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POC的法学课程混合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实践

2020-08-15 13:30胡小凤
现代信息科技 2020年7期
关键词:混合教学模式翻转课堂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MOOC应运而生。但尔后MOOC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弊端,于是在后MOOC时代,出现了SPOC等与MOOC不相同的教学模式。高校法学课程教学模式也从线上MOOC学习变为基于SPOC的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混合的模式。在后MOOC时代,设计与完善基于SPOC的法学课程混合教学模式、运用翻转课堂开展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为我国高校法学课程的教学以及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提供借鉴。

关键词:混合教学模式;SPOC;翻转课堂;后MOOC时代;法学课程

中图分类号:G434;TP3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706(2020)07-0168-04

Design and Practice about Mixed Teaching Mode of Law Course Based on SPOC

HU Xiaofeng

(Business School,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Science and Technology,Loudi  417000,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MOOC come into being. However,a series of drawbacks have emerg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MOOC since then. Therefore,in the post-MOOC era,SPOC and other teaching modes that are different from MOOC have emerged,which opened the post-MOOC era. The teaching mode of college law courses has also changed from online MOOC learning to SPOC-based online teaching mixed with offline teaching. In the post-MOOC era,the mixed teaching model of law courses based on SPOC is designed and improved,and the online teaching and offline teaching are carried out by flipped classroom,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teaching of law courses in universities and the teaching reform of higher education in China.

Keywords:mixed teaching mode;SPOC;flipped classroom;post-MOOC era;law course

0  引  言

教育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对我国高校法学课程的教学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后MOOC时代背景下,须结合学生的不同特点与实际情况,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对法学课程教学模式进行创新研究,构建基于SPOC的法学课程混合教学模式,创造师生良性互动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这有利于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从而满足社会的需要。

1  基于SPOC的法学课程混合教学模式建构的背景

在我国高等教育转型发展中,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2012年3月份,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教技[2012]5号)的通知中提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教育思想、理念、方法和手段全方位创新”。《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指出:“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要以教育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优质教育资源和信息化学习环境建设为基础,以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创新为核心”[1]。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创造了便利条件。

2008年,在加拿大的大卫·科米尔(Dave Cormier)和布莱恩·亚历山大(Bryan Alexander)两位教授首次明确提出“慕课”(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即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的概念后,MOOC教学模式迅速席卷各国教育界。2013年5月,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正式宣布加入MOOC平台edX,正式开启了我国的MOOC时代。尔后,各高校纷纷加入MOOC建设队伍,法学课程陆续有MOOC上线,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搜索“法学”,可以检索到147门法学课程。

随着MOOC的迅速发展,其缺点也逐渐显示出来。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博德教授曾指出,虽然注册慕课的学习者人数众多,但完成整个学习的人数很少,只有5%[2]。高校学生借助MOOC平台学习法学课程,难免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如缺乏学习激情、学习任务拖延、学习效果差等等。另外,在MOOC背景下,师生之间缺乏有效及时的沟通交流,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也无法得到很好的培养与提高,导致教与学分离,无法满足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针对MOOC的不足,学者们尝试创建一些在线学习新模式,这些新模式预示着后MOOC时代的到来。在后MOOC时代出现的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Meta-MOOC(超级公播课)、MobiMOOC(Mobile MOOC,移动公播课)和PMOOC(Personalized MOOC,个性化公播课)以及雨课堂等新模式,为法学课程教学模式的建构提供了新的思路。其中,SPOC是在MOOC教学平台中古板模式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并新兴的学生培养方式[3]。SPOC并非对MOOC的否定,而是借助MOOC的优势,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特点,将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融合,改革传统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

2  基于SPOC的法学课程混合教学模式建构的设计与实践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的法学课程主要包括经济法、CPA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税法、劳动法规与政策等课程,本文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的法学课程为例,来研究后MOOC时代基于SPOC的法学课程线上线下混合的教学模式。后MOOC时代法学课程不再局限于一种教学模式,基于SPOC的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是其必然的选择,包括线上教学、线下教学和课程评价三部分,具体如图1所示。

2.1  线上教学

2.1.1  线上学习平台的选择

线上教学需要借助一定的教学平台,这些平台可以根据教师教学的需要、法学课程的特点以及学生的偏好以及方便来选取。笔者在教学实践中经常用到的教学平台有中国大学MOOC平台、本校网络教学平台(超星)、雨课堂、微信群和QQ群等。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法学课程的线上学习平台主要为MOOC平台和SPOC平台。

