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时代高水平教師教育体系,为高素质教师队伍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推动教师教育质量提升。高水平综合大学如何参与其中?师范院校如何强化办学特色?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教授庞丽娟:推进和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
推进新时代我国教师教育体系改革,加快构建高水平、现代化的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一流的教师教育院校和一流教师教育专业。
加强教师教育保障体系,推进和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设立“高水平综合大学教师教育建设改革试点”,在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综合改革重大项目中对试点高校予以倾斜支持,并且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立教师教育学院;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教师教育示范基地和省级教师教育优秀基地。
倾斜支持高质量的教师教育院校新建一批教育专业硕士点、博士点,并探索长学制本硕一体化教师培养模式,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培养规模。改革现有“单轨制”的高校和学科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分类质量评估与支持制度,突出体现教师教育学科特点,激活广大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机构积极性。
实施师范院校和教师教育专业提前批次优先录取机制,以在全社会确立和弘扬教师教育优先的地位。在全国就业系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中增加教师教育学科专业。要求和支持各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整合教育学科及相关资源支持教师教育学科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赵国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教育人才
统筹布局 “双一流”建设。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引导地方政府加以配套,在没有“双一流”师范大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遴选建设1所一流师范大学、10个一流师范专业进行重点支持。一流师范大学建设重在一流师范专业基础上的学校整体建设、重点建设,全面提升师范人才培养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流师范专业建设重在优势专业建设,促进特色发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精准支持,突出绩效导向,推动教师教育“双一流”院校聚焦任务、内涵发展、争创一流。
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建设国家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和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申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加教育博士硕士招生指标、扩大办学自主权等方面,给予“双一流”师范院校适度的政策倾斜,着力增强其办学实力和办学活力。
合理提高财政拨款水平。根据教师教育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协调各地合理调整师范生生均拨款系数,在此基础上,由中央财政下拨专项资金,对“双一流”师范院校给予适度支持,力争使所有一流师范大学和一流师范专业都达到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生均拨款水平,有力保障其深入开展教师教育改革。
全面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和督促“双一流”师范院校认真总结和传承我国教师教育优良传统,进一步深化新世纪以来高等师范院校在培养规格、培养主体、培养课程、培养机制、实训体系等方面的变革与创新,积极应对新技术革命时代基础教育领域出现的新课程形态、新学习方式挑战,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教育人才。
辐射引领教师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双一流”师范院校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区域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协同创新机制,将“双一流”师范院校的改革发展举措,总结提炼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标准、工作规程和实践经验,辐射引领全国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