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中欧经贸合作;中欧关系;欧盟
【DOI】10.19422/j.cnki.ddsj.2020.06.006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欧盟是最大的发达国家联合体,二者都是世界经济舞台和国际格局中的重要一极。中国和欧盟的总人口约占世界人口总量的四分之一,经济总量占世界的近四成,双边贸易额占国际贸易总额的近三分之一。中欧加强合作,不仅有助于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提升双方民众福祉,还将为世界经济增长添加动力。2020年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的第17个年头,也是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节点。中欧经贸合作虽然不断取得显著进展,但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为此,双方需要深入了解彼此需求及利益关切,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目前,中欧双方在应对反全球化浪潮和贸易投资保护主义上拥有较多共识,但在合作抗击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和探索疫后合作新领域方面面临新课题。中欧双方应抓住机遇,加强政策协调与经贸合作,减缓经济下行压力。
中国与欧盟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双方经贸合作发展势头良好。进入21世纪后,欧盟连续多年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双方货物贸易增速稳定,服务贸易发展较快,投资合作和财金合作均取得较大进展,并且在科技和物流领域合作收益颇丰。
中欧互为重要贸易伙伴。欧盟已连续16年保持中国最大贸易伙伴地位,[1]2018年中国对欧盟贸易占中国外贸总额的14.8%。中国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根据欧盟委员会数据计算,2018年欧盟对华贸易额占欧盟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高达15.4%,与此同时,中国是欧盟货物进口的最大来源地,欧盟进口货物的20%来自中国。2019年,中欧贸易总额高达7051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国对欧盟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为4285.1亿美元和2765.9亿美元,贸易顺差为1519.2亿美元(见表1)。
中欧货物贸易增长比较稳定。最近10年,在欧盟经济不振、需求停滞的不利形势下,中欧贸易依然保持了较快增速,大多数年份实现正增长。2017年和2018年,中欧贸易均实现了两位数高增长,增长率分别为12.7%和10.6%。2019年,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中国对美国贸易额下降了10.7%,但对欧贸易额逆势增长了3.4%。2010—2018年,中欧贸易额年均增长率达4.5%,比同期全球贸易额年均增长率(3.2%)高出1.3个百分点,更比同期欧盟对外贸易额年均增长率(2.8%)高出1.7个百分点。[2]
中欧服务贸易发展较快。近年来,中欧服务贸易增速高于同期货物贸易增速。2011—2017年,欧盟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年均增长率为14.5%,比同期欧盟服务贸易出口额年均增长率高出1倍。根据欧洲统计局发布的公开数据计算,欧盟对中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远大于进口额,在服务贸易领域一直保持顺差地位。2018年,欧盟对华服务贸易顺差达212亿欧元,同比扩大31.2%。2017年,欧盟对华计算机服务出口额是进口额的5.1倍;金融服务出口额是进口额的3.65倍;知识产权费用出口额是进口额的14.48倍。此外,欧盟在旅游服务和教育服务方面也对中国保持较高顺差。欧盟从中欧服务贸易中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利益。
表1 2010-2019 年中欧贸易规模与增长率(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9 年秋季)》表6、表7,http://zhs.mofcom.gov.cn/article/cbw/201911/20191102915957.shtml ;商务部欧洲司《2019 年1-12 月中国与欧洲国家贸易统计表》,http://ozs.mofcom.gov.cn/article/zojmgx/date/202003/20200302941074.shtml
图1中欧相互投资流量与增长(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商务部《中国外资统计2017》《2017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欧盟对华投资长期发展趋势稳定。2009—2017年,欧盟对华直接投资增长呈上升趋势(如图1所示)。2018年全年,欧盟对华直接投资实际投入首次超过100亿美元,达到104.2亿美元,比上一年增加20%,比2009年增加103%,占全部来华外商直接投资比重由2009年的5.5%上升至2018年的7.5%。2018年,欧盟新设立在华外商投资企业2425家,比上一年增加33.5%,比2009年增加61%。[3]截至2018年底,欧盟对华投资项目高达47200多个,在华企业超过1.6万家,累计投资金额达1300多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也大量投资欧洲企业,如吉利控股集团收购沃尔沃集团8.2%股权并成为该公司第一大持股股东,三一重工收购德国混凝土泵制造商普茨迈斯特,山东万华集团收购匈牙利宝思德化学公司等,中国企业的这些收购使相应的欧洲企业重获生机,保留并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支持了欧盟的经济增长。
