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耕地保护措施建议探讨

2020-08-04 09:07王朝廷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35期
关键词:耕地保护保护措施

王朝廷

摘  要:新时期经济发展下耕地资源日益紧缺,为提高耕地保护水平还需要从多方面进行研究与探索。文章通过对我国当前耕地保护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耕地保护提出相应的方法对策。

关键词:耕地保护;耕地资源;保护措施;耕地问题

引言

在经济建设的推动下,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不断加大。但是,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极为珍贵,在大量侵占耕地的背景下,诸多耕地问题浮出水面,影响了粮食作物的产量,破坏生态环境,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所以,把握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并准确分析其中的原因,同时提出加大宣传、完善监督、重视生态环境、提高补给耕地质量等对策,对推动耕地保护的顺利进行极为重要。

1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客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客观方面主要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特点所带来的,现阶段我国仍旧处于城市化用地规模不断扩张的阶段,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带来较大规模的土地使用,占用一定的耕地也是必然。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已经从资本约束转变为资源约束,其中土地资源约束是重要约束之一。这就导致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在很多地方出现了“博弈”,中央层面由于地方层面为了得到较多建筑用地而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前者必须为了保护耕地而采取更多的措施。

1.2部分地区耕地受污染严重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工作的重点在于保护耕地的质量和数量,忽视了对耕地的生态保护。在很多城市郊区、铁路沿线、工业园附近等企业聚集区域,有些重污染企业未按规定对废水、废气、废料等进行处理就直接排放,对周围的耕地造成了污染。耕地土壤表层在大量污染物的影响下,耕地肥力降低,耕种农作物质量和产量严重下降,久而久之,就会导致耕地抛荒。当前,针对污染工业企业的处罚措施主要集中在罚款单一形式,通过现实效果来看,并未达到有效遏制污染工业企业“三废”排放的目的。另外,由于耕地污染的最大受害者是农民,而罚金却很少发给农民[1]

1.3农民对耕地保护的意识仍然不强

自古以来,耕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保护耕地就是保护自己的饭碗。但现实中,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并不高,有的撂荒耕地,有的利用承包耕地发展林果业,还有的在承包耕地上挖砂取土、建坟墓、搞非农业建设等。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耕地产出效益偏低,农民种地赚不到自己所希望的收益,有些地区种地甚至赔本。加上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打工,耕种土地的多为妇女和老年人,多是长期病号,根本无力把承包地耕种好、经营好,致使农村一些偏远山区耕地荒芜流失。

1.4国家层面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尚未健全

众所周知,近年来,国内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江苏、浙江等地结合自身的经济条件陆续开展探索并初步建立地方耕地保护补偿的实践模式,但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在国内尚属探索阶段,各地经济发展条件存在较大差异,而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指导政策,这给地方出台政策造成一定难度。耕地保护补偿激励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大量资金,部分地区经济基层薄弱、财政紧张,而国家层面没有提供统一的补偿激励资金支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难以保证,政策落实不理想。

2新形势下耕地保护措施建议

2.1宏观层面应当采取的措施

首先,需要在国家的层面上给出统一且完整的国土规划,根据各个地区不同的特点入手,构建符合各个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家国土规划、省级国土规划,对各个省之间的耕地保护指标、产业布局、城市布局及发展框架等进行明确,确保各个省在发展过程中有章可循。从宏观的层面将土地空间布局解决之后,为中层、基层上落实具体的耕地保护制度把好方向,禁止出现各自为政、混乱发展的局面。在国民经济计划体系中,土地供应应当纳入到其中,构建出符合新时代的土地计划和管理制度[2]

2.2重视生态保护,耕地综合质量

耕地具有涵养水分、净化空气、调节气候、营养动植物等诸多功能,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对促进生态平衡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以前,对耕地保护的目的在于提升其经济价值,却忽视了其生态价值,所以,在实际耕地保护工作中,要对保护耕地生态价值的地方政府和农民给予相应的奖励,以起到引领的作用。一是,对铁路沿线、城市郊区等工业企业聚集区域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实施动态监测;二是,地方部门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严禁未经处理的“三废”排放,一经发现加重处罚;三是,要求农民保护耕地,禁止在耕地内倾倒垃圾。

2.3要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

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二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国家严格基本农田保护的态度。因此,地方各级政府必须明确永久基本农田是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非农化”。要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规定要坚决执行到位。要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控,经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除国家重点能源、交通、水利工程外,其他项目建设不得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确需调整的,也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3]

2.4国家层面出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引领

目前大部分省份都积极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建设,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政策文件,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区的政策内容不一,推进深度广度不同,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体目标等都没有统一规定,不利于全国耕地保护整体工作的开展。多数省份也呼吁从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性文件,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硬性要求,确定耕地保护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条件等。因此建议国家层面出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并从国家层面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工作。

2.5重视考核,防范风险,建立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和资金监管体系

完善的耕地保护绩效考核制度和资金监管体系是建立耕地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地已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浙江省将耕地保护补偿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根据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等情况确定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将补偿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实际成效相挂钩,以绩效为导向,突出“先进引导”作用,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将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开,互相监督,确保公正,防范风险。四川省建立了耕地保护基金管理系统,实现了耕地保护基金的数字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管理,同时还将该系统与银行系统联网,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耕地保护基金发放情况。

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经济发展下要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机制,人们需要全面摸清我国国土面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各项用途管制制度,采取耕地保护措施,同时坚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加强监管力度,结合时代发展背景,推动耕地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耕地规划与利用水平。

参考文献

[1]  赵敏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对耕地保护的思考[J].山西农业科学,2016(01).

[2]  詹王镇,吴善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对策研究[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2).

[3]  孔令仙.我國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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