动券 28.73 万张,审核资助各类创业辅导活动4958 场,惠及创业者超过20 万人。首批“双创示范”城市济南复制了杭州活动券的做法模式和管理平台。服务券自2015 年11 月开始实施,主要用于补助小微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共发放服务券金额4700 万元,受益小微企业15600 余家。杭州以“最服务”理念为指导,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实现了全程网络化管理,体现了最优、最便利、最为小微企业着想的服务理念。

当然,浙江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也存在不足。一是省级部门协同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力度不够。目前还没有通过部门协同,推出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的制度设计。二是“互联网+”平台优势明显但省内辐射强度不够。三是基于“互联网+”政策扶持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天津、厦门、北京等地通过采购“云服务”扶持双创企业,如天津滨海通过单一采购形式购买云服务,厦门等地通过专项资金支持。浙江目前还没有通过财政资金购买“云计算、大数据”服务,直接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做法。

优化“互联网+”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供给的路径探究

打造“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保障。浙江尤其是杭州“互联网+”平台和服务优势显著,有世界第三的“阿里云”,业内领先的“网易云”等平台,有微链、微媒、功虎社区等一批创业服务企业,可以为企业创业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支撑和服务。浙江各设区市应支持“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的建设和发展,通过支持平台发展,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社会化服务。这些企业和平台不仅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云服务和支撑,也可为政府部门打造优良的创新创业氛围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导入人才流、资金流、创新流。

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已经改变了经济生活的习惯。公共服务上云上线,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人们已经从被动适应转变为主动迎接变化,为“互联网+”公共服务的加速发展创造了契机。鼓励企业利用钉钉、直播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等多种形式,开展在线的创业辅导、路演等活动。鼓励企业开展网络协同研发设计,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在研发设计中应用。发展在线定制化设计,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创新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各类专业化会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智能化会展场馆建设,推动展览展示企业和云服务企业共建云展服务实体,打造云会议、云展览、云体验等服务新形式。

设立“互联网+”公共服务补助制度

对小微企业上云进行资助已成为一种通行的做法,北京、天津、宁波和厦门等都先后采取后资助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建议我省科技、经信等部门指导设区市建立对小微企业购买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企业服务等服务和产品的补助制度。可以暂且把这种补贴制度称为“云创券”,即补贴小微企业基于云计算、云服务创业。

云创券的发放可以借鉴杭州消费券的方式,即明确支付规则,企业在购买云平台的服务和产品时抵扣,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投入下一轮循环。

云创券的发放有两种具体形式,一是发放虚拟券,在实际使用后,由财政与平台主体结算;二是发放代金券,直接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在支付时实时抵扣。通过建立补助制度,打造“政府+平台+企业”的公共服务补助模式,即政府补贴1/3,平台让利1/3,企业自付1/3,推进平台、企业双方受益,增加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公共服务供给。

优化“互联网+”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供给的对策建议

未来几年,全世界50%的科技创业企业都将依托互联网平台,基于云计算的创业成本相比传统IT可以降低70%,创业创新生态与区域产业升级将形成联动,而大企业创新创业和平台支撑方面的作用将更加显著。基于上述观察和判断,本研究认为,浙江在新一轮的创新创业中将占据有利位置,发挥好“互联网+”平台服务的优势,将会对浙江的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制定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

2020 年以来,发生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产生了深刻影响,居家办公、网上学习成为了常态,同样因为疫情的影响,以往热闹的创新创业活动一下子偃旗息鼓,在线直播成为新尝试,论坛、辅导、沙龙等活动也不得不走线上路径。2018 年6 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议结合《若干意见》出台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的指导性意见:一是指导各设区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倡导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三是鼓励各设区市对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予以支持。在创新券的基础上,在全省建立服务券、创业券等制度,对小微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予以支持,对专业化机构举办公益性的双创活动予以资助。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的在线化和互联网化

推进创业辅导、金融服务、展览展示、研发设计等公共服务在线化和“+互联网”。推动创业辅导和双创论坛转向线上,通过直播、视频会议、钉钉等多种形式举行,克服空间和时间局限,惠及更多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推进线上申贷续贷还贷,推进智能投顾、智能投研、智能风控、智能监管等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知识图谱、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于小微企业授信融资等领域。推进各类专业化会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5G 互动直播、加快VR/AR 技术应用,打造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沉浸式体验平台。鼓励企业开展网络协同研发设计,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在研发设计中应用,推动在线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知识共享、成果转化、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

发挥“互联网+”平台公司作用激发更大双创潜能

浙江有阿里巴巴、网易、海康威视、吉利控股、华三通信等平台型公司,有着巨大的双创能量。建议在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技术创新攻关、知识产权创造、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招引等方面发挥这些企业的作用,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激发平台型公司的创造潜能,为浙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发挥支撑作用。浙江省发改、科技等部门要推进阿里巴巴、万向等建好“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双创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争取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国示范推广。全省有关区、县(市)可主动对接阿里巴巴创新中心、网易云双创基地落地,使之成为带动区县双创开创新局面的聚焦点和新平台。

采购“云计算大数据”产品服务,帮扶企业创新创业

阿里云处于国内公有云服务商绝对领先地位,全球市场与亚马逊AWS和微软Azure三足鼎立,用户规模超过230 万户,计算成本领先业界70%,阿里云的大数据技术已成为支撑政企转型的核心驱动力之一。网易已将积累多年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能力开放出来,打造面向“互联网+”的场景化云服务,包括蜂巢、云信、视频云、七鱼、安全、猛犸、有数等产品服务,助力教育、金融、文化娱乐、社交、新零售等领域创业企业。浙江要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产品服务优势,支持中小企业上云,降低创业期企业IT 软硬件投资成本,卸掉沉重的运维负担。省财政、经信、科技等部门可通过政府采购或专项扶持的方式,采购“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包括云计算能力、大数据产品、融资对接服务等,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促进“人才资本”对接融合,打造更优创业生态

发挥“互联网+”创业服务企业在集聚创业者、投资人、创业项目、组织创业活动、融资对接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和特长,通过组织融资对接会、路演、专项服务等多种形式,促进人才、项目、资本的对接,帮助创业者找投资、找导师、找场地、找服务,帮助投资人找项目、找企业、找团队。通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形式,对平台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筹资等予以支持。

“互联网+”公共服务将成为发展的方向,浙江有着最服务的理念、实践创新的模式、优秀领先的平台,打造基于“互联网+”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将为浙江创业创新注入新动能,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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