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摊位法的原理及其在环境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2020-08-19 12:49李强
鄱阳湖学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李强

[摘要]恰当的环境价值评估既是环境决策的前提与基础,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难于市场化的环境物品的价值评估问题,道格拉斯,麦克米伦等学者将集体协商技术与陈述性偏好法相结合,提出市场摊位法的环境价值评估方式。市场摊位法分为意愿价值评估与选择实验法两种范式,涵盖了定量与定性两个价值评估维度,强调集体性的环境价值,一定程度上彌补了陈述性偏好法存在的时间约束与认知负担问题,尤其适用于复杂环境物品的价值评估。目前,市场摊位法已经成为一种得到认可的环境价值评估工具与环境决策支持机制,尤其是其所主张的集体性环境支付意愿具有一定的社会主义特征,有可能发展成为一种符合新时代的环境物品价值评估机制。

[关键词]环境价值评估;市场摊位法;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环境价值评估工具,而既有的陈述性偏好法存在着信息不充分、偏好不真实与个人与集体价值差异等问题。道格拉斯·麦克米伦(Douglas C.Macmillan)等学者将集体协商引入陈述性偏好法之中,创造性地提出市场摊位法(Market Stall)的环境价值评估方法。其将经济理性与公民理性相结合,把公民陪审团的集体协商技术与定量化的支付意愿相结合,通过为人们提供更加从容的信息理解与偏好反思空间,一方面解决了环境支付意愿的“肤浅性”问题,另一方面也获取人们的集体性环境支付意愿,从而为环境决策者提供了更为真实的环境偏好,更为符合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2002年,道格拉斯,麦克米伦在苏格兰野鹅保护项目中首次运用市场摊位法获取了支付意愿,有效解决了野鹅与农场主之间日益紧张的矛盾。随后洛娜·菲利普(Lorna Philip)等学者在实践应用中进一步发现市场摊位法在解决支付意愿(WTP)与受偿意愿(WTA)差异性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目前,市场摊法已成为西方国家一种较为常见的环境价值评估工具,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都较为丰富,而中国在市场摊位法方面的研究尚处于理论介绍阶段,仅有王朋薇等人在协商货币评估讨论中有所涉及。因而本文将首先讨论市场摊位法的理论渊源与适用性,然后说明其具体程序与过程,最后探讨其在环境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前景。

一、市场摊位法的理论渊源与适用性

(一)市场摊位法的理论渊源

市场摊位法的理论源于陈述性偏好与公民陪审团两种传统环境价值评估方式。一方面,其产生动力在于人们对于完善陈述性偏好法的需求。所谓意愿价值评估,就是在专业人士的组织下,被调查者在假想情况下,根据已有知识、自我偏好以及收入情况,给出个体性的环境支付(受偿)意愿。意愿价值评估存在着选择时间不足与相关信息不充分两方面的短板。首先,被调查者只有大约5-10分钟时间作出决定。由于时间有限,被调查者既无法充分阅读并理解组织者提供的信息,也没有时间就相关疑问寻找答案,因而他们容易隐瞒、压抑自己的真实支付意愿,或可能给出敷衍性的支付意愿。其次,由于被调查者的知识结构与学习能力存在差异,不同的信息会影响其真实支付意愿。如果信息超过了被调查者的知识水平会形成认知负担,反之,信息过于简单又会产生抗议或者轻率的回应,都不利于产生真实支付意愿。另一方面,市场摊位法脱胎于近年来兴起的环境公民陪审团运动。环境公民陪审团是指在选择合适的公民陪审员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形成集体性环境偏好的环境价值评估方式。由于环境公民陪审团获取的是定性化的环境偏好,因而缺乏一定的精确性,难于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正是基于对传统的陈述性偏好法的反思与完善需求,将公共协商技术引入其中,市场摊位法应运而生。

(二)市场摊位法的适用性

市场摊位法在本质上是将参与式技术融入意愿价值评估之中的新型环境价值评估工具,既回应了公民陪审团经济性量化评估的不足,也解决了价值评估的环境价值认知负担与不确定意愿问题,尤其适合于复杂的、非线性的环境价值评估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与适用性。

