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与农户:普惠效果和影响机制

2020-08-14 13:17陈宝珍任金政
财贸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普惠农户金融

陈宝珍 任金政

(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数字金融作为普惠金融的主要形式之一,泛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融资、支付、投资和其他新型金融业务模式(黄益平 等, 2018)。已有文献在理论层面分析了数字金融在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信贷可得性、减少信息不对称、拓展交易可能性集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谢平 等, 2015;齐红倩 等, 2019),但在实证层面对数字金融普惠效果进行检验的学术成果相对较少。农户是中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之一,那么数字金融能否解决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问题?数字金融又通过何种机制发挥普惠作用?

一、文献述评与理论分析

(一)文献述评

数字金融所展示的最大优势是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黄益平 等,2018),相关文献在理论层面对数字金融能否减轻农村地区金融排斥进行了研究。一种观点认为,数字金融颠覆了传统金融模式(谢平 等, 2012),是继传统金融中介和资本市场之后的第三种金融模式(Shahrokhi,2008)。随着数字金融特别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手机银行的发展,农村金融的困境会得到显著改善(刘海二,2014)。另一种观点认为,如今的网络借贷模式是传统金融互助模式的一种延续,互联网技术把传统金融互助社区拓展到网络虚拟社区,从而实现了更大范围的金融互助(张海洋,2017)。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数字金融的内涵毕竟与传统银行业务一致,只不过营销和业务处理是借助互联网而已(粟芳 等,2016)。互联网只是一种技术手段(Allen et al.,2002),作为金融渠道创新,它能带来便利,但不能解决信任问题(陈志武,2014)。在国内征信体系不完善且农村缺乏互联网大数据积累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金融研究所联合课题组,2014),城乡之间和农村内部均存在严重的“数字鸿沟”,在面临“工具排斥”和“自我排斥”双重排斥的农村地区,数字金融并不能实现较好的普惠效果(吴本健 等,2017)。上述观点都有一定的代表性,前两种观点肯定了数字金融在降低交易成本和拓展交易可能性集合方面的作用,第三种观点则认识到数字金融在农村发展的现实障碍。本文认为,数字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普惠效果毋庸置疑,但其能否解决农村金融排斥问题仍需通过深入分析数字金融普惠效果的内在作用机理来解答,并要经得起微观实证的检验。

理论分析之外,还有文献认为应该加强数字金融微观基础的探讨(互联网金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 2015),分析其对农户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傅秋子 等,2018)。为此,有文献基于微观数据开展了相关研究:一种结论表明数字金融在农村的普及率较低(冷晨昕 等,2017),多数农户面临较为严重的数字金融排斥(何婧 等,2017);另一种结论则表明数字金融对农户创业(谢绚丽 等,2018;何婧 等,2019)、促进消费(崔海燕,2016;易行健 等,2018)、缩小收入差距(张贺 等,2018;陈啸 等,2018)、缓解贫困(Suri et al.,2016)乃至农村包容性增长(任碧云 等,2019)等都有积极影响。看似矛盾的结论背后实则是数字金融普惠效果及其影响机制实证研究的不足,只有深入探讨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和作用机理才能清楚上述结论所暗含的经济逻辑。

为此,本文重点研究数字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众筹和互联网理财等数字金融具体方面的使用能否解决农户面临的金融排斥问题,区别于已有文献关于数字金融对其他经济变量影响的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供给效应”和“信息效应”两个方面分析数字金融发挥普惠效果的内在作用机理,并利用微观数据进行实证检验。

(二)理论分析

已有有关数字金融的学术成果,部分基于农户因缺少互联网工具和上网条件而面临“工具排斥”、因缺乏金融知识而面临“自我排斥”的理论框架分析农户数字金融排斥和普惠效果弱化(吴本健 等, 2017);部分基于金融资源可得性的理论和实证分析,认为数字金融对农户创业、消费等具有积极影响。本文基于“长尾”理论,构建数字金融普惠效果的理论分析框架,试图为两个理论并存的合理性提供更深层的经济学依据。

