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慎璇
从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到2016年9月《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正式发布,我国教育改革尤其是基础教育改革进入了全新的阶段,“核心素养”这个关键词自此进入了广大教师的视野。
身为音乐教师,我更关注的是音乐的核心素养是什么。经过查阅资料,我发现音乐核心素养并没有统一的界定,大多是音乐教师自己的理解。于是,我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深入思考了什么是音乐学科的核心素养。
一、稳抓基础乐理——培养具有音乐学习能力的人
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内涵,是要培养适合学生终身发展的关键能力。那么,在音乐中什么是适合学生终身发展的关键能力?我觉得“双基”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基础乐理的学习,就像学汉字要先学拼音一样,虽然拼音只是学习汉字时的辅助工具,不是学习的最终目的, 但是学汉字还是绕不开拼音的学习。同样的学唱歌曲是绕不开音阶和节奏的。
我曾经教过一个男生叫王帆,当时他上四年级,成绩中等偏下,但是他喜欢唱歌,也因为唱歌在学校获得好评,找到自己的闪光点。可是他除了唱歌,其他音乐方面的学习他都很懒散,歌谱不会唱,竖笛也不吹,律动随便做,他的音乐基础还是很薄弱的。他毕业几年后联系过我,那时他准备考高中的艺术班,他说他后悔当时没好好学习乐理,所以现在需要补得东西太多,害怕自己考不上……
从以上的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们小学阶段的音乐教育目的不是培养音乐家,但我们要为培养音乐家打好“地基”。 前一次教育改革,提出音乐教学要淡化“双基”,于是很多教师就让“双基”教学走出了音乐课堂。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实践发现,没有“双基”的音乐教学让学生变成音乐中的睁眼瞎,拿到新的乐谱不会唱、不会奏,学生没有自学的能力,又何談终身发展呢?
二、引导多元文化——培养具有审美能力的人
在音乐新课标中,音乐教学基本理念第一条就是“以审美为核心”。但音乐教学现状是学生缺少发现美的耳朵。比如,我在教学《谁说女子不如男》时,几乎每班的学生第一次听时都是哄堂大笑,原因是他们觉得演唱音调很搞笑,而且在学唱时他们会故意夸大这种咬字;在给六年级学生欣赏昆剧《卜算子·咏梅》时,学生要不就是交头接耳,要不就是低头开小差,几乎没有学生在品味昆曲的韵味,还有胆大的学生会说“唱的什么玩意啊,真难听……”
从以上的事例看出,学生是有自己的音乐审美喜好的,学生对自己不喜欢或不了解的音乐类型是不懂欣赏的甚至是排斥的,但如果由于不了解就排斥,这样会错过很多有特色的音乐文化,也会让很多音乐文化就此消失。因此,我们需要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让学生学会发现不同音乐中的美。
美是抽象的,它是一种感觉,它是时间积淀出的一种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我们音乐教师能做的是通过音乐教学让学生认识到音乐的种类是包罗万象的,不仅有通行于国际的流行、摇滚、爵士、R&B等,还包括各国本土的特色音乐,拿我国来说,就音乐特色而言56个民族,每一民族又有自己的音乐特色;此外还有民歌、戏曲等,音乐种类繁多,数不胜数。而在面对这些形态各异的音乐体裁,这些曲调结构各异的音乐旋律时,我们教师虽然不可能让学生喜欢所有的音乐体裁、文化,但是我们可以引导学生去了解不同的音乐历史文化,去感受不同的音乐故事,去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各种音乐文化,从而构建自己的审美能力。
三、增强学生自信——培养具有表现力的人
我觉得表现力和音乐是不能分割的,音乐需要通过表现力去传达、去感染。比如,在我们学校的合唱团中,有这样一个男生,40多个学生站好队形演唱,同样的歌曲,同样的动作,但是他总是最惹人关注的一个。是什么让他脱颖而出?正是表现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表现力在音乐表达中的重要性,它能使音乐的表达更锦上添花,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将我们对音乐的感受传递给聆听的人。
表现力的实质是由心而起,现于其外的。教师要培养学生的表现力,不只是设计动作,训练表情,关键在于培养学生的自信心。
我记得有一次,我带学生出去参加舞蹈比赛,这些学生是第一次在礼堂的舞台上跳舞,面对台下众多的观众,学生做错动作,跑错队形,摔跤……这些在学校练习时没发生过的现象,在舞台上都发生了。表演结束后我反思到:我们的学生常年在农村,参加活动的机会少,见过的世面少,初次面对这样的舞台和人群,紧张是第一心理,如果学生能多一些表演的机会,多积累一些舞台经验,我相信学生就会增加几分自信,从而能从容地展现出自己。
自信心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它需要时间和经验去积累。同样,的表现力是音乐学习的更高追求,也需要学生去实践、去积累。如果说“双基”是最低的层次需求,那表现力就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的最高层——自我实现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