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辉
(乐山师范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四川 乐山 614000)
行为问题主要是指那些偏离常态,给他人或自己身体、生活、学习带来危害甚至危险的行为[1],一直以来都是特殊儿童家长及老师关注的焦点。以行为矫正技术和应用行为分析为基础的正向行为支持,是一种系统的行为干预策略,主张通过教育手段和生态环境的调整发展个体积极行为,是减少行为问题及增加期望行为的有效干预措施[2]。其中在学校情境中开展的正向行为支持被称为学校范围的正向行为支持(Schoolwide Positive Behaxior Sport,简称SW-PBS ),它根据学生需求提供三个层级、不同强度的连续干预系统:初级干预针对学校范围所有学生,通过对期望行为的规定与示范,达到增进良好行为与预防不良行为的目的;二级干预针对有学业和行为问题,并对初级干预没有反应的学生,包括自我管理、代币制等策略;三级干预针对有严重及持续行为问题的学生,基于行为问题的功能为其提供个别化的支持[3]。这种三层级的支持模式能够有效促进学校相关资源的合理分配,目前在我国一些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小学进行了初步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4]。
其中作为承上启下的二级干预,能够将学生所需的支持区分为适当支持、密集支持或个别化支持,并给予对初级干预没有反应的学生额外干预,因此有研究者认为,二级干预是三级支持模式中的关键要素[5]。签入/签出(Check in-Check out,简称CICO)即是典型的二级干预措施,被广泛的应用于国外多所学校,并被证实是有效的干预策略,能够对学生情绪行为及学业问题产生积极影响[6]。本文基于CICO的应用价值,阐述CICO传统实施策略,分析其调整特点,并对其实施过程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学生行为问题的介入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CICO亦被称为行为教育方法(Behavior Education Program,简称BEP),是指通过结构化的签入—签出活动使学生习得适当行为的干预策略[7]。CICO包括早晨到教师处签入、每日进度报告、行为反馈、下午到教师处签出、照顾者签字五个要素[8],其中作为核心要素的“每日进度报告”(Daily Progress Report,简称DPR),上面列有学生的期望行为(目标行为),并在一天的教学活动中由各科任教师根据学生课堂表现行为进行打分,图1为DPR范例。
姓名:日期: 课程名称目标行为 XX课XX课XX课XX课XX课目标行为1目标行为2目标行为3目标行为4分数:2=全部符合要求 1=部分符合要求 0=不符合要求今日目标分数: 今日总分数:总分数: 是否达成目标?□是 □否教师评语:
图1 DPR范例
CICO是基于行为主义原理原则发展而来的改善行为问题的有效干预策略。它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以强化理论为基础的代币制系统。在代币制系统中,一个期望行为后面会被给予一个代币,同时用后者兑换后援强化物[9],因为代币伴随着个体喜爱的强化物,因此能够获取代币的相关行为发生频率也会增加。在CICO的干预实施中,任课教师在DPR上对学生目标行为的评分即可被视为代币,签出环节教师对当日所获全部分数进行核算,若达到目标分数则进行奖励,兑换后援强化物,以此强化学生的期望行为,达到改善行为问题的目的。
同时CICO也体现了人本主义的价值取向,其在实施过程中重视个体的价值和尊严,主张采用积极的方式与学生互动沟通,为“正向行为的建立”“个别化教育”等理念提供了很好的实践范例。首先,从干预内容来看,CICO不仅着眼于行为问题的减少,同时注重正向行为的建立,以此提高个体的社会适应能力。其次,从方案拟定来看,CICO的制定与实施是个别化的,在通过评估确定学生适合该干预方式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现有能力表现,拟定适合其发展的期望行为、目标分数以及后援强化物。最后,从实施过程来看,CICO主张教师和家长采用正向的方式与学生沟通,力图营造一个平等、积极的互动环境。
传统的CICO在其实施上,包括早晨到导师处“签入”(报道)、课后接受科任教师的行为反馈(评分)、放学前到导师处“签出”(总结)、带报告回家请家长签字,并于次日“签入”环节上交五个部分。具体实施步骤及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CICO实施步骤及内容
多数学生的行为问题在传统五步骤的干预框架下,会得到显著改善。然而由于个体间的差异以及独特的学习需求,使得同一种干预方式无法适用于所有个体。因此有必要在传统实施方式基础上,根据个体需求做弹性化、个别化调整。常见的调整方式如下:
对于部分学生在签入、签出两个环节与导师见面,其关注强度及强化力度不足以支持一整天的良好行为,因此有研究者提出在五个步骤基础上增加额外的检查步骤(Check up),提高强化及时性以及师生互动频率,即Check in-Check up-Check out(CICUCO)。在Check up环节,学生于中午时间到导师处,双方讨论当日目标分数以及确认过去的半天里,学生是否获得目标分数的一半,若达到则进行奖励,反之则针对分数较低的部分进行讨论[10]。S.C.McDaniel[11]等人在其关于CICO改善四名小学生行为问题的研究中,三名学生在传统的CICO干预模式下行为问题有显著改善,而一名学生的DPR分数低于基线期分数40%,成效不显著,之后调整实施步骤,增加Check up环节,该生行为问题显著改善。因此研究认为,CICO及CICUCO都是改善行为问题的有效策略。
