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昕 黄珊 夏雨婷 闫新雨 于淑文
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中国养老产业的发展作为一项长远工作已经刻不容緩,国家面临着一系列养老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借鉴养老经验较为丰富的日本,针对中国目前的养老现状,分别从升级养老机构、改善老年人居住模式、规范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健全养老法律法规、开设养老信息交流网站五个方面,对中国未来的养老产业规划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养老;人口老龄化;福利机构;社会保障
0 前言
中国在2000年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截止2019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从目前的趋势看来,未来中国老龄化进程将会不断加剧,2030年之后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或超过20%,届时中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庞大的老年人口使养老和退休保障体系带来沉重的负担,老龄化人口的比重增加,人口结构的改变,使得现代社会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养老压力。养老作为一个备受瞩目的成长性产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因为各种现实原因出现了不少问题,使得中国目前的养老水平在某些层面上没有达到人们的期望值。
日本早在1970年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从全球范围看,日本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社会现状等,与中国最为接近,迄今为止近50年的养老产业发展使其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经验丰富,养老产业较为成熟,其养老方面的政策举措为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的中国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本文就针对中国养老的现状,结合日本的养老体系的优势,为中国未来的养老产业提出五点建议。
1 养老机构特殊机能缺失——与医疗机构合作,按需增加养老院特护单元
中国的老龄人口总数大,所需要的养老设施的数量多;同时根据各个家庭和老人实际情况的不同,一旦有了将老人安置在养老机构的需求时,便自然想要寻求最符合自身需求的养老机构。尽管中国现有的养老机构形式较为多样,但根据中国养老现状看来,养老机构仍然供不应求,且许多中小型城市的养老配套设施参差不齐,机构实际发挥的功能往往满足不了现实需要,对于需要特别看护的老年人群的保障离完善也还有一段距离。例如对于罹患阿兹海默症、有认知障碍的老人,许多机构因为资源不足无法为其开辟独立看护室、请专业人士进行陪同引导,花费了时间、金钱却无法使老人得到很好的安置,养老效率较为底下。
日本对于“认知障碍型”老人的介护尤为重视,时常就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宣传。在日本的养老院中,为患有认知障碍的老人专门设置楼层或部门,并配有专业人员进行陪护。更有为认知障碍的老人设置的“认知障碍老人之家”,即将患上认知障碍的老年人安置在一处,由介护人员进行日常生活的照料与必要的身体机能训练。中国在认知障碍老人的陪护方面一直存在短板,建立认知障碍老人专门安置机构的方式成本高昂且无法推广,没有实际价值。与之相比,不妨在已有养老机构中设立需要特殊看护的专区或楼层,外聘专业看护人员或是与医疗机构达成合作,医疗机构设立看护专项小组,提供专项经费,定期来到养老院进行陪护,或是对养老院陪护人员或家族进行专业知识教育,为需要特殊看护的老人提供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和更加科学的看护方法。
2 老人居住模式单一——创新养老住房模式,在住宅方面做好应对老龄化的设计构想
受到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方式时,往往有不选择花钱进入机构养老,而是在家帮助外出上班的子女照看孩子、收拾家务的倾向。此种情况多为老人与子女同住,或是老人与子女住所的距离较近,方便日常往来。这是在中国最普遍、也较为理想的一种养老模式,但对于注重隐私但同时又有养老需求的现代家庭来说,这样的方式就显得过于紧密,生活自主空间变得狭小。在日本存在一种名为“两代居”的老少同居、有分有合的住宅模式,其空间模式不单单考虑到距离的远近,更考虑到地缘之间的立体联系。“两代居”的空间结构大致可分为:同居寄宿型、同居分住型、邻居合住型、完全邻居型,根据实际住房结构调整可适合于不同年龄和健康状况的老年家庭使用,日本东京都ONE住宅便是邻居合住型的典型案例。
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持续推行,在未来,联合家庭的数量必然会增多,而类似于“两代居”甚至“N代居”的、几个家庭之间相对独立,但又可以相互支撑照顾老人与小孩的居住模式,不失为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家庭养老模式。我国的住房结构中需要有类似日本“两代居”的模式,以填补和充实我国居家养老形式的相对单一性,从而提供老人更多的的依赖对象和更多的依赖方式选择。
除了开发“两代居”式的住宅之外,在日本还有专供老年人居住的“老年公寓”,旨在让老人过上既自立又互相帮助的生活。日本的老年公寓可分为专住型和混住型两种,前者指全是老年人住户的公寓,后者指老年人住户与一般住户混住的公寓。我国目前的老年公寓一般以专住型为主,在便于管理和有助于老年人之间的交往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隔绝了与小区其他住户的来往,长此以往可能会滋生老人的悲观情绪,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混住型的老年公寓相较而言更加值得提倡,谋求老人正常的人际交往,对老人心理健康有所裨益。
3 护工技能水平低,介护市场良莠不齐——将老年护理专业作为成长性产业发展
