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地下建筑评价标准初探
——以《南京市江北新区绿色地下建筑评价标准》为例

2020-07-24 07:18许炤斐徐玉桂
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 2020年7期
关键词:建筑评价江北新区

许炤斐,徐玉桂

(1.南京工业大学;2.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1 引言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空间大规模地向水平与垂直空间发展[1]。然而,多数城市在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前提下,单纯依靠这两种空间拓展已经不能满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城市大力发展地下空间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因此,如何科学系统有效的评价地下空间的绿色性能,成为当今学术界的一大课题。

2 概念界定

1)地下空间

指在地球陆地和水体表面以下的地层中,天然形成或人工开发并为人类利用的地层空间。

2)地下建筑

指在天然地面(包括山体表面)之下的岩土层中挖凿的生活、生产、军事防御等空间和相应设施。地下建筑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以及完善合理的地面活动紧密结合。

3)绿色地下建筑

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性能的地下建筑。

地下空间由于自身特殊的岩土性质成为绿色建筑发展中的关键环节。绿色地下建筑系统创造性地解决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问题,从而成为绿色可持续发展策略中的关键环节。

3 研究背景

由于土地资源紧张,使得地下空间日益受到重视。发达国家早在 19 世纪中后期就开始了地铁建设,拉开了现代城市地下建筑利用的序幕,20 世纪初期就开始了地下建筑早期理论研究。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也在积极编制地下建筑规划,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等很多城市都编制了多种类型的地下建筑规划。近年来,国内大城市普遍对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尤其关注,编制工作全面展开,其中,江苏、山东两省的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最为普及,通过开展多种类型的地下建筑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与研究工作极大地推进了地下空间的更为科学地开发利用[2]。然而,目前多数规划的标准往往局限于规模、功能等方面,对于地下建筑的绿色性能却鲜有提及,对绿色地下建筑的评价及指导标准基本处于空白阶段。

所以,如果希望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可以为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更具价值的长期利益,更好地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目标,那么就必须对地下空间资源、设施等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现今,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科学的绿色地下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将起着指挥和协调的关键作用。在中国城市超高密度化发展的今天,其绿色地下建筑评价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不言而喻。

4 研究意义

我国正处于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新要求,地下建筑应该成为城市规划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迫切需要结合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绿色地下建筑的评价体系研究与探索,填补绿色地下建筑评价标准的空白,建立一套科学的、系统的、规范的城市地下空间绿色评价体系,这对于定量评价城市地下空间对城市整体自然环境影响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 城市地下建筑规划建设经验借鉴

5.1 主要理论著述

欧洲、北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地下空间的建设和利用开展较早,相关理论研究的内容也相对全面,其中一些有代表性的理论影响至今[3]。此外,欧洲、北美与日本关于绿色建筑的设计手法与应对策略的研究也发展较早,对推进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国内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理论研究主要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1989 年,关宝树、钟新樵的《地下空间利用》中对地下设施的分类利用和规划技术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其中提出“地下设施规划”的概念、层次、过程与评价等。此后,陈立道、朱雪岩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理论与实践》、王文卿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王玉北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童林旭的《地下建筑学》、顾新的《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与管理》等著作中,主要从城市地下空间的需求、预测和规划布置原则、形态和功能角度阐述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的主要方法及案例,对地下空间的评价很少提及[4]。近期,国内也有相关学者针对地下空间的评价系统展开研究,例如,2015 年邵继中的《地下空间规划可持续性评价体系构建》中,以城市地下空间与环境容量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基础,初步构建了城市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评价的理论体系[5]。

总的来说,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法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虽然国内对于地下空间研究起步较晚,但是,伴随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案例的逐渐增多,相关理论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但有关地下建筑的绿色性能评价的理论著述却基本空白。

5.2 主要法规汇总

地下空间科学有序的开发利用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目前来看,美国、加拿大、芬兰、新加坡等国家主要是将地下空间的要求补充到地上的相关法规中,而日本却是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了系统的法律法规制定,而且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层面、部门以及规划建设项目的类型都最为全面与丰富,包括《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法》、《地下街的使用》、《关于地下街的基本方针》、《土地征用法》、《都市计划法》、《促进共同停车场整备事业制度要纲》、《推进民间都市开发特别措置法》、《地方财政法》等诸多的配套法规[6]。在绿色建筑评价方面,英国《建筑研究所环境评估法》、日本《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价体系》、德国《可持续建筑认证体系》、美国《绿色建筑评估体系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国际可持续发展建筑环境组织《可持续建筑工具》,从不同的角度,对建筑的绿色性能进行评价[7]。

我国各级人民政府也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层面来看,我国指导地下空间的第一部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 年1 月施行),其核心内容是关于人防工程的建设与利用;1997 年 12 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关于开发利用城市全部地下空间的法规;2006 年 4 月施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7 年 10 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 10 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均提出了关于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的相关规定。近几年,伴随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广泛开展,上海、深圳、沈阳、天津、成都、厦门、广州等多个城市出台了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地方法规与技术规范,例如《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广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要则》等[8]。

在绿色建筑评价方面,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 年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奠定了我国绿色建筑的评价体系,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几个方面,并按照相应的控制项和评分项进行评分。

5.3 经验反思

综上所述,国外与国内关于地下空间规划的理论著作与主要法规大都对地下空间的整体规划进行指导与评价,并大都集中于地下空间发展的战略、开发规模与布局、人防要求及交通布局进行设计。并未单独针对地下空间中的地下建筑进行评价,针对绿色地下建筑的评价更是空白。而我国对地下建筑的绿色评价与星级判定参考国内仅有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又忽视了地下建筑的特殊性能。针对我国大力开发地下建筑的现状,急需出台相应的法规或政策,对地下建筑的设计进行绿色可持续的指导与评价。

