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前,我国政府会计制度已从传统的收付实现制过渡为权责发生制,这对政府财务报告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然也影响了基层审计的目标、范围和质量标准。对此,本文注重探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内容及基层预算审计发展现状,分析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基层预算审计的影响,由此提出预算审计优化和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预算审计 财务报告
一、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与基层预算审计现状
我国政府会计制度全面改革始于十八届三中全会,财政部发布了5项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包括《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随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通过了新《预算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会计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个部分。对政府部门的会计工作目标与一般经济组织做了明显区分,强调了会计主体需向报告使用者提供完整的资产负债、收入与运行成本等财务和现金流量信息,以此满足政府部门在财务管理及其他业务运行管理方面的需求。
在制定新《预算法》后,我国基层政府的预算审计工作也随之发生变化,政府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和决算执行方面的审计模式和方法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但从根本上看,当前政府会计核算尚未完全脱离收付实现制,受此影响,决算报告的完整性也有所不足。对此,本文希望进一步分析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基层预算审计的综合影响,探讨基层政府预算审计进一步发展和优化的方案。
二、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基层预算审计的影响
回归到2014年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具体内容来看,其对我国基层政府预算审计的影响实际上有两个方面。
第一,在法律和实践层面对基层预算审计的影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重点确立了权责发生制下财务报告编制的新标准,审计部门的职责也被进一步明确。其除了要对政府财务活动进行分析和监督外,更重要的责任是监督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对本级政府部门开展预算执行调查,对下级政府部门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评价和决算审计监督。同时,预算审计要对决算和执行实施一体化监督,由此实现二者的互为佐证,从而更有效地规避预算风险,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健康运转。
第二,在财务报告处理细节上对基层预算审计的影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报告中细节科目的处理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对核算方式等进行了调整,这会影响基层预算审计的计算方式。例如,资本性支出从当期费用中移出,当期摊销和折旧费用应纳入当期费用,已发生的预付账款从当期费用中移出。当期发生和长期应付账款均应纳入当期费用,相应的当期偿还的应付账款也应纳入当期费用,所有移出部分应同步调减当期费用并调增净资产,纳入同步调增当期费用并调减净资产。
总体而言,会计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基层预算审计的制度。这有利于政府预算审计和财政运行质量的提高,但也对基层预算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更强调预算审计结果对政府绩效管理、问责等工作的服务,因此对基层预算审计的完整性等要求更高;更注重政府部门在财政资金使用方面的效益,因此对预算审计的要求更为复杂,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更强调审计结果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因此需要在审计报告中处理预算执行、决算草案、财务报告3类审计的关系,使其形成有密切联系的整体,而这对审计组织和协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政府基层预算制度的发展虽然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方向,但部分细节还有待改良,对此下文将探讨其发展和优化的建议。
三、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下基层预算审计的发展与优化建议
(一)加强财务报告编制标准的建设与编制管理
在政府新会计制度要求下,基层审计中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核心依据是权责发生制,其核心目标是完整且准确地呈现政府部门的财务运行状态及问题。因此,财务部门一方面要在自身责任范围内完成对报告内容完整性的优化,即必须完整统计和核算所有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盈余与预算结余、净资产等关键性会计指标,充分发挥其核心职能作用;另一方面必须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工作,完整且精确地分析财务运行情况,保证财务信息的精准性。
在这种情况下,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在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的编制上也要保证同等水平的完整性。其中,财务部报告需要完善各个分录部分,在原有的统计与核算流程上对缺失报表分录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本级财务部门理应整合所有下级单位的报表,按照同样分录标准对整合后的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并给出财务部门的专业性分析结果和决策建议。审计部门则需要监督和检查财务报告内容,确保其调增、调减等操作的准确性,进一步保证财务报告的质量。
(二)合理拓展政府预算审计问责的基本范围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影响下,政府预算审计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对于以往一些职能定位模糊、权责分配不当的问题,上级审计部门应当及时解决。因此,各级审计部门也需要根据权责发生制进一步明确其預算审计的基本责任,重点是调整预算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进一步明确决算审计目标,分别关注预算执行结果的合理性、财务报表中各项明细数据的真实性;由此准确评估被审计部门在审计周期内的实际运行情况和资产变动情况,并进一步追根溯源(例如追溯摊销与折旧,并对其进行合理调整),准确判断预算和决算审计的精准性。
(三)科学完善政府预算审计的对象与内容
在扩大审计范围的前提下,政府预算审计将面临业务转型挑战,审计工作者需要针对新的审计对象开展新的审计工作。从现阶段预算审计的需求来看,审计部门需要充分考虑未来预算审计的对象和内容的新变化:一是审计可能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之外的领域扩展,用以佐证财务报告审计的结论;二是审计责任可能增多,比如增加收支计划专门监督、预算结构合理性审计等;三是决策支撑责任的扩展,比如在政府财务运行评价外提供财务约束或调优决策建议等。因此,审计部门需要根据使用报告部门的实际需求调整审计对象,完善审计内容,不断完善审计工作的功能和价值。
(作者单位为益阳市桃江县审计局)
[作者简介:向菡(1980—),女,湖南益阳人,本科,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审计。]
参考文献
[1] 冯彩霞.浅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创新[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05):103-104.
[2] 温晓岚.浅析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建设[J].商讯,2020(15):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