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基鑫,李曦辉
(1.中央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2.中央财经大学 商学院,北京 100081)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少数民族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与全国人民一道迈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帮助、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的成功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数民族经济本身就是政策性很强的现实性问题,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伟大实践,经历了历史的检验,在新时期,更是破除不平衡、不充分,促进区域和谐发展的有效手段,研究中国特色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本土经验极富时代价值。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关系状况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具有重要的影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1](68)。綦军认为,“经济是各族人民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经济的发展为民族团结的巩固开辟了更加广阔的道路;各民族间的团结又为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2]。李曦辉认为,“我们国家是经济居先、文化一体的民族国家模式,也就是说,我国不同族体之间先有经济往来,逐渐形成文化认同,最后才是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文化上的多元一体”[3]。我国的民族关系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全方位的历史建构过程,经历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平等、团结、互助”到21 世纪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转变。党中央对各民族关系的论述也在发展变化,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强调“共同繁荣”,改革开放后强调“三个离不开”,21 世纪初强调“全面振兴和共同繁荣”,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强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们研究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关系的建构历程,总结不同时期民族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将揭示出少数民族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的背后逻辑。
民族政策覆盖面广,涉及内容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推动少数民族发展的历史图景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历史脉络。金炳镐认为,“民族政策是一种资源,是产出社会效果的催化剂,民族政策是沟通民族理论与社会实践的中介,是民族工作实践反馈于民族理论的中介”[4](375~377)。余梓东认为,“民族政策存在的基础是民族和民族问题,其基本目标是解决民族问题,可以用民族现状来衡量民族政策目标实现的程度”[5]。李小平认为,“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6]。我们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颁布实施的各项民族政策进行梳理,从各项少数民族政策与历史节点及事件的结合,分析民族政策的演进特点及发展规律,把握民族经济政策研究的历史根源。民族政策演进逻辑的研究将有助于从纵向的角度探讨民族政策的演进历程,剖析少数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作用,总结中国模式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规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区域经济发展政策,获得了区域性经济社会资源的调整和平衡,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不断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实现了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金碚等认为,“中国政府以各种非均衡的激励政策,打造区域的经济增长极并力图使增长态势向后发地区延伸,从而使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态势呈现‘梯度推进’的基本走向,实践证明这一发展战略和路径总体上是相当成功的”[7]。区域经济政策作为民族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与国家政策、民族政策紧密联系,其现实作用已经日益凸显并延伸到民族经济发展的深处。为了实现区域间协调发展和均衡发展,我国的区域经济政策经历了从向内陆倾斜到向沿海倾斜再到全面协调的转变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先后实施了“一五”计划开始的“三线建设”战略,改革开放以后的“三步走”战略,21世纪之初的“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兴边富民”等战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准扶贫”等战略。我们对不同时期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进行回顾和分析,总结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执行效果及存在问题,研究区域经济政策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助于总结中国模式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本土经验。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70年的发展实践是中国经济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总结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经验的重大课题。目前,开展中国少数民族70年经济发展实践研究的主客观条件已经成熟。金碚认为,“中国多元文化和制度特质使得中国经济体成为一个巨大的并具有多层结构的复杂域观空间。实际上深刻体现了域观思维,即不仅依据经济学的理性逻辑,而且必须从中国的历史文化及制度形态特质的各个维度,观察和处理现实问题”[8]。因此,我们在总结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实践经验的时候,可以借鉴历史学派和新经济史学方法的合理因素,运用定量和质性综合分析方法,关注少数民族生产方式进步带来的经济关系变革,整体、辩证地把握少数民族经济的整体结构和发展过程。在定量研究中,我们可以构建面板数据模型、一般回归分析、投资收益法和数据包络分析法等,进行量化评价,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在质性研究中,我们可以选取若干少数民族地区的典型个案,从案例研究层面总结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运行方式和经验模式。除此之外,我们还可引入域观经济学理论,关注地域、场域承载的民族文化对承载者的行为特别是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把握少数民族经济实践的一般与特殊规律。少数民族经济实践研究对分析和总结民族经济发展脉络、提炼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本土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是无法用西方经济学理论予以阐释的,因为西方经济学并不承认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假设市场是纯而又纯的“真空”存在,人是唯利是图的经济人,也没有民族经济的研究维度。我们需要用中国特色的经济学、民族国家理论来研究70 年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经验,也是为世界提供一种中国方案。施正一提出并创建了民族经济学学科,他认为,“民族经济学是介乎民族学和经济学之间的一门中介学科,它最突出的特点是围绕民族因素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研究各民族或民族地区的经济变化与经济关系”[9](5)。李曦辉认为,民族经济学“基于中国的经济实践与民族过程的特点,阐述了民族过程的经济学意义,对于‘一带一路’倡议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3]。纵观中国民族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通过梳理民族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框架,总结民族经济学丰富的研究成果,探索民族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未来方向和理论创新,这将有助于我们总结中国模式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经验。