一是可以从多方面缓解人们的信息认知负担,促使人们在更为知情的决策环境下表达真实的环境意愿。环境偏好的特殊性使得人们的环境偏好并不是预先确定的,而是建构的,尤其在面对自己不熟悉且复杂的环境问题更是如此。这也就是说,许多时候人们的环境偏好是在价值评估过程中引导出来的,而信息则是影响这一过程的决定性因素。迈克尔·海里曼(Michael Hanemann)的研究表明,丰富人们的信息可以改变人们的环境支付意愿。为了保证多数人的理解,意愿价值评估提供的信息标准在于能够被大多数潜在的受访者所理解,既不能太简单也不能太复杂,然而人们给出正确支付意愿的信息因人而异,无论多么完美的信息都有可能带来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的风险。市场摊位法通过集体讨论程序缓解甚至解决了这一问题。其一,在讨论期间,受访者既可以获得组织方提供的标准化信息,也可以就相关问题向专家咨询,从而丰富自身的信息。其二,在协商讨论过程中,人们形成的非正式关系可以揭示一定的隐藏性信息。其三,受访者可以利用两次问卷的间隔期,多途径自行弥补缺乏的背景知识与相关信息。

二是可以降低人们意愿的随意性。市场摊位法让人们在时间充足且无压力的决策环境下给出支付意愿,最大可能避免了人们为了尽快结束调查而给出的“是啊(yeah-saying)”等敷衍性或者抗议性回应。市场摊位法不仅要求人们在讨论前给出自己的社会经济背景,在讨论过程中记录自己的思想进程,同时也要求人们记录下冷静期自己与家人朋友的讨论情况。通过这些程序,召集人可以分析民众环境偏好的背后原因,从而帮助决策者更好地区别受访者是否采取了敷衍式或抗议式的回应。此外,更多的时间也帮助人们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在良好的信任氛围中,人们会感觉自己的观点与价值得到重视,自己的利益能够在决策中有所体现,从而在决策过程中形成高水平的激励机制。研究表明,高水平的激励必然可以让受访者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来填写调查问卷。

三是可以形成家庭性、公民性支付意愿。社会环境总偏好并非是单个环境消费者偏好的加总,而是人们以公民的身份给出的集体偏好。首先,市场摊位法的集体讨论环节降低了收入水平对于环境支付意愿的影响,尤其是降低了环境支付意愿与受偿意愿之间的差异。其次,市场摊位法的冷静期程序帮助人们形成家庭性环境支付意愿。麦克米伦的研究就发现,由于人们有机会与下一代讨论环境问题,因而其支付意愿更加具有环保色彩与代际正义特征。

二、市场摊位法的程序设计

作为一种协商性货币评估方法,市场摊位法从本质上而言就是一种集体讨论后再给出支付意愿的货币化价值评估工具,它包括公共协商与问卷调查两种价值评估形式,具体过程分为集体讨论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一)市场摊位法中的组成人员与角色

市场摊位法的参与人员包括召集人(Convenor)、主持人(Moderator)和受訪者(Respondent)三大类。召集人一般是即将实施影响环境行为的人或组织,多为不同层级的政府组织。主持人负责具体的评估过程,不仅要客观公正并具有丰富的知识,同时也应处于利益相关者范畴之外。受访者则是受到决策影响的,且具有合法性诉求的利益相关者。

1.召集人的选择与角色

召集人进行环境评估的目标在于评估一项环境行为的成本与效益,了解民众对于环境决策的认可程度,环境决策的可操作性等信息。此外,也有召集人针对不认同既有政策而发起的环境价值评估。通常情况下,环境评估召集人应当作为评估的出资者。但为避免干扰评估过程,形成客观真实的评估结果,评估召集人通常不会直接介入具体的评估过程,仅仅是一个过程旁观者而已。

2.主持人的选择与角色

主持人在市场摊位法中的作用重要且微妙,既要受过协商技术的训练,又需了解相关的专业性环境知识。他们一方面需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回应受访者的专业提问与经验需求,另一方面需要在不影响人们自由表达支付意愿的能力与意愿下,引导协商讨论方向,避免陷入无谓纷争,防止讨论过程中的策略性行为。一般情况下,主持人的工作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记录受访者对于环境决策的观点及其对相关环境项目的偏好:二是为受访者提供背景信息,帮助其形成知情评估;三是引导、激励、组织受访者进行协商讨论;四是设计支付形式,记录支付意愿。从目前市场摊位法的实践来看,由于普通民众对专家学者良知的信任和对其专业知识的认同,因而环境或组织领域的专家学者是评估主持人的首选,其或者受政府委托,或者由利益相关者协商推选。与之相反,具有利益集团背景的主持人最受质疑,也常常难以在实践中得到支持。

