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联觉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以谢赫六法作为研究范例,进行详细阐述,将文章分为三个部分,即何谓联觉、音乐与绘画的联觉关系—音画交融、以谢赫六法为例探究音画联觉,希望为联觉理论添砖加瓦。
【关键词】音乐;绘画;谢赫六法;联觉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9-0244-02
【本文著录格式】赵倩.音乐与绘画联觉关系浅析——以谢赫六法为例[J].北方音乐,2020,05(09):244-245.
一、听觉艺术与视觉艺术
听觉艺术是以音响为组成要素,用符合一定客观规律进行组合形成音乐,最终作用与人身上的艺术形式。有人曾这样解释听觉艺术,“听觉艺术是用有组织的音构成的听觉意象,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与社会实践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在听觉艺术当中,创作者运用音响或语言符号来塑造艺术形象,这其中所蕴含的主要的音乐审美信息通过振动的形式,传递到人耳的听觉器官当中。因此,听觉性是听觉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最主要的特征。在听觉艺术当中,极具代表性的,便是音乐。音乐是将音响以有组织、有规律的形式来表现的,这些音响便构成了音乐要素。这些音乐要素包括节奏、调式、旋律、和声、曲式结构等。是诉诸于听觉的艺术,要靠听觉感官来感知、
“视觉艺术是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塑造直观的、形象的艺术”。今天所要阐述的视觉艺术主要是绘画理论。绘画艺术艺术是一种直接为人观看和欣赏的艺术形式。视觉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最显著的特征是视觉性,视觉艺术用线条、色彩、造型等视觉语言塑造艺术形象,最终都是诉诸于观赏者的觉感官的,从而获得审美感觉。
视觉与听觉,是人类重要的两种感觉,这两种感觉也经常在生活中同时出现,或者由一者引发另一者,这种现象在心理学当中称之为联觉。
二、音乐与绘画的联觉关系——音画交融
联觉"此词来自于希腊语“Synaesthesia”,是指通过刺激个体的某个感官或感觉区域,从而引起其他感官或感觉区域反应的一种生理或心理现象。彼得罗夫斯基认为“联觉是在刺激一个分析器的影响下产生另一分析器所特有的感觉”这种现象被称为联觉,即一种感觉引起另一种感觉的心理活动。最常见的联觉活动就是视听之间的联觉。
在欣赏艺术作品当中,经由听觉器官与视觉器官的作用下,结合一定的审美要素从而构成了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但不同于感受器官之间相互区分的关系,在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之间,并非是相互孤立的两种艺术,二者一直有着某种相互呼应。它们之间的微妙联系也在众多艺术家探索性的艺术作品中得到验证。总结前人经验,笔者认为,视听联觉即音乐绘画之间的关系,就是运用听觉感官与视觉感官之间信息的沟通、传输,在二者之间产生的感觉共鸣。对这种共鸣之处的描写,在谢赫六法当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三、以谢赫六法为例探究音画联觉
在谢赫六法当中,例举出了六种方法来对绘画过程中,如何表达对象的内在精神、外在形象;画者对对象的感应与反馈;画作的构图与临摹的要义进行了全面概括性的论述。在其相关理论当中对其六种方法的详细论述可以说是架构起了画作本身与画者本身内心沟通与共鸣的一座理论桥梁。
在音乐当中,《乐记》开篇所提及的“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充分说明了外在事物与乐者本身的共鸣体现。这种共鸣之处恰好说明了音乐与绘画之间的共同性,即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绘画与音乐之间所形成的联觉现象,也能够在谢赫六法上得到体现。
(一)气韵生动与音乐旋律的关系
气韵生动,为谢赫六法的核心,也是其第一法。对气韵生动法,应先解读“气韵”二字。气之理念源于中国古代人们对于宇宙自然及生命成生的认识,我们理解气韵生动中的气应是无形的气,这种气是事物运动之理、生命生活之原,是蕴含在形体之中,感知在形体之外的。最初对于气的论述,往往集中于人体本身,这种无形的气,也突出了“气”本身所具备的生命之意。在绘画中,“气”由无形之意转而成为绘画的有形之体,通过画中诸元素进行共同体现,最著名的,则为留白之法。气韵的韵,有风之意,是由无形的气所形成的更加无形的存在。气运而成风,按古人理解是统领万物的气所鼓动而为。韵相当于无形,相当于气势中的间隔转折,相当于性情,是“观其风骨”中的风。风依归于气势的运动。在运动的转换起伏之间,可谓风韵的意思。在绘画中有形的连续相间的呼应之中,无形之形是韵最为合适的解释。气韵在运动的过程中,构成了一种动态的模式,这种动态的模式则为“气韵生动”后两字的解释。由此看来,“生动”二字,“生”为动词。“动”为名次,由气的运动产生韵,在这产生的过程当中,由于视知觉的整体把握以及对各个元素的觉知,在结合主体的过往经验之后,动感由此而来。在谢赫六法当中,“气韵生动”是第一法,也是核心之法。
