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俊 峰
提 要: 中华传统美德来源于中华传统道德,是中华传统道德中的精华与具有现实价值的积极成分。我们党历来既注重深入批判和清除封建伦理道德的消极影响,也重视继承和吸收传统美德的有益资源,以服务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实践。我们今天弘扬传统美德,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以现实社会发展需要为依归,从传统美德的根本精神中寻找与时代发展相契合的生发之点,从而推动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文化发展的智慧结晶,是我们最为深厚的文化底蕴与文化软实力,也是构筑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底色与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63、160-161页。“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观,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63、160-161页。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今天,中华传统美德是我们最重要的文化软实力与宝贵精神财富,能为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极为重要的助力。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来自于祖先的传统智慧;经济实力的持续发展,更需要深厚的文化软实力。
中华传统美德与中华传统道德是相互联系但并不等同的两个概念。中华传统美德来源于中华传统道德,是中华传统道德中的精华与具有现实价值的积极成分。要把握中华传统美德的概念与内容,必须首先要对中华传统道德有一全面认识。
中华传统道德是中国传统社会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处理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以及人与群体关系的一系列行为标准与规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传统道德逐渐形成了极为丰富繁杂的内涵。不同的思想学派有不同的主张,同一思想学派在历史发展中也有不断的变动与演化。从思想学派的角度来说,包括儒家道德、道家道德、墨家道德、佛教道德等类别。儒家道德在中华传统道德中处于中心地位,其他学派提倡的道德观念也对传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儒家道德与道家道德、墨家道德、佛教道德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同塑造了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与精神面貌。
儒家创立于孔子,但儒家道德却具有更为久远的历史渊源。它其实是在孔子继承综合夏商周三代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因而深深地植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之中,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在这个意义上说,儒家道德其实并非某一特定学派的主张,而是中华传统文化根本精神的集中体现。在两千余年的发展中,儒家道德经历了不断的发展演变,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思想面貌。不过,以“五常”与“三纲”为代表的儒家基本的道德观念始终具有稳定性,构成了儒家一以贯之的思想特点与精神面貌。儒家道德的源头是家庭伦理。在家庭伦理规范中,最重要的行为准则便是孝悌。孝即孝敬父母,悌即尊敬兄长。孝悌构成了一切道德品质的根本与起点。“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五种儒家所推崇的德性,代表了儒家道德观念的基本内容。“三纲”则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儒家对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种最重要人伦关系的处理原则。
道家道德是与儒家道德具有明显不同,是长期相互对立又相互影响的道德理论体系。中文“道德”一词本即源于道家学说,“道”指作为世界本原的运行规律,而德包括人在内的所有事物得自于道的秉性与特点,两者具有一致性。老子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老子》第二十一章)德来自于对道的顺应与效法。从对世界本原——大道的独特体察出发,以老子与庄子为代表的道家学派崇尚自然,蔑弃仁义,反对礼法,提出了异于儒家的自然主义伦理道德主张,包括自然无为、贵柔不争、以德报怨等道德原则。
作为在先秦时期与儒学并称“显学”的墨家,也提出了较为系统的道德思想观念。墨家道德理论的基本特点是功利主义,即完全从社会功利的角度来衡量和考察道德原则的价值。在先秦时代,墨家以其独特的道德信念维系着组织严密的团体,对当时的社会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秦汉以后,墨家团体因丧失了赖以存在的社会土壤而归于消亡,墨家道德除部分地为后世的游侠群体所继承,部分地融入中国古代社会普遍道德观念体系外,整体而言也走向衰亡。墨家道德内容比较繁杂,总体而言,其影响较大、与儒家道德差异明显的主要有两点,此即兼爱利人与节用节葬。
佛教持因果报应说,认为人的生前身后的一切境遇都是个人自己的行为与意念造成的。从这种观念出发,佛教要求人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法句经》),其全部教义几乎可以说都是对人言行心意的规范与调整,广泛涉及人与自身的关系、人与人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各个方面,构成了系统严密的道德理论体系。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在对中华文化产生深刻影响的同时,也大量吸收和容纳了中国本土文化、特别是儒家的伦理道德主张。自南北朝以来,由于佛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佛教道德对于中国人、特别是普通民众影响极大,构成了中华传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道德体系庞大繁杂,与道德行为规范相关的佛教戒律涉及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概而言之,平等慈悲是佛教道德的基本原则与出发点,而“五戒十善”①“五戒”指五个方面的禁止行为: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十善”指十种善行,是在五戒基础上的扩展。