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壁松,胡巍,柯宝毅,吴显培,杨思德,任天宇
(桂林市人民医院,广西 桂林)
颈椎骨赘作为颈前路椎间盘切除减压椎间植骨融合术(Anterior cervical discectomy and fusion,ACDF)的植骨材料在临床上常用,其取自椎体前后缘,对供骨椎体强度几乎没有影响,但当自体骨赘较少、植骨量不足时仍需从髂骨取骨或加用人工骨、同种异体骨等,可能出现相关并发症[1-2],影响手术效果。为避免前述不足,我科在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间采用减压节段邻近椎体环锯取骨(下称邻椎取骨)加自体骨赘混合移植行ACDF术治疗37例颈椎病,术后定期复查,观察治疗效果,现报告如下。
回顾性分析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我院采用邻椎取骨加自体骨赘移植行ACDF手术的颈椎病患者37例,其中男性16例,女性21例;年龄38~75岁(59.4±9.5)岁,病程3个月~4年;神经根型颈椎病21例,脊髓型颈椎病11例,混合型颈椎病5例;单节段13例,双节段22例,三节段2例。纳入标准:(l)有神经根型和/或脊髓型颈椎病的临床表现和体征,并经影像学证实为C34~C67中一个或多个节段椎间盘突出、脊髓神经受压、椎体骨质增生明显;(2)采用椎间融合器(cage,PEEK材质)植骨联合颈前路钛板内固定行ACDF者;(3)每个减压节段邻近的2个椎体至少要在1个椎体上取骨,每个椎体最多取1个骨柱(即单节段取1~2个骨柱,双节段取1~3个,三节段取2~4个);(4)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我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的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l)曾接受过其他颈椎前后路手术者;(2)骨质疏松严重、未取得骨柱的患者。
表1 手术前后各项观察指标的变化情况
表1 手术前后各项观察指标的变化情况
注:*与术前比较P<0.05,∆与术后3d比较P>0.05
时间 JOA(分) VAS (分) Cobb角(°) HAB/HPB术前 10.24±1.71 6.70±1.49 10.87±5.64 0.994±0.035术后3天 12.41±1.89* 2.92±1.48* 15.60±5.94* 1.047±0.027*术后3个月 13.27±2.12* 2.62±1.40* 15.46±5.77*∆ 1.046±0.026*∆术后6个月 13.78±1.99* 2.43±1.41* 15.32±5.34*∆ 1.045±0.028*∆术后12个月 14.40±1.82* 2.27±1.37* 15.14±4.83*∆ 1.045±0.025*∆
1.2.1 手术要点
气管插管全麻,仰卧位,肩后置软垫、颈部自然后伸、头后仰。根据体表标志或C臂X光机定位手术节段,划线标记,常规消毒铺无菌单,取颈前右侧横切口或纵切口,顺肌纤维方向分离颈阔肌,于食管气管鞘与颈动脉鞘间做钝性分离至椎体前方,C臂机透视确认手术间隙,安装Caspar椎体撑开器并适度撑开,常规摘除髓核组织,并去除上下椎体软骨终板露出终板下骨并有点状渗血,咬除减压节段相邻的上下椎体前后缘骨赘、彻底减压(咬除椎体前后缘骨赘时专人收集骨粒,并清除其上附着的软组织、软骨等备用),尽量保留后纵韧带。椎间融合器试模、确认融合器型号,用带芯环锯行邻椎取骨术(方法见下节)并制成小骨粒,与减压时所获骨粒混合,充填于cage内,压实,将cage置入椎间,松开Caspar撑开器,选取合适长度的颈前路钛板置于椎体前,螺钉固定,C臂X光机透视见钛板、cage的位置及螺钉深度、位置满意,冲洗术口,放置负压引流,分层缝合术口。
1.2.2 邻椎取骨
取骨前准备工作:(1)带芯环锯:选用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骨水泥充填器(带齿),规格:外径3.5mm,内径2.9mm,长度200mm,独立无菌包装,(许可证号:苏食药械生产许20020017);(2)拆封、取出环锯内芯,在钻套外用标记笔标记钻套头近侧12mm~14mm,作为取骨深度参考,或将一次性吸引管剪短,使钻套置入其内时钻套头露出12mm~14mm,此时吸引管可作为限深器,避免钻入过深;(3)备骨蜡,用于填塞取骨后的骨洞止血。
取骨方法[3]:避开椎体撑开钉,在椎体上下终板3mm以外、靠近椎体中部选取骨点1个,左手扶稳环锯或吸引管(环锯置入其内),将环锯头稍内倾、避开椎动脉,右手顺时针旋转环锯手柄、使环锯缓慢进入椎体到达环锯上的标记处,此时原位正反向转动环锯数次,使其内的骨柱折断,然后将骨钻逆时针旋出,立即以骨蜡充填骨洞止血;用环锯内芯捅出骨柱并制成骨粒,根据获得的骨量,决定是否还需在其他邻近椎体取骨。
术后3天内戴颈围下床活动、摄颈椎X线片,常规颈托制动6~8周。术后1、3、6、12个月定期随访,并复查颈椎X线片了解内固定及植骨愈合情况、必要时行颈椎薄层螺旋CT扫描。
