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康复科,山东济宁 272000)
小儿脑瘫即小儿脑性瘫痪俗称为脑瘫。 主要是指小儿在出生后的短时间内,其大脑的发育还没有成熟阶段,由于非进行性脑损伤,导致了以各种姿势为主要症状的功能障碍[1]。 此病是小儿时期常见的中枢神经障碍综合征,虽然病变的位置是在脑部,但是其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小儿的多个器官,患儿除了可能会伴有智力缺陷、癫痫,以及语言障碍等还会出现以四肢为主要障碍得多功能障碍[2]。 主要的临床症状包括运动障碍、姿势障碍、智力障碍、语言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以及明显的牙齿障碍等。 其中小儿脑瘫后并发足内翻是常见的并发症,会比较明显的影响患儿的步行姿势,严重的可能使得患儿失去行走能力[3]。 引发小儿脑瘫的原因有很多, 可以分为先天性的一些因素,如父母存在长期的不良习惯,如吸烟、酗酒、吸毒等[4],此外父母患有母患精神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也会增加新生儿的患病概率,此外母亲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乱用保胎药、胎儿早产或过期产等都可能增加患病的概率[5],此外还有一些后天引入,如在出生时候出现窒息吸入性肺炎、 缺氧缺血性脑病、感染、中毒等均可能引发小儿脑瘫[6]。 小儿脑瘫以及其并发症需要及时的治疗, 否则会对小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严重的影响, 对于小儿脑瘫足内翻患儿仅仅采用药物治疗是不够的,该文选取2014 年2 月—2019 年1 月该院收治的100 例患儿为研究对象,主要探究了康复治疗对纠正小儿脑瘫足内翻的临床效果,现进行如下的报道。
研究对象均是在该院进行治疗的100 例小儿脑瘫足内翻患儿。 纳入标准:(1)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2)患儿符合小儿脑瘫足内翻的诊断标准确诊患小儿脑瘫足内翻;(3)患儿均未患有其他严重的先天性疾病也未患有四肢缺陷;(4) 患儿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对照组:男性患儿26 例,女性患儿24 例,年龄1个月~8 岁,平均年龄(2.47±0.62)岁,其中小于1 岁患儿22 例,1~3 岁患儿19 例,大于3 岁患儿9 例;观察组:男性患儿25 例,女性患儿25 例,年龄1 个月~9岁,平均年龄(2.81±0.56)岁,其中小于1 岁患儿23例,1~3 岁患儿19 例,大于3 岁患儿8 例。 2 组患儿在性别、年龄等因素方面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对照组采用常规的治疗方式,根据患儿的病情给予西药治疗, 可以采用口服或注射有关药物进行治疗,这些药物主要包括脑神经营养药、肌肉松弛药、活血药等。 可以对患儿被损坏的脑组织或者细胞进行修复,能修复因外伤、出血、缺氧造成的脑细胞膜损害,保护神经细胞,加快神经兴奋传导,改善学习与记忆功能,还可以选择能促进相关DNA 合成的药物,促进脑细胞对氧的利用率的药物以及改善脑细胞能量代谢增强脑功能。 还要注意营养的摄入,特别是要注意供给脑组织修复再生所需的各种氨基酸,使用能够调节脑神经活动的药物,如古立西、螺旋藻片等。 还要特别注意的是要补充多种维生素, 可以采用口服21-金维他等。 观察组患儿在此基础上给予康复治疗,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患儿进行治疗:(1) 首先引导患儿进行主动的训练,也可在家属的帮助下进行,首先让患儿呈仰卧位,并让患儿的四肢自然的下,在屈髋、屈膝的同时足背屈、外翻,患肢抬起,以外力使足背屈、外翻或加阻力以增强足背屈、外翻的力量,对于有些患儿可以采用蹲起训练来达到改善病情的目的,充分缓解患儿足内翻的肌肉张力,辅助患儿做有节奏的被动运动,每次运动的强度不宜太强,以患儿不能感到明显的不适为宜,并且要掌握好训练的时间,不宜进行太久,每5 min 的运动,可以间歇10 min 后再次训练一次,并做好患儿相关肌肉的保护以及辅助运动,防止出现肌肉损伤;(2)对患儿给予心理干预,患儿长期患有足内翻,不仅行走上有一定的障碍,还会伴随着一定痛苦以及人们的目光等, 