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民法典是我一生的执念

2020-08-17 10:34
江淮法治 2020年11期
关键词:民法学西南政法大学金平

本刊记者 张万金 摄

2020年5月28日,万众瞩目的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我国真正步入民法典时代。远在重庆的98岁高龄的民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金平先生闻讯热泪盈眶,他动情地说:“民法典是我一生的执念,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民法典颁布,此生不会再有遗憾了……”

被誉为“当代民法史活化石”的民法学家金平是安徽省金寨县人,他是目前惟一健在的参与制定和编纂前三次民法典相关工作的专家组成员。他率先提出的“平等说”在新中国民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以他名字命名的“金平法学成就奖”,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诺贝尔奖”。

6月4日,记者带着敬仰之情,来到重庆歌乐山下的西南政法大学老校区,采访了金平教授。

三次赴京 终生难忘

6月4日傍晚,98岁高龄的金平教授尽管腿脚不便,他还是早早地在西政高层楼迎候记者的到来。对于家乡媒体记者的来访,老人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

金平向记者介绍,1922年,他出生于我省金寨县山区一个普通人家。1929年,乡里成立了苏维埃小学,他有了上学的机会。1945年,读完高中,他考上了成立于抗战中的安徽学院。当时,这是整个安徽省惟一的高等学校。不久,因战争停办的国立安徽大学复校,金平转入安大法律系,从此结缘法律70余载。

1949年,安徽解放。从小接受过红色教育的金平报名参军,经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的短暂学习,被分配到刚刚解放的云南曲靖,担任粮库副主任,后到司法科工作。曲靖人民法院成立时,他又被任命为副院长。

1953年5月,金平被选派到中央政法干校进修,成为新中国首批政法人才。经过一年多的进修学习,组织上将他调到了刚刚成立的西南政法学院任教,直到离休。

说起民法典,金平非常兴奋。

他说:“我这一生,从大别山区贫苦家庭的一个放牛娃到有机会上学改变命运,再到与民法结缘,三次参加民法典起草,再到一辈子教书育人,我见证了中国的法治进程。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民法典颁布,我深感欣慰。”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金平向记者讲述了他参与前三次民法典起草的过程。

1954年底,32岁的金平接到通知,要他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报到,参加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当年9月,全国人大开展以宪法为基础、研究制定几部治国理政关键性大法的工作,民法与刑法相关起草工作也于当年启动。

这次的民法典起草工作,除了高等政法院校的教师之外,还有法官、法学研究人员,共30多位专家参加。起草组做了大量调研,其中,总则编书面征询了31个单位的意见,所有权编汇总了58个单位的意见。为起草继承法,起草人员还在河北、上海等近十个省市的基层进行了民事习惯调查。金平当时被分到东北组,数月间,他几乎跑遍了整个东北。

经过两年多的紧张工作,1956年12月,民法典征求意见稿成形。然而,正当工作组四处就意见稿征求意见时,忽然接到通知,要求工作组全部返京参加“反右”整风运动。第一次民法典的制定就此搁置。

1962年,经济建设开始复苏,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金平受邀再次北上,继续从事民法典起草工作。

1964年下半年,民法典草案试拟稿完成,并铅印成册。这个草案共三编24章262条;1965年2月,金平从北京回到重庆的家里过春节,并准备节后出去作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然而,时近“文化大革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一次中断。

1979年,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金平又一次受邀到北京参加民法典的第三次起草工作,并担任“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

经过10个月的辛勤工作,1980年8月,草案试拟稿向部分经济单位和政法部门征求意见。这个草案包括总则、财产所有权、合同、劳动报酬和奖励、损害责任、财产继承共六编501条。后来又修改了3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第四稿。

当时正是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经济、生活都处在急剧变动之中,民法典所涉及的内容广泛而复杂,最终中央决定,以“改批发为零售”的思路,采取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办法,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先制定一个民法大纲。这就是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1年1月8日,金平(二排左四)参加第三次民法典起草时与起草小组成员合影。

采访中,金平告诉记者:“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弄明白,全国人大当年为什么会选我这样一名年轻教师参与立法。直到多年后,经历了三次立法实践,我才有了一些较深的理解。一方面,当时国家缺乏法律人才,给了我这个小年轻‘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新中国的立法领导者们有深意,他们清醒地认识到立法之不易,提前布局,形成梯队,为未来立法工作培养人才。”