(1)记录术前术后日本骨科协会评分(JOA)、颈肩部疼痛目测类比评分(VAS)数据,用于评价神经功能恢复情况;(2)测量术前术后颈椎侧位片上颈椎Cobb角(C2下终板与C7下终板垂线的夹角)、颈椎融合节段椎体前后缘高度(即减压两端椎体前上缘至前下缘高度和后上缘至后下缘高度,分别以HAB、HPB表示)[4-5],计算颈椎融合节段椎体前后缘高度比(HAB/HPB),用以评价颈椎曲度及取骨椎体强度变化情况。
所有病例均获12~25个月、平均16个月随访。本组未出现脊髓神经损伤、椎动脉损伤、脑脊液漏、感染、取骨椎体塌陷、内固定松动脱落等手术相关并发症。术后3天JOA评分、VAS评分与术前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5),术后神经功能改善明显并随着时间推移进一步恢复。术后定期摄颈椎正侧位X线片,提示所有患者内固定位置良好,6个月时33例植骨融合,融合率89.2%,术后12个月时本组全部病例椎间植骨融合,融合率100%。术后颈椎Cobb角、HAB/HPB明显增大,与术前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颈椎曲度改善;术后3、6、12个月的Cobb角、HAB/HPB变化不明显,与术后3天数据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颈椎曲度、融合节段高度无明显丢失(见表1)。
ACDF是一种疗效可靠的手术,常用于颈椎间盘退行性疾病,术中所用椎间植骨材料种类较多,选择不同的材料对植骨融合率有一定的影响[6],其中自体髂骨移植融合率最高,是目前公认的椎间植骨金标准,但其供骨部位的并发症并不少见[2],促使国内外学者们仍在孜孜不倦地寻找新的替代品[7-8]或新的取骨来源[9-10]。Parthiban[11]介绍的用刮匙在邻近椎体取骨方法是其中的一种,但这种用刮匙在椎体上取骨的方法破坏了取骨椎体解剖结构,不利于螺钉置入,且有出血多、椎体塌陷等潜在的危险性。
本研究是以小环锯在邻近椎体上取骨,其优势是:(1)在颈椎前路切口内完成,不需在别处另作切口取骨,减少手术时间和风险;(2)钻取的骨质为自体松质骨,具有很好的骨传导和骨诱导作用,与自体骨赘混合使用可提高植骨融合率;(3)cage植骨需骨量较少,非常适用邻椎取骨移植术,与颈椎骨赘混合使用,即可满足椎间植骨需要;(4)环锯取骨术中几乎不需破坏邻近椎体解剖结构、邻椎有足够空间取骨且不影响螺钉置入;(5)环锯取骨后留下的骨洞直径仅3.5mm,便于骨蜡填塞止血;(6)取骨骨洞小,取骨后即被骨髓充填,容易愈合;(7)可替代髂骨取骨等,避免髂骨取骨区疼痛、麻木、感染等常见的相关并发症及人工骨、同种异体骨、BMP等植骨材料带来的不良反应[7]。
本组37例患者在12个月时植骨融合率达100%,术中术后无脊髓神经根损伤、椎动脉损伤、取骨椎体塌陷等手术相关并发症。术后颈椎曲度明显改善,且术后3、6、12个月的Cobb角、HAB/HPB与术后3d数据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证明随访期间颈椎曲度、融合节段高度无明显丢失,取骨椎体无明显塌陷。Liu[10]在行单节段(19例)和双节段(17例)ACDF术中,从减压的椎间隙一侧向邻近两个椎体开两个或四个骨槽,刮取椎体松质骨充填于cage内行椎间植骨,术后12个月,CT提示所有36例患者均获骨性融合,证实在ACDF术中自体移植骨不足时,通过椎间隙一侧开槽取椎体骨质移植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但这种方法破坏了骨性终板,术后cage下沉达5.3%(单节段)和17.6%(双节段),与之相比,本研究更安全。
为保证手术效果,术中需注意一下几点:(1)术中应尽量收集减压时于椎体前后缘所获的颈椎前后缘骨质,因为减压时所获的骨粒虽然多为骨赘,但有研究发现,颈椎骨赘中可分离并提取出间充质干细胞(oMSCs),含有一定数量的成骨细胞和丰富的骨诱导生长因子,并具有与髂骨相似的多孔内交联三维结构(骨赘的孔隙率为63%±6.08%、低于髂骨松质骨的80.57%±2.25%)[12],且骨赘中BMP-2、TGF-β1、IGF-l、bFGF和VEGF等五种骨诱导生长因子均有一定程度表达,以其作为移植物具有一定的成骨潜能[13];(2)颈椎椎体供骨量有限,术中应尽量收集减压时所获的骨粒,可减少邻椎取骨量;(3)环锯取骨深度控制在12mm~14mm内,椎体后壁可完整保留,避免损伤硬脊膜及脊髓神经;(4)取骨方式错误可能损伤终板及正常椎间盘,椎体塌陷风险增加,故环锯取骨应远离椎板3mm以上,尽可能保留终板的完整性;(5)注意环锯取骨的方向、深度,避开椎动脉,必要时C臂机透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ACDF中采用邻椎取骨加自体骨赘混合移植术安全有效,邻椎取骨获得的是自体松质骨,与自体骨赘混合使用,植骨融合率高,是一种很好的替代髂骨取骨的新方法,尤其适用于颈椎骨赘少的患者,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