3.受访者的选择与角色

由于时间与成本的既定约束,在市场摊位法中能够实际参与面对面协商,并给出支付意愿的受访者样本量较小,因而受访者的代表性决定了市场摊位法的合法性,而合法性的基础在于科学合理的利益相关者分析。相关研究表明,利益相关者相对于一般公众更有动机认真对待集体讨论,回应率也更高,给出的支付意愿更加真实,更能反映出人们的环境价值与偏好。传统的环境决策大多都从整体影响角度考察环境决策的影响,缺乏考虑环境决策后果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成本与收益分析。然而,由于同一种生态资源可以提供生产、调节、文化等多种类型的生态产品与生态服务,而各种生态服务之间并不一定兼容,对生态资源某种形式的使用可能损害生态系统的其他功能,也必然会影响人们之间差异性的环境利益。实践表明,即使身处同一处景观,不同的社会群体也会感受到不同的环境问题,并会在环境问题方面寻找不同的解决方案,具有不同的支付意愿。例如,道格拉斯,麦克米伦就发现普通大众与旅游者家庭愿意为保护野鹅家庭支付7-19英镑,然而本地居民并没有这个支付意愿。

在目前的市场摊位法实践中,受访者主要通过配额抽样法产生。所谓配额抽样,是指首先对所有受影响者按其控制特性分类,然后按各个控制特性分配样本数额。相对于随机抽样方法,配额抽样适用于受访者对相关问题具有一定了解且具有不同利益诉求,同时也无法采用大量样本的情况。在市场摊位法的配额抽样中,其控制特性以相关环境行为的利益相关性为基础,而且这种以利益相关为划分依据的方法,会随着不同的环境决策行为而不同。例如,流域治理项目受访者可以分为旅游者、沿岸农民和普通民众,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受访者可以分为农场主、环保组织、政府与普通民众。在确定利益相关者范畴与类型后,主持人通过邮件、电话访问等形式招募不同利益类型的受访者,并采取滚雪球抽样策略(a snowball sampling),鼓励人们招募自己的亲戚朋友参与其中。例如,在苏格兰野生动物保护项目中,主持人首先以邮件的形式通知本地的大学、政府部门以及大型公司和环保组织,然后再通过这些人将招募范围拓展到更为广泛的利益相关者。

(二)市场摊位法的具体过程

市场摊位法诞生以后一直在不断发展演进,目前存在着两种范式:一种是将公共协商讨论与意愿价值评估(CV)相结合,另一种是公共协商讨论与选择实验法(CE)相结合。两种范式均包含集体讨论、冷静反思和意愿调查三个阶段。

1.意愿价值评估范式

在意愿价值评估范式中,市场摊位法的过程分为集体讨论、冷静反思和电话回访三个阶段。具体过程如表1所示。集体讨论阶段主要是主持人提供信息、受访者确认信息阶段,形成初次支付意愿阶段;冷静反思阶段是受访者与家人、朋友讨论阶段;电话回访阶段是形成最终支付意愿阶段。总之,市场摊位法的评估程序可以给予受访者更为宽松的决策环境与思考空间。

(1)集体讨论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目标在于让受访者成为环境决策影响的知情者,具体分为三个步骤。一是获取信息。集体讨论会议既可以一次性集中举办,也可以分期举办。会议期间主持人首先将相关信息的书面材料以信息夹(information folder)形式告知与会者。信息夹囊括如下内容:当前生态环境系统面临的压力与问题,解决压力与问题的措施与举措,不同决策将会带来的差异愿景,支付方式的解读。二是小组讨论。在此期间,受访者依据一定的变量(性别、年龄)分组,每一小组都包含专家,而不能将专家单独列组。这样安排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小组讨论期间具有充分的信息与疑问解读基础: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专家利用自己的知识优势操纵小组讨论。小组讨论期间,受访者学习信息资料,听取专家解读,并就疑惑向专家提出咨询,进行开放式讨论,了解他人的环境偏好以及背后的原因,反思自身环境偏好的正当性。三是形成初次支付意愿。在此期间,受访者首先要表明自己是否具有支付意愿,是绝对支付、可能支付、不确定,还是可能不支付、绝对不支付;然后匿名给出具体的支付(受偿)意愿,支付意愿既包括支付数量,还包括具体的支付方式(税收还是收费),特别是受访者还要给出自己选择的原因。

(2)冷静反思阶段。集体讨论结束后,受访者会有一周时间的冷静期。在这一周内,受访者可以反思自己的选择,并与家人、朋友讨论自己的支付意愿,也可以搜索信息并咨询其他的专家解决疑惑。同时,受访者需要以日记的形式记录自己的心路历程,以及自己和家人朋友的讨论过程与结论,冷静期受访者一方面可以拓展信息来源,解决受访者对于主持人提供信息全面性与正确性的疑虑:另一方面,受访者的个人环境支付意愿升级为家庭环境意愿,而且家庭意愿更加注重后代的环境偏好,更能回应代际环境正义。