MOOC平台主要选取了中国大学MOOC和高校一体化教学平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校申请了中国大学MOOC平台和高校一体化教学平台的教学授权,建立了经济法、劳动法规与政策、CPA经济法和经济法基础四门课程的异步SPOC。笔者和教学团队根据教学经验,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为绝大部分法学课程在超星平台上建设了相应的SPOC。其中税法课程的SPOC已建设完毕。税法课程的线上教学活动直接在超星平台上进行,正在建设的其他几门法学课程则同时借助中国大学MOOC和高校一体化教学平台上的教学资源进行线上教学。

2.1.2  线上教学平台的建设

线上教学首先要建设教学平台,而平台的建设最关键的是SPOC资源库的建设。对于异步SPOC,中国大学MOOC和高校一体化教学平台的资源库已建设好,无需重复建设。此处的线上教学平台建设指的是本校超星平台上自建法学课程的SPOC。法学课程SPOC资源库的建设如图2所示。

首先,在平台上传法学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表、教案和课件等资料,让学生了解法学课程的学习要求。笔者在超星平台经济法课程的SPOC资源库中上传的资料如图3所示。

其次,录制并上传教学视频、上传其他辅助教学资料。线上教学平台建设关键的一步是录制并上传教学视频。法学课程的知识比较琐碎,也相对独立,可以碎片化为一个个小知识点。比如税法课程中的增值税法章节,笔者和税法教學团队的其他成员将增值税法分为增值税的概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货物退免税、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以及综合实训等几个部分,然后将每个部分的知识再碎片化,比如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部分,可以将这部分知识碎片化为以下五点:一般销售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特殊销售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等。针对一个碎片化的知识点录制一个十分钟左右的小视频,视频的录制,本校有专门的视频录制企业协助,并进行技术处理。教学视频录制后教师按顺序上传至平台,如图4所示。

碎片化的知识点视频可以简化法学课程的学习,也方便了学生,他们可以利用零散的时间进行学习。除了教学视频外,还需要上传一些与该课程有关的法学案例和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拓展资料。

再次,上传练习题。为了检测学生自学的效果,每个教学视频后可以附加些许练习题;每个章节还需要上传适当的练习题,以供学生巩固所学过的知识。练习题可以是客观题,也可以是主观题;主观题的形式应该多样化,可以是案例分析、论述或小论文,也可以是书写法律文书。比如诉讼与仲裁章节,可以要求学生根据案例书写一份诉状或仲裁申请书。笔者在超星平台的经济法课程SPOC资源库里建立了一个习题库,一般从习题库抽取习题让学生练习,如图5所示。

另外,为了教学管理的方便,教师可以添加1~2名助教,协助教学。助教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学生,负责收集学生的学习信息与反馈意见,并传达教师的教学指示。法学课程的助教除了有责任心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

2.1.3  线上教学设计与实施

线上教学缺乏师生面对面,法学课程线上教学的设计与实施不同于传统教学,主要分为发布学习任务、学生线上学习、线上答疑讨论和检测学习学习情况等几个方面,如图6所示。

第一,发布学习任务。法学课程线上学习任务的发布,按日常教学进度进行。学习任务包括观看法学课程章节教学视频和学习教辅资料以及完成少许的习题等,需要教师设置成任务点。教师提前发布教学任务,线上教学一般不确定学习的固定时间点,而是为学习任务的完成设置一个时间段,方便学生掌控自己的学习。法学课程学习任务的发布,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发布教学视频学习任务外,还需要将相关的法律案例以及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作为学习任务一并发布。发布学习任务可以通过SPOC的教学平台通知推送,也可以直接利用微信和QQ发布。

第二,学生线上自主学习。学生根据教师发布的学习任务,在确定的时间段完成。教师和助教可以随时查看学生的学习进度,对于进度比较慢的学生,可以线上发信息督促。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没有完成学习任务,教师还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重设延长学习时间。学生线上学习时,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随时与教师联系,或者给教师留言,也可以在学习交流群提问。

第三,教师及时在线上答疑,启发学生讨论,与学生沟通。教师对于学生的线上问题,要及时解答。法学知识点比较抽象,对于高等教育学生来说,掌握全部的法学知识并非易事。教师还要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在线上开辟答疑讨论区,及时解答学生的疑惑,线上与学生互动交流。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学习,可以提出启发式的问题(包括热点案例),让学生参与讨论,也可以将学生提出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发布在讨论区,指导学生展开讨论。比如,笔者在劳动法规政策课程教学过程中,曾就劳动就业问题发布过启发性的讨论题:“假如你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负责人,请结合我国目前的就业状况,谈谈你拟采取的措施”。这个问题引发了学生的积极思考,全班54个学生都参与了讨论,效果非常好。