CICO干预中选用合适的导师并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至关重要[12]。而同伴关系在儿童生活中起着成人无法取代的独特作用,因此以同伴为中介的CICO干预策略也被很多研究者所使用,它不仅有利于双方建立良好的关系,更是以一对一的形式增进干预成效。教师于准备阶段选择合适的学生充当“小导师”,并对其进行包括角色告知、干预步骤、干预内容、干预演练等内容的辅导。在实施阶段,每日的签入、签出环节则由“小导师”带领学生到导师处,在导师的监督下“小导师”对学生进行签入与签出的相关活动。其中签入活动包括检查前一日的DPR、阐明学生的期望行为、告知今日目标分数、对学生进行鼓励等;签出活动包括核查学生DPR是否达到目标分数、对达到目标分数的行为进行奖励、提醒学生将DBR带回家,并请家长签字等。T.A.Collins[13]等在其一项CICO改善学生社会互动的干预研究中,分别将班级中受忽视和受欢迎的学生结成伙伴关系,由受欢迎的学生实施干预;研究结果表明: 培训后“小导师”能够有效实施CICO干预,并对学生的社交技巧与社会参与行为起到促进作用。
为强化学生良好行为,导师会根据学生目标分数达成情况进行奖励,在此恰当的奖励,即强化物的选择尤为重要。强化物的价值及其强化效果取决于个体需求和动机,而行为问题都有其特定的功能,一般分为获得物品、感官刺激和逃避任务、要求两种类型,因此有研究者提出基于行为问题的功能调整强化物,增加强化力度,促进个体良好行为的表现[11]。因此在实施CICO干预前可对学生进行简单的行为问题功能评估,确定维持学生行为问题的功能,并据此调整可能的强化物。若学生行为问题的功能为获取注意,则考虑现有CICO实施过程中师生互动频率是否满足学生需求,不能满足则需增加额外检查步骤;若学生行为问题的功能为逃避任务,则考虑将强化物调整为“获得自由活动的机会”“获得休息的时间”或“免除部分家庭作业”等。A. Campbell[14]等人在其一项关于CICO策略改善学生课堂常规的研究中,基于行为问题的功能分析,确定学生行为问题功能为获取同伴注意,并将强化物确定为“与同伴共进午餐”以及“在同伴陪同下到导师处签出”;研究结果表明:在实施干预之前根据学生行为问题的功能进行相应强化物的调整,对干预成效有一定的帮助。
针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CICO的实施需因应其记忆、注意、思维、语言等特点,在实施形式上进行调整,保证学生对实施规则的理解以及良好行为的表现。L.J.Boden[15]等在其一项关于CICO改善智力障碍学生行为问题的研究中,于传统五步骤实施框架下,调整每步骤的实施形式,使其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具体调整如表2所示:
表2 CICO调整形式及原因
正向环境的营造包括建立正向的师生关系、采用正向的互动方式、发展正向的替代行为等。CICO的实施建立在大量师生互动的基础上,而良好的师生关系对学生积极性的调动、学习态度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导师选取上,应对师生接触的频率、师生日程的一致性、教师对学生的态度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以发展良好的师生关系。除此之外,在互动方式上尽量避免负向的言语输出,教师与家长对学生表现的回馈及指导均采用正向的、积极的方式。最后CICO在其干预目标上,不仅要着眼于行为问题的减少,还应强调良好行为的建立,通过对学生进行期望行为的说明及强化,发展其正向行为。
CICO作为弹性化的干预方式,允许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然而为保证CICO的干预效率与成效,还需进行一定的操作规范:一是组建教师团队,以团队合作的形式进行学生行为问题的干预。在团队中明确各位教师的家长动员、会议开展、CICO培训及实施等职责。采用团队合作的形式不仅利于资源的统筹分配、CICO的有效实施,同时也是促进教师协作意识及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二是确定学生筛选标准或工具,通过观察、访谈、评量等方式筛选需要进行干预的学生。同时考量CICO干预方式对学生的适切性(如行为问题功能为获取注意),若适合则进行干预方案的设计及实施,反之则需进行调整或发展其他更合适的干预方法。三是及时收集并记录学生DPR得分,便于教师根据分数做进一步的教学决定。DPR分数能够从侧面反映出学生行为表现情况,若干预实施一段时间后,学生处于比较稳定的高分状态,即表现出稳定而良好的行为,教学者应考虑退出干预的相关程序;若学生仍处于低分状态,则需检视干预方法是否需要调整或改进。四是保证干预实施的一致性。除导师的一致外,还需回馈标准的一致及规则程序的一致,确保学生理解并遵守干预方案。
就现有研究来看,CICO的应用背景主要于实施正向行为支持的普通学校、寄宿制学校及特殊学校等;干预对象包括普通及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智力障碍、情绪行为障碍等),并集中在中、小学年龄段;干预内容包括对外在行为问题及内在行为问题的干预,其中外在行为包括课堂常规、人际常规、课堂参与等方面,内在行为包括社交技巧、人际沟通、主动性等方面。未来CICO的实施,其背景可延伸至家庭、社区等地;其对象可拓展到更广泛的有特殊需求的群体;其欲改善的行为问题也可以更多样化,以此扩大CICO的影响,改善更多个体及其行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