十善分为身、口、意三类业行。身业包括三种: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口业包括四种:不妄语,不两舌(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不恶口(不说污言秽语,不恶意攻击),不绮语(不花言巧语);意业包括三种:不贪欲(不贪占别人的财物权位等),不瞋恙(不对别人起忿恨之心),不邪见(不违背佛教的教义)。等则构成了佛教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除了由儒家、道家、墨家等学派以及佛教所提供的道德理论与规范外,传统道德还包含由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自发形成和产生的道德观念与道德传统。这些道德观念和道德传统,诸如勤劳、节俭等,尽管在古代文人学者那里也有所表述和体现,但更多地体现于普通民众的衣食住行与生产劳动中,表现为劳动人民自发传承的行为习惯。这种道德传统不是由任何一种学派或宗教提出的,但却具有最为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普适性,为整个社会所普遍尊崇和奉行。
可以看出,中华传统道德的内容丰富繁杂,良莠并存,不但具有大量的思想精华,同时也有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因素,绝不能盲目地全盘接受。所谓中华传统美德,特指中华传统道德的精华部分与仍然具有现实价值的积极因素。不能将中华传统美德等同于中华传统道德。中华传统美德是在对中华传统道德进行分析与甄别基础上形成的,而同时,对中华传统美德也需要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才能完全符合社会发展的时代需要。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积弱积贫,面临被帝国主义瓜分的悲惨命运。很多知识分子在反思落后原因、寻求救亡图存之路时,将矛头直指中华传统道德,一概视之为“封建礼教”而予以批判和摒弃,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传统美德的传承问题。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既注重批判和清除封建伦理道德的消极影响,同时也重视继承和吸收传统美德的有益资源,以服务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实践。
在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对封建道德进行了深入批判与剖析的同时,也从当时的革命现实需要出发,积极吸收和转化有价值的传统美德资源。毛泽东在《关于〈孔子的哲学思想〉一文给张闻天的信》中提到,要以历史唯物论的态度对孔子的道德论进行考察和批判,澄清像“知”“仁”“勇”这类观念的准确意涵与局限性,不能想当然地接受和盲目提倡。②《毛泽东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2-163页。针对当时革命战争时期的形势而言,他认为不应在政治上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所谓“仁恕之道”。因为“现在的任务是用战争及其他政治手段打倒敌人,现在的社会基础是商品经济,这二者都是所谓己所不欲,要施于人”③《毛泽东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6-27页。。传统道德观念是否正当,要看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对于符合时代需要的传统美德,当然要加以吸收。毛泽东在《目前抗战形势与党的任务报告提纲》中提到:“共产党员在各级政府中应该成为坚决勇敢、刻苦耐劳、急公好义、礼义廉耻的模范,并受中央和地方党的严厉监督。”①《毛泽东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4页。这里就直接借用了传统道德中“礼义廉耻”的术语,以表达对共产党员的道德要求。更有代表性的是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的表述。在这篇党的重要文献中,刘少奇借用了很多儒家道德理论中的术语,如“修身”“慎独”“三省”等,以表达共产党员的道德修养与共产主义道德的内容。他说:“在中国古时,曾子说过‘吾日三省吾身’,这是说自我反省的问题。《诗经》上有这样著名的话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是说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批评。这一切都说明,一个人要求得进步,就必须下苦功夫,郑重其事地去进行自我修养。”②《刘少奇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9页。从这些表述可以看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批判封建道德的同时,并未忽视对传统美德的吸收和借鉴。
改革开放后,我们国家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力争快速增强国家的经济水平和综合国力。面对这种情况,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同志充分意识到传统道德资源在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多次强调要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发挥爱国主义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必须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就会被种种资本主义势力所侵蚀腐化。”③《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69页。江泽民同志也多次提到弘扬爱国主义传统的重要作用。他说:“我们的民族,有着酷爱自由,追求进步,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的光荣传统。对外来侵略者无比痛恨,对卖国求荣的民族败类无比鄙视,对爱国仁人志士无比崇敬,已经成为我们宝贵的民族性格。……我们要永远发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把爱国主义同社会主义有机地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使之成为全民族奋发前进的强大精神支柱。”④江泽民:《在西安事变六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6年12月13日。他还提出要用传统美德的价值观念处理好与世界各国的关系:“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的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古训,反映了中国人民爱好和平、渴望同各国人民友好相处的良好愿望和深厚文化底蕴。”