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新起点与新探索

2020-08-16 11:30李洁琼
蔬菜 2020年8期
关键词:农场经营家庭

高 强,李洁琼

(1.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37;2.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江苏 南京 210037)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申“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并特别提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9年2月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出具体的目标和举措,这也标志着家庭农场发展正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前景广阔、势头较好,但也面临层次较低、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亟待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家庭农场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做好政策储备,激发内需潜力,为“十四五”时期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撑。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取得的成效与特点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我国家庭农场认定、注册和登记等管理制度逐渐完备,各级政策扶持体系也逐步健全。家庭农场开始成为一种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而独特的作用。

数量增长较快,产业类型多元

截至2020年4月底,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数量已经超过87万家,比2018年底增长近150%。目前,全国各类家庭农场中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8.3万家,约占总体的10%。从地域分布情况看,四川省已经超过13万家。江苏省家庭农场已超过5万家,位居全国第4。

经过对2019年底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数据分析发现,家庭农场经营类型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种养结合、渔业和其他等5种,其中种植业占49.37万家,占全部家庭农场的62.0%,而种植业家庭农场中粮食类占比63%;畜牧业15.00万家,占比19.0%;种养结合8.83万家,占比11.0%;渔业2.88万家,占比3.6%。

从地方情况看,以江苏省为例,全省55.12%的家庭农场从事粮食种植,经营面积占全省家庭农场经营总面积的68.97%;园艺类家庭农场数量和经营面积分别占总数的18.54%和13.65%;水产类和种养类家庭农场也占据较高比重;畜牧类最少。

经营规模适度,农场主趋于年轻化

2014年,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确定的规模经营标准,收入水平能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在农业农村部名录系统中,种植业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12.5 hm2(187亩),其中种植粮食的农场平均经营规模13.3 hm2(201亩)。从地方情况看,江苏省家庭农场经营总面积为67.5万hm2(1 011.72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14.72%,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为13.0 hm2(195.14亩),其中粮食类家庭农场平均规模17.2 hm2(258.7亩),是所有产业中平均单体规模最大的农场类型。

与此同时,家庭农场主呈现年轻化、知识化等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院于2014—2018年开展的全国家庭农场监测数据显示(表1)[1],中国的农场主性别呈“男九女一”特征,农场主平均年龄在47岁(2018年),50%~60%学历教育水平为初中以下,但也有11%左右为大专及以上(含本科和研究生)。地方层面,江苏省家庭农场主平均年龄为48.99岁,其中40~60岁的占比71.89%,40岁以下的占比17.70%;在受教育程度方面,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家庭农场主占比42.46%,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818个,占比1.67%。

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国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总值超过2 00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毛收入达32.4万元,超过3万个家庭农场拥有注册商标,超过1.7万个家庭农场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

近年来,中央财政扶持家庭农场资金规模逐年扩大,并带动地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据初步统计,2019年各级财政支持家庭农场资金总额超过21亿元,其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总额超过14亿元。从地方情况看,四川省2019年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95亿元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安徽省每年继续安排1 350万元家庭农场专项资金;山东省2019年专项资金被统筹后,2020年省财政主动提出重新专门安排资金支持。上述3省目前家庭农场数量居全国前3位;另外,吉林省从2019年开始,将省级统筹的规模经营补贴6.6亿元资金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经营模式趋于稳定,多元发展成为趋势

目前国内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主要包括种植或养殖单一模式、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以及多种经营(产业融合)混合模式3类。

表1 2014—2018年全国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特征

种植或养殖单一模式是主要的经营模式,该种类型的农场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方面是专业化生产,以种植业或者养殖业为主要的经营内容;另一方面是收入来源单一,主要依靠出售初级的粮经作物或肉蛋奶产品为主。比较典型的如华北平原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家庭农场[2],及吉林省延边市所发展的专业农场。

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不同于种植或养殖单一模式,该模式下的农场同时兼营种植业和养殖业,并通过将二者有效结合、循环利用,达到高效率生产或者生态循环的目的[3]。例如,安徽和浙江等地发展的“稻鱼种养”模式[4]以及上海松江地区推广的“种养结合生态畜牧业”农场模式[5]。

多种经营(产业融合)模式,亦可称为多元化经营模式,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方面在产品生产中兼营种植和养殖,另一方面在产品类型上,属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典型代表,既销售初级农产品,又从事一些农产品加工业务,同时又提供农事体验等旅游服务。这种模式一般通过多种方式拓展收入渠道,提高农业综合收益[6]。如广东珠海市斗门区禾菜园家庭农场,以粮经作物和蔬果种植为基础,结合水产和动物养殖,融入农事体验、农业科普等元素,既拓宽了农场的收入来源,也提高了其在市场中的抗风险能力。

