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利芳,陈 岚,李 姝
(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 绵阳 621000)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反复发作的慢性迁延性的精神疾病,具有高患病率、高复发率的特点,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和劳动能力。研究报道,精神分裂症患者2年内总复发率为64.06%[1],精神分裂症复发者的经济花费是未复发者的4倍[2]。患者出院准备度由Fenwick在1979年提出,指医务人员综合患者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和社会方面的资源,分析判断患者在多大程度上具备离开医院、回归社会、进一步康复的能力[3]。进行出院准备度的评估可避免患者过早的出院,降低出院后并发症的发生率和再入院率,节约医疗资源,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患者满意度[4]。出院准备度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用来评估患者及家属离开急性照护设施后的自我照顾能力情况,是对其是否做好出院准备的一种感知和判断,也是一项表明患者已充分康复、能安全出院的指标[4]。目前,关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准备度评估的相关研究较少,出院准备度的评估能否有效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复发与康复,不得而知。为此,本研究对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出院准备度评估,了解患者出院后的康复情况,以期为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提供参考。
以2016年10月-2017年3月在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的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入组标准:①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tenth edition,ICD-10)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②年龄18~58岁;③初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④性别不限;⑤病程1~12个月,本次入院为首次发病;⑥使用奥氮平治疗;⑦住院时间在4周及以上的准备出院的患者;⑧愿意接受出院后电话回访及门诊随访。排除标准:①患有严重躯体疾病者;②存在家族病史;③患者自行要求出院。符合入组标准且不符合排除标准共60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30例。本研究经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审核,研究对象均自愿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1 常规经验评估
对10名工作年限在5~10年的主管医生进行统一培训,患者达到以下情况即可办理出院:患者住院时间超过4周;患者当前不存在明显的伤人及自伤风险;服用的药物目前无严重不良反应。对照组由主管医生通过常规经验评估后下达医嘱办理出院。
1.2.2 出院准备度量表评估
研究组患者住院时间达到4周时由主管医生通过常规经验评估后,再采用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准备度评估量表(The Readiness for Discharge Questionnaire,RDQ)评估达标后办理出院。RDQ是2005年由Potkin等在参考了相似的研究工具——出院准备度目录的基础上制定的[5]。包含6个简短的条目:日常活动、幻觉和妄想的干预情况、自杀、冲动及侵犯行为的控制、总体情况以及是否做好出院准备。
未达到标准的患者需继续住院治疗并进行出院指导后再次评估,直到达到标准方可办理出院。
采用自制出院回访调查表,调查两组患者复发且再次入院率、出现情绪问题、生活能否自理、服药情况、睡眠情况、平均满意度6个指标。问卷具体包括以下内容:①病情状态:好转、复发且再次入院;②情绪问题:无、有(存在不协调性兴奋、易激惹、抑郁及焦虑等情感症状);③服药情况:继续服药、停药;④日常生活自理情况:完全自理、部分自理或不能自理;⑤睡眠情况:正常、异常(失眠、早醒、嗜睡);⑥满意度情况:您对入住科室的整体评价(满分为100分),各组患者评价的平均分即为该组患者平均满意度。
于患者出院后1月、6月、12月时,由主管医生通过电话回访或门诊随访的方式,采用自制出院回访调查表评定患者出院后进一步康复的情况,于患者出院1月后调查患者满意度情况。
采用SPSS 20.0进行统计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ˉ±s)表示,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比较两组之间的差异。检验水准α=0.05。
研究组年龄(37.48±7.28)岁,男性12例,女性18例。对照组年龄(38.24±6.28)岁,男性13例,女性17例。
出院后1月、6月、12月,两组患者出现情绪问题、生活不能自理情况、自行停药情况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出院后6月、12月,两组病情复发且再次入院率和睡眠异常情况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出院后1月,两组满意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2.18,P<0.01)。见表1。
本研究中,研究组在医嘱下达出院后,再采用RDQ进行评估,达标后才办理出院;对照组在医嘱下达出院后即可办理出院。出院后的回访结果表明,患者出院6月和12月后,两组在病情复发且再次入院、出现情绪问题、生活不能自理、自行停药、睡眠异常五个方面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在出院1月后,病情复发且再次入院和睡眠异常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出院1月后的满意度调查中,研究组满意度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与赵会玲等[5]研究结果一致。评估出院准备度对出院后过渡期患者的康复、安全、满意度以及最终疾病的转归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出院准备度评估达标的患者在出院后独自面对问题时,有着较强的应对能力与承受能力,有较好的自我康复能力,有助于改善病情。
表1 两组患者回访调查情况比较
研究组出院后1月、6月、12月,也有少数患者出现睡眠、情绪、病情、服药、日常生活自理的问题。其中,研究组一年内的病情复发及再入院率为16.67%,提示精神分裂症具有高复发性。文献报道精神分裂症患者中阳性症状在1年内的平均复发率为28%[4]。通过出院准备度评估,研究组的复发率明显低于文献报道结果。但考虑出院准备度评估结果也会受很多因素影响,王定玺等[6]研究表明,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准备度的因素有:出院指导质量、患者受教育程度、出院后的居住状态、职业状况、所在地是否有方便就诊的医院。因此,需要改进出院指导方法,并且有必要将出院准备度作为出院评价指标的参考标准,以降低患者的再次入院率。
综上所述,精神分裂症出院准备度评估的应用,可能有助于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居家康复的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但是由于精神分裂症复发影响因素较多[7-12],还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最终降低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此外,迄今为止我国尚无比较完善的对出院准备度的研究和实践体系[12-15],对出院准备度影响因素的研究也仅在探索之中。本研究由于样本量不大,以及影响因素较多,尤其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支持方面对出院准备度影响较大,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