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欲晓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汽车消费的三点新举措。一是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長2年。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各地对促进汽车消费的举措也纷纷出台,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增加小客车指标、购买新车或者新能源汽车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推出不同形式的消费券或直接让利等。
浙江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提出通过五项措施来增强浙江省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一是加快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加强老旧汽车强制报废管理,加快公共服务领域老旧车辆淘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完善报废车辆回收处理体系。二是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放宽汽车限购措施,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支持汽车企业提高产销率。三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共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完善新能源充电设施配套,降低新能源汽车运行成本。四是规范二手车流通与扩大出口。促进二手车流通,鼓励拓展二手车出口市场。五是优化汽车消费发展环境。规范汽车消费市场秩序,鼓励发展汽车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汽车消费市场氛围。
江苏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若干举措》,其中提到要进一步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举措,引导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辆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汽车。继续落实好现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各地适当提高老旧机动车淘汰奖补标准。疫情期间,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省级奖补资金由各市、县财政从省级老旧汽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结余中安排。
山西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指出,消费者新购买的由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次性消费奖励。此次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奖励期限为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奖励对象是山西省内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消费奖励由汽车销售机构先行垫付,由市级工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按月与销售机构结算。
四川
为扩大消费,应对疫情对汽车产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汽车产业稳定增长,近日,四川对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生产企业制定汽车下乡市场开拓专项计划。从今年4月10日至8月10日,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近一年全国范围内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农村消费者1000元/辆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鼓励生产企业视自身情况再增加“以旧换新”补贴、贷款贴息、保养赠送、延长质保等专项计划内容。从目前来看,受疫情全球蔓延影响,一些汽车企业还面临海外供应链断供,从而影响整车制造等风险。除了“汽车下乡”,四川正在积极针对省内汽车企业面临的各类现实难题制定研究相关对策,切实减轻疫情对全省汽车产业发展的影响,帮助汽车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
广州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出台《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从三个部分促进全市汽车生产消费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降低新能源车购买成本,加快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电动化,推动新能源车配套设施建设。二是鼓励汽车加快更新换代。加快老旧汽车置换和报废,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支持广州市整车企业让利于民。三是营造汽车消费环境。便利购车登记,创新汽车销售模式,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