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昆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中国 北京 100083)
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进一步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原始创新,加大对青年人才和高水平人才的培养,财政部、教育部从2008 年起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自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以来,全国各大院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但随着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深入开展,许多新的问题浮现出来,亟待解决。
本文以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为例,结合行业院校的特点,综合分析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情况以及资助效果、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 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和学科发展工作实际,北京林业大学制定了《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林学院制定了《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学科主流方向青年创新团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以规范化管理、提升学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为目标,以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重大项目培育和创新团队建设为核心,侧重支持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建设,明确了政策引导、完善管理和激励优秀的总体思路。
目前学校将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设置为以下四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青年教师科学研究中长期项目、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培育项目。 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和参与国家项目竞争前的培育。
基本科研业务费遴选方式为竞争性选拔,首先,由科技处发布申报通知,全校教师根据申报要求自由申报,经学院推荐,由学校统一组织答辩,经专家评审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立项,确保各环节公正、透明。资助对象须符合所获资助类别对年龄、职称等条件的要求。
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任务书,按照任务书约定开展项目研究以及执行经费,中期开展绩效评价,执行期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各学院自行组织答辩验收,对于执行好的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
专项资金已成为中央高校以及科研院所自主开展科研的重要资金来源,资金的实施得到了中央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普遍认可和支持。专项的实施促进了青年人才的成长,加强了创新团队的建设、领军人才的培养,为重点与重大研究项目的培育创造先机。 通过对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专项提高了学院整体科研水平。 2009—2019年,学院共安排基本科研业务费1981 万元,资助了83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获得24 万元的资助,通过近10年的连续资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项目共发表论文254 篇,其中SCI收录99 篇,授权发明专利19 项。 获资助项目产出论文数量逐年提升,增长迅速。
(2)专项促进了高校青年人才成长。 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在自身研究领域开展自由探索和创新,专项的实施使高校有更大的自主权根据自身的定位以及发展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青年人才培养体系,满足那些科研事业刚起步,有很好研究基础和科研实践能力,但缺乏经费支持的年轻人,为他们提供较为充实的科研经费、创造空间,不断探索、培养科研思维,让创新精神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进而强有力地支撑高校科研和教学工作。
(3)专项有利于高校高层次人才储备。 高层次领军人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核心力量,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引领者。 专项的实施培养了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潜力突出的中坚力量,成为学科带头人的储备力量。 专项为后备领军人才提供储备培养,为入选国家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等人才培养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4)专项加强了创新团队建设。 专项十分重视创新团队的培养,特别设立创新团队项目,引导科研人员组成创新团队,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协同攻关。指导新进教师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选择学科优势平台和合适的团队,缓解了高校科研团队数量不足、力量不强的现状。专项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创新团队的建设与发展,也有利于青年人才在团队中健康成长,进而不断推动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创新团队的培育。 近年来,我院获批教育部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 个,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团队2 个。
(5)专项有利于国家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的培育。 专项围绕国家和行业需求、学校特色、学科优势,设置了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培育项目,着重解决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等特点的重大科学问题,长期支持深耕某些重要领域,培育重大成果和储备重点项目,为国家和省部级奖项获批以及重点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获批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培育下,“十三五”期间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作为牵头单位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 项,课题6 项,子课题15 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8 项,其中,面上项目29 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8 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1 项;获批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课题1 项。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很大一部用于资助新入职青年教师,大部分新入职青年教师的研究方向与学科发展所需方向并非完全一致,加之选题时没有有效的引导,造成选题仍然停留在自己硕士、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并未与学科的主流方向及研究特色相结合,不利于团队建设和学科发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年度执行检查、结题验收等都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院系管理人员在这些过程中仅仅起到了信息传达的作用,参与感不强,有效监督有限,积极能动性不高。
随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逐年增加,管理任务量增大与人员短缺的矛盾凸显。随着矛盾的凸显,学校对项目的监管不细致,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导致大量的项目不能按期结题。 因此如何改进校院两级管理模式,进一步调动院系科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是亟须考虑的问题。
每年11 月底前,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经费执行情况安排下一年度预算,因此每年年底,高校为了完成经费高执行率,会催促有经费结余的项目尽快支出,大多数教师在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时,不清楚经费支出要求,没有合理规划整体和分年度经费支出预算, 导致在执行过程中,无法有效合理支出经费,因经费年度执行要求而出现年底突击支出经费的状况,不利于科研工作正常开展,影响项目执行效果。
学校和学院要围绕生态安全、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扣行业亟需关键技术,定期凝练学科重点研发方向,统筹设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领域和范围,做好顶层设计,引导青年教师在学科发展主流方向和学科交叉领域自由探索。学校人才的引进也要充分考虑到学科发展中的人才短板,引进人员的研究方向要与所设岗位需求尽量保持一致。
随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增加,对项目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应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二级学院的能动性,由学院完成项目的申报、中期、年度考评、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
学院通过定期组织项目进展汇报,加强各环节的实时监控,针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尤其对于执行不力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以及适当的经费削减,对于整改仍无效的项目,采取停止资助的措施。 对于项目执行好、成果产出丰硕的项目负责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对所执行的项目提供延续资助,让受资助者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 探索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制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实现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合理高效使用。
考虑到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特点和周期性,当年下拨的经费要全部支出。部分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执行缓慢,在一定程度上与预算管理水平不高有关,但也与科研活动较强的不可预测性有关,因此,为了合理控制经费使用进度,一方面,在项目立项之初,应为首次获批此类项目的教师开展专项经费使用专题辅导,指导其根据经费特点和使用要求,开展详细的预算编制工作,确定预算科目以及不同阶段支出额度;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基础类研究,如果在科研活动的重要节点遇到困难进展缓慢,影响经费支出进度,或者科研活动中进展超过预期,亟需更多的经费支出,以上情况建议采取年度预算临时调增或调减的措施,增加经费使用的灵活性,给予科研人员一定自主性。以上措施有利于项目总负责人总体把握项目经费使用进程,科学合理安排经费,避免年底突击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