(3)电话回访阶段。在这一阶段,主持人通过电话回访(邮件答复)形式获得受访者的最终支付意愿。支付意愿不仅包括具体的支付数额,还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又包括收入税、地方税、入场费、通货膨胀和捐赠性的信托基金等等。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市场摊位法为受访者提供了更为充足的思考时间与空间。首先,受访者有更多的时间与信息渠道反思环境偏好;其次,受访者通过非正式关系形成的信任关系促成了相互之间的深入讨论;最后,冷静期促成包含家人与朋友偏好的集体性环境支付(受偿)意愿。实践表明,市场摊位法下的受访者更加具有环境意识。例如,洛娜·菲利普在苏格兰野生动物保护项目中,80位受访者中就有23个受访者改变了支付意愿。而对受访者的家庭日记进行内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也发现,在经过与朋友与家人讨论后,人们更加坚信并且具有更高的环境支付意愿。

2.选择实验法范式

所谓选择实验法范式,就是将陈述性偏好法中的选择实验法(CE)与协商讨论结合在一起的环境价值评估范式。详细过程见表2。近年来,选择实验法越来越多地应用于资源环境领域的非市场价值评估,已然成为生态资源价值评估领域最具前景的方法。其基本思路是:创造一个假设的市场环境,通过问卷让受访者在几个备选项之间进行选择,从而得到人们综合性的环境偏好。与意愿价值范式不同,选择实验法范式的市场摊位法是由每次持续3-4天的3次会议与一个自我学习阶段组成,具体过程如下:

(1)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相关信息的发布与解读过程。受访者通过全体大会了解环境行为的影响和决策地区的社会经济背景等。一是召集人与专家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阐释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应对生态危机可能采取的措施,以及不同环境行为异致的差异性愿景等相关信息:二是以问卷调查形式了解人们关于环境问题的基本观点与价值诉求,并要求人们从个体利益角度给出个人支付意愿;三是分小组讨论解释各自的支付意愿,并对他人的偏好提出质询。

(2)自我学习阶段。这一阶段类似于意愿价值评估范式中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受访者可同家人、朋友讨论环境支付意愿,也可以通过网络搜索、专家咨询等方式来获取更为丰富的信息,从而进一步了解环境决策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自己偏好的正当性等等。

(3)第二次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集体讨论过程。召集人需要先向全体受访者介绍环境价值评估的初衷,即将实施的环境决策的可行性等等;然后进行集体讨论,受访者再次填写同样的问卷,给出第二次支付意愿:最后公布初次问卷调查的总体情况。

(4)第三次会议。此次会议将形成最终的支付意愿,受访者被要求以公民身份在集体环境偏好的基础上给出最终的支付意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一阶段的支付意愿并不公开,人们需要在密封的信封中写下自己的选择,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公开性投票。

如上所述,选择实验法范式下的市场摊位法中,三次会议获取的是三种不同的支付意愿。首次会议是集体讨论之前人们作为消费者的支付意愿:第二次会议是集體协商讨论之后,人们作为消费者的个人支付意愿;第三次会议是集体(公民)性支付意愿。相对于意愿价值评估范式,选择实验法范式在市场摊位法中的应用较少。然而,由于其更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环境偏好要求,因而可以缓解同一环境物品竞争性生态服务之间的紧张关系。例如,贝格尼亚(Begona alvarez)等人研究发现,由于要求人们在讨论后就环境物品的多元价值给出综合性的选择,人们愿意为河流生态与河岸环境支付更多的费用,而对于饮水保障功能的支付意愿则有所降低。

三、市场摊位法的应用展望

目前,市场摊位法已经成为一种得到认可的环境价值评估工具与环境决策支持机制。它既可以作为信息与环境支付意愿关系的分析工具,也可以作为传统环境价值评估的校准工具,还可以作为差异性的环境支付意愿的分析工具。当然市场摊位法也存在着一些尚待完善之处。一是有限受访者的代表性。由于时间和金钱的既定约束,市场摊位法中的受访者无法实现统计学意义上的有效性,只能是利益代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其合法性。二是集体讨论可能会带来“极化”现象。作为一种组织化的方法,必然存在着组织标准影响个人支付意愿的风险,以及少数派的利益得不到体现的问题。然而,市场摊位法弥补了原有陈述性偏好的不足,尤其是其所主张的集体性环境支付意愿具有一定的社会主义特征,有可能发展成为一种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特征的环境物品价值评估机制,只是其科学性与客观性都必然需要更多的理论讨论与实证研究。

责任编辑:王俊暐

猜你喜欢
生态文明建设
探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问题
古丈毛尖制茶工艺的调查报告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价值的意义
浅析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我国乡镇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关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若干思考
用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佳木斯经济振兴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及工具性价值
道家思想对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制度自信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