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绮幸 张朝华
[摘要]自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明显偏高。出生性别比的严重失调容易导致越来越多的男性青年无法找到配偶,造成“婚姻挤压”现象。婚姻的缔结是组成家庭的重要纽带,而青年的婚恋观决定着他们的婚姻抉择。因此,基于性别比失衡分析青年的婚恋观及其影响因素较具有现实意义。因子分析表明青年婚恋观可以提炼为择偶标准、婚姻态度、夫妻地位、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五个因子。多元逐步回归分析表明个人的性别、常住地、受教育程度、情感状况以及性别失衡程度的差异对于青年婚恋观具有显著影响。基于此,建议缓解并协调女性角色冲突、加强社会舆论导向、注重婚恋过程中的自我管理以及积极调动多方主体力量的参与。
[关键词]社会问题;婚姻与家庭;青年婚恋观;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C9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20)03-0059-19
[作者]杨绮幸 硕士研究生 暨南大学人文学院 珠海 510632
张朝华 副教授 暨南大学人文学院 珠海510632
自20世纪8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男女出生性别比明显偏高。虽然目前我国人口性别比呈现逐年递减趋势,但到2018年,我国男性人口仍然比女性人口多出3164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9(以下所述性别比均以女性为100作标准量)。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男性无法找到配偶,造成“婚姻挤压”的现象。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从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婚恋等领域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针对青年婚恋问题,明确了“青年婚恋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青年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青年的相关法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的发展目标,同时强调了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社会环境和文化价值观念的变化,中国青年掀起了一股“单身热潮”。2005年的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显示,在30-34岁青年中,未婚男女占19.5%。到了2015年,这一占比达到26.6%,上升了7.1个百分点,大龄青年未婚比率激增,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大城市公园中以摆摊挂牌为主要形式的“相亲角不断涌现,相亲节目和相亲网站盛行,“剩男剩女”群体人数不断壮大,青年婚恋情况堪忧;另一方面,离婚率从2005年的1.745%增至2015年的3.911%。离婚率的上升也反映出当代人的婚恋观受到了新的影响。
婚姻的缔结是组成家庭的重要纽带,而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青年群体的婚恋观,不仅影响个体婚恋行为选择和人生发展道路,更会影响家庭系统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对当代青年的婚恋观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影响其认知观念的主要因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研究综述
性别比失衡首先影响婚姻市场,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是产生婚姻挤压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婚姻市场上,“女性赤字”的性别失衡即女性的供给不足,这意味着大大降低了男性找到伴侣的概率,出现部分男性无法找到配偶的问题,从而导致男性在婚姻市场遭受挤压。当男性“婚姻挤压”的问题出现时,为了在婚姻市场的配偶竞争中争取到有利的机会和地位,男性会根据挤压情况相应地调整其配偶竞争策略,从而也有可能会引起女性婚姻策略的变动。人们的婚姻态度和婚姻抉择其实都是个人婚恋观念的直接反映,婚恋观念决定着人们的婚恋形式、婚恋行为和家庭结构。这一问题将会影响我国未来的婚姻市场,进而影响着未来的人口结构乃至社会结构。
