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深入探讨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影响因素以期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金税三期”工程的推行提升了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能力,强化了对企业的外部制约机制,对企业的投资决策发挥着重要影响。本文基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将“金税三期”这一政策事件与企业的税收规避行为引入企业非效率投资影响因素的研究框架中,深入探讨三者的影响关系与作用机制,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 金税三期;税收规避;非效率投资;影响机制
一、主要概念界定
(一)金税三期
新时期的税收征管现代化发展越来越依靠涉税信息的监管能力的提升。金税工程是国家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金税三期”工程是金税工程的第三期,围绕着“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要求,历经了从部分省市试点到全国推广的过程。近年来,随着“金税三期”工程的推行,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税务机关的征税能力,特别是涉税信息的监管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二)税收规避
税收规避,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虽然税收规避在形式上不违法,但这其实是纳税人采取了一种形式上遵法守法,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非违法形式,来实现自身目的的行为。
(三)非效率投资
企业非效率投资是与企业的效率投资相对应的。微观上对非效率投资的度量主要是基于财务研究视角,用内部收益率法(IRR)和净现值法(NPV)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如果企业的实际新增投资额与根据财务评估预测出的投资额相等,此时企业的投资是最优的和有效率的。因此非效率投资则被定义为企业实际新增投资额与最优状态的投资额之间的差额。当差额为正时,为过度投资;当差额为负时,为投资不足。
二、理论分析与理论框架
(一)“金税三期”对企业税收规避的影响
自2013年开始试点的“金税三期”工程通过大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使税务机关对企业涉税行为和涉税信息的监管能力实现了飞跃。“税三期”工程的推行提升了税务机关对涉税行为、信息的监控能力,一方面会减少税务机关的涉税检查漏洞,提高企业税收规避成功的门槛,从而提高企业进行税收规避筹划的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税务机关的执法成本,促使其加大执法力度,企业规避税收不仅更容易被发现,而且被查出之后将面临更高的处罚金额以及声誉损失。因此,“金税三期”工程的推行会抑制企业的税收规避行为。
(二)企业税收规避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
税收规避对非效率投资存在两种影响效应,分别是“代理成本增加效应”和“融资压力缓解效应”,这两种效应的作用方向正好相反。因此,税收规避对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影响取决于这两种效应的净效应。
1.税收规避对非效率投资具有“代理成本增加效应”。根据避税的代理观,企业进行税收规避会加剧代理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本文将代理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统称为“代理成本”。以往学术研究已经多次证实代理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企业非效率投资的核心影响因素。因此,管理层实施税收规避增加了代理成本,会造成过度投资或者投资不足,从而增加非效率投资。
2.税收规避对非效率投资具有“融资压力缓解效应”。企业非效率投资中的投资不足可以通过降低融资约束得到缓解。企业实施税收规避,最直接的收益就是减少了现金的流出,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可支配资金,减少企业的融资压力,从而缓解投资不足,进而抑制非效率投资。
(三)“金税三期”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
首先,“金税三期”工程的推行为税务机关从企业获取税收收入提供了更有利的保障,但同时也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因此税务机关也可以被认为是企业的股东之一,税务机关也希望通过“金税三期”这样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对企业的行为实施监控和规范,这有利于降低企业决策风险和保证税源,从正面打压企业管理者的投机行为和不作为行为,从而抑制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进而减少非效率投资。其次,通过“金税三期”工程,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的涉税行为和信息进行有效的监控,对管理层或者大股东的自利行为具有抑制作用,从而有助于缓解代理冲突和信息不对称,发挥公司治理作用,降低非效率投资。
(四)“金税三期”对税收规避与非效率投资关系的调节作用
本文认为“金税三期”工程会对企业税收规避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发挥调节作用。一方面,“金税三期”工程的推行提升了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强化了对企业的外部制约机制,通过间接发挥对公司的治理作用,有助于降低税收规避带来的代理成本,因而缓解激进避税或者保守避税带来的过度投资或引发的投资不足,从而减少非效率投资。本文将此影响路径归结为税收征管的公司治理效应。另一方面,“金税三期”工程的强有力推行,不仅对企业产生了威慑作用,提高了企业的避税成本,从而减少了企业避税动机,降低了其融资压力被缓解的可能性;而且由于直接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了企业可支配资金量,从而增加了其融资压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税收征管阻碍了税收规避对非效率投资的“融资压力缓解效应”的实现,可能最终会造成投资不足,加剧非效率投资。本文将此影响路径归结为税收征管的征税效应。因此,“金税三期”对税收规避与非效率投资关系的调节作用,是通过公司治理效应和征税效应這两个方向相反的效应来进行的,因此其净效应也取决于这两个效应的大小权衡。
(五)理论框架图(如图1)
三、政策建议
(一)税务机关层面
税务机关应该深入贯彻落实“金税三期”工程在各级机关的运用,提升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充分运用“金税三期”的决策支持系统和数据平台,深入挖掘数据反映出来的税收风险,同时加大对企业涉税犯险的警示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征管的公司治理效应,抑制企业的非效率投资,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企业层面
首先,企业应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税收规避风险评估体系,设立相应的内控制度以防范由税收规避导致的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等问题。其次,企业应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代理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现象,最大限度降低避税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例如,可以通过聘用税务专家担任独立董事,提升企业股东层对避税活动的识别能力。
(作者单位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简介:周倩(1995—),女,重庆忠县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税收理论与政策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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