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达霞,冯孝周
(西安工业大学 理学院,西安 710021)
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全国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到2050年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14亿人共同的中国梦,其中8亿农村居民富裕是实现共同富裕这个中国梦的关键。衡量农村居民生活富裕的关键因素和关键指标是收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三农问题”为农村和农业工作的重心[1],并把“如何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来讲,农村居民收入有了一定的增长,但增收仍较为缓慢。如何快速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从哪些方面入手,通过什么途径,这是很多学者和各级政府都关心的大事。有学者对农村居民收入研究,采取多维要素面板数据模型就收入的多种影响因素进行分析[2];有利用灰色关联法分析单一因素对收入的影响[3-4],有分析收入与各构成要素的关联度[5],还有分析收入与各影响因素的关联度等[6-8]。本文以陕西省为例,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分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要素,得出占比最大为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净收入,分别将其与各自影响因素分析,对其关联度值排序,找出两个主要构成要素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政策措施,拟给政府提供制定农村居民收入政策的专业建议。
灰色关联分析法是把事物看成一个动态、发展的系统,通过对事物之间的变化情况进行定量描述和比较,从而得到影响事物发展的各因素的主次顺序,从中找到最为关键的因素,对各因素间动态发展过程态势量化的分析方法[9]。这种方法不需要典型的分布规律即可进行多因素分析,具有“少数据、贫信息”特点,弥补了一般数理统计方法,如回归分析、主成分分析等要求“数据丰富,分布线性”等方法的缺憾,因而在很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10-11]。适用于农村居民收入分析研究。
陕西省是中国西部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之一,行政区划为西北地区,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发展速度比较慢,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12]。在2013-2018年期间,陕西省农村居民收入有几个特征,文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及陕西省统计年鉴(2014-2019年),或者由年鉴数据简单整理得到。
收入稳定增加,仍处于比较落后水平。全国不同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见表1 ,西北地区各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见表2。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陕西省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7 092元逐年增加到2018年的的11 213元,但是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远远落后于中东部发达地区,落后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并且在西北地区五省中居于中间水平。
表1 全国不同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元)
表2 西北地区各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元)
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很大。陕西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见表3,由表3可知,陕西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每年都在持续增加,增长率波动基本一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率稍高于城镇居民增长率;但是收入差距仍然很大,并且有逐年增大的态势。由于2013年之前统计数据为纯收入,2013年以来的统计数据为可支配收入,统计口径不同,所以2013年的增长率未计算。
收入各构成要素占比不同。2013-2018年陕西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要素及占比见表4,其中收入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从表4可看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主要为4部分: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各构成要素的收入金额每年持续在增长,但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不同。其中,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一直保持在40%以上,增长有微量波动;经营净收入占比排序第2,一直保持在30%以上,近几年占比逐渐降低,由2013年的35.7%渐减降到2019年的30.8%;财产性收入占比最低,占比在1.3%~1.8%;转移性收入占比排序第3,从2013年的22.3%增长到2018年的26.7%,在几年中一直保持增长态势,是增加收入的一个新增长点。
表3 陕西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比
表4 陕西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要素及占比(2013-2018年)
在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比较高,二者之和达到70%以上,所以影响二者的因素将对整个收入起到重要作用,故从这两方面入手,分别确定各自的影响因素,运用灰色关联分析,通过关联度值的大小得出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农村居民收入。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即劳动报酬收入,是农村居民受雇于单位与个人,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而获得的收入,通常指农民工打工挣的钱[13]。以2013-2018年农村居民收入为对象,依据工资性收入内涵,根据数据可得性和准确性原则,确定工资性收入(记为X0)的6个影响因素为:国内人均生产总值、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化率、陕西农民工月收入水平、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农村工业化程度(农民工人数/农村人口总数),分别记为X1,X2,X3,X4,X5,X6,数据见表5。
表5 工资性收入的影响因素
数据初始化。采用均值化方法,即用每一列元素值除以用该列元素的平均值得到新序列。
求序列差值为
i=1,2,…,6;k=1,2,…,6 ,
结果为
Δ1(k)=(0.051,0.027,0.002,0.032,0.018,0.018),
Δ2(k)=(0.056,0.034,0.017,0.009,0.022,0.030),
Δ3(k)=(0.192,0.130,0.070,0.002,0.062,0.127),
Δ4(k)=(0.061,0.055,0.028,0.005,0.036,0.021),
Δ5(k)=(0.057,0.007,0.048,0.015,0.094,0.027),
Δ6(k)=(0.085,0.079,0.038,0.026,0.069,0.048),
求关联系数为
其中ρ取0.05,关联系数见表6.