对于婚恋观,目前学界暂未有统一的定义,主要有两方面观点:一是认为婚恋观是人们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总的看法;二是从婚恋观包含的相关方面进行定义,认为婚恋观包括人们的恋爱目的、择偶条件、婚姻幸福的标准和性行为态度等方面的内容。笔者认为这其实包括婚恋观的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婚恋观是个体的人生观在婚恋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是个体在择偶标准、婚姻态度、夫妻地位、性爱道德、婚姻价值等方面的基本看法和根本态度,并且这種看法和态度会受到人生经历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关于婚恋观的研究也愈加丰富多样,主要可以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有关婚恋观的特征描述。总的来说,当下的婚恋观有着传统性、进步性、开放性和矛盾性并存的特点。二是聚焦于特定群体的婚恋观,如:关注大学生婚恋观的测量问题,研究大都市单身青年的婚恋焦虑情况等。三是研究婚恋观的变迁。通过对“85前”“85后”和“90后”婚恋观进行纵向比较和差异性分析,总结不同年代的青年在恋爱动机、婚姻角色观、婚姻自主观、婚姻忠诚观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并对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改革开放以来青年的婚恋观存在着恋爱动机盲目,责任意识缺乏;婚恋观念异质化,婚姻中功利因素增长;性行为大胆而开放,性道德意识缺乏等问题。四是分析婚恋观的影响因素。重点关注的是大学生群体,认为影响大学生婚恋观的因素主要有性别和年级因素。除了个人因素,还有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
对于维度结构体系,目前暂无统一标准,研究者大多是根据自己的研究目的开发测量问卷。有的研究者认为应包括“择偶标准”“对离婚的态度”“对独身的态度”“婚前性行为的看法”和“婚后性行为的态度”五个维度。有研究者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婚恋价值”“情感需求”“婚姻本质”和“婚姻角色”等因子,并将“婚前性行为”和“婚后性行为”合称为“性爱道德”。还有研究者通过因子分析法,将大学生的婚恋观分为恋爱动机、婚姻倾向、婚姻自主观、婚姻角色观、婚姻价值观、婚姻忠诚观、性爱抉择观等七个因子。综合相关研究,有关婚恋观的结构划分多样,说法不一。本文主要立足于性别比失衡的社会环境下,着眼于分析个人因素对于青年群体婚恋观的影响程度,基于研究目的以及数据分析,将婚恋观划分为择偶标准、婚姻态度、夫妻地位、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五个维度。
二、数据来源与指标构建
1.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调查小组对广东省部分青年婚恋观的调查。自2000年以来,广东省常住人口性别比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广东省常住人口性别比为108.98,出生性别比高达120.40。国际社会公认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102-107。2017年,广东省人口出生性别比虽有所下降,但仍然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出生性别比警戒线,达到了117.23,性别失衡程度较为严重,故选取广东省作为调查区域。另一方面,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界定,青年的年龄范围一般认定为15岁到34岁。因此,根据研究需要,本文选取广东省部分18岁到34岁的青年作为调查研究对象。
调查主要借助专业的网上问卷调查平台,根据广东省各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对不同地区青年的婚恋观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50份,实际收回问卷235份,有效问卷为229份,有效回收率达91.6%。其中,男性108人,占总样本数的47.16%;女性121人,占总样本数的52.84%。样本中被调查者的情感状态,单身的有71人,占总样本数的31%;未婚但有伴侣的有70人,占总样本数的30.57%;已婚的有88人,占总样本数的38.43%。被调查者其他样本特征如表1所示。本研究主要运用统计学软件SPSS24.0对全部有效数据进行处理分析。
2.指标构建
由于婚恋观是较为抽象的概念,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需要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实际可以观测的变量和指标。本文采用文献分析的方法,经过广泛查阅有关婚恋观测量量表的文献,在苏红(2006)的CMLCQ量表和蔡敏(2012)的《当代大学生婚恋观问卷》的基础上,建立测量青年婚恋观的问题项目,具体测量指标如表2所示。
三、探索性因子分析
1.青年婚恋观因子提取
本研究选取涉及青年婚恋观念影响因素的17项重要指标(详见表2),对229份有效调查数据进行因子分析。一般而言,因子分析首先要分析KMO值,如果此值高于0.6,則说明适合因子分析。如表3检验结果显示:KMO为0.867,大于0.6,满足因子分析的前提要求,意味着数据可用于因子分析研究。数据通过Bartlett球形度检验(P<0.05),说明研究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主成分分析法的核心是通过原有变量的线性组合以及各个主成分的求解来实现变量降维。因此,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因子,针对因子提取情况以及因子提取信息量情况进行分析,其特征根和方差贡献率如表4所示。第1因子的特征值很高,说明对解释原有变量的贡献最大;第5个以后的因子特征值都较小,说明对解释原有变量的贡献较小。