“中国民族地区通常指民族八省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分布集中的贵州、云南和青海三省。”[10](3)我们对中国特色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实践的分析,可以基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八省区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展开,进而总结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成效。
新中国成立以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获得了空前支持,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和发展总量。民族八省区的GDP从1952年的58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90 576亿元,66年GDP增长了1 560多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带动下,民族八省区的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GDP 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创造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神话。面对不断扩大的区域发展差距,西部大开发战略自2000 年实施以来,民族八省区迎来了高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如图1 所示),民族八省区的GDP增速最高达24%,GDP占全国的比例逐年上升。2012年以后,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民族八省区的经济发展也实现了稳步转型,GDP 增长实现平稳过渡并且稳中有升,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可以看出,少数民族地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拓展了空间,增添了动力。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各民族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民族八省区人均GDP 对比指数及增长速度来衡量人民生活水平(如图2所示)。2018年民族八省区人均GDP为45 262元,是2000年的9.5倍,1952年的526倍;民族八省区人均GDP指数自2000年以来,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从2000年的0.60增长到2018年的0.70,这表明民族八省区人均GDP 与全国人均GDP的差距在不断缩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效应明显。自2000年以来,民族八省区保持了年均13%的人均GDP增速,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成功加入了全国经济发展的快车道。
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还可以通过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分析。2018年民族八省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为21 290 元,较2013 年的13 420 元增长了约59%。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看,2013~2018 年,民族八省区中的大部分省区每年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全国平均速度,这说明民族八省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潜力较大,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消费结构升级不断加快,各民族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少数民族地区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图3 展示了民族八省区的产业发展体系从1925 年到2018 年的发展情况,三大产业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增长了303 倍,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增长了3 387倍,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增长了4 746倍。这样的发展成绩在全球罕见,在民族地区是绝无仅有的,创造了中国模式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奇迹。
民族八省区的三大产业体系从无到有,日臻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的产业体系从新中国成立初第一产业为主导的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到20世纪90年代第二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模式,再到党的十八大以后第三产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模式。可以看出,我国民族八省区的经济结构和增长动力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加快转型升级,现代产业体系处于加快构建和调整优化之中。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战略构想和庄严承诺,民族地区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情况代表着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效。我们选取人均GDP、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作为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以此对比分析民族八省区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情况(如图4和图5所示)。根据国家统计局及学者测算,以2010年人均GDP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为基准值,计算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值为人均GDP至少达到61 000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至少达到25 000元。
截至2018 年,全国人均GDP 为64 644 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为2 822 元,均已提前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但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家庭、一个人都不能少”[11](12~16)。56 个民族都要建成小康社会,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步小康的第一要义[12]。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民族八省区的人均GDP 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尚未达到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值,这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不过,从2000 年以来民族八省区的人均GDP 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民族八省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进步迅速,我们对民族八省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全国力量的支持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满信心。