绝大多数欧盟企业在中国经营业绩良好,发展前景乐观。中国欧盟商会报告显示,2018年和2019年,在华欧盟企业分别有77%和75%实现了盈利,是过去10年中的峰值和第二高值。2018年,有66%的在华欧盟企业实现了收益正增长,其中医药、医疗器械和汽车行业增长强劲;有39%的欧盟企业表示在华经营的盈利率高于其全球平均水平,这是自2012年以来的最高点。2019年,中国欧盟商会的调研报告显示,有55%的受訪欧盟企业考虑继续扩大在华经营规模。[4]2017年,多家欧盟企业在华表现强劲,德国三大汽车品牌在华销售汽车共计536.4万辆,德国西门子和蒂森克虏伯、法国施耐德电气、荷兰皇家飞利浦等欧洲电气巨头在华年营收都超过了100亿元人民币,德国巴斯夫集团在华年营收甚至高达550亿元人民币。[5]
中国对欧投资由高速增长转向企稳。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对欧投资一直保持较快增速,且投资行业和领域不断拓宽,已成为中欧经济关系的一个亮点,推动了中欧在工业制造业、基础设施、商业物流等领域的深度合作。2009—2011年,中国对欧投资呈爆发式高速增长,由2008年的4.67亿美元猛升到2011年的75.61亿美元,3年增长了15倍,并且2010年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首次超过欧盟对华投资,标志着中欧双向投资关系发生实质性变化。2014年和2016年中国对欧投资规模都接近百亿美元,2017年更是创纪录地突破百亿美元大关。如果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并购角度考察,欧盟主要大国作为投资伙伴则具有更重要的地位。2018年,德国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第一大目的地,为130亿美元,法国排在第二位,为60多亿美元,而同期中国对美国投资仅有30亿美元。[6]截至2018年,中国对欧盟累计投资907.4亿美元,占对发达国家累计投资总额的37.3%;中国在欧盟设立直接投资企业达3000家以上,覆盖欧盟28个成员国。
中欧财金合作方式多样,并不断增加新内容。在企业层面,中欧相互设立了多家金融机构。截至2018年底,18家欧洲银行在华设立23家分行;多家欧洲保险公司在华设立19家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共有99家欧洲金融机构获得中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7]
在官方货币互换安排和人民币清算安排方面,2018年和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英国中央银行、匈牙利中央银行分别续签了本币互换协议,其中与后两者的协议金额都提升了一倍。这对扩大中欧间本币使用和稳定金融市场、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推动伦敦人民币资产交易和资产管理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还分别与德国、英国、法国、卢森堡四国央行签署了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在法兰克福、伦敦、巴黎和卢森堡四地设立了人民币清算中心,推动中国和所在国企业、金融机构以人民币为交易手段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在伦敦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加快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8]中欧还在融资机构发展方面相互支持对方,欧盟成员国积极参与中国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加入了旨在支持欧盟容克计划的欧洲投资基金。中国还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支持双方在中东欧和地中海沿岸地区进行项目投资合作。中国长期持有欧洲国债和欧元外汇,欧洲央行、德国央行和法国央行都将人民币纳入了外汇储备并投资中国国债。
在科技领域,中欧保持稳健的互利合作,欧盟一直是中国最大的技术和设备供应方。截至2018年底,欧盟向中国出口了56000多项技术,合同金额累计超过2150亿美元,欧盟企业积极参与了大亚湾核电站、上海磁悬浮列车等重大项目建设。欧盟也通过技术输出获得了理想的高额回报。双方还建立了联合研究中心,在“中欧伽利略计划”和“龙计划”三期等项目合作上取得显著进展。[9]2013—2018年,中欧食品、农业和生物科技旗舰计划实施了16个科研项目,累计投入1.2亿欧元,计划到2020年底之前还将增设4个项目。此外,中国还与欧盟主要成员国开展多领域科技创新合作。
中欧班列为中欧贸易提供了新的运输渠道,有助于扩大中欧贸易和海陆联运业务。2011—2019年,中欧班列累计开行21225列,从2011年的17列,增发到2019年的8225列,连通了中国60多个城市和欧洲15国50多个城市。欧洲的食品、红酒、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经班列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的家电、食品、服装等商品运达欧洲。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中欧班列又增加了向欧盟国家运送医疗防护用品和设备的新功能和新使命。