根据上述分析可得:本研究以青年婚恋观作为因变量,并将其分为择偶标准、婚姻态度、夫妻地位、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五个维度进行测量。每个因素的命名和具体含义如下:择偶标准,考察的是青年在择偶时对对方个人和背景条件的态度。问题设置对对方的“身高”“外貌”“性格”“家庭背景”“职业”“学历”和“收入”等要素在婚恋中的重要程度的看法。婚姻态度,主要考察青年对婚姻关系的看法。由“婚姻意味着无私奉献”和“离婚是一件羞耻的事”两个问题组成。夫妻地位,是指青年对婚恋双方主要匹配条件的程度和角色关系的看法。问题包括“年龄上,男生要比女生大”“收入上,男生要比女生高”“家庭中,男主外女主内”。性爱道德,考察的是青年对性行为情形的态度,问题分别是设置为“恋人曾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和“恋爱期间与恋人发生性行为”。婚姻价值,指对婚姻作用和价值的认知,由“人的一生中不可缺少婚姻”“婚姻是衡量人生成功与否的条件”和“选择不生育属于一种负能量”三个问题构成。量表采用五点法,根据调查对象对“陈述项目”的接受和认可程度,按照李克特五级量表进行计分。④具体情况详见表6。
3.信度、效度分析
为了进一步细化影响青年婚恋观的因素,应将问卷中与各变量相关的问题作为相应变量的度量项目,对影响青年婚恋观的因素进行深度分析。因此,首先需要对量表的各个测量变量的信度作分析。关于量表的信度分析,采用克伦巴赫α系数,即内部一致性系数(Cronbachs α),来检验数据的可靠性。一般而言,信度系数值(α)大于0.7,则表明研究数据可靠性较高,信度质量很好。当此值介于0.6到0.7,则说明信度可接受。从表7可知,婚姻态度度量项目和性爱道德度量项目均介于0.6到0.7之间,但由于两个项目均仅由两个分析项组成,因而说明研究数据信度质量较好。而择偶标准度量项目、夫妻地位度量项目和婚姻价值度量项目的信度系数值都大于0.8,说明这部分研究数据信度质量高。从表7可以看出,分析项被删除后的信度系数值均没有明显的提升,因而说明题项全部均应该保留。以上综合说明了数据信度水平良好,可用于进一步分析。
通过上述的因子分析,已对17个问题项进行提炼,得到择偶标准、婚姻态度、夫妻地位、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五个因子。由表4可得:五个因子旋转后的方差解释率分别是34.103%、18.034%、7.971%、7.040%和6.065%,旋转后累计方差解释率为73.214%。一般情况下,各因子方差累计贡献率达到60%以上,即可以认为量表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因此,本次分析取得了比较理想的结果。
为了更加方便地获得研究结果,现将每一个维度的因子都取其均值,并对229份问卷进行深度的效度分析,如表8所示。根据因子分析理论,各个因子之间应该有中等程度的相关性。若相关性太高,则说明因子之间有过多重合;若相关性太低,则说明部分因子测量到的结果可能与想要测量的内容完全不同。因此,需要对所测量的因子进行相关性矩阵分析,具体结果如表9所示。数据显示,除了择偶标准与夫妻地位和性爱道德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以外,因子之间的相关数在0.119到0.538之间(均达到较为显著的水平),为低到中度相关,表明各个因子之间既有一定联系,又不可相互代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进一步体现了量表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
四、婚恋观影响因素分析
1.自变量的测量
本文所选取的自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常住地”“受教育程度”“职业”“月收入”“情感状况”“外貌”等8个变量。但上述变量主要观察的是个人因素对青年婚恋观的影响,由于本文主要是从婚姻市场环境的性别比失衡视角进行研究,因此应当加上“常住地性别比失衡程度”这一主要变量。主要变量及测算见表10。其中性别为二分变量,做虚拟变量处理。年龄、月收入为连续变量。根据中国妇联发布的《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2015年我国的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考虑到超过我国平均结婚年龄人们的婚恋态度和观念可能不同于年龄小于平均结婚年龄的青年人们,因此将年龄划分为18岁-25岁和26岁-34岁,并由小到大赋以数值。受教育程度为定序变量,我们将受教育程度高中(中专)以下到研究生及以上,即受教育程度由低到高分別赋以由小到大的数值。将外貌分为非常不好看、比较不好看、一般、比较好看、非常好看五个等级,分别赋以1、2、3、4、5分。常住地性别比采用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数据显示2015年粤西男女性别比最高,为111.41;珠三角为109.93;粤东为106.28;粤北最低,为101.39。根据性别比失衡严重程度由小到大排序,分别记为1、2、3、4分。