患儿很容易出现抑郁、焦虑等不良心理,患儿的心理压力普遍比较大,特别是患儿的年龄较小,因此要给予充分的心理辅导,对于一些年幼的患儿可能不能听懂心理辅导,可以在治疗过程中采用引起其注意力,或者转移其注意力来使得患儿更加配合治疗;(3) 采用神经生理学疗法进行辅助治疗,用拇指指腹或指尖加力按压踝关节外侧稍前方以诱发踝关节背屈外翻以及膝关节屈曲, 并且保持这种体位一段时间,然后逐渐增加患儿此疗法的频率和时间,还可以采手指叩击等方法来进行足背外侧的刺激来达到踝背屈外翻的效果;(4) 采用神经肌电促通仪,选取患儿的申脉、跗阳、居廖、膈俞等进行刺激,要注意的是采用较小的强度进行刺激,因为患儿年龄较小,其耐受能力也比较差,因此应该严禁采用过度刺激,同时采用中频电疗来对肌肉进行治疗,还可以根据患儿情况给予针刺治疗,主要的针刺穴位为申脉穴, 入针后以持续较长的时间为宜, 其他穴位如,跗阳、居廖膈俞也可以采用常规的针法给予治疗,要注意手法一定要轻,尽量减少对患儿的刺激。
观察并记录2 组患儿不同年龄段的治疗效果,治疗效果分为显效、有效以及无效,其中显效:患儿的肌肉张力出现明显的改善, 并且生活行走基本正常化,日常行为能力基本能够自理,如行走、如厕上学等,无明显的症状表现;有效:患儿的肌肉张力出现一定的改善,并且部分生活行为基本正常化,一些日常行为能力基本能够自理;无效:患儿的临床表现以及行为能力未出现明显的改善。 总有效=显效+有效,总计总有效率。
记录2 组患儿不同年龄段的治疗效果,对小于1岁,1~3 岁以及3 岁以上的患儿分别进行观察,结果表明,各个年龄段观察组患儿的治疗效果明显的更佳,其中观察组患儿治疗的总有效率高达98%,对比之下对照组患儿治疗的总有效率为64%,2 组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治疗效果对比[n(%)]
小儿脑瘫是小儿在大脑发育还没有成熟阶段,由于非进行性脑损伤,从而能够导致患儿出现各种姿势异常为主要症状的行动或者器官的功能障碍。 此病的病变位置是在脑部, 但是其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小儿的多个器官, 很可能导致患儿出现智力缺陷、癫痫等[7]。 这会严重地影响患儿正常的发育以及生活,严重的还可能对患儿的心理造成影响,因此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很多患儿有性格以及行为方面的缺陷[8]。当前临床上发现的小儿足内翻比较多,但是治疗方法并不统一,这是因为小儿脑瘫足内翻的研究并不是很深入,因此其治疗也没有统一的方法标准以及完整的理论体系,对治疗效果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大家都认可的标准,因而在临床治疗中随着主治医生的认知以及经验不同,治疗方式差别也较大。 但是治疗的方针以早发现早治疗为主,很多患儿在出生数月内就可以发现明显的足内翻,有些患儿的症状不明显,可能在数年后才有比较明显的症状,但是治疗的难度会明显的增加。 康复治疗是指的采用综合的多种治疗措施,来消除或减轻病、伤、残者身心及社会功能障碍等,对患儿进行矫正或者能力增强的治疗方式,并可以增强患儿的自立能力, 促使其相关的功能状态恢复正常,使其恢复正常的生活,使其最终重返社会、提高生活质量的过程。 其中骨科训练是应用康复治疗最多的一个分支,也是各类骨科疾病、创伤的保守治疗以及术前、术后处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康复治疗主要包括对患儿的心理进行干预治疗,这是因为患儿的心理状态对患儿的治疗效果以及配合医生治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患儿年龄较小,更容易在乎外部的目光,更容易出现抑郁、 焦虑等不良心理甚至出现心理障碍,因此有必要对其尽心心理干预。 康复治疗还通过对患儿相应的肌力、关节功能等进行训练来使其逐渐恢复正常,其中采用辅助器械进行肌肉以及穴位刺激也是常用的方法。
该研究表明采用不同的治疗方式后,观察组患儿采用康复治疗小儿脑瘫足内翻,2 组患儿不同年龄段的治疗效果差异显著,对小于1 岁,1~3 岁以及3 岁以上的患儿观察组患儿的治疗效果明显的更佳,其中观察组患儿治疗的总有效率高达98%,明显高于对照组患儿治疗的总有效率64%,观察组患儿的治疗效果明显的优于对照组。
综上所述,采用康复治疗对纠正小儿脑瘫足内翻的临床效果更佳,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