中欧班列为中欧贸易提供了新的运输渠道,有助于扩大中欧贸易和海陆联运业务。图为2019年10月25日,经过17天运行,满载着82个标准箱的中欧班列(义乌—列日)“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菜鸟号”首趟列车抵达比利时列日物流多式联运货运场站。这是首个贯通中国长三角区域、中亚和欧洲并服务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专列。
总之,中欧经贸合作对双方都产生了多方面积极影响,真正实现了互利共赢。欧盟从中国获得的利益主要包括:更多地对华出口,增加了相关部门的产出和就业;大量进口中国质优价廉产品,提高了欧盟民众福祉,维持了宽松货币政策下的低通货膨胀率;大量服务贸易顺差为欧盟旅游业、酒店餐饮业和奢侈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对华投资和技术出口为欧盟跨国公司带来了巨额利润;金融危机之后批准中国企业对陷入困境的欧盟企业进行并购,避免了部分欧盟企业的倒闭和员工失业;鼓励中国大量持有欧元储备和欧洲债券,提高了欧元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
中国从中欧经贸合作中也获得了相应的利益,主要包括:对欧盟保持货物貿易顺差,引进了众多欧盟知名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的投资及其技术,提高了中国的生产能力和出口竞争力、增加了就业、完善了产业供应链、培训了人才、促进了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
尽管中欧经贸合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面临多重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贸易增长动力不足,贸易保护主义干扰经贸合作。2010—2019年,中欧贸易年均增长率为7.4%,其中有3年出现负增长,比2008年金融危机前10年间的年均增长率低14个百分点。中欧贸易增长率下滑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欧盟债务危机影响延续多年,多个重要成员国经济持续萧条,失业率居高不下,欧盟经济总体不振,拖累了欧洲对华贸易的发展。二是中国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2006—2015年,中国国内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了1倍多,中国对欧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受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东南亚国家的挑战。三是贸易摩擦频发。为应对金融危机、增加就业,欧盟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针对中国的贸易壁垒逐渐增多,保护措施趋向密集,制裁越来越重,涉及范围也不断扩大。2008—2016年,欧盟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多达60起,是中国对欧盟调查数量的4倍。2017—2019年欧盟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调查又新增20起,主要集中在钢铁、光伏和化工等领域,最终对中国生产的铜版纸、有机涂层钢板、晶体硅光伏产品等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10]
第二,欧盟无限期推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使中国企业面临更多不确定性。欧盟委员会以“市场扭曲”为由,认定中国仍属非市场经济,不改变反倾销调查中的替代国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关于中国应于2016年12月11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规定。欧盟继续选择发达国家作为计算中国“双反”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对中国产品开征高额反倾销税,致中国出口企业蒙受巨大损失。欧盟认为,中国政府的“不公平”贸易政策是欧盟对中国产生巨额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而且认为中国没有完全遵守“入世”承诺,对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不力、对某些国内产业提供保护和扶持、市场开放程度不足。2017年,欧盟竟然提议更改其反倾销法律,即未来将不再区分市场经济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转而以市场扭曲程度决定惩罚性关税税率,在贸易保护措施方面获得了更大操作空间。[11]欧委会贸易司评估结果表明,中国获市场经济地位后对意大利、德国和西班牙的就业市场影响最大。有鉴于此,在与欧盟磋商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时,中国应将工作重点放在这三个欧盟成员国。
第三,中欧双向投资存量占比偏低,欧盟内部的保护主义倾向可能会抑制投资发展。据欧洲统计局统计,截至2017年底,欧盟对中国(含中国香港)的直接投资存量只占欧盟对外投资存量的4.4%,中国大陆对欧盟投资仅占欧盟吸收外资的0.95%。[12]荣鼎咨询(Rhodium Group)和柏林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MERICS)的联合研究结果显示,2018年中资企业对欧盟投资同比下降了40%。2017年以后欧洲部分国家对外投资审查趋严,各国纷纷出台了投资限制措施。以德国为例,2017年7月通过了《德国对外经济条例》第9次修正案,在原有的“特殊行业审查”和“关键基础设施审查”基础上,又新增了“跨行业审查”一项。“关键基础设施审查”规定由德国经济能源部“可以在签约后3个月内启动审查”修订为“有权在得知签约后的3个月内开始调查”。2018年12月又通过《德国对外经济条例》第12次修正案,将“特殊行业审查”和“关键基础设施审查”的投资类型由直接或间接获取德国企业“25%或以上控制权”改为“10%或以上控制权”,“关键基础设施审查”中新增了广播传媒业。这意味着未来中国企业对欧投资将面临更多更严格的审查和限制。