根据Anderson(2007)的“长尾”理论,需求较小但商品数量众多的尾部所占份额与需求较大但商品数量较少的头部所占份额大体相当。中国农村家庭的金融需求量相对较小,处于金融市场末端,但不为零,且具可拓展性,符合“长尾”理论中的尾部特征。对于农户来说,增加金融供给并不能改变需求,互联网技术和平台可以有效推动消费者找到满足自身需求的产品(王馨, 2015)。数字金融发挥普惠效果的内在机制如图1所示。假设在传统金融市场下,在金融市场的均衡点P1,金融供需成交量稳定在x0。数字金融能够改变信息传递方式,一方面通过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增加金融机构的可触达性;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户的金融认识,减少因缺少金融知识而产生的隐性金融排斥,缓解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这两方面的效果使得在没有增加新的金融市场供给的情况下实现了金融市场收益-供需曲线扁平化,即由l1升级为l2,金融市场供求增加了e1,数字金融把“需求”推向长尾的后端,且对于越靠近需求市场底部的弱势群体,这种普惠效果越明显。本文将引致数字金融产生这种普惠效果的机制称为“信息效应”。数字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方式,将第三方机构互联网引入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供给,使得金融市场收益-供需曲线由l2右移至l3,金融供需增加了e2。本文将数字金融因增加金融供给而带来普惠效果的作用机制称为“供给效应”。数字金融使得金融市场均衡点由P1最终运动到P2。“供给效应”对于整个金融市场参与者是无差异的,即对于尾部需求者普惠效果不明显。考虑到当前阶段农户使用数字金融现状,本文认为农户主要受益于数字金融的“信息效应”,该种效应通过扩宽农户的信息渠道和增加农户金融知识,缓解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发挥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

图1 数字金融普惠效果的内在机制分解

二、数据来源与农村金融现状

(一)数据来源

数据来自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开展的农村普惠金融调查。调查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国范围内(1)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按照东部、中部和西部3个区域,2017年选择了山东省、河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选择了山东省、河南省和贵州省,在各省(自治区)内以人均GDP 为代理变量,按照经济发展水平高、中、低的差异,选择3个县级单位,随机选择1个乡的2 个自然村,以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农户进行普查,了解其生产经营和金融参与情况。考虑到金融借贷的特殊性,如各银行有针对借贷者年龄的限制,故不考虑年龄在60岁以上的农户。最终使用问卷2972份,其中,2017年问卷1553份,有效样本率为95.86%;2018年问卷1419份,有效样本率为94.10%。

(二)农村金融现状

1.传统正规金融现状

由表1可知:2018年,有85.06%的农户至少有1个存款账户,仍有14.94%的农户无存款账户;有民间借贷的农户比例为21.78%,低于通过银行贷款取得一般借款的农户比例;与2017年相比,相较民间借贷的减少,通过银行贷款的农户比例在增长。同时,也应看到有相当大比例的农户因不知道如何申请贷款、没有抵押品、找不到担保人以及不认识银行或者信用社的人而未申请借款,银行借款排斥问题尤其是因缺乏贷款知识而导致的隐性金融排斥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有信用卡的农户占8.74%,而从事理财投资的农户仅为3.66%。与2017年相比,农村金融排斥问题有所好转,但仍有待进一步改善。

表1 农村金融基本情况

2.数字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数字金融在农村得到了一定发展(见表2)。2018年,已有45.31%的农户使用数字支付,且增长速度较为可观。可见数字金融的“渗透性”和“可触达性”较高,当前阶段能够通过“信息效应”发挥普惠效果。也应注意到,参与网络借贷和网络理财的农户较少,分别为0.85%和0.28%。可见数字金融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数字支付的使用方面,并没有通过增加可借贷资金和理财渠道的供给而提高农户的金融参与,即数字金融通过“供给效应”发挥普惠作用不明显。因此,本文重点探讨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以及普惠效果内在机制中的“信息效应”。