6 南京市江北新区绿色地下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

6.1 标准制定背景

南京江北新区位于长江以北,是中国国家级新区,总面积2451km2,占南京市域面积的37%,是长三角辐射中西部地区的综合门户,更是南京北上连接中西部的重要区域。

2015 年6 月27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江北新区成为全国第13 个、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根据国务院批复,新区战略定位是“三区一平台”,即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南京江北新区将通过地下空间的打造,上下空间的复合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实现江北新区的规划目标,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因此,为促进江北新区城市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地上地下协调发展,加强地下空间资源保护与科学利用,规范地下空间规划建设,进行本次“南京市江北新区绿色地下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写。其成果不但能够为新区各类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有效保证地下空间工程建设获得最佳效益与效率。还可以对地下空间资源高效利用,降低整个新区地下空间的开发成本。

6.2 确定编写原则与流程

6.2.1 编写原则

《南京市江北新区绿色地下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写,是为了加强对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心区地下空间绿色发展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促进城市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与地上地下空间协调发展,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因此,根据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南京市江北新区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编写遵循六项基本原则,即目标性、适用性、统一性、一致性、协调性、规范性。目标性指的是,《标准》所规定的条款,均为完整、清楚、准确、易理解的条款。内容指向明确且无歧义。适用性是指标准编制的内容需要易实施、易被引用。统一性是指标准的内部结构、文体、术语尽可能统一,方便参考与整理。一致性是指标准尽量保持与国家发展和新区发展目标的一致。协调性是指横向、纵向标准间,应遵守基础标准。规范性是指预先设计,遵守制定程序和编写规则,符合省标要求。在遵循这六项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考虑地下空间的特殊性能,结合绿色建筑的评价指标,将绿色地下建筑的评判内容落实到每一条条款上,为绿色地下建筑的评价标准做出参考。

6.2.2 编写流程

《标准》的编写分前期研究、标准编写与意见征求三个阶段。在前期研究中,标准编制小组对国内外的经典案例以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进行研究,结合相关的实地调研,并进行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访谈,确定本标准的定位、目的以及意义。在标准编写环节,首先明确标准编写的目的,从而选定标准的技术内容。在此基础上,进行章节划分,并分条、分段进行条款说明。此外,在编写过程中,还对引用文件、术语的出处进行整理与汇编。在意见征求的环节中,多次邀请地下空间、绿色建筑行业专家对《标准》进行评价与建议,最后由高校地下空间及绿色建筑相关领域专家、省住建厅专家、设计院专家举行专家评审会,形成定稿(见图1)。

6.3 构建评价体系

《标准》编制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①总则;②术语;③基本规定;④安全耐久;⑤集约高效方面;⑥资源节约方面;⑦服务便捷方面;⑧健康舒适;⑨防灾减灾与平战结合;⑩管理与创新方面。在技术内容的框架下,将《标准》分成以上10 个章节。

所有章节的内容均针对地下建筑进行介绍或评价。①总则中介绍《标准》的编写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参考意义。②术语对《标准》中出现的有关地下建筑的术语进行解释。③基本规定中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原则、评价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其中,将地下空间绿色建筑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4 个等级。绿色地下建筑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Q 为总得分,共1100 分;QJ为基本级地下绿色建筑的基础分值,满足所有7 类指标中的控制项总分共400分;Q1 ~Q6 为评价指标体系6 类指标,分别为安全耐久、集约高效、资源节约、服务便捷、健康舒适、综合防灾,其评分项总分共600 分。QA为管理与创新,为加分指标,其评分项总分共100 分。

①安全耐久方面,从场地、结构、建设、施工、监理、消防等方面提出16条控制项。并从安全、耐久两方面给出4 条评分项。

图1 编制流程示意图

表1 地下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总分值

②集约高效方面,从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环境承载力、功能复合等方面提出7 条控制项。并从功能复合、开发深度与强度、与周围建筑关系、容积率四方面给出4 个评分项。

③资源节约方面,从规划和设计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细分供暖(空调)区域,照明功率密度值、水资源利用方案内部设计要素、结构及装饰选用的材料、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方面提出8 条控制项。并从Ⅰ节地与土地利用、Ⅱ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Ⅲ节水与水资源利用、Ⅳ节材与绿色建材四个方面给出15 条控制项。

④服务便捷方面,从交通服务、公共服务、智慧服务三方面提出7 条控制项。并从出行便利、无缝换乘、停车便捷、功能齐全、全龄友好、无障碍配套等方面给出19 条评分项。

⑤健康舒适方面,从指标、构造与设备两方面提出8 条控制项。并从室内空气质量、声光环境、热舒适、水质等方面给出17 条评分项。

⑥防灾减灾与平战结合方面,从防灾减灾、平战结合两方面提出15 条控制项,并给出11 条相应的评分项。

⑦管理与创新方面,从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技术创新三方面提出13 条控制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过程管理、管理制度、技术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给出30 条评分项。

6.4 标准实施策略

《标准》的编写是为了加强对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心区地下空间绿色发展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因此,根据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对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心区地下建筑进行相应的指导与星级评价。按照《南京江北新区地下空间绿色建筑管理政策建议》,绿色建筑技术对不同星级地下建筑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拆除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要求与政策,这是政府引导的一种手段,也是《标准》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

7 结语

当城市从平面向竖向演变时,城市地下建筑的规划不仅连接城市的历史,更通向城市的未来。中国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在未来的10 年内必将有更大规模的发展,在未来城市建设进程中,绿色地下建筑的评价体系,将为地下建筑的规划与建设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贡献更为突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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