2.逐步回归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说明数据质量较好,具有良好的信度与效度。为了能够从不同的角度体现出青年个人因素对其婚恋观的影响,同时能够说明各个因素在不同的角度所体现的程度,本研究对表的变量进行逐步回归分析。逐步回归分析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将变量逐个引入模型,每引入一个解释变量后都要进行F检验,并对已经选人的解释变量逐个进行t检验,当原来引入的解释变量由于后面解释变量的引入变得不再显著时,则将其删除。因此,采用逐步回归分析可筛选并剔除引起多重共线性的变量。在五个模型中,影响择偶标准、婚姻态度、夫妻地位、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的因素如表11所示。针对这五个模型的多重共线性进行检验发现,模型中VIF值均小于5,意味着不存在共线性问题;并且D-W值在数字2附近,因而说明模型均不存在自相关性,样本数据之间并没有关联关系,模型较好。根据表11,模型1的R-squared值较低,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择偶标准度量项目下涵盖的指标成分较多,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样本数量相对较少。但由于本文回归模型主要是分析显著性因素,而非用于预测,故仍具有解释意义。
(1)稳健性检验。由于样本的地区分布不太均衡,同时,为了检验结果不会随着参数设定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进行样本分割的稳健性检验。在此,从总体中随机抽取总样本的50%个案组成子样本,重新对子样本进行逐步多元回归分析,得到的回归结果如表12所示。从表12来看,性别对婚姻态度和婚姻价值的影响显著为正,对择偶标准的影响显著为负;受教育程度与婚姻态度、夫妻地位、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显著正相关;情感状况与婚姻态度、夫妻地位、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显著负相关,与择偶标准呈现显著正相关;性别比失衡程度与婚姻态度显著正相关。此外,常住地与婚姻价值呈现显著负相关。这些都与初步回归结果基本一致。整体来说,性别、受教育程度、常住地和性别比失衡程度对青年婚恋观的影响还是显著的,这说明模型的稳健性良好。
(2)影响择偶标准的因素。逐步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影响择偶标准的因素为性别和情感状态。模型1通过F检验(F=8.115,P<0.05),说明模型有效,公式为:择偶标准=2.423-0.253*性别+0.165*情感状态。在两个因素当中,性别影响的程度更高,是择偶标准的主要影响因素。最终具体分析可知:情感状态会对择偶标准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意味着单身青年比已婚青年更加看重伴侣的条件,包括个人条件和家庭条件。另外,性别会对择偶标准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即女性比男性看重择偶标准。但是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在针对外貌这一项上,认为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男性占了男性总样本的63.89%,远远超过了女性。而在身高、家庭背景、收入、职业、学历等方面,认为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女性比例远远超过男性比例。这表明在择偶条件上,男性更加注重女性的外貌,而女性更加看重男性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
(3)影响婚姻态度的因素。在婚姻态度层面上,影响因素主要有性别、教育程度、情感状态和性别失衡程度。模型2中通过F检验(F=24.094,P<0.05),说明模型有效,公式为:婚姻态度=2.617+0.395*性别+0.286*教育程度-0.322*情感状态+0.218*性别比失衡程度。由表11可知:性别、教育程度和性别失衡程度均会对婚姻态度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这意味着在对待婚姻的态度层面上,女性、受教育程度高和性别失衡严重地区的青年越来越趋于理性和开放。结果显示,性别比较为平衡的粤北地区中,有将近七成的青年表示认同婚姻过程中无私奉献的行为,而在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的粤西地区,却仅有三成的青年表示认同,他们认为婚姻不应当是单方面盲目的无私奉献,而应是双方相互的付出与分享。另外,情感状态会对婚姻态度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在“离婚是一件令人羞耻的事这一题项中,有近70%的单身青年选择了比较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但在已婚青年中,比较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的人仅有9.1%,这都表明了相比于单身青年,已婚青年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较为传统和保守。
(4)影响夫妻地位的因素。由表11可得,影响夫妻地位的因素是受教育程度和情感状态。模型3通过F检验(F=32.264,P<0.05),说明模型有效,公式为:夫妻地位=3.209+0.194*受教育程度-0.401*情感状态。总结分析可知:受教育程度会对夫妻地位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另外,情感状态会对夫妻地位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这表明,受教育程度高的青年在夫妻地位和关系观念上更加趋向于平等的状态。而比起单身青年,已婚青年更加认同传统的夫妻地位和夫妻关系。