表2 农村数字金融基本情况

三、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一)变量选取

变量定义和描述性统计见表3。

表3 变量定义和描述性统计

本文主要以金融排斥为被解释变量,分析数字金融能否减少农户金融排斥(指农户因为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享受到金融产品和服务),具体表现为:“是否申请借款被拒绝或因不知道如何申请、没有抵押品、找不到担保人、不认识银行或信用社的人而未申请贷款”,如果是,则表示面临金融排斥;数字金融是指农户对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具体表现为“是否使用数字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众筹和互联网理财”,如果是,则表示农户使用数字金融。在上述基础上,本文利用数字金融对信用卡、投资理财、存款账户的影响进行稳健性检验。对数字金融普惠效果内在机制的分析,主要运用理财知识(2)三个理财知识问题分别为:(1)假设您在银行存了100元钱,银行利率2%,存了5年,那么5年后,您的账户里有多少钱:a等于110;b大于110;c小于110;d不知道。(2)若银行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12%,那么一年后我们将钱取出,可以买到:a更多东西;b一样多的东西;c更少东西;d不知道。(3)固定收益的金融产品是:a股票;b债券;c基金;d不知道。和贷款知识两个被解释变量,进而利用信息来源方式(3)信息的主要来源方式:a报刊、杂志;b电视;c收音机;d互联网;e手机短信;f亲戚、朋友、同事;g其它。和信息关注方面(4)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a补贴政策;b农资价格;c气象信息;d务工信息;e农业保险政策;f养老;g农村文化生活;h教育;i看病;j其它(需注明)。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此外,控制被访问者的个体特征、家庭特征以及社会资本(5)家庭中是否有人从事以下4个行业:a在本地或外地企业长期就业;b个体工商户(在本地或外地做买卖);c当教师或医生;d在县/乡/村当干部。等可能影响被解释变量的指标。

(二)模型构建

1.Probit模型

因为农户对于是否存在金融排斥、是否使用信用卡和是否有投资理财只有两种选择,选取Probit模型分析,即“是”和“否”可以表示为相应模型:

P(y=1|x)=F(x,β)=α+β1X1+β2X2+β3X3+β4X4

P(y=0|x)=1-F(x,β)=1-(α+β1X1+β2X2+β3X3+β4X4)

(1)

其中:α为常数项,X1、X2、X3和X4分别表示数字金融、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资本,β表示待估计的参数。连接函数F(x,β)为标准正态的累计分布函数(CDF),则:

(2)

2.有序Probit模型

存款账户、理财知识、贷款知识、信息来源方式和信息关注方面为离散变量,表现出从低到高的不同程度的有序变化,有序Probit模型是较为理想的分析工具。相应模型表示如下:

y*=Xβ+ε

(3)

其中:y*为不可观测的潜变量;X和β分别是解释向量和待估计参数向量;ε为扰动项,服从标准正态分布。同时定义:

(4)

Y为可观测到的有序分类变量,cj(j=1,2,…)为按序排列的不同程度的门槛值,从而可以计算得出Y取各值的相应概率。

3.Biprobit模型

Biprobit模型能同时考虑数字金融是否改善农户面临的金融排斥y1和是否提高农户贷款知识y2。根据Wald检验的ρ值判断数字金融是否通过金融知识降低农户的金融排斥。模型表示如下:

(5)

其中,误差项ε1和ε2服从联合正态分布。两个二值结果,即变量y与潜变量 y*关系如下:

(6)

考虑到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为混合面板数据,对所有回归的标准误的估计均使用聚类稳健标准误,即同一个体允许存在相关性,而不同个体则不相关。

(三)关于内生性问题的考虑

对于计量模型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主要从两方面予以考虑。一方面,从反向因果关系来看,虽然数字金融包括数字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众筹和互联网理财等多个方面,但当前农村地区的数字支付使用比率(45.31%,见表2)远高于网络借贷、互联网众筹和理财等的使用比率(不足2%,见表2)。农户因面临正规银行借贷排斥而使用数字支付的逻辑在当前环境下不易成立,即可以认为几乎不存在因反向因果关系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同理,信用卡、投资理财、存款账户、理财知识和贷款知识等与数字金融的反向因果关系也较为薄弱。另一方面,通过控制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资本等多个维度的变量特征来避免因遗漏变量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

