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路径探赜

2020-07-25 08:19罗格非
关键词:非全日制内涵式全日制

张 磊,罗格非

(华北电力大学 研究生院,北京 102206)

非全日制研究生通常称为在职研究生,是以在职人员的身份,半脱产、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大部分为单证研究生,即只授予学位证,没有毕业证。它满足了一大批在职人员知识技术和提升学位层次的需求,促进了研究生教育和社会大生产的密切联系。然而,随着大学扩招、大众教育规模扩大,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这种教育形式需求旺盛,导致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水平下滑,呈现浮躁功利的局面,违背了补充吸收知识、提升高层次专业技能的初衷。为改变这种现象,2016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并轨,纳入国家统招范围,明确要求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坚持“统一标准”“统筹管理”“同等质量”。但新政策从2017年落地至今,其实施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影响着新政策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制约着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对高校如何推进“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研究生内涵式发展”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研究生内涵式发展的内在逻辑

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目的是依托全日制研究生规范化、成熟化的招生培养体系,积极探索适合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灵活性、高效性和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工学矛盾”转化为“工学优势”,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符合研究生内涵式发展的趋势。

(一) 同向同行:顺时顺势孕育而生

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使人们越来越多地选择并接受研究生教育。2015年以来,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屡创新高,2019年达到290万人,2020年首次突破300万,达到341万人。在考生构成中,往届生、女性比例均不断提高。以上的数据反映了人们继续深造的诉求日益增长。人们希望有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能够在保障工作顺利的前提下选择更多途径去获取知识、提升学历,而用人单位则希望能够通过非全日的培养方式,提升自身的人才当量。这些都要求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并轨的工作中,不能仅仅关注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人数,而应当重点强调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重心从“规模优先”转变为“质量优先”,因为实现这一转变在本质上符合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必然要求。

(二) 整体和部分:相互影响、缺一不可

1. 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关系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

内涵式发展是事物依靠内部因素实现自我提升的一种发展模式,强调通过内部的深化改革,促进结构优化发展,实现量变到质量的飞跃式发展。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则是“在发展形态上重视规模适度、结构协调、资源配置合理,追求数量、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统一的发展模式。”[1]它通过充分利用研究生教育的内部因素,优化研究生教育的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解决其自身不公正、不平衡的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一部分,其发展方向应该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这条主线,深化综合改革,完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管理制度,把好研究生的进口关和出口关。

2.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关系着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成效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样正规,甚至占研究生总规模的40%-50%,成为更多求学者的首选。以美国为例,非全日制培养形式从资金、成绩、工作以及家庭等方面为研究生顺利毕业提供了便利和支持,促进了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与国际上较为成熟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相比,我国在硕博层次、学科专业结构方面相对明确,但却尚未确立规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制度,制约了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不能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影响着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现实状况

在国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属于研究生教育中重要的培养形式。它的发展已经相当的成熟,具有自身的灵活性和独特性,其教育理念突出培养职业领域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然而,2016年新政策贯彻实施以来,各大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对这一“新事物”的认识、态度和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单位怀着“等”“靠”的态度等待上级领导部门的进一步指示或者观望其他高校的做法,致使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由“分”到“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招生环节、教育理念、教育资源和就业管理等方面。

(一) 招生环节缺乏针对性和科学性

招生环节是统筹管理、规范管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前提,对研究生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政策的出台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纳入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体系,借助现有成熟的招生选拔机制严把入口关。然而,统一考试、统一划线,不区分在校生和在职人员的性质,增加了非全日制考试的难度。生源不足是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统考以来招生单位面临的普遍问题。近三年来,大部分院校未完成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计划,部分专业存在无人报考、无人上线、考生不愿调剂到非全等问题。非全研究生招生模式的改革导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生源结构发生了变化,由以往的在职人员为主变成了以调剂的应届毕业生为主,无法满足大量在职人员对提升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的迫切需求,违背了改革的初衷。

此外,自2016年新政策实施以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GCT)被取消,增加了报考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等考生的考试难度,而管理类专业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入学统一考试的方式和内容基本得到了保留,这导致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领域热度不均凸显,管理类非全日制研究生受到热捧,多数高校超额完成计划,工程类等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困难,部分高校出现了零录取。在我国当前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的背景下,取消工程硕士的联考非常不利于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均衡发展。

