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龙
摘 要: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环保领域,《环境法》是国家保障公民公共利益主要的制度之一。基于环境法,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保护具有十分显著的优势。但在运用经济手段时,还必须加强监管,避免经济手段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负面作用。
关键词: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应用效果;实践措施
一、前言
当前,整个世界正处于一个大变革、大发展、大调整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正持续蔓延,全球治理体系正在加速推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纵观当前的环保领域,基于经济学原理,运用适当的经济刺激方法能有效规范人们的行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避免污染的进一步恶化。因此,经济手段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在环境保护中必不可少的手段。
二、环境问题产生的经济学原因分析
所谓的环境问题,是指自然生态环境因自然界自身变化或者因人类各种行为活动而引发的整个循环系统的失衡,甚至出现生态环境质量的退化,并由此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理的影响[1]。简单而言,环境问题就是全球或区域环境变化导致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不利的各种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因此,环境保护问题就成为人类社会共同应对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点。
(一)环境资源产权引发的环境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河流、海洋、森林、山地以及空气等环境资源是人们公认的公共物品,基于“公地悲剧”理论,这些没有明确产权的公共自然资源极易受到人们的破坏。例如,企业和个人都把废气排放到空气当中,把废水排放在河流、湖泊当中,把垃圾堆放到公有场地,且滥砍乱伐,破坏森林。这就导致我们居住的环境被污染,整体生态系统被破坏。
(二)外部性导致的资源配置不均衡
基于諾思的“外部性”理论,生态环境作为一种公共性物品,其自身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导致私人边际净收益与社会边际净收益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环境这种公共性物品的资源配置极不均衡,而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在主观意识上不自觉地进行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市场失灵现象引发的环境问题
因为环境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都只想着索取和利用,不想承担责任和成本。这种行为就会导致“市场失灵”现象的出现,即人们只专注于眼前的利益,并没有考虑长远的利益,大都是采用牺牲环境的手段来获取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我国采用的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分析[2]
(一)政府的直接管制
当前,政府的直接管制是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常用的方式之一。在社会生活中,政府会针对排入环境的污染物质的排放量予以明确的规定,即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是强制采买某种污染治理的设备仪器。
(二)环境税费的征收
当前,政府会对环境污染进行环境税费的征收。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政府会根据企业带来的污染行为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进行税费的征收,即污染重就多收税,污染轻就少收税的策略。
(三)发放排污许可证
政府部门向企业发放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是当前政府部门进行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同时也是一种融合政府管制与市场政策于一体的新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允许企业自己选择污染的水平。
(四)市场的自发调节
除了上述三种政府经济手段以外,我国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还包括市场的自发调节。因为传统的政府调控行为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如效率低下,影响到环保科技的发展等。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会向其他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请其代自己完成减排量,以降低自身的额减排成本。
四、我国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应用效果的实践分析
在我国实施环境保护政策之初,采用的是政府调节行为,即采用政府直接管制的措施,制定出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但因为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均衡,产业之间和厂商之间存在着区别,导致污染成本存着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低成本的厂商因得不到鼓励而不尽心减少污染。基于政府直接管制的无效,我国政府逐渐开始采用环境税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以及市场自发调节的措施,并使用政府经济行为和市场自发调节相结合的经济手段[3],以期在不影响环境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上减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在实际操作中,借助“外部不经济性”理论,我国逐渐由过去的“命令——强制”型环境监管制度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刺激手段为主、政府政策为辅的经济手段。特别是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我国逐渐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实行了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陆续出台了很多严厉的环境保护条例。而且,在“十三五”规划中,我国还专门提出了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的方略,旨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解决地方环保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扰,从而更有效统筹环保跨区域、跨流域管理的问题。基于此,我国逐渐形成了“量化考核、量化追责”的高压环保态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环保工作对环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很多国控、省控的污染源都增显著加了监测点。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这是我国在政府干预方面进行的调整。而在经济手段方面,早在20世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初,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了排污费的征收,这是我国在环保经济手电方面的首次确立。2003年,我国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对内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传统的环保税费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新环保法”,与1979年颁布的《环保法》而言,15版的《环保法》设计了“按日计罚、考评挂钩和行政问责”等制度,同时还明确提出了用环境保护税替代“排污费”;2017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实施条例》,并明确指出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始征收“环境税”。这次“费改税”的环保经济手段变革,共涉及到500多万户各类型的企业,而且收费的主体也由环保部门变更为税务部门,这就使得环保执法的刚性越来越强。
国家统计部门通技术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环境税征收共计835亿元,较税费改革之前的2015年193.1亿元和2016年的205.7亿元大幅度提高。此外,环保税的税率也开始上浮,这就使得很多加工企业的排污成本变得很高,快速释放出对环境污染监测设备及治理设备的需求。例如,钢铁、火电、引燃、造纸等污染量大的重点行业企业都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而且,由于我国加大了环保督察的力度,使得县、乡一级的环境问题逐渐暴露,环境监测及治理需求逐步下沉,监测行业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大。而2019年的检测行业市场空间已经超过了480亿元。
五、我国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应用存在的不足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相对而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较短,特別是对环保经济手段的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市场调节手段功能存在着一定的缺失,而且也存在着基于我国特殊历史国情而出现的具体问题,在制度和因素方面尚且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文,并创新相关的环境管理政策和工具。为此,地方政府及环保机构必须积极总结经验和教训,积极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经济手段方面应用的经验教训,然后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出有效的经济刺激手段。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大环保投资,并及时调整环保投资结构,提高环保投资的效益。这样才能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应用的效果,更快、更好地达到环境保护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双赢的目的。
六、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矛盾。目前,我国已经意识到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相互促进的重要性,并学会了运用经济手段强化环境保护的手段。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在政府直接经济管制行为与市场自发调节手段相结合的策略下,实现环境治理与保护效果最大化的目的,并实现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廖琦.生态税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分析[J].环境与发展,2019,31(2):224,226.
[2]陈鹏.浅谈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及其应用[J].科技经济导刊,2017(22):123-123.
[3]冯翔,张古彬,李兵.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防治土壤环境污染的国际经验分析及借鉴[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8):17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