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福建省人社厅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召开2019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评议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社会组织行业党委书记温惠榕通报了福建省人社厅社会组织行业党委2019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福建省委“两新”工委办公室主任王炳毅到会指导,厅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委员,有关社会组织负责人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等进行了现场评议。
温惠榕强调,2020年厅社会组织行业党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配合各有关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确保人社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大幅提升。
(福建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4月3日下午,厦门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3月30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一要继续把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多做贡献。二要继续指导企业用人单位履行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主体责任。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督促员工配合落实社区防控措施要求,防止出现防控工作漏洞;加强滞鄂员工的规范返厦返岗,做好新员工招聘中的防控工作,确保健康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要继续加强复工复产服务,解决好企业缺工问题。围绕企业用工需求,精准梳理缺工信息,及时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为企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充分用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餐饮、酒店、旅游、会展、交通等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做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围绕“三个6”的目标,继续抓好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四要继续抓好对口帮扶临夏劳务协作,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厦门市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保中心《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全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1日上午,南平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关系科的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集中讨论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网上办理相关工作。
讨论中,大家畅所欲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全程网上办理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难点堵点、衔接不畅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其中,对涉及积存的转移接续业务清理、个人原始档案审核、历史遗留清欠等问题一一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南平市社保中心不仅组织本级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学习,还布置各县市一线经办人员同时进行,利用长期工作积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转移接续全程网上办理献计献策,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省社保中心反馈。
通过集中讨论,南平市经办人员落实省社保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全程网上办理的前期准备,力争于7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全程通过系统办理的工作衔接畅通,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带来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
(南平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关系科)
为加快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补贴惠企政策尽快落实落地,助力企业共渡难关,三明市人社局靠前主动作为,打破常规经办模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截至3月31日,全面完成了全市2997家企业失业稳岗补贴返还2061.53万元,比省政府要求4月底完成提前了一个月。
一是改变补贴申领方式。将原“企业自主向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后送相关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企业填写《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批表》提交至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改为“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依托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比对筛选可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企业无需申报,由人社部门送相关部门会审后直接按程序拨付”。
二是取消补贴相关材料。取消原由企业填写的《失业保险稳岗企业部门认定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批表》以及稳岗补贴收款收据等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即可享受补贴。
三是加快补贴拨付进度。人社部门主动与财政、发改、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调,改变原有经办模式,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压缩各环节审核审批时限,将补贴直接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今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为确保本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在最短时间落地落实,惠安县人社局加强与税务、财政、金融机构的联动协作,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简化退费流程,对政策出台前已缴纳2月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且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参保单位无需申请和提交任何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税务部门核验后的退费信息分批次生成退费台账,实现退费流程无缝对接、实时到账,让企业“零操作、零距离”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截至3月19日,已基本完成退费工作,累计退费965.38万元,其中,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分别退费879.14万元、52.51万元、33.73万元,此举直接惠及3241家企业,有力纾解企业困难,促进复工复产。
