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岳平
摘 要:教师在组织高中体育教学活动时需要借助灵活的教育手段,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根据精心设计的内容激起学生练习的兴趣,达到实施身体素质培养和训练的目的。本文基于高中体育教学,主要讲解了如何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學习条件与环境,促使学生在课上既能够得到身体素质的锻炼,又能够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关键词:高中体育;课程改革;体育教学;教学策略
作为新时期的高中体育教师,应该明确课程教育改革对高中体育教学体育的要求,为学生制定的最终学习目标等,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并能够激起学生的参与兴趣,在保证学生课上参与度的基础上实施有效的教学。笔者在教学中观察并总结了高中体育教学现状,分析了提高学生课堂积极性的教学方法,并进行了实践。现将教学过程中的实践与总结分享如下:
一、树立正确学习思想,关注学生成长
随着我国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以及学生学习压力的增加,高中阶段学生在课下用于锻炼的时间变少。常见的现象是学生做完作业后还需要不断的复习,这导致学生在文化课上用时过多,而身体素质得不到有效锻炼。同时,学生的身体素质不佳,会直接导致学生对参与体育运动没有兴趣,一方面是因为体育运动单一或没有吸引力,一方面是学生可能无法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动作。
为避免学生的消极学习思想,让学生正确的认识体育学科的学习对于自己的积极影响,教师在教学时要注意讲解体育运动、身体锻炼对于学生的必要性。为了增进学生的健康,让学生掌握正确、合理的锻炼生的方法,教师还需要根据教学内容灵活的变换教学形式,增强体育教学的趣味性,提高学生在课上的参与度。体育课程的教育目标虽然很多,且每一阶段的目标并不相同,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健康发展。根据该指导思想,教师在教学时需要将学生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
二、明确学生间的差异,实施分层化教学模式
根据学生的体能和体育技能存在的差异,教师在确定教学目标时需要采取多样化的制定策略,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让每个学生都能有参与体育活动、展现自己的机会。同时,这种分层化的教学模式,能够注意到全体学生的学习需求,既不对学生提出过分的要求,也能够达到锻炼学生身体素质的目的。
例如,在学习“跳跃”时,教师可组织男生在课上练习挺身跳,女生在课上练习肩肘倒立。同时,还可以根据不同学生的身体素质进行逐步的锻炼,让学生逐步掌握动作练习的技巧,为学生进行跳跃和支撑跳跃做足准备。首先,将男生和女生分为两个不同的区域,向学生示范标准的动作,并要求学生在模仿的过程中不断练习。教师随时观察学生的联系情况,此时可根据学生的上肢和腹背力量、空间定向能力等,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层次。随后,根据观察的情况减少学生的练习量,通过简单的分解动作加强身体素质稍差学生的平衡能力和力量训练。在练习时采取分组练习的方式。因为该动作需要做好保护措施,同伴以半屈腿的姿势站在同学侧面,托着肩部和腿部,增加学生落地的缓冲时间以及向前滚动的缓冲时间。然后,引导学生在练习俯卧撑或仰卧起坐的同时举起一条腿,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俯卧撑或仰卧起坐。教师也可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随机指定,让学生得到充分的锻炼。
三、根据教学内容灵活转变教学方法
随着课程教育改革的不断落实,高中体育的教学方法开始推陈出新。教师在课上可采取的方式增多,但其目的都是为了增强学生在课上的积极性,可根据教学内容灵活选取方法。常见的体育教学方法包括:兴趣教学法、愉快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动机迁移法等,能够改变单一教学方式的体育课堂现状,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例如,在学习“体育与意志品质的培养”时,教师需讲解意志和意志品质的具体概念,让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学习。但单纯讲解概念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因此有必要结合有趣的故事或实例讲解增强整堂课的趣味性。由于本节课的主要知识点需要在教室内完成,教师在讲解课堂教学内容时更要注意学生的表现和态度,及时与学生互动,保证课堂氛围的活跃性。教师:“今天要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徐动型脑瘫患者,她与常人没有智力上的差异,但是上肢的动作失调,没有一定的自控能力,且语言表达能力受损。但是她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在无形之间发现可以用鼻尖代替手指操控手机后,她开始利用微博写一些微小说。”同时,积极与学生互动,让学生将课本看作手机,看学生用鼻尖操作时需要付出的努力,以此来渗透主人公的顽强意志力,起到利用故事来育人的目的。
总之,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高中体育教学,需要教师在教学中突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将学生的发展和成长作为教育的最终目的,结合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为学生分层次的课堂教学内容,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同时,借助灵活的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的单一模式,促进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活动。
参考文献:
[1]彭美玉. 基于新课程理念的高中体育教学创新分析[J]. 运动,2016(05):112-113.
[2]郭全. 新课程背景下高中体育课堂教学有效性策略研究[J]. 学周刊,2017(23):15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