第四,欧盟追随美国对华遏制政策,制约中欧技术合作。作为美国的盟友,欧盟一直没有解除对华军售禁令和限制对华高科技出口,这也加重了中欧贸易失衡。1989年后,欧方以“人权”问题为由对华实施制裁,要求成员国终止对华军事合作和武器交易,军工产品贸易和军民两用产品贸易都遭到禁止。欧盟将贸易问题与人权问题、涉藏问题和台湾问题挂钩,使经济问题政治化,损害了中欧战略伙伴关系,并且损害了英国、法国、意大利等传统武器出口国的利益,造成对华贸易逆差不断扩大。2000年,欧盟理事会通过了《1334号法令》,将《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及技术出口控制的瓦森纳协定》的机制扩大至高科技出口领域,制定了控制军民两用技术和军事用品出口的清单,旨在控制中欧常规武器和高新技术贸易。欧盟国家对高科技出口采取限制性政策,使中欧高科技贸易受到严重制约,更加剧了中欧贸易失衡。[13]
第五,欧洲反全球化浪潮汹涌,民粹主义破坏中欧合作氛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欧洲联合由最初6国创建的欧洲共同体扩展为拥有28个成员国的欧盟(2020年初英国正式“脱欧”后为27国)。成员国的高度合作使欧盟变得更加强大,也推动了欧盟与中国的整体经贸合作。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欧洲民族主义、民粹主义重新抬头,右翼势力影响日益上升,部分成员国忽视经济合作的收益,刻意强调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给本国经济和就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英国“脱欧”就是最集中的体现。成员国的离心倾向使得欧盟不得不将更多精力花在协调内部矛盾和问题上,从而导致在对外合作时更加谨小慎微、效率低下,这对中欧合作带来一定挑战。一些欧盟成员国出现排外倾向,一些政治家对中国的发展和中欧经贸合作持否定态度,过度夸大欧盟对华贸易逆差的影响和中国投资对欧盟安全的影响,意图阻碍中欧经贸合作的发展步伐。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部分欧盟人士主张对外投资回归欧盟,重建内部完整产业链、供应链。部分欧盟国家对中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应和态度,也显示相当一部分欧盟民众对中国的不信任、挑剔和无端指责,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欧盟对华合作的民间意愿和官方决策。
此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和欧盟经济都造成了严重冲击,欧盟经济可能因此而陷入深度衰退。2020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预计,2020年欧元区经济增长率为-7.5%,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也会下降,市场需求减少、运输渠道不畅,双方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都会受到严重影响。中欧峰会、“17+1”峰会等重要经济外交活动都已推迟,一些中欧常规经贸活动被迫取消或延迟,这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导致中欧贸易和投资规模下滑。这是中欧合作中不得不面對的新挑战。
尽管中欧经贸合作受到多重因素制约出现了一定迟滞,但双方合作潜力巨大,主要体现在经济互补性较强、战略对接不断完善、第三方市场合作方兴未艾、合作领域愈益拓宽、经贸关系协调日趋机制化等方面。
第一,中欧经济互补性依然较强。中欧双方的市场规模与发展潜力巨大,贸易投资发展空间广阔。近几年由于受欧盟经济增长低迷、市场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中欧贸易增速下降。但是,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对中国和欧盟贸易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进行计算的结果表明:中国出口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及运输设备和杂项制品等领域,而欧盟出口的比较优势体现在饮料和烟草、化学品及有关产品等领域。中国和欧盟在不同领域存在显性比较优势,双边货物贸易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此外,双方在旅游、金融等服务贸易领域增长潜力巨大。与双方贸易占比相比,目前中欧相互投资占比还很低,多个投资领域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当前,全球经济进入疫情导致的衰退期,欧盟市场需求萎缩,企业经营困难,部分欧洲企业可能产生股权收缩变现和企业出售的需要,企业合并或并购潮可能再现,这为中国企业增加对欧股权投资提供了新机遇。欧盟金融市场发达,拥有大量金融机构、众多的金融工具和超强的融资能力,有助于中欧双方财金合作取得新进展。