计算关联度γ0i,有
即求关联系数矩阵每一行的平均值。 结果见表7。由表7可知各影响因素的关联度排序为:γ01>γ02>γ04>γ05>γ06>γ03,国内人均生产总值与陕西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关联度值为0.827,为强关联因素;城乡收入差距的关联度为0.806,为次关联因素;陕西省农民工月收入水平的关联度值为0.772,为第3关联因素;教育文化娱乐支出的关联度为0.748,为第4关联度;农村工业化程度和城镇化率为第5和第6关联因素,城镇化率影响最小。
表6 陕西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影响因素的关联系数(2013-2018年)
表7 2013-2018年陕西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与其影响因素的灰色关联度
国内人均生产总值代表着国家经济状况,国内良好的经济形势对整个农民的工资性收入都是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明显的城乡差距会促进更多的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势必增加工资性收入。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亦称农民工)是当前的一种经济形态,农民工的月收入水平直接影响了陕西省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所以关联度很大。教育文化娱乐支出是文化程度的一个间接反映,一般来讲,教育文化娱乐支出较多,意味着受教育程度越高或者所受培训越多,工作技能就越高,就会有更好的工作机会,更高的工作收入,从而增加工资性收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村相对较好的空气质量、越来越好的居住环境,还有特色的农产品带来的比较客观的经济利益,使得现阶段城镇化率对农村居民收入影响较弱。
家庭经营净收入是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家庭经营活动按行业划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14]。经调查研究确定了经营净收入(记为Y0)的8个影响因素为: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农业机械总动力、化肥施用折纯量、财政支农力度(财政在农林中的支出比重)、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第三产业比重、农村工业化水平,分别记为Y1,Y2,…,Y8。
同理,可得家庭经营净收入与其影响因素的关联度,结果见表8,其中关联度值对应Y1,Y2,…,Y8分别为ε01,ε02,…,ε08。
表8 2013-2018年家庭经营净收入与其影响因素的关联度
由表8可知各影响因素的关联度排序:ε08>ε07>ε03>ε05>ε06>ε02>ε04>ε01,农村的工业化程度与陕西省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关联度值为0.884,为强关联因素;第三产业比重的关联度为0.743,为次关联因素;农业机械总动力与月收入水平的关联度值为0.695,为第3关联因素;财政支农力度为第4关联因素;单位面积粮食产量为第5关联因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化肥使用折纯量和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的关联度值均小于0.6,均为弱关联因素。
工业化水平代表农民工人数占农村人口的比例,对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影响最大,因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走出去,开阔了视野,打工的过程中找到更多的发展经济致富门路,然后很多选择回家创业,进而促进了农民经营性收入的提高。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了农业生产社会化;另外农村居民消费及精神需求越来越丰富,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就业容量大,可以实现更多的就业,满足这些需求,所以第三产业对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有较大的影响。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种植,近年来,传统的农耕方式逐渐被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所替代,极大减轻了劳动强度,而且推进了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所以农村机械化总动力是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随着国家对三农的持续关注,对农村各种创业项目的帮扶,农民感受到国家的关爱,致富门路增多,所以稳健的财政支农必然会对经营性收入起到良性促进作用。因为随着农村居民经营观念的改变,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农业种植,农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的变动等对农村居民的家庭经营性活动影响不大,这些因素对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的贡献不大。
由分析可知,在陕西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最大,国内人均生产总值、城乡收入差距、陕西省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及教育文化娱乐为工资性收入等为排序前4的影响因素;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比第2,农村的工业化程度、第三产业比重、农业机械总动力、财政支农力度依次为其前4强关联因素;转移性收入占比第3,且近几年持续增长。据此,提出相应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政策建议。
因势利导,拓宽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渠道。国家良好的经济形势,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显著的城乡差距,诱导着更多的农村居民进城务工。政府因势利导,架起农民工与企业沟通的桥梁,提供更多的教育文化支持。可特别设置“政府专员”,为农民工“跑业务”—与各大型用工企业牵头;在各村镇设置劳务输出培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的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其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使就业的渠道更加宽广,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
深挖潜力,增加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途径。政府可以根据陕西省区域资源分布,深挖区域经济的潜力,出台更多红利政策,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农民工回乡创业,扩大第三产业比重,增强农业机械化动力以节省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使农村居民激发出更多的干劲,真正做到使农村居民的思想活起来,家庭经营净收入的途径多起来。陕西省农业资源丰富,如汉中的茶叶和木耳、周至和眉县的猕猴桃、富平的柿饼、洛川的苹果、陕南的绞股蓝,陕北的羊肉等农副产品国内外闻名。政府可以根据这些地域特点和当前的电商环境,稳定推进“互联网+”农业,集中优势资源,积极帮助农户做好与电商平台的沟通与对接,鼓励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副产品的自主经营,或者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社集体经营。必要时政府有关人员可以助力农产品直播,为产品代言,为农户带货,将产品更及时和更好地销售出去,同时带动交通运输、仓储、物流以及邮递业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增加补贴,确保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政府可以从陕西省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服务于农村居民,从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政府政策性补贴政策,对应农村居民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各个阶段同步补贴,同比或对等或等量补贴,增加补贴种类或择优鼓励性补贴,并严格监管实施补贴的各个环节,补贴及时落实到位,使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成为新的增长点,使农村居民增收稳步提高,农村居民增收速度进一步提高,以实现共同富裕。
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是解决陕西省农村问题的关键,收入受多种因素影响,本文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基于陕西省2013-2018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相关统计数据,结合农村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从收入的构成要素出发,分析得到收入构成中占比最大的工资性收入与家庭净收入与其影响因素的关联度值,找出各自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提高陕西省农村居民收入政策建议。提高农村居民收入,要因势利导,拓宽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渠道;要深挖潜力,增加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途径;增加补贴,确保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为政府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以及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时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