(惠安县人社局 黄锦滨)
泉州市洛江区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为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天候、保姆式的“五有”用工服务保障,确保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积极稳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正常有序运行。
一是用工稳岗“有作为”。落实区领导及区直部挂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方便快捷的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摸清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动态精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需求情况,及时更新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台账,做到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
二是政策支持“有力度”。出台《洛江区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二十条工作措施》,为企业复工稳岗“输血供氧”;印制了省、市、区各级关于开展用工调剂、用工服务奖补、引工奖补、稳就业(稳岗)奖补、线上技能培训等复工稳岗政策宣传资料;积极推动用工稳岗奖补政策落地落实,开辟兑现企业用工奖补、保费减免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三是返岗复产“有实招”。摸清辖区企业外地员工集中返岗的运输需求,帮助企业联系运输公司,采取包车形式,精心开展“点对点”直达运输,让外地员工顺利返岗;灵活返程补助方式,对企业员工自行返程的,给予返程补助;宣传发布洛江就业政策、就业环境、招工信息,发动村(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充分挖掘农村劳动力或者原在外地务工的本地劳动力留洛就业,志愿服务辖区企业。
四是用工引工“有举措”。将线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转向线上招聘,打造线上“春风行动”;鼓励动员企业“老乡带老乡”,区财政按照每引进1名新员工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劳务补助);积极主动联系对接外省劳动力输出地区,与云南省楚雄州、大理州人社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加强劳务合作,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赴云南开展专场招聘会。
五是线上服务“有保障”。支持企业稳定员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加强对劳务派遣等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用工监测,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情况;通过各类补贴、税收返还、引才奖励等方面,助力企业引才聚才,全力扶持企业应对疫情挑战、恢复正常生产。
(泉州市洛江区人社局)
从2020年初开始,福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多次走访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林庆丰,从交谈中了解到,林庆丰想要找一份工作,增加家庭收入,却因自身文化低、无技术、年纪较大等原因而求职困难。
为帮助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摆脱贫困,安置尚未脱贫又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月9日上午,福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和福鼎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带领建档立卡贫困户林庆丰前往福鼎市连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岗前面试。根据贫困户林庆丰的自身条件,该公司为他提供了离他住所较近的一个小区保安的职位,经过双方耐心的沟通协商,林庆丰最终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真正实现了家门口就业,摆脱了贫困。
(福鼎市人社局 王璐)
近期,沙县人社局成功追回一笔冒领工伤保险待遇抚恤金,为沙县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反冒领工作的开展树立了标杆,有效守护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沙县社保中心于2019年6月对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对象进行核查,发现原沙县水泥厂一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许某未进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经中心研究,决定于2019年7月暂停发放其抚恤金。后经联系许某家属了解情况,发现许某已于2018年10月23日去世,多领取8个月抚恤金合计8788.32元,并被其一困难且无业的儿子花费了,且没有返还多领抚恤金的能力。
对此,沙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深入许某居住的社区,通过社区书记详细了解许某家庭情况,得知许某另一个儿子从国企下岗后在一家私企上班,便主动联系到他,耐心地向其解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经过多次沟通,许某其子同意退还多领的抚恤金,签收了《退还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告知函》,并积极筹措资金,于2020年3月25日将多领的抚恤金金额转入沙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专户。
(沙县人社局 刘晶)
为营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依法治理欠薪工作格局,德化县人社局通过积极扩展宣传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等举措,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到位,取得实效。
一是提炼“一折页”,聚焦《条例》精髓。组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仔细学习研读,提炼整理《条例》重点、精华,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编写《条例》二十问,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目前已向企业和农民工免费发放《条例》单行本及《条例》二十问宣传折页2万多份。
二是致力“双服务”,提升宣传实效。一是组建县、乡、村(社区)三级志愿服务“小分队”。成立建筑、交通、水利、市政、电力、劳动密集型行业6组县级志愿服务“小分队”,每组由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对点宣传《条例》主要内容,解读《条例》政策,指导企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各乡镇、村(社区)也成立志愿服务“小分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企业了解需求,服务指导企业在《条例》实施后如何规范用工、建章立制。二是在基建领域开展专题培训服务。联合县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举办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培训会,对《条例》颁布意义、具体内容、配套政策进行专业解读,解答企业疑难困惑,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律责任。
三是依托“三媒介”,推动宣传全覆盖。充分运用公交领域人流量较多的特点,在城区主要公交线路的站亭、站牌、公交车内LED宣传屏以及县法院失信曝光平台LED宣传屏幕上滚动播放《条例》主要内容,提高群众关注度;二是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局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局职工微信朋友圈实时推送《条例》全文及政策解读,扩大宣传面;三是在德化县城区主要道路旁、建筑工地、工业园区悬挂标新立异、引人注目的宣传横幅25幅,吸引过往群众眼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