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是规模公众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国内学者根据舆论的存在形态将之分为了潜舆论、显舆论和行为舆论[1]。情绪型舆论作为潜舆论的一种,是一定范围内人们能够感知到的一致的公众情绪。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贫富差距、社会压力、社会风险和心理结构的失衡,不断激化着人们的负面情绪,而当下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情绪传播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和平台,因此更易产生共同情绪,形成网络情绪型舆论。
在网络情绪型舆论中,情绪表达是产生共同情绪的关键性环节,也是情绪性舆论形成的重要环节。随着网络社交的发展,网络公民的情绪表达形式也逐渐趋于多样化,不仅可通过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直接表达自己的情绪,还可通过网络平台中的点赞、评论、转发等行为间接表达自己的情绪。技术给予了网络公民充分的自主权,网络公民在情绪表达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类表达符号和传播平台,将基于自身利益诉求而产生的情绪信息更大范围的进行传播,而多样化的情绪表达不但可以触发不同人群的情绪共振,同样也可以提高网络情绪型舆论扩散的速度和强度。
公众的情绪是多元的,社会转型期的网络公民情绪并不太稳定,网络公民的利益立场呈现阶层化的趋势,网络公民的情绪也因此呈现出阶层化的特征。互联网给网络公民提供了发声渠道,因此,社会环境带给人们的生存焦虑感和相对剥夺感在网络平台中不断被放大,具有相同价值观和立场的人们迅速聚合,形成基本一致的公众情绪,而具有不同价值观和立场的人们则逐渐走向分化。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网络公民社会情绪的分化促使了公众的多元情绪不断分化形成两极化的对抗情绪,具有相同利益诉求和价值观的群体通过情绪感染进行动员,而与另外的群体之间则通过对立的群体共同情绪进行对抗。因此,在情绪型舆论中,往往都呈现出相互对立的两极化情绪。
网络空间是一个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相互交叠的空间,不是绝对的私人领域,也并非完全的公共领域[2],因此,当个人情绪进入网络空间时,就进入了交叠空间,成为了网络空间中可传播的情绪信息。在网络平台中,普通的网络公民的个人情绪进入公共议程的难度较大,基本离不开舆论领袖的情绪扩散,而网络情绪型舆论则是网络公民个人情绪经过社会化传播后形成的。因此,舆论领袖是网络公民的个人情绪社会化的关键性节点。当网络公民的个人情绪在网络空间和舆论领袖的合力下进入大众传播的渠道,情绪流的强度和广度则逐渐增大,所以,网络情绪型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网络公民个人情绪的社会化的结果。
网络公民的情绪本身没有对错好坏之分,但当形成网络情绪型舆论之后,便成为了一把双刃剑,对网络公民和网络社会产生双向的影响。
一方面,网络情绪型舆论是基于网络公民的情绪传播形成的,情绪传播的过程是网络公民释放个人情绪,向网络社会寻求情感共鸣和认同的过程。从根源上来说,社会环境带来的结构性的心理不均衡和情绪化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过程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而累积的公众情绪形成的网络情绪型舆论不论从强度还是韧性上都比即时性的情绪型舆论要高,影响力更大。互联网技术赋予的表达权和自主权使网络公民的社会情绪在网络社会中得以稀释,有利于缓解网络公民的生存焦虑和精神压力。另一方面,作为网络舆论的初始状态,网络情绪型舆论是网络公众意见倾向的征兆,它往往代表了网络社会中最真实的民意,是一个了解现实公众意见倾向的窗口[1]。在网络公共性事务中,网络情绪性舆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动民主监督的进程,同时也有利于官方了解公众的意见和态度,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公众立场,实现官方与公众的对话。
首先,尽管网络情绪型舆论中的网络公民情绪并非完全属于非理性的情绪,但由于网络公民理性素质的参差不齐和网络公民的多元立场,目前网络情绪型舆论仍然存在理性缺失的情况。“后真相”时代的网络公民更加注重主观情绪,带有情绪性的表达尤其是负面的情绪,更容易引发网络公民的传播,从而影响整个舆论形式的走向。其次,社会情绪极易流动和感染,在互联网的市场属性下,情绪也给利益团体提供了便利,部分营销号凭借其自身的影响力,利用情绪煽动其他网络公民,操纵情绪传播形成网络情绪型舆论,不仅影响网络公民正常的情绪表达,也扰乱了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再者,多个研究表明,网络公民对于负面情绪更为敏感,在传播行为中更倾向于负面情绪的传播和扩散[2],因此,负向消极的情绪型舆论会引发网络公民突发性的非理性群体事件,这不仅仅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更会造成对公权力组织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实质性损害。
在情绪传播的过程中,网络媒体的疏导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因此,面对网络情绪型舆论,网络媒体需要进行积极的疏导,缓解网络情绪型舆论的消极作用。
一方面,网络媒体必须平衡正确面对情绪型舆论的“疏”和“导”。网络情绪型舆论如果“只疏不堵”或者“只堵不疏”,都会导致网络公民的心态和行为偏离理性的轨道。因此,网络媒体作为上传下达的中介,首先要明确自身的立场,不仅作为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向下发声,同时还要代表网络公众向上反映;其次,打造专门的舆情监测平台,随时了解网络社会中的情绪状态和情绪型舆论走向,严格遵守“第一时间”原则,在遇到可能会产生不可控的风险的情绪型舆论,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避免谣言的滋生,同时建立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通过平台的聚合迅速生成情绪型舆论危机解决方案;再者,网络媒体作为议程设置的主体,在面对负向的非理性情绪型舆论时,网络媒体可以通过“情绪设置”[3]对网络公民进行情绪引导,但要注意“度”的把握,过度的“情绪设置”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有可能会引起网络公民的反感。
另一方面,网络媒体应当提升媒体从业者的理性职业素养的培育。媒体从业者在网络社会中不仅是普通网络公民中的一员,同时还承担着网络媒体赋予的社会责任。其一,媒体从业者作为信息传播中的把关实施者,要提高自我情绪管理能力,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同时还要具备较为丰富的科学文化素养,确保自身在网络情绪型舆论的洪流中能保持理性判断和道德评估,避免将私人情绪带入到工作之中,保障信息传播的客观公正性。其二,媒体从业者作为沟通网络公民和网络媒体的桥梁,要重视与网络公民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现有传播手段融入网络公民的话语场域中,深入民间舆论场了解网络公民的真实情绪和诉求,从而对网络公民的情绪型舆论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实现媒体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的良性互动。
网络媒体对情绪型舆论的引导对培育网络公民理性平和的心态、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网络媒体在进行情绪型疏导的过程中,不仅要遵循“第一时间”原则、适度原则,还应当遵循责任原则和尊重原则,力求对网络公民的情绪型舆论疏导得当有效,促使网络情绪型舆论正向发展,从而实现网络公民和网络社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