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居孝 王敏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红军开始长征后,完全是没有后方的流动作战,部队的给养保障自然比在根据地时要困难得多。纵观历朝历代流动作战状态下的部队,一般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但是,长征中红军打破了这个规律,成为执行群众纪律的模范。
一、長征面临全新难题
红军长征走出苏区进入国民党统治的白色区域后,党的群众基础薄弱,群众对红军、对共产党、对苏维埃政府没有太多概念,对共产党和红军的性质、宗旨、任务更缺乏了解。尤其是途经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国民党当局的欺骗宣传和压迫,民族隔阂日久,矛盾很深。若军民关系处理不当,不但无法争取群众,反而可能造成巨大损失。
中央红军巧渡金沙江进入四川,北上强渡大渡河,中间隔着大凉山地区。这里聚居着的彝族,当时还是一个处于奴隶社会的民族。彝族人民性情强悍,部落之间常因奴隶主互相争夺土地、奴隶、牲畜而引起械斗。汉族中部分狡黠的商人利用彝族人民的朴素诚恳,对他们进行欺诈和剥削;国民党军阀则经常对他们进行“剿讨”和抢掠。这一切都引起彝族人民对汉人的猜忌和敌视,种下了极深的成见。他们特别反对汉人的“官兵”入境。显然,在当时要他们能够很快地从本质上理解红军是什么样的军队是很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要顺利通过这个地区确实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红军赖以克服这个困难的唯一武器,就是模范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通过说服的办法争取和平通过。所以,进入冕宁彝民区后,就以红军总司令朱德名义专门发了布告,宣传红军的性质、宗旨和任务,严明红军纪律。
据萧华回忆,他当时奉军团首长命令,带一个工作团随先遣部队行动,开展部队政治工作和沿途群众工作。进入距彝民区不远的地方,就看到山上山下彝民们千百成群地挥舞着土枪、长矛、棍棒呐喊着,出没于山林之中,企图阻止红军前进。他说,我们当时不得不缩短行军距离,以防突然袭击。进入彝民境内30多里路的谷麻子附近时,前面密集的人群拦住了去路,我们就不能再继续前进了,强行通过势必引起冲突。而且,跟在主力部队后面的工兵连因为没有武器,刚掉到主力后面100多米远,就被彝民把他们携带的架桥器材和其他用具一搜而光。[1]p47-49如果不是后来处置得当,实现了刘伯承和小叶丹彝海结盟,中央红军要通过冕宁彝民区是不可想象的。
对于这种全新难题,红军总政治部有着清醒的认识。红军长征走出苏区进入白区后,途中出版的第2期《红星》报就专门发表社论,明确地告诫广大指战员:“我们困难主要的都是在于我们开始在白色区域中得不到像赤区内那样的群众的热烈拥护,甚至我们有时还会遭受到部分被欺骗群众的敌视。”社论强调:“没有纪律的部队,不但不能取得群众的同情与拥护,而且会使群众□□我们,离开我们,甚至反对我们。”因此“必须[与]乱打土豪与乱拿群众东西的一切破坏红军纪律的行为,做最残酷的坚决的斗争,[因为]这种行为在实现上无异于帮助敌人!”[2]
二、兵马未动纪律先行
基于对上述情况的认知和预判,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在中央红军出发长征前后,颁布一系列纪律规定,统一认识,规范行动。
1934年10月9日,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前,总政治部就准备长途行军与战斗,向各军团、各纵队发出《关于准备长途行军与战斗的政治指令》,强调要“保证部队与群众的正确关系,加强地方工作与资材的收集,坚决与脱离群众、破坏纪律的现象斗争”,“对于不能教育的破坏纪律的坏分子,应给以处罚,甚至在群众中公审枪决”[3]p60。10月29日,在突破第二道封锁线之前,红军总政治部向各部队发布《对目前行动的政治工作训令》。《训令》要求各部队集中精力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发扬战斗情绪,坚决进攻消灭敌人;二是努力巩固部队,保持红军的模范纪律。
中央红军长征中唯一坚持出版的刊物《红星》报,每一期都有涉及群众工作和群众纪律的消息。1934年11月7日,《红星》报还专门发了一期“号外”,号召“创造争取群众工作的模范连队”。11月29日,红军总政治部在广西灌阳县文市镇玉溪村,发布了《关于猺〔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全文登载《红星》报第6期上,对如何做好少数民族工作提出7点具体意见。在1935年4月10日出版的《红星》报第14期发表了题为《把遵守纪律提到生活的最高位》的文章,强调“总政治部曾经无数次的提出,严整纪律是目前我们争取地方居民,创造新苏区的一个极端重要的工作,如果忽视了这一工作,我们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创造新苏区的任务”,号召“全野战军的红色军人们!为着争取最广大的工农群众团结在我们的周围,为着最迅速的完成我们创造新苏区的光荣任务,把遵守纪律提到我们生活的最高位!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反对一切破坏纪律的行为,把我们模范的阶级纪律的影响散布到全贵州去吧!”[4]
渡过金沙江后,红军总政治部于1935年5月19日发布《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训令》指出:“野战军今后的机动和战斗,都密切的关联着争取少数民族的问题。这个问题之解决,对于实现我们的战略任务,有决定的意义。因之,各军团政治部必须立即把这个问题提到最重要的地位。”《训令》要求部队严格执行群众纪律,“严厉的反对轻视、鄙视少数民族的大汉族主义的愚蠢的偏见”;“绝对的遵从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的风俗的习惯,并将这些习惯向战士说明”;“绝对不准对少数民族群众有任何的骚扰。”[3]p344