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在新中国成立后的70 年发展历程中,主线就是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坚持国家对少数民族经济的帮助与扶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让每一个中华民族的成员都认同和维护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自觉地认同、归属于中华民族大家庭[13]。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不仅是一个物质问题,还是一个精神问题。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在共同的文化圈内形成规模巨大、范围广阔的市场,有助于实现生产要素配置的规模和范围效益。我国通过70 年的实践,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地位,实现了经济继续高速发展的目标,这本身就是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模式的最好支撑。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具体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人,人的发展构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关键就是要实现劳动者的全面发展,由此推动经济实现规模和范围效益。对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而言,只有少数民族劳动者的身心实现了全面发展,才能认同并融入中华民族文化,才能助力经济社会持续进步。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各民族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并逐渐注重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衡量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尺度和衡量人的全面发展的尺度在实质上并不矛盾,在根本上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经济发展最终也是为了促进人的发展。中国特色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以人为本,通过人的全面发展的哲学意义赋予经济发展以精神层面的内涵,表现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证了少数民族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始终能够把握正确的价值追求和本质方向,让各民族人民真正得到实惠,生活真正得到改善。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精准扶贫,逐步实现全面小康,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如果少数民族贫困人口都能够顺利脱贫,实现小康生活,这无疑会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的消费需求,增加地区人力资本的供给,有助于补齐少数民族经济内生动力不足的短板,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曾提出,“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14](311);周恩来同志强调,“如果少数民族在经济上不发展,那就不是真正的平等”[15](38)。此后,中国实施了大规模的扶贫开发,针对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给予了特殊的政策支持,使大量少数民族人口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全面小康进行了深入诠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区域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小,其中不仅仅是缩小GDP 总量和GDP 增速的差距,更应该缩小人民生活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差距”[16]。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这就是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本质特征的体现。
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伟大实践,是一个自然的认识和发展的过程,是一项兼具现实性和理论性的实践问题。作为政府“有形的手”,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是中国特色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工具,产生之初就是为了弥补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差距,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民族地区的地方财力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保障,保证了我国“二次分配”的公平,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提供了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将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从普遍性的经济政策中单列出来,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对口支援政策实现了“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落地,通过对口帮扶的形式,为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提供补充。扶贫开发和精准扶贫政策、兴边富民行动、牧区建设扶持政策等,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经济短板对症下药,重点解决贫困问题,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撑。通过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工具,我国有效克服了竞争中的市场失灵,以各级政府的逆市场手段达到校正市场失灵的目的,让少数民族经济与全国经济一样,具有良好的市场适应性。
当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面临全球化和“逆全球化”长期并存的局面,政治与经济、贸易保护与自由、政策干预与市场配置等矛盾相互博弈、相互促进。“逆全球化”现象的产生,不仅存在经济原因,也有非经济原因导致的生产要素难以自由流动和配置。“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克服由于非经济因素导致的生产要素无法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自由流动,克服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因为民族、文化、宗教等因素导致的经济全球化障碍。可以说,“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促进全球化的中国智慧,也为少数民族地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少数民族经济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发展方式,具有明显的外部动力特征。少数民族地区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如果能利用好这种全新的外在动力,对一定比例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就可以将地区间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规模和范围效益释放出来。无论是从内部产生的报酬递增,还是经由规模和范围效益产生的交易成本节约,“一带一路”倡议都将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的加速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
进入新时代以来,绿色发展已经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念。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大多自然环境优美但生态十分脆弱,“优美”是因为民族地区工业化水平普遍较低,原始生态资源得以保留,自然环境处于良性状态;“脆弱”是因为少数民族地区多为牧区、山区、林区,土层较薄,生态恢复困难,人为保护力度薄弱。正是基于这样的生态特征,少数民族地区必须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从源头上确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只有这样,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才能在顶层设计层面具有先进性,才能在先进理念的引领下实现快速发展。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正在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正处于“转变方式、调整结构、转换动能”的战略关键期。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利用这次发展理念转变的机遇,加快绿色转型,把绿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创造绿色发展“新范式”,将“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发展进步做出自己的特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