(二) 培养过程偏离教育目标

在着力推进统筹二者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某些研究生培养单位,没有严格遵照要求将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视同仁的要求,认为全日制研究生是建设“双一流”的重点,着力将其培养成为学术型、创新型的一流拔尖人才,而将非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创收的一部分,并在培养过程中重学术,淡化了其实践性。这不仅有失公平而且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更加不利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

1. 热衷于扩大培养规模,将非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创收的来源之一

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并轨以后,在职研究生的考试难度增加,规模相对减少,一些高校将报考全日制失败的研究生调剂到非全日制,以确保其招生规模,这导致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结构内涵与社会的需求不匹配,阻碍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教育质量的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再学习的欲望越来越强烈,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实行的全成本收费增加了高校的经济收入。因此,有的培养单位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异化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理解,“把营利作为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第一目标,功利主义思想明显,忽略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长远效益与眼前效益的统一,质量意识不足,导致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培养方式的培训化、赢利化。”[2]

2. 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隐没了其应用型、实践性的功能定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性人才,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学术化”的培养模式深深影响了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方向。有的高校没有单独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中,理论性课程占绝大多数,而实践指导类的课程少之又少,甚至没有。再加上现有高校研究生实践基地和平台的缺失,致使目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教育依然倾向于理论知识的掌握,忽视了其职业能力培养的特色。这非常不利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性化培养,也未能达到教育部要求的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处于同一层次,但是培养目标各有侧重的目的。

(三)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

教育质量需要教育资源的支撑。“教育资源是指教育过程中所占用、使用和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3]尽管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并轨,坚持统一标准、同一质量的原则,但是两者所享受的教育资源却不均衡。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决定了其更能赢得导师的青睐,并获得国家和学校的支持,而非全日制则由于缺乏与导师的沟通、缺少国家经费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多方面发展受阻。

1. 教师对于从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缺乏热情

高校教师一般都是学术型工作者,主要从事学术研究,缺少社会实践经验,往往“把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视为含金量不高的非正规的研究生教育,将它等同于成人教育或继续教育,将其沦为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衍生品、次生品,其发展出现边缘化、降格化倾向。”[2]再者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使导师和学生之间缺乏真正有效的沟通机会,使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成为一种理论填充、学历镀金的过程,更加深了教师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偏见。

2. 非全日制研究生缺少国家的经费和政策支持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的待遇存在巨大的差距,前者有国家拨款,被认定是高校发展的主力,在学习中受导师青睐,有固定的学习场所、科研实践基地,可以申请奖助学金,享受人事档案、户籍关系、食宿安排和学费贷款的管理。后者则需要通过自筹高昂的学费进行深造,由于没有国家的财政拨款投入,高校无法向非全日制提供奖助学金,无法为非全日制提供稳定的学习环境和全方位的管理。尽管有的学校为了彰显国家对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的一视同仁,设置了奖助学金,为一些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但这样做的学校少之又少,而且不能掩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教育资源方面占有的差距。

(四) 对“双非生”的就业管理滞后

“近年来,高校研究生就业部门的职责已由传统的就业管理逐渐拓展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等方面,但主要服务对象还是全日制学生,”[4]忽略了“双非生”的就业诉求。“双非生”是指报考非全日制的非定向研究生,包含了往届生和应届生两类,应届生占绝大多数。这部分学生由于在校时接受的与全日制研究生同一质量的教育标准,未树立成熟正确的就业价值观,不能准确把握就业形势,就业能力有待提高。同时,一些企事业单位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认识偏差,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招聘范围之外,导致了“双非生”在求职过程中处于劣势,易出现就业恐慌。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路径

并轨后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映了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时代发展变化的矛盾,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并继续深化改革,探索解决路径并加强研究生教育规划,充分发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功能,保障高层次人才供给力量,提高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 创新招考机制,优化生源结构

招考机制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良性发展的开端,影响着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在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创新招考机制有助于发挥招生单位的能动性和主体作用。2017年是并轨的第一年,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如图1所示,多数高校非全日制招生缺额较大。2018年各高校适度调减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可见,创新招考机制的第一步是科学编制计划,将招生计划兼具的政策、学术和资源属性与市场需求、办学能力相适应,做到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存量调控、动态调整。其次,在制度设计和考试内容上要注重差异化选拔标准,重点考察非全日制研究生对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的掌握。其三,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坚持统一质量标准使得相当一部分应届生选择接受非全日制教育,在职人员就处于劣势。因此,要针对现存问题进行适度的供给侧改革,保障在职人员在生源结构中的合理比例。第四,针对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专项招生计划,适当降低招生分数,为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人力资源综合水平的提升打通路径。