四、数字金融普惠效果及影响机制的实证分析

(一)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分析

1.数字金融对金融排斥的影响效果

利用Probit模型估计数字金融对农户面临金融排斥的影响,分析数字金融是否具有普惠效果,以及对处于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普惠效果差异。

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列(1)为农户的数字金融使用与金融排斥的关系分析,结果表明数字金融的使用能够降低农村金融排斥。为了更好地分析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按照收入将农户分为高于9万元(75%分位数)、低于9万元以及低于5万元(中位数)三类,重点分析数字金融对收入低于5万元农户的普惠效果,回归结果见列(2)~(4)。可以发现,数字金融对收入5万元以下农户降低金融排斥的边际效果要好于对整体农户和收入小于9万的农户,而对收入在9万元以上的农户则没有显著效果。考虑到中国农村地区仍有相当数量的贫困户,进一步测算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影响效果差异。根据列(5)、(6)可知,数字金融不能缓解贫困户所面临的金融排斥。可见,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主要体现为缓解低收入农户面临的金融排斥。在影响农户是否面临金融排斥的其他因素中,家庭总收入、农业收入比重对金融排斥具有缓解作用,家庭成员数量则会加重农户所面临的金融排斥。而对贫困户而言,仅能通过提高受教育水平和家庭总收入缓解金融排斥问题。

表4 数字金融与金融排斥的关系

2.稳健性检验:数字金融与金融服务使用

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不仅表现为降低农户所面临的金融排斥,还应体现在促使农户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具体可表现为增加农户对信用卡、存款账户和银行贷款的使用等多个方面。为充分验证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本文利用Probit模型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户使用信用卡及进行投资理财的影响,利用有序Probit模型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户开办存款账户及申请贷款方面的影响。

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其中,列(1)结果表明数字金融能够增加农户信用卡的使用,通过与列(2)的对比,发现对于低收入农户的影响更为明显。收入对农户使用信用卡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社会资本数量仅对低收入农户使用信用卡有积极影响。列(3)、(4)表明使用数字金融能够促进农户进行理财投资,同样对低收入农户依然显著。收入的提高也能促进农户开展理财活动,但对低收入农户的作用不明显,说明收入在促进农户投资理财方面作用的发挥存在一定的门槛。社会资本数量能够促进农户以及低收入农户的投资理财活动,但社会资本质量越高的农户往往越保守,从而降低了投资理财活动发生的概率。根据列(5)、(6),可知数字金融能够促进农户,包括低收入农户,享受银行存款账户方面的服务。此外,男性享受更多的银行存款账户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农户家庭中男性的金融地位往往要高于女性。年龄越大的人越倾向于持有现金而不是存入银行。收入越高、家中有大学生的农户存款账户相对较多,而农业收入占比较高的低收入农户倾向于增加其存款账户。社会资本质量能够促进农户使用银行存款服务,而且对提高低收入农户享受银行存款服务的效果更显著。

表5 数字金融与金融服务使用的关系

(二)数字金融普惠效果的作用机制分析

1.数字金融普惠效果的作用机制:理财知识和贷款知识

根据理论和现状分析,可以认为当前阶段数字金融主要通过信息效应发挥作用,具体体现为提高农户理财知识或贷款知识,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发挥其普惠效果。利用有序Probit模型,测算数字金融对理财知识和贷款知识影响程度,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数字金融与理财知识、贷款知识的关系

列(1)和(4)表明数字金融能够有效提高农户的理财知识和贷款知识,列(2)和(5)则进一步说明数字金融的信息效应对于低收入农户同样显著,而由列(3)和(6)可知,数字金融并不能提高贫困户的理财知识和贷款知识水平。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还表明:农村家庭中,男性对理财知识和贷款知识的掌握程度往往高于女性,再次说明了农户中男性的金融地位往往较高;一般而言,年轻人受数字金融信息效应的影响较大,导致年龄越大的农民理财知识水平越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容易掌握理财知识;收入对农户理财知识和贷款知识的掌握具有积极影响,且该影响随着收入水平的下降而减小,对贫困户的贷款知识并无明显的正向效应;家庭中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加对于低收入农户提高理财知识有积极作用,但却不利于其贷款知识水平的提升。值得关注的是,对于贫困户而言,社会资本质量有助于提高其理财知识水平,而家中有大学生则能显著提高其贷款知识水平。