在音樂当中,旋律是通过音符高低、节奏快慢、时值唱段等音乐元素组成的,在这些元素的协同作用下,旋律也呈现出起伏律动。在旋律进行的过程中,音符之间的时值唱段,节奏拍点之间的快慢关系,音符上下的音高结构,音色变化的转化运用都构成了听觉艺术当中的“气”。当音乐开始响起,随着知觉的整体把握,这些单个的、简单的音乐元素也渐渐由时间串联起来,成为调性、和声、配器等综合多元的听觉感受,这些旋律元素便开始由“气”成为“韵”。并且出现了旋律的动感,形成“气韵生动”的过程。
(二)骨法用笔、经营位置与音乐节奏的关系
骨法用笔法,是指画法的用笔方法是画画要“以相骨法”为法。这里的骨法的骨就是形质,也就是具体人物。骨法的法,是“相骨法”的方法。骨法用笔不是要求写实之法,画具体的形质即所谓写实的方法,面对真实的具体人物结构,用笔法去如实的表达其结构,不是骨法用笔法的所旨,所指的用笔方法,是以相骨的方法去用笔。其实就是以相骨的方法画画。笔法在这里就是画法。
经营位置,这一法是相对于前几法的总和,是重点体察画面的精神风骨。气韵的秩序,感应所绘画的类相与面貌。摆布线纹与饰色的关系等。这一法以察迹为主要方式,察视人物的行态情姿以感应并经营绘与画,形与象与作品的相合相溶。经营位置是以变化去营造形象。
通过以上两种方法的描述能够看出,在此处的谢赫六法侧重于要求画者以静的状态来感受外在事物其“形”的特征,并且抓住其特征要点,如实表达其结构。通过这两种方式,能够侧面描绘出对象的大致特征。
在音乐当中,同样也存在以外在事物“形”的特征把握方式,即音乐的节奏。音乐的节奏有快慢之分,有断续之间。音乐当中节奏快慢的速度成为音乐最坚实的“骨相”,同一首作品用不同节奏演奏则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音乐风格。同时,对音乐节奏的规划也直接影响到了音乐作品其本身的含义。例如在交响套曲当中,则规定了四乐章的结构,依次是快板、慢板、中快板、快板。在这四个乐章当中速度的划分是有其规范化分的,这也恰好等同于经营位置法则。
(三)应物象形、传移模写与音乐曲体结构的关系
应物象形是绘画的进行中感觉的方法,在感觉具体的形质中,以身心体验其“风骨”性态。形质是具体局部的,形象是整体合成的,以古人的理解“凡万物皆有形质,就形质之中,有体有用,体者即形质也,用者即形质上之妙用也,一形质为体,用以成形象。
传移模写一法当属绘事的收尾,是最后的观察体验结段,也是品鉴作品的方法的开始,当然也是学习绘画起始的方法。传移模写法,有学者认为“传移模写”四字,普通多解为临摹。其实此中大有讲究,并非临摹一法。窃意此四字,乃各为一法。认为传者师之所授,是第一工夫;移者临摹古人稿本;第三则更进一层;第四,三法既熟后而写生写意。
无论是应物象形还是传移模写都是从总体上构架一幅作品的,恰如音乐中的大骨架即作品的曲体结构,音乐的曲体结构就是整个作品的框架,想要完整地了解一部作品,必先从其曲体结构着手,是乐段结构、单三还是奏鸣曲,两者之间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也是两者之间能产生联觉的基础。
(四)随类赋彩与音乐装饰音的关系
随类赋彩一法属于绘之法,应该是在骨法用笔与应物象形的意象感应后,进行施色赋彩的方法,施涂颜色的方式是归类比赋,以类生彩,以心生赋。这一法亦如前三法同,既是体察体味方式,又是与具体施示并举着。
从其字面意思即可看出它恰如音乐中的装饰音的应用,起到点缀、加花、修饰、补充之作用。最典型的如音乐中的倚音、波音、颤音等。二者之间相得益彰。
四、结语
无论是绘画还是,在感受过程中,视觉与听觉所引发的心理反应最终落点依旧是在人本身的内在规律上,对视觉艺术规律与听觉艺术规律的探寻过程也就成了殊途同归的方式方法。谢赫六法的内涵是探究在绘画过程当中如何借用人本身的视觉内在规律进行创作,视听联觉的产生则进一步将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进行关联。因此,谢赫六法实际上是从一个新的角度对视听联觉进行陈述,通过视觉内在规律的剖析,关联到听觉内在规律,搭建起了一座新的连通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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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赵倩(1997—)女,汉族,宁夏银川,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音乐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