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毓婵
(广州大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广州 510006)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为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1]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不断强化资助工作育人导向的新时代背景下,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审视和解决资助育人所面临的问题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不断发展的应有之义,既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理论化、科学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提高学生资助工作层次的现实需要。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其基本要求就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重点论就是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要求我们在资助育人工作中既要全面把握,又要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
资助育人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面临复杂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首先要坚持“两点论”,“一分为二”看问题,既看到资助育人工作目前取得的积极成效,对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也要看到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树立全局观。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脱贫攻坚和社会公平。教育部陈宝生部长指出,资助育人是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校要形成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2]全员、全过程、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强调总体谋划,体现了“两点论”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应用。按照矛盾的基本属性,要在资助育人过程中的把握好、协调好各种矛盾,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不能片面化、单一化,既要从源头遏制贫困,又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更要处理好外力帮扶和自力更生的辩证关系、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的辩证关系、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的辩证关系、当前和长远的辩证关系等。
习近平指出,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1]因此,资助育人工作既要坚持“两点论”,又要有所侧重,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精准资助”正是“重点论”在资助工作上的应用。精准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本要求,然而,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是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比对的分值,并结合班级民主评议来确定。虽然也设置了家访、电话咨询生源地民政部门、日常观察等环节,但由于大学生生源地分布范围广,高校和生源地民政部门都难以逐一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在审核和界定上仍缺乏准确。精准资助,就是要做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只有坚持精准资助,才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才能确保资助标准与受助需求相适应,才能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受助学生的获得感。
实现精准资助,关键是构建精准认定、精准程序、精准配置的三维联动资助工作体系,确保资助的对象精准、标准精准、发放精准(如图1所示)。
图1 三维联动资助工作体系
精准认定,即资助对象的精准认定,这是精准资助开展的前提条件。新时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以运用互联网手段和大数据思维,把学生学籍信息与生源地民政部门信息对接,建立认定学生信息数据库。还可以通过数据统计分析,进行量化评审,准确掌握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精准程序,即合理确定每项流程的标准。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资助管理规范,完善工作细则,规范程序流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另一方面,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学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和受助需求实行分档资助,并加大孤残学生、建档立卡户、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力度。精准配置,即把助学资源及时、足额、准确地分配给受助学生。实现这一目标,要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完善资金的拨付和发放机制,简化助学金发放手续,充分利用现代支付方式和支付手段,提高支付效率。尤其是在学生遇到临时、紧急的经济困难,最需要资助的时候,把助学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发放给学生,解决学生的燃眉之急,提高受助学生及其家庭的获得感。
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根本,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向;外因是条件,它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外因辩证原理告诉我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都必须从内因、外因两个角度着手。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体现了内外因相统一的辩证思维。
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大致经历“免学费加人民助学金”“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并存”“多元混合资助”三个阶段。[3]当前,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勤免补为辅,外加绿色通道”的政策体系,涉及的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赴基层就业享受学费补偿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考入普通高校学费资助、师范生免费与补助、学费减免、新生入学资助、特殊困难补助等,从制度上实现了不让高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内因和外因的辩证统一告诉我们,内因是根本,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当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虽然能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时的生活困难,但是从长远看,外在的帮扶不能解决内在的问题。大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正是心理塑造和人格成熟的关键时期。由于缺乏良好的经济基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着生活、学习、工作、交际等方面的问题,如果只强调外在帮扶,而忽视了内在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容易出现自卑、自我封闭、性格孤僻、能力欠缺、成长意识淡化等内在问题。如果不能够及时正确地调整,很容易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偏差,甚至出现精神问题,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智和志就是内力、内因,即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不仅仅局限于外在的物质帮扶,更重要的是内在帮扶。首先,做好大学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认识自己,结合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及能力,在大学期间树立明确的目标,明确奋斗的方向和实现的路径,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次,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心健康。世界卫生组织章程指出,健康“不仅是免于疾病和衰弱,而且是保持身体的、心理的健康和社会适应的完美状态”。[4]201资助工作者要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心状态,通过心理测试、资助育人活动等线下形式,以及慕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疏导和抗挫折能力教育,培育受助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再者,强调“知行合一”的学习模式。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告诉我们,认识来源于实践,主体可以通过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来获取比较完全的知识。因此,一方面要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帮扶,开发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课程资源,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创业就业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其顺利毕业和就业,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另一方面,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开阔视野,提升综合素质,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国家。
事物的变化发展历经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的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必须经过量的积累过程,没有一定的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质变又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可以巩固量变的结果,又引起新的量变。