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341、2610-1611页。“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以诚为本、以和为贵、以信为先的优良传统。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始终遵循这一价值观。”⑥《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341、2610-1611页。胡锦涛同志也指出,中国人自强不息的美德与精神是使改革开放事业不断获得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中华文明历来注重自强不息,不断革故鼎新。……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表现出来的进取精神,在建设国家中焕发出来的创造热情,在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中表现出来的顽强毅力,正是这种自强不息精神的生动写照。”⑦《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429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传统道德的批判、继承与发展问题,多次强调要弘扬传统美德,经常借助传统美德的一些观念来阐明新时代党的方针政策与对共产党员的道德要求。他特别强调要在批判继承基础上对传统美德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充分发挥其教人育人的社会作用,并作为当代中国的文化创新成果向世界传播。“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63、106、163-164页。“要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文化传统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63、106、163-164页。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发挥传统美德的重要促进作用,从中华传统文化与传统道德中汲取丰富营养。“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63、106、163-164页。“中国人历来崇尚气节、崇尚严谨、崇尚务实,讲良知、守信用,严和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本内容,是传承民族品性、倡导社会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④《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新华社,2015年9月12日。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中,习近平同志也非常重视借鉴和运用传统美德的思想资源。他提到,要继承和吸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克勤于邦,克俭于家”“直而温,简而廉”“言必信,行必果”等传统美德与品质,“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之成为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⑤《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39-140页。,要求领导干部从中学习和借鉴为人处世与安身立命的道德品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传统美德的有关论述,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问题与现实需要,推动中华传统美德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成果,充分彰显了传统美德的现实价值与生命力,为我们研究传统美德的转化发展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启发与指引。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与社会结构的转型,价值观与信仰领域的弱化与空虚,使得社会生活中各类道德问题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重视对传统美德的挖掘与弘扬。但在这一过程中,有些人又因为缺乏批判分析的正确眼光,良莠不分地将传统道德中陈旧过时的观念与规范也搬了出来,反而误导了社会舆论,对道德建设产生了不利影响。这些情况充分说明,我们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必须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价值标准。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是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去认识、分析和评价传统道德问题。作为上层建筑,道德由特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是特定社会生产力状况与生产关系的反映。传统道德形成并发展于中国古代社会,反映了农耕时代的生产关系、人们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它是为特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并且其特定内涵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不能只是抽象地讨论和分析传统道德的意义,而不顾其特定的时代背景与具体的历史内涵,否则必然会无法揭示和把握传统道德的全面而准确涵义,看不到其必然具有的历史局限性。更不能像古代唯心主义思想家那样,将传统道德看作永恒不变的神圣教条,甚至当成决定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
