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王浩
2020 年,烟台市国资委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打造“国盛资丰·企强业兴”的新时代烟台国资品牌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职工主人翁地位、国有资本控制力“三个不能削弱”,以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全力抓好“六个攻坚”,不断推动市管企业“混改一批、上市一批、重组一批、提升一批”,加快实现集团化、市场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复制推广万华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加快推进交运集团员工持股试点改革、北极星公司和蓬长客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年内新增10 户以上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比例提高到70%以上。
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力争完成泰和新材集团整体上市,完成冰轮集团上市的企业分立工作,积极推动密封科技首发上市,加快培育海颐软件、东方纵横、新奥燃气等后备上市企业,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集团、蓝天集团城投公司等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支持国丰公司、财金集团等企业发行债券,年内实体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70%以上。
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全面完成轨道交通集团组建、海商公司改革重组、莱动公司改革等重点任务,做好有关企业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完善市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及履职评价、工作报酬等配套制度,做好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委派工作。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制定“三项制度”改革考核办法,督导市管企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和差异化薪酬制度。
加大中长期激励力度。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的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推行中长期激励。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提升投融资公司运营能力。组织开展“投融资公司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印发《关于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规范行权履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委派的董事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决策制度及履职报告制度。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列入全市“三重”工作的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万华工业园二期和福建项目、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江铜国兴18 万吨阴极铜项目、长岛港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
激发市管企业创新活力。发挥好市管企业23 个国家级创新平台、35 个省级创新平台、13 个创新战略联盟作用,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10%,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
统筹国资国企“双招双引”。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和实际的市管企业“双招双引”考核办法,持续开展“产学研合作系列行动”,统筹利用专业化国有招商公司及驻日、驻韩、驻港经济合作中心和各市管企业的优势资源,打造国资国企“双招双引”一盘棋。
万华集团总部
着力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发挥市管企业现有56个境外公司及办事机构作用,积极培育企业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突出抓好万华中匈宝思德经贸合作区招商,推动万华美国项目选址建设,推动张裕海外并购项目资源整合。
坚持依法行权履职。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依法依规行权履职,确保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切实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扎实做好市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建立主要经济指标动态监测、分析和预警机制。着力构建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正式上线运营国资监管“云平台”,实现全方位、无缝隙监管。聘请中介机构抽查审计市管企业年度决算审计结果,抓好境外投资经营监管,确保资本安全。健全完善对产权交易中心的监管,加强对市管企业产股权转让项目的审查,健全完善核准、备案制度,严格把好产权交易关口。
不断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行动,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出台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推进落实,确保10 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导有关市管企业制定“僵尸企业”处置具体工作方案,力争年内完成“僵尸企业”处置任务。
持续加大服务企业力度。严格按照《市国资委服务企业十条意见》2020 年度具体服务事项,持续抓好推进落实。积极开展“进解促”活动,落实 “一对一”服务企业联系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持续加强制度创新。围绕落实《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尽快制定出台党的建设、考核分配、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及配套措施,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扎实开展“三比三看三提升”活动。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浓厚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在工作中比服务、比担当、比贡献,看越不越位、缺不缺位、错不错位,全面提升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国资形象。
深化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与改革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持续夯实党建基础。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党建规范提升年”专项行动,深化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管企业标准化党支部比例年内达到70%以上。落实党务人员、经费“两个不低于1%”的标准,充实党建工作队伍,强化党建工作保障。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恒丰银行、蓝天集团、担保公司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从严从实查找企业在从严治党、生产经营、选人用人、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和制度漏洞,及时进行整改规范,打造阳光国企、廉洁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