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祺午
目前,我国经济增速虽然有所放缓,但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依旧强烈。据人社部发布的《中国技工院校发展报告》披露: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就业人员的20%,高技能人才数量仅占6%。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鼓励建设多元办学格局,提倡企业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但这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与制约。
企办职业学校身份尴尬。大部分企办学校不在财政拨付办学经费的范畴内,不是财政支持的学校往往一般统一划归到民办院校行列,要求民办院校到民政部门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但民政部门却对企办学校的这种身份认定不认可,不予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部门之间政策矛盾,学校办学的合法性遭到质疑。
企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不足。企办职业学校普遍没有财政拨付的办学经费、教师工资和教育附加费等相关补贴,办学主要依靠学费收入,学校办学经费普遍紧张。资金不足导致企办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陈旧,实训条件简陋,与公办职业学校的设施设备有明显差距。与财政拨款的公办学校教师相比,企办学校普遍存在压力大、教师收入偏低、无法解决编制等问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和重点高校毕业生不愿意到企办院校工作。
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的经费使用条件过于严苛。企业急需的技能培训和技术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均满足不了培训补贴使用条件,主要原因:一是因為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企业为满足生产需求,培训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周,某些专项培训甚至不超过3天,无法达到政策要求的培训时限;二是很多培训尤其是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不在补贴范围内;三是企业需求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比如为解决工学矛盾,经常在施工现场举办培训,这种培训方式无法满足政府对培训过程监控的要求。同时,目前的政策是把培训经费直补发给参训个体,也不利于调动企业开展培训工作的积极性。
在新冠疫情严重冲击我国经济,造成前所未有影响的情况下,国家在“六稳”基础上提出“六保”的新任务,形成保产业链供应链——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的工作主线。为企业办学解困,让企办职业学校焕发活力,切实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既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智力和人力支持,更能有效促进就业、保障民生。
为此,要根据国家《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以地方立法权的原则,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赋予地方更大的统筹权限,支持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地区建立自己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实现由地方为主的政府统筹管理模式向地方依法统筹治理的模式转变,为国有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职教集团建设切实提供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的法律保障。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企办学校服务机制,可依据学校的办学实力、办学质量、学生人数、企业的认可度等社会评价因素制定可落地的购买服务政策,并按规模、贡献等划拨专项资金,给予企办学校支持。应加大培训补贴力度,放宽培训补贴经费使用条件,以有利于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工作为导向,满足企业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限的实际需求。规划设计企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改革薪酬制度,将技能操作水平与薪酬挂钩,形成企业技能人才发展有通道、职业有规划、成长有希望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