总体而言,种养殖单一模式是目前的主体和主流,种养结合模式历史较长且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而多种经营(产业融合)模式的综合效益高、风险也较为分散,代表着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向。

家庭农场创新发展的实践探索

2019年,农业农村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通过地方申报、现场核查与专家论证,首批筛选出了22个可看可学的家庭农场样板。这些家庭农场尽管领域不同、模式各异,但都具有接地气、贴近百姓等特点,符合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等要求,代表了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向。总结这些探索与实践,主要有以下6方面的共性特征。

体现农户经营主体地位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充分体现了农户主体地位。从具体案例来看,这些典型家庭农场主兼具以下3个特点:一是对耕地有爱心。有农业技术功底,注重绿色环保,率先使用新技术并乐于向周边农户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如河南的王飞家庭农场在经营过程中,坚持绿色种植理念,采用蔬菜、果树间、套作实现立体种植,采用适度的轮作、轮休模式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二是对农业有决心。善于捕捉机遇,敢于先行先试,能够立足自身优势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稳住主业的前提下,开展多元化经营。如河北的国奇农兴家庭农场主,利用当地土壤富含硒元素的特质,种植富硒谷子和小麦,为了提升产品附加值委托碾米厂和面粉厂进行深加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三是对务农有恒心。如山东的向阳花家庭农场主,坚持学习育苗技术,经历多次失败都没有放弃,在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实现一年多茬瓜果种植。

在动态调整中确定适度的经营规模

家庭农场规模既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小,必须与当地的“人地”关系相适应、与经营者的能力水平相挂钩,也与产业选择息息相关;同时,最佳经营规模的确定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经过选择、对比与调适,循序渐进,逐步形成并不断变化的。例如,重庆的昌元家庭农场长期稳定流转土地4.3 hm2(64亩),又根据每年的市场行情与农户协商流转价格,弹性调整种植规模。甘肃的辉旭养殖家庭农场始终把蛋鸡养殖规模控制在2万只左右,积极化解经营风险。山东的农大农场根据自家劳动力情况,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生产经营的最佳规模,将土地面积稳定在15.3 hm2(230亩),以实现在规模化生产的同时进行精细化管理。天津的禹道家庭农场虽然种植面积只有1 hm2,但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各种蔬菜,实行订单式销售模式经营,成为“小而精农场”的代表。

注重传统农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家庭农场的发展较好地传承了传统精细农艺,并持续不断嫁接现代农业科技,形成与家庭经营自洽的实用技术。比如,广东的禾菜园家庭农场与市、区、镇农业技术人员合作共建平台,设立了农田小气候监测点,对田间进行实时监测。陕西的四娃圆梦家庭农场在农机农艺结合上刻苦钻研,在购置新型实用农机具的同时,改造改良农机具,实现压膜、播种、施肥和打药一体化运行,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出效益。山西的全胜家庭农场根据土壤特点因地制宜地安排种植结构,聘请有关专家上山考察,把农场划分为柴胡、肉羊和早熟核桃3个基地。四川的稻香坛种养殖家庭农场始终坚持走科技兴农之路,依据多年的养殖经验,自主研发田间防逃装置、专用运输装置、投食系统等实用新型技术,已获得18项国家专利。

鲜明的保护性开发意识

与雇工经营的公司制农业企业相比,家庭农场注重品质导向,具有采用生态友好型技术、实施保护性开发的内生动力和自发意识。比如,安徽的稼农家庭农场始终秉持种地与养地相结合的绿色种植理念,每年都要在不同的地块采集土样,送市农委土肥站检测。内蒙古的白海林家庭农牧场以养定种,采取“种饲草—养牛羊—粪还田”的循环经营模式,增加了地力,培肥了牛羊。甘肃的顺天家庭农场邀请向日葵种植专家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引导小农户采用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看苗施肥/浇水等一系列环境友好型新技术。青海的宝丰家庭农场利用禾本科的小麦、黑大麦和豆科的蚕豆、豌豆进行轮作倒茬,有效防止了作物病、虫、草害,维护了生态环境。

坚持产品质量至上与品牌建设

家庭农场以土地为基础生产资料,以农为身、立农为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与农户相比在品牌建设上拥有明显优势。比如,湖南的孔蒲中家庭农场将农产品质量意识和管理贯穿于生产各个环节,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辽宁的明宇家庭农场不断规范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和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不断探索适合家庭农场发展的科学种植方式和规范管理模式。江西的金稻家庭农场坚守有机梦,以品质和信誉赢得市场认可,走出了一条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的生产之路。吉林的绿野家源家庭农场经过创新试验、持续比较、不断筛选等艰难实践,培育和塑造了自有品牌——“颜家农场”,实现了价值提升。