与此同时,还必须看到,道德观念的变动不是直接地由特定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而是表现出一定的独立发展性。就道德自身的发展而言,它始终表现为在过去道德观念基础上的继承与演化,而从不是凭空产生的。因此,新时代的道德必然要吸取和继承传统道德的大量内容。在这种传承中,特定道德观念的历史局限又不断被克服,从而逐渐形成了一些能够超越特定时代、特定经济基础的普遍性涵义。人类历史的发展虽然经历了不同的社会阶段,但人类道德却表现出比较明显的稳定性,其原因也正在于此。另外,在古代社会,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虽然在根本利益上对立,但也有相互依存性,因而也总具有某些共同利益。尽管传统道德在古代往往被统治者当成维护其统治的思想工具,但也总有超越特定阶级利益而反映整个社会共同利益的一面。这些反映社会共同利益的因素,也就是传统道德中具有共同性和普遍性的成分,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可以为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思想建设发挥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它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道德传统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又广泛吸收人类文化的一切优秀价值成果而提出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真正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价值标准与依据。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本身即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观的继承、概括和升华。应该看到,中华传统道德体系中存在大量已然过时的、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因素,这些因素的影响在当代社会生活中仍然存在,或者在社会发展中经常改头换面而“沉渣泛起”。对此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犹如一面“照妖镜”。只要衡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特定传统道德观念的优劣美丑,妍媸自见。对于传统道德的辨析而言,可以说凡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观念与规范,就是符合时代需要、仍然具有生命力的传统美德;而凡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就是已然过时的、不具有时代价值的传统道德观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就可以让我们正确把握中华传统美德内涵与范围,而不至于迷失方向。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其目的并不是复兴传统道德自身,而是为了继承、吸收和借鉴传统文化的精华,以为当前的社会发展服务。因此,推动中华传统美德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必须始终要从当前的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始终秉持现实关怀的眼光与视野,始终以解决现实社会问题为根本依归。
中华传统美德的弘扬与转化发展,必须要有助于促进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而言,无论是推动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还是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增强国家的“软实力”,都需要强大的精神支撑与思想力量。勤劳节俭、自强不息、团结和谐的中华传统美德正是这种精神支撑与思想力量的重要来源。同时,中华传统道德在历史上曾长期起着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在今天社会利益结构迅速变化、社会矛盾复杂多元的情况下,传统美德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仍然可发挥重要的现实作用。在修身立己、待人接物、扬善抑恶方面的丰富传统美德资源,也有助于引领和培养社会优良道德风尚与价值观念。另外,关于廉政建设、关于处理外交关系、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传统美德中也有着大量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思想智慧。这些对社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的道德资源,正是我们需要深入挖掘和大力弘扬的传统道德精华。
中华传统美德产生于以封建农耕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反映了当时人与人及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观与行为模式,并不能完全适应于工业经济与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弘扬传统美德,必须要从传统美德的根本精神中寻找与时代发展相契合的生发之点,在推动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才能有效发挥其当代价值。
仁爱是儒家的根本道德原则,兼爱是墨家的基本伦理主张,而慈悲则是佛教的崇高精神品质。三种思想具有重要区别,但也具有共同性,即都强调对他人的爱。爱人的提法看似空泛抽象,实则切中了人类社会与道德的本质特征。人是社会动物,其本质即在于社会性。人与一般动物的区别,人类文明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人自始就是一种社会存在,而非孤立的自然个体。正因为人并不局限于个体存在,而总是在与他人的关涉、合作与依存中,才产生了人类社会。人与人的这种相互关涉,在其本源处即体现为一种对他人存在的关心与同情,此即是爱。儒家、墨家、佛教乃至其他所有以爱人为主张的思想形态,都是对人之为人必然具有的本源之爱的体察与洞见。这种对他人的爱,可以非常淡薄,也可能日用不知,但却始终存在,并构成了人类道德的起点。在古代如此,在现代如此,甚至在未来,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仍将如此。
儒家提倡的仁爱基于最自然的亲情,而亲情也正是人所具有的本源之爱的最初的、也是最明显的体现形态。从体察、感受和实现亲情的基础上,将爱人的范围不断扩大至朋友、国家乃至整个世界。墨家则从论证爱人有利来宣扬其兼爱主张,这与现代伦理学往往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去倡导人与人的相互关爱相类似。佛教宣扬的慈悲思想认为,个人的解脱与众生的解脱密切相关,因而只有慈悲众生,个人乃能解脱。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从利益的角度去劝导爱人。对他人的关爱、同情,这对任何社会而言都是和谐稳定的基础与前提。在这个意义上说,爱人的道德观念与原则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在任何时代都不会过时。当然,爱人也需要有理性的指引,而不可盲目无别。与佛教及墨家的主张相比,儒家“仁民爱物”的主张显然更为合理和适当。