2.基于Biprobit模型的数字金融信息效应与普惠作用关系分析

为进一步说明数字金融的普惠作用与数字金融的信息效应内在作用机制,本文将理财知识指标重新定义为农户至少答对一题设置为1,都未答对设置为0,而将贷款知识指标重新定义为农户了解银行贷款的条件和程序及以上的设置为1,将完全不了解和不是很了解的设置为0,分别使用Biprobit模型分析数字金融对金融排斥、理财知识的影响效果以及数字金融对金融排斥、贷款知识的影响效果之间的关系,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根据列(3)和(4)中的Wald检验,数字金融对金融排斥的影响、数字金融对贷款知识的影响这两个回归之间显著相关,ρ值异于且小于0所确定的关系为负向影响,故可以认为数字金融能够通过提高农户贷款知识水平,从而降低其所面临的金融排斥。数字金融对理财知识、金融排斥的影响关系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本文定义的金融排斥为银行贷款排斥,而当前阶段数字金融无法通过提高农户的理财知识缓解金融排斥。

表7 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和“信息效应”的关系

3.稳健性检验:数字金融与农户信息获取

为了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采用有序Probit模型,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户信息来源方式和信息关注方面的影响。表8表明使用数字金融的农户信息来源渠道更广,来源方式也更加多样,所关注信息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尤其是对低收入农户的影响更为明显。回归结果也从农户信息获取渠道层面印证了数字金融对农户的信息效应,即其能够提高农户的理财知识和贷款知识,进而缓解农户的金融排斥。

表8 数字金融与农户信息获取关系

五、结论与建议

数字金融是发展数字乡村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保障和有力支撑。本文以研究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及作用机制为目的。首先,通过构建经济理论模型将数字金融普惠作用的内在机制分为信息效应和供给效应,并结合目前中国数字金融在农村发展现状,阐明了当前阶段数字金融主要通过“信息效应”发挥普惠作用;其次,通过实证分析,测算了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发现数字金融能够缓解农户尤其是家庭收入低于5万元农户面临的金融排斥问题,促进此类农户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但对贫困户而言,数字金融的普惠效果并不明显;最后,验证了数字金融能够提高农户理财知识和贷款知识,且贷款知识的提高可以有效降低农户面临的金融排斥。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数字金融对农户尤其是低收入农户克服金融排斥具有显著效果。应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普惠作用,加大数字金融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促进数字金融在农村地区向广度和深度渗透,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长尾优势;加强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智能手机的普及率,为数字金融的普及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物质载体。其次,农户的贷款知识水平直接关系农村金融排斥问题的严重程度,丰富的贷款知识不但可以避免因不了解贷款程序而对正规金融产生的隐性排斥,而且有助于提高农村地区金融资源使用效率和各项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应在农村地区积极普及贷款知识,提高农户对银行贷款的认识和了解,克服使用正规金融的自身障碍。再次,数字金融能够提高农户的理财知识水平。理财知识的增加对缓解金融排斥的效果不显著,这与金融排斥的内涵以及当前农村数字金融发展程度有关。未来仍需持续关注和深入探讨理财知识对普惠金融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果。应从多个渠道拓宽农户的信息来源,全面提高农户理财知识等金融素养,以利于农户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最后,数字金融对贫困户的普惠效果不显著,表明仅依靠正规金融和数字金融不能加速推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全面发展。因此,一方面应通过增加收入、提高信用水平等措施改善贫困户自身条件,从根本上提升贫困户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应在加大传统金融机构对农户扶持力度的同时,发挥农村合作金融和金融互助组织的作用,重点帮扶有能力、讲信用的贫困户克服金融排斥问题,形成多种金融方式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普惠金融发展局面,最终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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