(5)影响性爱道德的因素。在性爱道德方面,影响因素同样为受教育程度和情感状态。模型4通过F检验(F=39.450,P<0.05),说明模型有效,模型公式为:性爱道德=3.091+0.164*受教育程度-0.348*情感状态。总结分析可知:受教育程度会对性爱道德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即在性爱道德上,受教育程度高的青年比受教育程度低的青年要更加开放。另外,情感状态会对性爱道德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这意味着单身青年关于性爱方面的观念要更加开放。例如:在“恋人曾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的问题上,仅有19%的单身青年表示比较不能接受或完全不能接受,但在已婚青年中,约有58%的人认为比较不能接受或完全不能接受。
(6)影响婚姻价值的因素。分析数据显示,影响婚姻价值的因素有性别、常住地、受教育程度和情感状态。模型通过F检验(F=31.042,P<0.05),说明模型有效,模型公式为:婚姻价值=3.255+0.329*性别-0.152*常住地+0.11.5*受教育程度-0.454*情感狀态。从模型公式可看出:性别和受教育程度会对婚姻价值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即女性和受教育程度高的青年们不再盲目认同传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观念,而是更多地倾向于多元开放的婚姻价值观,追求更加多样的婚姻形式和生活形态。另外,人们的常住地和情感状态会对婚姻价值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这意味着常住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青年和单身的青年更多地认同多元的婚姻价值观。值得一提的是,在“婚姻是衡量人生成功与否的条件”一题中,常住在粤西、粤北的青年们均有超过六成的人们选择了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但在珠三角,仅有两成的青年同意这一观点;另外,超过了半数的已婚青年均选择了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而单身青年中,仅有一成的人们认同这一观点。这都表明了当代青年出现了婚姻价值多元化、生活形态多样化的特点。
3.影响因素的原因分析
(1)性别差异。从性别差异来看,女性的婚恋观得分整体上高于男性,表明当下女性青年的婚恋观更为理性。从各因子分析的角度来看,性别在择偶标准、婚姻态度、婚姻价值三个因子上的差异显著。在择偶条件上,说明女性倾向于往上找,比较注重对方的个人能力、家庭条件和社会地位,而男性则倾向于往下找,更加注重对方的外貌条件,这与择偶原则中的男女有别原则和择偶梯度效应相一致。西方研究资料表明,男性与女性相比,具有更多的支配动机和事业动机,希望找一个“贤妻良母”,而女性在择偶时依赖动机更强,希望对方能给自己更多的安全感,由此导致男性更加看重女性外貌,女性更加注重男性家庭、能力和经济等因素。在婚姻态度上,当代女性青年呈现出更加理性和追求平等的特点,出现这种特点可用性别社会化理论解释:在区别对待、同一性别模仿和性别角色的自我认同机制的影响作用下,生理意义上的女性在成长过程中逐渐成长为社会所期望的具有女性特有行为模式的人。然而,这种行为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现代社会女权主义的兴起和男女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传统的女性角色期望和行为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因此,当发生感情破裂时,现代的女性青年们开始不再受限于传统的“贞洁”观念,不再认同“离婚是一件让人羞耻的事”,而是更多地追求理性的婚姻态度。此外,根据角色冲突理论:角色内冲突是指一个人由于扮演了多种的社会角色而导致自身内部产生冲突。现在大部分职业女性都面临着这种角色冲突现象,她们既希望自己在事业中有所成就,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又希望自己能当一个“贤妻良母”,因此在两种角色之间经常会产生冲突。然而,在面临这种角色冲突时,现代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女性青年选择了去追求自己的事业,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她们不再认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观念,不再认同“婚姻是人的一生不可缺少的”。因此,在婚姻价值上,更多的女性青年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