勤劳与节俭是中华民族最为突出的传统美德。自古迄今,勤劳与节俭的道德品质历来受到最为普遍的肯定和认同,受到的质疑和批判也最少。对个人而言,勤劳与节俭在任何时代都是必要的立事之本。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两种品质同样是有助于促进发展繁荣的重要社会风尚。正是靠着勤俭的美德,中国人创造了绵绵不绝、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也正是靠着这两种美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在仅仅四十年中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快速实现了国家的富强与民族的复兴。对于当前而言,中国的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进入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而有限的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也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继承并大力弘扬勤劳与节俭的美德,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中华传统道德中,孝是非常重要的德行,被看做一切德行的起点与源头。罗国杰先生曾指出,“如果一个小孩从幼儿开始就能知道爱父母、爱家庭,那么,等到进了学校,他就更加容易接受爱学校、爱集体、爱国家的教育”①《罗国杰文集》(下卷),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26页。,能孝敬父母的人显然更易于产生关爱他人的道德意识,也更易于养成好的道德品质。
不过,由于孝在传统道德中历来备受重视,因而也就不断被赋予各种不同涵义。儒家的先圣先贤都多次谈到孝,三纲中的“父为子纲”强调的也是孝,后世的通俗读物《二十四孝》谈的也是孝。必须承认,孝在历史发展中的绝对化倾向的确造成了家庭生活中的不平等和人格的压抑,甚至引发了诸如“割股”“埋儿”严重的道德畸形行为。同时,儒家提倡的关于孝的种种具体行为规定,比如“昏定晨省”“父母在不远游”以及必须为父母守孝三年等等,对于现代社会生活而言,很多已经完全无法做到。传统孝道中包含的这些不当倾向与具体规定,的确已经过时了,显然不应该再刻意加以提倡和奉行。
尽管如此,更应该看到,孝敬父母确实如儒家所宣扬的那样是基于人伦天性,也是协调家庭生活的根本德性。不能因为孝道在历史演变中曾经绝对化、畸形化,就完全否定孝道本身。在儒家经典中,孝的基本涵义其实只是要求像父母关爱照顾自己那样去关爱照顾父母,并没有后世所附加在孝之上的那些森严教条;而有关孝的具体礼制规定,也并非不可更改。儒家本来即有因时损益的传统,并不要求恪守旧制。对于孝的具体规定而言,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加以损益和变革。当然,这种损益变革必须要从孝的根本精神出发,是为了孝道更好的贯彻和实现,而不应去削减或改变孝的根本精神。孝的基本要求,就是从物质与精神上去关爱和照顾父母;而这种关爱与照顾的出发点则是由父母恩情而自然产生的感情,亦即孝心。有孝心则自然有孝行;而无孝心,即使行为再符合礼制的规定,也不是真正的孝。因此可以说,孝心是孝行的内在精神,是孝的根本所在。抓住了这个根本,我们就完全可以对孝道的具体内涵与要求进行合乎现实的损益和调整,而不必泥守古代种种过时的细节规定。就此而言,孝也是一种具有普遍性、可以大力弘扬的传统美德。
三纲五常是儒家道德的主要内容,既包含孔子、孟子的主要思想,也包含为后世所加入、并且影响非常大的三纲思想。三纲与五常虽然并称,但内容并不等同,也没有密不可分的关联。
三纲集中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等级观念,最为后人所诟病。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历代统治者都是用“三纲”为名,宣扬和推行有利于维护其统治利益和统治秩序的道德律令。在君为臣纲中早就被赋予了君主至上、臣下须绝对效忠服从的意义,父为子纲也早就含有了父相对于子具有绝对优势地位的意义,而夫为妻纲更是存在明显的男尊女卑、压迫女性的内容。
与三纲不同,五常并不涉及相互间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要求,主要指个人的德性修养。仁、义、礼、智、信,是针对每一个人的德性要求,不管是君主还是臣下、父子还是夫妻,任何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的人都应该遵守和践行。虽然它们也不可避免地带有特定的历史内容,但这些历史内容并不构成对这些德性要求的本质性局限,而总是很容易被克服和超越的。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原则的仁恕之德,是在任何社会都具有正当性的“道德黄金律”。传统道德中包含于义之内涵中的廉洁自守、见义勇为、见利思义等道德品质,在现代社会也仍然值得提倡和赞扬。而与人交往恭敬有礼,具有正确的是非观念,以及诚实守信,这些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更是不可或缺、非常重要的品行,对于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极具现实意义。可见,应该将五常与三纲区别开来对待。三纲带有太多专制时代的消极过时因素,不应该再提倡;而五常则是传统道德中的精华因素,我们应该继承和弘扬。
自然无为是道家的道德观念,强调尊重自然规律和事物本性,反对人为干预和扰乱。道家认为,事物各安其本性与规律的自然状态就是世界最好的状态。如果按照人类的目的刻意干扰万物与世界的运行,就会带来各种事与愿违的不良后果。参赞天地则是儒家所崇尚的处理与自然关系的理想境界。在儒家看来,天地虽然博大,但仍有缺陷和不足,而人对于世界的意义就在于辅助天地运行、弥补其不足之处。比较而言,道法自然强调自然状态的完善无缺,而参赞天地则是在认为自然有不足的前提下强调发挥人对于自然的作用,两者有所不同。但在尊重自然、尊重事物本性的意义上,这两种思想又具有一致性。
在人类社会迅猛发展不断造成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今天,自然无为与参赞天地的思想对于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启发与借鉴意义。尽管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人类展现出巨大的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与魄力,但人类生存无法完全脱离地球的自然环境。任何违背自然规律、对自然盲目性的“征服”与改造,最终会被大自然以各种自然灾害和环境恶化予以沉重报复。人类必须学会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世世代代可持续的生存与发展。在这方面,自然无为思想透漏出的对自然的尊重与顺应,以及参赞天地思想中所体现出的辅助自然的思想,显然都是极具现实意义的传统智慧,是我们应该汲取和借鉴的生态伦理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