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原理告诉我们,高校资助育人首先要注重量的积累。近年来,我国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师范生免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体系,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8年,全国累计资助普通高校学生4387.89万人次,资助金额1150.30亿元,比2017年增加99.56亿元,增幅9.48%。可见,在物质帮助方面,受助人次和资助金额的规模逐步提升,基本实现了量的积累。
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原理还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强国富民,育人为先”。教育部陈宝生部长指出,学生资助必须坚持育人导向,将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为了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把资助育人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十大育人体系之中,这说明除了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之外,更要切实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效,加强资助工作的育人导向,实现物质帮助向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的飞跃,实现解困向育人—成才—回馈的飞跃,从而实现资助育人质的飞跃。
高校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体现着教育公平,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涉及人数广、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所以在资助育人的实际工作中,要树立“底线思维”。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即要求师生把握好资助育人的“度”。底线就是某个行业或领域特定的不可突破的临界线,是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临界值,一旦量变突破底线,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5]一方面,资助育人就是在受助学生遵守规则、制度,感受公平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6]高校要强化学生诚信受助、严格遵守各项资助制度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确保学生在认定、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等环节做到实事求是,符合规则。另一方面,上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自身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专项检查和审计制度,定期开展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接受师生的监督,使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资助经费“专款专用”,防止和严肃查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客观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联系和必然的趋势,主观能动性是指人们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能力和作用。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告诉我们,资助育人工作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当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者对资助育人规律仍然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把握,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便是针对性不强,育人成效不够。这一问题既表现为以无偿资助为主的资助体系弱化了资助的教育功效,也表现为资助方式上重经济资助、轻育人功能,同时表现为同一化的资助模式与学生个体需求的不适应。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资助育人的规律没有得到应有的遵循,学生作为资助育人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相应的尊重,学生在资助育人中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有效的激发。因此,探索新时代高校资助育人规律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时代课题。
对事物规律的把握是哲学的重要范畴,是新时代高校资助育人的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7]深入做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必须要遵循客观规律,这是把握资助育人工作主动性的前提。资助育人规律是指教育者在育人的过程中,发挥资助和育人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内在联系。遵循资助育人工作规律,首先要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认识和探索资助育人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要素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不断提高资助育人的针对性和亲和力。其次,应坚持资助育人阶段性与连续性统一原则。既要遵循资助育人阶段性原则,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不同的成长需求,因材施教地针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育人策略,又要坚持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连续性,确保资助育人能够贯穿大学生成长的全过程。
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必须加大内生动力培养力度,激发学生个体的能动性。资助育人,学生是主体。资助育人工作从根本上说是做人的工作,必须要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核心,以学生的成长成才为主线,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聚焦学生这个中心,使资助育人工作更加贴近大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引导大学生自觉地投身各类实践活动。同时,要引导大学生实现思想和行为的相互转化。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高校应把资助育人贯通于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育人环节,注重显性育人和隐形育人相结合,充分挖掘学校、专业的特色,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资助育人活动。通过实践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更好地进行自我认识、自我建构和自我创造,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增强自我素质的动力和能力。
辩证唯物主义的联系观告诉我们,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忽视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考察事物,就不能客观完整地认识事物。资助育人始于资助,成于育人,不能搞资助、育人两张皮。[8]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要注重整体和部分的辩证统一,明确资助育人是系统性的一项工程,要发挥资助和育人的综合效益。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统一要求资助育人工作树立全局观念。资助育人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大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应站在实现教育现代化、服务“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总结资助育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资助育人水平。资助育人工作相比资助工作而言,与高校人才培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更紧密,系统性更强,涉及政策和部门多,地区之间、学校之间、院系之间、班级之间情况各异,学生原生家庭情况更是千差万别。随着脱贫攻坚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个环节的关联性和协同性越来越明显。这就要求高校把资助育人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开展工作,不断挖掘整合校内外资源,统筹教育教学各环节、管理服务各领域、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多部门联动,才能发挥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应。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统一要求扎实做好基础资助工作。整体由部分组成,部分制约着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高校资助工作只有充分实现其经济资助基本功能,才能为实现育人功能奠定良好的基础,充分彰显其育人本质。因此,资助育人要以扎实的资助工作为基础,做好以“奖、助、贷、勤、补、免”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资助工作,通过基础资助工作的落实推动资助育人工作整体的发展。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环节,开展学风教育和励志教育,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国家助学金申报环节,开展感恩教育,深化学生知恩、感恩的意识,永怀感恩之心,常做感恩之事,用行动回报祖国和社会;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增强学生契约精神、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勤工助学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在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中,培育学生树立责任意识,以及正确的就业观。通过把各项基础资助工作联系起来作为一个育人的三维系统工程,以加强学风促进能力提升和价值观培养,以提升能力深化学风和价值观培养,以提高价值观培养的效能检验和推动学风和能力建设,发挥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综合效应,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