(2)生活环境差异。从生活环境差异来看,常住地对青年整体的婚恋观没有显著性的影响,但在婚姻价值因子上,却有显著性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长期生活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青年的婚恋观会普遍比较理性和开放。这一结果与王美萍(2009)的研究结果相反,但与苏红(2006)、王飞(2015)等人的研究相似。他们认为生活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青年,生活环境相对闭塞,所接受到的传统教育和传统观念比较多,他们会更加渴望婚姻,更加肯定婚姻对于成功人生的必要性。而生活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青年,生长在丰富的外界知识环境下,各种新思潮和新思想在这里快速传播,不可避免地对传统观念造成冲击。另外,由于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的不同,同一地缘群体的成员会形成一种被认为是合适的行为期望,确立一种标准化观念。在这种群体规范下,成员们会形成趋同和从众效应。由于生存环境和群体压力的影响,生活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青年会趋于与群体相同的意见,在行为上与成员保持一致,会认为“人的一生不可缺少婚姻”“选择不生育就是一种负能量”,由此形成较为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念。
(3)受教育程度差异。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的差异对青年整体婚恋观有显著的影响。总的来说,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年,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会更加理性;在夫妻关系上,会追求更加平等的地位;在性爱道德上会更加开放;在婚姻价值上,会呈现出更加多元的特点。王鹏(2019)认为教育具有重要的启蒙作用,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容易理解差异和接受新的思想。而且,受过良好教育的夫妻,往往会把对方作为精神的伴侣和平等的伙伴,营造更加和谐的婚姻氛围。尤其对于女性来说,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即为更高的收入和职业地位提供了可能,在经济上有了更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使其摆脱传统依附角色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因此,受教育程度高的青年会倾向于追求更加平等的夫妻地位,坚持更加多元的婚姻价值观。
(4)情感状态差异。研究表明,情感状态差异对青年婚恋观的五个因子均有着显著的影响。在择偶标准、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上,单身青年会更加注重对方的个人条件和家庭条件,会更加开放和多元;在对待婚姻态度和夫妻地位上,已婚青年会更加保守,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仍然比较认同“夫强于妻的传统观念。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青年的社会角色发生了变化。当青年处于单身状态时,在家庭中,他们的角色可能只是儿子(女儿);而当结婚后,他们开始要担任多重角色,在家庭中,他们既要扮演儿子(女儿),还要扮演丈夫(妻子)甚至是父亲(母亲)的角色。对于步入婚姻的青年来说,他们会更多地考虑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责任,因此他们在婚姻态度、夫妻地位和性爱道德上会更加传统、保守和谨慎。培根在《论婚姻和单身》一文中提到,④结了婚的人可以说已向命运之神投付了自己的赌资,因为家庭或多或少都会拖累事业,使他的诸多梦想难以实现。而单身的人是自由的,这种自由表现在他们可以自己支配属于自己的时间,不用因为家庭生活中的其他因素分散精力,也可以比较随意地去和异性朋友交往,不需要太注意对他人的影响等。
(5)性别失衡程度差异。研究结果显示,性别失衡程度的差异对广东省青年整体的婚恋观没有太大的影响,但与婚姻态度因子却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关系。这说明在性别比失衡程度越严重的地区,青年对待婚姻态度会更加理性和更加开放,对多样的婚姻形式和离婚现象更加包容。根据青年对待婚姻中盲目无私奉献和离婚现象的看法可知,男性相对过剩可能不会增进女性婚姻稳定性,甚至可能致使更多的女性离婚,这可以从“匹配改善论中探求原因。在婚姻市场中,男性人口相对过剩意味着青年女性面临着更多潜在配偶资源,此时青年女性会倾向于选择更加优质的资源。特别地,当其从保持既有婚姻过程中所得到的效用较低时,则会更加倾向于解除既有婚姻重新搜寻。
另外,在性别比相对平衡的粤北地区中,认为离婚是羞耻的青年中,男性居多,占比大约为67%。这主要是由于长期受到传统男尊女卑思想影响,贞洁意识的残留仍然难以消除,“离婚”标签在男女两性身上有着不同的价值判断。对男性而言,曾有婚史对男性再次择偶几乎不形成障碍,但曾有婚史对女性而言却截然不同,不论她是否优秀,很难再进入男性的择偶范围。而在性别失衡较为严重的粤西和珠三角地区,认为离婚是羞耻的青年中,男女两性比例大致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女性赤字”提高了女性在婚姻市场中的议价能力,男性会为了提高自己在婚姻市场的竞争力而努力提升自身水平或选择放宽择偶条件,这也与Guttentag(1983)的研究结果相一致,他们认为在“女性赤字的情景中,男性将会更多地表现出对女性的顺从与尊重。
五、结论与建议