1934年11月30日,红二十五军长征途经河南省鲁山县熊背乡草店村时,以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第二先遣队司令部、政治部名义发出布告,除了宣传红军主张和宗旨,还坦诚地提出:“我们队伍有什么错误,欢迎当地人来报告,立即纠正。”[3]p403、404
三、上下一心模范执行
中央红军开始长征后,陆续又有红二十五军、红四方面军、红二和红六军团(后合编为红二方面军)长征,各路长征队伍都能严格执行纪律,得到群众的衷心拥护。
模范执行少数民族政策。1935年8月15日,红二十五军由秦安北上,进入静宁县以北50里的宁夏省(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兴隆镇,在这里作短暂休整。红军大部队开进镇里时,老百姓因对红军不了解,大部分人躲在家里不敢出来。红二十五军军部刚进驻兴隆镇,就制定了“三大禁令,四项注意”:禁止驻扎清真寺,禁止打回族中的土豪,禁止在回民家中吃大荤;注意回族的风俗习惯,注意不用回民水桶在井里打水,注意回避青年妇女,注意实行公买公卖和不准在回民面前说猪骂猪等。军政委吴焕先主动邀请清真寺的教主、阿訇和有名望的士绅到军部来做客,指示部队大力开展民族政策教育,还亲自召集当地知名人士和阿訇开座谈会,宣传抗日救国主张、红军的政策和纪律。指战员们在进入回民区时,严格按照要求办事,许多连队在进入这一地区之前将没有吃完的猪肉作了处理,或送给汉族老百姓,或是抓紧时间吃掉。手枪团和几个回族战士在军领导的安排下提前进入兴隆镇,将事先写好的标语、传单和布告张贴起来,向回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红军的实际行动,解除了回民群众的思想顾虑,安定了人心。为感谢群众对党和红军的支持,军长程子华书赠“回汉兄弟亲如一家”锦旗给兴隆镇南大寺。红二十五军离开时,镇上的男女老幼为红军送行,17名回族青年坚决要求参加红军。一个多月后,中央红军经过这里,受到当地回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使历经千辛万苦走来的中央红军指战员们非常感动。毛泽东到兴隆镇单家集后,夜宿陕义堂清真寺,与阿訇马德海促膝夜谈,宣传党的政策,留下了一段民族团结的佳话。
1936年4月,红四方面军进入甘孜藏区以后,规定:部队在发动群众的过程中,必须尊重藏族的风俗习惯,严格执行群众纪律,保护寺庙、经堂,争取喇嘛支持,各级领导干部还要深入喇嘛庙,与活佛、喇嘛交朋友,宣传党和红军的政策,指明少数民族的斗争出路,同时要帮助建立各级政府,分配土地和牛羊,组织百姓联合会、青年队、姊妹团等群众组织。红军的实际行动使广大藏民和喇嘛明显感到红军与过去的漢官、军阀部队根本不同,藏民亲切地称红军为“新汉人”。特别是分得了土地和牛羊的穷苦藏民,对红军更是衷心拥护。红军与藏民的良好关系,保证了红军筹措物资任务的完成。红四方面军北上后,安置在当地的许多伤病员还得到了藏族人民的保护。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据中央红军干部团第二营第五连连长萧应棠回忆,他带领连队连续行军200多里,抢占金沙江渡口后,在镇子里的石板街道上想找个地方休息睡觉,弄点吃的。就在这时,为了巩固渡口、扩大纵深,上级命令他们立即出发,沿着通往会理县的山道前进15里警戒。做饭是来不及了,好在刚走不远,看见一家点心铺。推门进去一看,里面黑漆漆的,萧应棠连喊了几声“老板”也没人答应,大概是刚才听到枪声吓跑了。他点着油灯一看,架子上放了不少的土点心,约莫有30多斤。全连100多人,每人也就摊到二三两,大家三两口就吃完了。司务长认真计算了价钱,包了银洋,写了一张条子,仔仔细细地放在账桌抽屉里,然后吹灭灯关好门继续赶路。
严格执行公平买卖政策。1935年9月18日,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支队进入宕昌县的哈达铺。哈达铺当时属岷县管辖,位于甘南交通线上,是临近几个县的物资集散地,尤其是药材生意兴旺,商贸比较发达,货物价廉物美。这里是回民聚居区,中革军委向部队颁发了详细的《回民地区守则》,其中有一条特别强调物资采购的买卖公平。
据杨成武回忆,部队在过草地后十分疲劳,为了迅速恢复体力,红军总部来了个别致的命令,全军上下,上到司令员,下到炊事员,每人发大洋一块,用于改善生活。可别小看这一块大洋,因为当时哈达铺的东西十分便宜。当时一块大洋可以买到5只鸡;买一只肥羊,才花两块大洋;一头100多斤重的肥猪,5块大洋就够了。红军买卖公平,哈达铺生意兴隆,利市三倍,商人们兴高采烈,奔走相告。[5]p222、223
正是由于广大红军指战员在长征路上模范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用实际行动宣传了红军主张,践行了党的宗旨,因而赢得了沿途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
参考文献:
[1]回顾长征[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75.
[2]在新的环境下的政治工作[N].《红星》,第2期,该期未标明出版日期.
[3]红军长征·文献[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5.
[4]把遵守纪律提到生活的最高位[M].《红星》,第14期,1935-04-10.
[5]杨成武.忆长征[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2.
[作者简介]肖居孝,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教授;王 敏,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 / 彭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