积极与产业链各类主体相互协作

区别于小农户,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之间不再是传统的“依附”关系,而是共同利益的缔造者。基于订单与合约,家庭农场不但可以与企业构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还能有效带动普通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并有机会成为产业链的利益整合者。比如,新疆的盛世桃源家庭农场采用股权分配机制进行融资,破解发展难题,既有外来资金和周边农户土地入股,也有联营形式,抱团取暖,增强了农场抗御风险的能力。重庆的洪家大院家庭农场领办了“涪陵区万丰果蔬专业合作社”,联合村内其他农户一起团购生产资料,申请农产品品牌认定。上海的李春风家庭农场牵头创办了上海万群粮食专业合作社,并入选为“松江大米”品牌指定销售点,不仅经营自家种植的优质大米,还与松江本地农业龙头企业签约,以高于稻谷市场收购价15%的价格销售优质稻谷。

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

全面推进家庭农场区域均衡发展

当前各地对于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落实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在思想认识统一程度和工作推进力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各省之间的进展呈现不平衡的特点。有的省份鼓励创新发展,工作措施扎实,家庭农场工作成效显著,发展较快;而有的省份则发展动力不足,工作进度缓慢,发展相对滞后。下一步,要全面推进家庭农场区域均衡发展。首先从国家层面看,应根据各省份发展情况,统一调度各地区发展进度,及时掌握家庭农场培育状况;其次,从地区层面看,各省份应根据国家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当前推进工作存在的不足,精心谋划部署,细化政策举措,并通过跟踪评估等方式,有力有序推动家庭农场发展;最后,还要积极推进各地之间的交流学习,组织实地考察、协作帮扶、联合指导等活动,推动成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促进家庭农场均衡发展。

重点抓好县级层面工作落实

家庭农场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在县级层面的工作力度。在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中央文件提出的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强化示范引领创建、健全政策支持体系等各项决策部署,基本上也都是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的。目前,不少县域家庭农场工作比较弱。比如,有的县还在执行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没有及时建立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有的县还在“一刀切”设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没有及时根据本地实际引导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下一步,要以县(市、区)为重点,突出抓好工作落实。国家层面提出了发展意见,省级层面制定了方案,关键是靠县级层面来落实落地。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一线指挥部”的职能定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主体职责扛起来,尽快建立健全县级家庭农场综合协调机制,把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纳入本地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相应部门职责分工,创造保障条件,引导广大农民和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推动这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

强化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

家庭农场来源于小农户、服务于小农户,本身是最有效的示范带动主体。从工作角度来说,还是要把示范创建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发挥典型家庭农场的示范引领作用。早在2014年农业部印发的《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示范评定办法,开展了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示范创建体系。中央文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系统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整县推进,整体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下一步,各地要在强化示范创建引领方面加大力度,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同时,根据本地区劳动力状况、生产力水平、农业区域特色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示范家庭农场标准和程序,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继续进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探索,加强示范县相互之间的交流,强化指导扶持服务,以优示范,由点到面,探索县域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的路径。

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家庭农场要发展得好,就要长短结合、统筹兼顾,有效调动系统内外各方力量,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目前来看,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政策支持体系尚不健全,难以满足家庭农场的发展需求,集中体现在金融保险和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家庭农场对金融保险的需求愈发强烈,这方面的支持政策需要进一步突破。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和苏州市分别从2015年和2017年开始自主开展水稻收入保险改革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据了解,江苏正在逐步扩大水稻收入保险试点,惠及更多家庭农场。下一步,要从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基础设施、用地保障等方面集中发力,构建符合当地家庭农场发展需要的支持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一方面,要注重整合系统内资源,鼓励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农田、农产品加工等各级各类项目工程建设,通过政府采购、财政奖补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实现项目工程落实、农场发展、素质提升协同并进;另一方面,要撬动社会资源,与金融保险机构对接,创新符合家庭农场特点的产品和服务;还要注重通过改革的方式,打通堵点和痛点,健全长效支持机制,为家庭农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结语与展望

总体而言,近年来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迅速,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经营规模适度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经营模式也更加多元化。各地区在推动家庭农场创新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鼓励适度规模发展,注重引导家庭农场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走科技兴农道路,并支持农户通过延长产业链及相互协作的方式壮大农场实力,探索培育出一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下一步,各地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经营效益决定速度规模,不要搞盲目扩张。在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中,应当坚持市场机制的引导作用,切忌人为“垒大户”,要逐步实现小农户向家庭农场的发展过渡。二是因地制宜地开展生产经营,不要千篇一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本地资源与特色,选择实用技术与适用品种,发展适合当地的种养产业。三是政府扶持结合市场引导,激发内生动力。家庭农场发展需要普惠支持,但更需要注重培育自生能力,靠市场机制获得发展加速度。四是要坚持量力而行,不要背负太多期盼。家庭农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就是最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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