基于性别比失衡环境下对青年婚恋观的研究发现:构成青年婚恋观结构的因子主要有择偶标准、婚姻态度、夫妻地位、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经过逐步多元回归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性别、受教育程度和情感状态是影响青年整体婚恋观的主要因素。在性别差异上,现代社会的女性青年会更多地认为伴侣个人条件和家庭条件重要程度较高,更注重对方的能力、收入和职位等因素;对待婚姻的态度往往会更加理性;在婚姻价值上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在受教育程度差异上,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年会拥有更加理性的婚姻态度、追求更加平等的夫妻地位、遵循更加开放的性爱道德以及坚持更加多元的婚姻价值观。在情感状态差异上,已婚青年更多地认为伴侣的性格比较重要,而对方的个人条件和家庭条件不是十分重要;会倾向于认同“夫强于妻”的传统观念,认为这有利于维持家庭结构的稳定;在婚姻态度、性爱道德和婚姻价值上也会更加传统、保守和谨慎。另外,在生活环境和性别失衡程度差异上,两者并不是影响青年整体婚恋观的最主要因素,但对婚恋观中的个别因子却存在着显著的影响。结果显示,生活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青年会坚持更加多元的婚姻价值观。而在性别比失衡较严重的地区,青年的婚姻态度往往也会更加包容和开放。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讨论。
1.缓解与协调女性的角色冲突
贴近女性青年的实际需要给予更多关怀,主要从社会、家庭和个体自身等方面采取平衡措施协调女性青年在家庭和工作中的角色冲突。首先,在社会方面,应推进社会公共政策和用人单位的相关支持,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完善女性生育成本的合理补偿机制,采用合适的奖惩措施促进用人单位生育津贴的发放,用人单位内部需要建立更加科学、公平的绩效制度和晋升途径,进一步减少女性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其次,在家庭方面,需要强化男性的家庭责任意识,鼓励男性回归家庭。丈夫应当与妻子一同分担家庭责任,积极履行家庭职责,陪伴妻子和孩子,这将有利于女性平衡多重角色,从而营造良好和谐的家庭文化和家庭氛围。最后,在个体方面,女性自身应当自信、自尊同时提升个人能力,提高自身应对角色冲突和角色矛盾的能力。同时在遇到角色冲突时,学会面对,采用合理的宣泄方法,疏解负面情绪。
2.加强社会的宣传舆论导向
婚恋教育对于个人婚恋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形式的大众传媒作为公众传播机构,应当自觉主动承担起相应的宣传责任,积极营造正确婚恋观的舆论环境,大力宣扬正确的婚恋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的生育理念,充分肯定女性的社会价值。另外,政府应在对社会婚恋观的引导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对这一问题采取适当的政策引导,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及提高应有的法律监管力度。对于阻碍青年正确婚恋观形成的舆论信息,相关部门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舆论宣传的管理,有效遏制不良风气对青年的影响,从而确保青年健康婚恋观的形成。
3.注重婚恋过程中的自我管理和提升
根据上文分析可知单身青年与已婚青年的婚恋观具有明显差异,单身青年的婚恋观比较开放,而已婚青年的婚恋观比较保守和传统。不论是持有开放还是传统的婚恋观的青年,在婚恋过程中,应当注重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是指个人利用自身内在的力量改变个人行为的策略,能够有效减少不良行为的出现。因此,个体需要注重自我教導与约束,主动通过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知识,清楚认识到什么是正确的价值观,将正确的婚恋观内化为个人行为准则,并勇敢面对婚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挫折与困难,成为一名有担当、有责任、讲自律的青年。只有这样才能抑制不良诱惑,抵制不良婚恋风气的侵扰,在择偶和婚恋的过程中保持一个健康理性的态度。
4.积极调动多方主体力量
帮助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稳定,需要高校、社会与政府的齐抓共管与通力配合。高校作为育人场所,在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学生婚恋观的教育与引导,转变教育的理念,更新教育的内容,优化教育手段和方式,普及正确的婚恋知识,以此来推进大学生婚恋道德重塑。这将有利于解决大学生面临的婚恋实际问题,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此外,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共同努力,一方面应当加强对不良网站的监督,遏制不良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应当做好服务工作,倡导家庭美德和文明节俭的婚庆文化,引导青年端正择偶观念和家庭观念的同时,还需要通过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建设更加充足的、合乎标准的幼儿园和设施齐备的养老机构,实现部分家庭责任社会化,从而分担女性的家庭责任,使女性青年拥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平衡协调多重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