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的社会背景下,建筑业作为国民支柱性产业,国家正在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建安EPC总承包模式下,利用融资促成工程项目的完成,提高EPC业务的投资效益是EPC业务的核心。新的时代背景下,建安企业利用“F+EPC”模式开展工程项目,对于凸显融资功能、保障回款周期、降低财务成本有重要影响。本文基于EPC业务的融资拓展展开研究,以期为建安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借鉴。
关键词 EPC业务 融资拓展 影响 策略
一、“F+EPC”的内涵和优势
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不断趋严的背景下,一些企业尝试用“融资+工程总承包”(F+EPC)的模式解决项目融资问题。“F+EPC”业务是指融资EPC业务,即工程承包方为业主解决部分项目融资款,或者协助业主获取中国甚至国际融资以启动项目。“F+EPC”模式是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负责选择投资建设人,并由投资建设人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建设以及筹资或协助项目融资,待项目竣工后,再由项目业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债务偿还的一种合作模式。
近年来,“F+EPC”项目模式得到广泛应用,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的优势:第一,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禁止BT项目的实施,并规范PPP项目实施,投融资模式的“空窗期”为“F+EPC”的迅猛发展创造了社会环境,并且相比PPP模式烦琐的审批手续、严格的管理流程,“F+EPC”模式具有操作相对简单的优势,更能满足建设方和施工方对实施效率及短期业绩的要求。第二,在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的情况下,“F+EPC”模式能帮助地方政府授权实施的建设方筹资融资,解决实际问题。第三,“F+EPC”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商要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这样的模式有利于工程建设中各个施工阶段工作的衔接,有利于抢抓工程项目的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效益的实现。
二、融资对EPC业务的影响分析
(一)凸显融资功能
“F+EPC”项目模式是在EPC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融资建设模式,主要是社会投资人以建安企业的视角展开工程项目运作。在“F+EPC”项目模式中,建安企业承担投资、融资和工程总承包的职责。“F+EPC”项目模式中的融资功能也是在EPC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主要是指工程项目的业主通过招标等方式选定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方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筹措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并包揽EPC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在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不断趋严的社会背景下,“F+EPC”项目模式的“F”融资功能有效地解决了政府方在工程项目前期财政资金投资不足的问题,实现了建设单位和建安施工企业的双赢。
(二)保障回款周期
“F+EPC”项目模式中,一方面,政府只需一次招标就能够确定具备条件的建安企业参与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减少了招标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程项目的明确性;并且对于建安企业而言,不需要通过多次招标来获取责任主体,从而实现在最短时间内被确认为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的责任方,最大限度地缩短了项目建设的周期。另一方面,“F+EPC”项目模式中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方式进行回报,回报的周期或与工程建设周期持平,或略长于工程建设周期,从而能最大限度保障回款周期。
(三)降低财务成本
在“F+EPC”项目模式中,建安施工企业利用自身金融市场资源,通过融资形式为建设方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建安施工企业在为建设方融得建设资金的同时获得工程总承包权,能够以投资人的视角对整个项目的资金应用情况进行干涉,并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来确定合理的融资方案,保障了融资和工程的顺利衔接,不会产生工程尚未获批而资金到账带来的财务成本浪费,实现了资金利用率的最大化,从而更好地提高了工程总承包管理水平,降低了财务成本。
三、基于“F+EPC”业务的融资拓展策略
(一)加强项目融资方式的拓展
在国家政策一方面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另一方面又持续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的社会背景下,建安企业要实现工程建设效益,需要充分利用“F+EPC”模式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因此,拓展项目融资方式,是“F+EPC”业务中融资拓展的关键环节之一。
拓展融资方式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来进行:一是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积极探索并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一方面可以通过标准化融资产品,如发行企业或公司债券、申请银行流贷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非标准化融资产品,如采用融资租赁、保理等方式进行融资,从而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盘活水平。二是可以通过项目资产抵押、收益权质押或发行项目收益债的方式,高效利用项目公司这一实施主体。三是可以通过捆绑实力第三方担保,即建设方、施工方、金融机构股权出资的方式,最大限度挖掘相关方实力。
(二)拓展项目融资途徑
结合建安企业现有的融资模式和“F+EPC”模式的风险,建议建安企业构建集合型融资模式。“F+EPC”模式中社会资本方承担较大的融资风险,可以通过加强项目融资途径拓展,构建建安企业集合型融资模式来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行性。
在集合型融资模式中,可以由施工企业协同金融机构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通过“股加债”的方式实现项目融资,从而构建融资新体系。集合型融资模式中需确保金融机构投资收益,以及金融机构的优先退出权,来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融资风险防控
“F+EPC”模式中建安企业要有效地加强项目融资风险防控,就需要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确保各项制度的实施,通过构建合理的项目运作模式来提高融资效益,转移融资风险。
加强项目融资风险防控主要从两方面来进行:一是要加强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合理设计融资风险的识别、评估、响应、处理等专业化流程,来对“F+EPC”业务融资进行管理,降低回款不确定性风险。二是要构建建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发挥制度优势来对各项融资风险进行有效的检测和控制,降低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收益。首先,在“F+EPC”业务立项阶段,投融资管理人员要从提高融资回报率的角度出发,对项目背景、资金来源、投资效益等信息进行了解,筛选出可行性强的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其次,要充分发挥建安企业的有利条件,对“F+EPC”项目的规划做进一步细化,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行进行统筹规划,提高工程之间的衔接度,明确各方的管理关系,实现强强联合、分散风险的目的。最后,要严格监管融资资金在“F+EPC”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流动,保证各项资金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结语
“F+EPC”项目模式是建安企业通过融资实现建设方目标的最佳方式,在当前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下,建安企业要正视“F+EPC”项目模式的优势,通过选择合理的运作方式,构建合理的融资管理模式来不断拓展建筑安装市场,最终达到实现建安企业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作者单位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郑敏妮(1984—),女,湖南邵东人,本科,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金融。]
参考文献
[1] 岳亚军,郝生跃,任旭.建筑企业投资PPP项目的F+EPC模式研究[J].工程管理学报,2018,32(6):17-22.
[2] 周月萍,周兰萍. F+EPC模式的风险防范[J].建筑,2018(23):56-58.
[3] 方景欣.新型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投融资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8(18):25-26.
[4] 舒建平. EPC项目成本管理模式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8(12):292-293.
[5] 黄初华. 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研究[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8(3):19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