“平等”之说 意义非凡

回首这三次立法过程,金平说,虽有遗憾,但却收获丰硕。

金平认为,真理会越辩越明,法学体系的成熟还需要实践的积累,三次立法活动以法的视角证实了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为我国的民事立法积累了理论基础,培养了人才。民法典从第一次到第三次,再到后来的第四次,在不少问题上学者们的讨论非常激烈,也代表了那个时期社会上不同思想的交锋。比如,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受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事立法活动波动的影响,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曾一直困扰着民法学界。直到他参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时,理论界提出了民法应当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986年,金平率赵万一等学生共同撰写了长篇论文《论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扩大了“平等”的范围,提出“我国民法所调整的对象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后来他又撰写相关文章,进一步阐明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最终“平等说”从众多学说中脱颖而出,被民法通则第2条直接采纳。此外,金平还是大陆最早提出物权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制定统一合同法的学者之一。

应该说,“平等说”的提出在新中国民法发展史上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回顾整个新中国有关民法典的立法活动,金平告诉记者,制定颁布一部在世界范围内都有重要影响力、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民法典,需要具备许多条件,最主要的包括强有力的党的领导、稳定和平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及法学实践有了相当丰厚的积淀。

金平说:“前三次之所以搁置,除了一些历史原因之外,就是缺失这样那样的关键条件,反过来说,中国只有发展到了当下这个时代,才具备了民法典颁布的所有必需条件。”

2008年10月4日,时任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左三)在重庆看望金平教授(右三)。

细说恩师 惟有崇敬

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记者采访了金平教授的得意门生,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赵万一。

1982年,远在山东的小伙子赵万一大学毕业报考研究生时,决定报考西南政法大学的民法专业,还给未曾谋面却十分仰慕的金平老师写了一封信,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了回信,使他备受鼓舞。

赵万一告诉记者,那时他不曾知道,就在他认真备考的同时,金平老师正在筹划一件大事。

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国法学教育停滞了十几年。当时西政与其他政法院校一样,面临着“一无教师,二无教材”的困境。身为民法教研室主任,金平争取司法部的支持,在西政创办了“第三期全国法律专业民法师资进修班”,这是1978年法学教育恢复招生后举办的第一个民法师资班,培养出了一批民法学骨干,这个班后来被誉为“中国民法学的黄埔班”。

金平曾四处奔走号召,邀请了佟柔、江平、赵中孚、谢邦宇等大批当时一流的“民法人”汇聚于歌乐山下,为来自北京、浙江、云南、新疆等28个省份的百余名学员授课。

1983年3月至6月,三个多月的上课时间,学员们普遍做了几十万字的笔记,有的学员的笔记达100万字以上。

为了让更多人分享进修班的成果,金平一面抓教学,一面组织人员全程记录、整理、核对授课内容,汇编成改革开放后国内最早的民法参考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原理》(上下册),总计40万字。

2020年5月28日下午,金平教授(左二)在西南政法大学作报告后,与师生交流。

1983年下半年入学的赵万一,没赶上这个足以载入中国法学教育史的“黄埔班”。但他记得很清楚,考研面试时,金平老师问了他一个问题,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会给所有权制度带来怎样的变化?这个问题难倒了赵万一。入师门后,他曾对金平老师开玩笑似的抱怨,这个题目实在太难了,以至于到现在都无法准确回答。金平听后严肃地说:“出这个题并不是要为难你,而是要提醒你,在研究中国法律时必须充分关注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法律必须能够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赵万一告诉记者,这个要求不仅对他之后的学习、研究影响很深,也影响了很多学生的从教和从政之路,甚至直接影响到相关的立法。

赵万一向记者介绍:“金老师平时话并不多,但看待问题深刻。许多观点都非常超前,比如在参与民法典起草和《民法通则》的讨论中,他曾多次建议,承认习惯和法理的法律地位,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

日月如梭,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年事已高的金平教授住在歌乐山下的西政老校区宿舍楼里,一直没有停止对专业的学习和思考。学生每次去看望他,他都会要求学生推荐学界比较重要的文章,或者把他们最新发表的文章带给他看。有时他想到一个什么问题,还会打电话给学生,让他们论证一下。

赵万一说:“金老师始终关注社会、时事对法律的影响,他能够从政策理念中捕捉出一些法律问题,他至今学习不止,思考不息。直到前几年,他还在订英文报纸,学英语,背单词,自如地看英语专业书籍。”

……

采访结束尽管已是夜里11点了,但金平教授还是详细询问了家乡金寨的变化和发展情况。得知家乡人民全面脱贫,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时候,他欣慰地笑了。此时,我分明看到老人眼角闪烁的泪光……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应该说它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凝聚了金平等几代法律人的心血,承载着国人的期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民法典的诞生,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文中图片除署名外,均为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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