图1 国内部分高校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比例图

(二) 坚持有教无类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教学原则

这次改革准确界定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改革中各个高校依托已有的培养体系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但是在创新思路方面却鲜有成绩。实现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协同发展,第一要务是消除二者的认知差异,在坚持同一教育质量的基础上,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特点进行改革。

1. 有教无类,消除对非全与全日制的认知差异

即使在统筹管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以后,大家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还是抱着消极的态度。因此,我们需要迫切转变这种固有的偏见,消除人们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认知差异,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看作新生事物,积极寻找新事物与已成熟事物的交集,从改革设计和发展方向上来把握和理解不同培养类型。同时,要正确认识非全和全日制并轨的现实要求和长远意义,明确统筹管理改革的实质是实现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研究生教育中的辩证统一,从而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2. 因材施教,优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因材施教是指在教学理念的指引下,遵循以生为本的原则,依据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将教育教学与学生的现实状况和个性爱好结合起来,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强势智能。然而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轨过程中,出现了“学术化”培养和“混养”等状况,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职业导向性和应用性目标定位逐渐模糊,造成了“新瓶装旧酒”的经验主义。因此,在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应该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制定符合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给予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针对性和持续性的关注。在制定培养方案时不是简单照搬全日制培养方案,要遵循过程标准一致、殊途同归的指导思路,充分考虑非全研究生的实际诉求,“围绕掌握基本知识、具备基本素质和基本学术能力的情况,”[5]优化设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突出其培养方案的指向性和灵活性。例如,颠覆传统的授课模式,大力推进非全日制的在线课程教学,通过慕课、在线教育等方式实现异地教学,为非全日制的定向学生解决学习和工作之间的矛盾。

(三) 坚持统筹管理,建立校企联合定向培养基地

“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统筹管理,符合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提高质量的要求,也是研究生教育供需矛盾在制度层面的系统性和综合性调节”[6],我们应该从培养、管理方面深化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满足非全研究生和社会各方的需求。

1. 完善非全教育的管理体系,保障公平和效率的平衡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虽然坚持同一质量标准,但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研究生数据调查报告》显示有52%的考生选择不接受调剂到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这是因为非全研究生实际上未获得相同的社会地位,在培养过程中占用的教学资源也不尽相同。如果想要推动研究生教育水平的发展,必须要坚持整体性原则,完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培养体系,维护其规范性和权威性。既然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统筹管理,就必须意识到二者同质化后,高昂的学费所掩盖的不平等现象将引起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不满。因此,政府应当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一并纳入到财政拨款范围,保障高校能够建立奖、助体系,为非全日制研究生中的非定向学生提供固定的学习、科研场所,或者允许非全日制学生向全日制学生一样能够贷款缴纳学杂费。对于那些有继续深造想法的非全研究生,还应当建立和健全非全日制的硕博连读等深造的机制。同时也要探索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的管理模式,加大对食宿安排、就业派遣等管理政策的研究。

2. 建立校企联合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基地

根据目前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占比较高的特点,高校可以探索建立校企联合定向培养的方式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通过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基地等方式,给予想攻读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定向培养的机会。通过校企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实现真正的产教融合,设立校企联合培养方案,开设校企联合课程、建立“双师型”导师队伍,采用“两段式双导师制”等管理模式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实际上,这是一种“结合教育、科研、生产三种活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部门合作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研究生培养为核心要务,寓科研活动和生产活动于教学活动中,但同时又保持科研和生产独立性的一种人才培养方式。”[7]。

(四) 主动服务需求,推动多方认同

《通知》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但是在就业环节二者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机会却被排除在外。这主要是由于部分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存在偏见,未认真领悟统筹管理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内涵,主观上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质量存有疑虑,在招聘环节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剥夺了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人才引进、落户、奖助政策的机会。

为此,2019年12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这个文件的出台是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改革的里程碑,对于普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新内涵,转变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思维定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适应非传统型学生的需要,高等教育需要做出有悖于传统理想的改变,创造新的教育模式。这样的创新受到传统理想的牵制和客观条件的限制,质量的提高和信誉的建立都还有一个过程”[8],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偏见,影响着这一新事物发展,制约着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只有坚持探索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路径,形成具有学科特色的质量标准,扩大培养单位优势,才能铺平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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