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妻子家族从事餐饮行业,开有好几家连锁店。年前为了给各酒店备货、发员工工资和奖金及其他开支,动用了大量资金进行周转,资金中有我妻子向亲友借的。请问,我妻子借的这笔钱是属于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还是酒店債务?
答:
您妻子的借款因借款情形不同而对借款性质的认定也不同。如果是您妻子以个人名义向亲友所借,那么这笔借款就不属于酒店债务;如果是您妻子以酒店名义向亲友借款,且酒店也予以认可,那么这笔借款则应当认定为酒店债务。对于您妻子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是属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也要分不同情形而认定。如果您对于借款是明知的和认可的,或者这笔借款也都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那么这笔借款就属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您对于借款一无所知,该借款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那么此借款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