第四,及时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进行检测。测试的形式不限,可以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来布置。教师可以通过测试题检测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交Word文档。比如发布一个案例,要求学生进行分析或者要求学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或者代理词甚至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2.2  线下教学

翻转课堂(the Flipped Classroom)是SPOC的核心,连接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颠覆了传统教学中课堂讲授知识课外消化知识的教学顺序,将知识的教授环节放置到课外线上完成,而知识消化的教学环节则在课堂上完成。课前,教师发布法学课程学习任务,学生通过线上学习,掌握法学课程的知识点;课堂上,教师与学生面对面的教学主要是帮助学生消化这些知识点。

线下教学主要依托智慧教室进行,智慧教室能优化教学内容呈现、便利学习资源获取、促进课堂交互开展,具有情景感知和环境管理功能[4],智慧教室双向互动性强,比如课堂提问,教师可以发起挑人答题、抢答以及摇一摇随机选人回答等形式,让每一个学生都能真正融入课堂,主动思考。课堂上的教学方式可以多样化,除了帮助学生梳理知识的讲授外,还可以根据学生线上学习情况,提出课堂学习任务。课堂学习任务采取案例分析、法律诊所、法律辩论和情景模拟等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讨论探究;学生可以独立探索,也可以分小组协作探究。教师引导学生,学生主导课堂。线下教学模式如图7所示。

比如经济法课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一章节,“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知识点,学生已经在线上的教学视频中学过,那么课堂可以设计为学生分组讨论探究式,学生以4~5人为一个学习小组,自己举出身边发生的消费纠纷,运用线上所学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来分析该案例,并讨论如何解决该法律纠纷。然后每个小组派出一名代表上台介绍本小组的讨论结果。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既牢牢掌握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又提高了分析和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

2.3  课程评价

后MOOC时代基于SPOC的法学课程混合教学模式还应该包括课程的评价,对于法学课程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即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包括对线上学习情况和线下学习情况的评价,线上学习评价主要考慮线上学习访问量、教学视频的播放时长、其他任务点的完成状况、线上讨论的情况以及章节测试与作业成绩等等;线下学习评价考虑的因素有学生课堂的参与度、出勤率、小组作品的完成情况以及课后作业的成绩等等。总结性评价则是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或考查成绩和线上线下学习情况来进行综合衡量的;笔者根据本校学生学习法学课程的实际情况,将线上学习成绩、线下学习成绩与期末成绩的权重比例设置为3:3:4,最终得出的课程总评成绩比较合理。

3  反思与改进

后MOOC时代基于SPOC的法学课程混合教学模式,能充分发挥网络信息的先进作用,将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深度融合,能显著提高高校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有利于高等教育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但是在教学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一是后MOOC时代基于SPOC法学课程混合教学模式信息技术含量较高,需要教师和学生熟练地使用各种教学平台,因此教师需要加强平台建设与平台教学的培训,还要指导学生使用这些学习平台。学生个体差异性比较大,对于不能正确使用平台的学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耐心指导。

二是学生在线上学习法学课程的情况不是很乐观,能自觉利用空余时间学习的学生不多,因此导致翻转课堂的效果不理想。对于没有完成线上学习的学生来说,线下学习没有基础,无法真正参与小组的讨论学习。线上学习的管理非常重要,需要建立完整的课程学习监管体系。

三是线上教学资源适用性不强。高校法学课程的网络资源虽然五花八门,但是真正适用于本校学生的不多,与本校法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也不完全相符。另外,由于近几年法律的修改比较频繁,教学视频的知识更新较慢,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一定的困惑。这就要求教师不断学习,及时更新视频知识。

4  结  论

在网络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大背景下,后MOOC时代基于SPOC的法学课程混合教学模式也在不断修正与完善,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充分融合,既继承了传统法学课程教学模式的精华,同时又吸收高科技的优势,促进高校法学课程教学的改革,为高校教学提供了新范式。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EB/OL].(2012-03-13).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342/201203/xxgk_133322.html.

[2] BURD E L,SMITH S P,REISMAN S. Exploring Business Models for MOOCs in Higher Education [J]. Innovative Higher Education,2015,40(1):37-49.

[3] 马丽,赵晨宇,于维霖,等.基于MOOC+SPOC的高校课堂教学系统构建 [J].现代信息科技,2020,4(1):127-128.

[4] 黄荣怀,胡永斌,杨俊锋,等.智慧教室的概念及特征 [J].开放教育研究,2012,18(2):22-27.

作者简介:胡小凤(1974—),女,汉族,湖南衡南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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