我国老年护理产业的发展尚不成熟,做老人的护工工资不高,待遇也不吸引人,相较于我国庞大的、有养老需要的人群,护工的数量存在很明显的不足。需要看护的老龄人口数量与护工数量的供需关系失衡使得一部分不具备完善护理知识与技能的护理人员进入养老市场,导致护工质量良莠不齐,或多或少会对老人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也使得养老产业的规范难上加难。如何培养合格的老人护工,如何保持老人护工的职业热情的动力,成为能否为老人创造更加舒适的养老环境,促进我国养老事业进步的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日本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中,承担“身体照护”和“家务服务”双重工作的养老服务人员称为“介护士”。日本政府对于介护士的培养非常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专门的法律法规,如《介护保险法》(2000年)、《社会福祉士和介护福祉士法》修正案(2007年)等,对介护士的培养标准、质量要求、培养体系、资格认证机制等做出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另外,日本在介护士的培养上做到了教学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在医科大学内设置老年人护理院、由老年护理集团开办介护培训学校等方式,保证了介护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护理经验。介护士持证上岗,必须具有福利、医疗和保健等知识背景,需接受系统的职业道德、专业理论学习和专门实操训练并经过严格认证考试方可从业,使介护士行业的质量与整体水平得到良好的保障。
目前,我国部分本科院校和高等专科院校均开设了老年护理专业,对养老护理员进行更加系统的、专业的培训,旨在培养一批批高水平的养老专业人才。学校可以和养老机构达成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经验,也能让学生更早地树立起养老服务的正确的职业观。同时,法律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护理人员的从业标准;针对中日两国都存在的护理人员短缺问题,国家更应该保证护理人员享受优厚的社会福利,才能让护理人员安心工作,促进养老行业的稳定发展。
4 养老信息真假难辨——各地开设养老门户网站,评估透明化
互联网时代,我国许多养老机构开设网站,将自身信息公开透明地展现在网页上供用户选择参考。但其局限性就在于,养老机构有其私密性,用户只能通过网络公开展示的文章、图片了解到机构的基础设施等最基本的信息,而作为养老院评估指标重要一环的用户满意度却难以在网上真实、细致地反映出来。一些养老机构在网站上刊登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甚至出现电话空号、问询无答复等情况,为人们的选择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无法得知养老机构真实的具体情况,人们在选择养老机构时两眼一抹黑的情况时有出现。
日本的多数养老机构在拥有门户网站的同时开通了LINE等社交账号,方便与用户取得消息的及时共享,提高了信息传达及意见反馈的效率。坐落于日本东京都新宿区高田马场设施是一处综合型高档养老设施,会定期安排周边居民到设施内参观、做客、征求意见,实现贴合实际的用户满意度考察,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养老院的可持续发展。
为保证信息来源更加广泛、真实,国内各地可以建立专门的养老信息交流门户网站或公众号、手机应用软件,用户可以在网站上反馈养老机构设施使用感想,实现信息互通,方便有养老需求的家庭比较选择。群众提出的意见也能够被及时采纳,便于各地养老机构基于现实情况规划长远发展。通过群众的意见和举报还可以取缔一些低级的、不规范的养老机构,对养老市场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5 养老保障涵盖范围窄——为老人的生活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在我国,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是提供养老保险。近年来,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纳入保险范围的人员越来越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据人社部2019年提供的数据来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9.5亿人。政府提供的养老金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障人们晚年日常的衣食起居,医疗保险也对老人的看病问题提供了保障,但当人们有了不同的养老需求,比如有意向进入养老院养老时,因国家并没有相应的补助政策而选择范围较窄。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2018年发表的文件中规定,有意愿进入介护设施的老人,根据其选择的养老院设施费用及年收入,对其进行缴纳养老院金额10%~30%的费用补贴,为老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留有更多的余地,也减少了老人进入设施养老时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养老相关产业的发展。
我国可以根据现实,将养老保险的覆盖选项细分,可以出台具体的养老的相关专项保险,例如养老院专项险,对养老院或直接向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家庭发放补助金额。
与此同时,我国存在不少到了退休年龄但尚具备劳动能力的老人。他们之中不乏选择继续工作来为自己、为后代挣取积蓄,以创造更加优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上对于退休人员的保障尚存在欠缺,用人单位为退休人员提供的保险和最低工资也没有规范,退休人员就业缺少劳动保障,阻碍了老年人走上社会,实现其社会价值、创造财富的步伐。
日本政府对高龄人员就业持鼓励态度。日本政府对雇佣高龄者的企业或公司,发给继续雇佣奖金,对于雇佣老年职工的雇主除了给予补贴外还额外向这些企业及公司发放贷款。日本政府还颁布了《鼓励中年和老年职工就业的特别措施法》,明令企业和公司雇佣的55-64岁的退休人员必须占到在业职工的6%以上,同时还为高龄职工发放奖励。中国也应该出台高龄人口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規,使老年人也可以放心地进入社会继续投入劳动创造价值,有效帮助老人融入现代社会,不与时代脱轨,为自己、为国家创造更多财富。
中国目前对于养老机构的探索还在不断继续。如何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心、放心的养老环境,让老年人没有后顾之忧,安享晚年,将永远是一个进行时的、并且永不过时的议题。关于地区养老规划的探索必定不能与现实脱节,而是要依据实际、结合实际,让老年人也能够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寻得安居之地,让老年人应享有的福利与保障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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