第二,中欧双方战略对接不断完善。“一带一路”倡议为中欧经贸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抓手。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获得多个欧盟成员国的积极响应,其中意大利成为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首个G7成员国,法国也明确表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沿线有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机会,其中有一些项目就在欧盟成员国境内,本身就是中欧合作项目,如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积极参与希腊私有化进程,将比雷埃夫斯港建成全球发展最快的集装箱港口之一;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匈牙利宝思德化学公司并主持创建了中匈宝思德经贸合作园区。2015年12月,由中国筹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德国、荷兰、奥地利、卢森堡等欧盟国家成为其创始成员国。2018年9月,欧委会公布了《连接欧洲和亚洲——对欧盟战略的设想》,对亚欧互联互通提出了系统全面的政策主张,并将中国列为首要双边合作对象,强调加强欧盟与亚投行合作、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合作。“投资欧洲(InvestEU)”是欧盟下一个跨年度(2021—2027年)财政预算框架内促进公私投资的计划,它将进一步促进欧盟在人工智能、循环经济以及气候行动等关鍵领域的投资,该计划为中欧合作创造了新机会。中欧双方应利用好彼此战略对接的已有成果,共同推进互利合作。
第三,中欧第三方市场合作方兴未艾。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已与法、德等14个欧盟国家达成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共识,在基础设施、能源、环保、金融等优势互补领域开展机制化合作,并在一些重大项目上取得了可喜成果。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创新举措,有助于促进中国的优势产能和欧盟国家的先进技术及海外经管经验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有效对接,实现1+1+1>3的效果。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中欧双方利益诉求的一个关键契合点,是中欧经贸合作的新领域和重要支柱。中国政府大力倡导中欧第三方市场合作,并配备相应政策支持。丝路基金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设立了第三方合作基金,为企业进行项目合作提供融资支持。
第四,中欧经贸合作领域日益拓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新一届欧委会提出了“欧洲绿色协议”,设定了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减少50%以上和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还提出了“可持续欧洲投资计划”等重大政策倡议。中国与欧盟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有共同理念和追求,中国政府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中欧双方在可再生能源投资与研发、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完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生态治理、新农村建设、绿色金融发展等方面存在大量合作机会,有待深入挖掘。中欧双方在绿色发展领域有各自的优势,合作有助于实现各取所长、优势互补、降低成本、提高成效。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也显示出中欧双方在医疗健康领域合作存在的不足和未来潜在的发展空间。欧盟在医疗设备精密仪器和新药物开发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中国在一般医疗设备生产、医疗防护用品生产和中医药研发生产等方面优势突出,中欧合计19亿人口对医疗保健供给拥有巨大需求且不断升级,共同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也使双方对医治老年病慢性病的需求不断增大。中欧双方政府和企业应借此机会,增强合作意识,鼓励双方企业共同投资、加强技术研发合作、提升供给水平。此外,5G技术的发展也要求双方加强移动通信技术合作、提速建设相关产业链。5G通信能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最新技术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其发展和应用程度决定智能手机、AR/VR设备、自动驾驶汽车、医疗、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多个领域的发展水平。为此,中欧双方应着眼于长远利益,不被重商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捆绑。
第五,中欧经贸关系协调日趋机制化。机制化将为合作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投资方面,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已接近成功,该协定将为未来中欧企业相互投资提供稳定保障,有助于双边贸易进一步发展。在贸易方面,中欧智库对双边自贸协定的联合研究表明,中欧如果达成自贸安排,双方的GDP增长和社会福利将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将加快转型优化、双边贸易将更加趋向平衡发展,贸易转移效应也将更加明显。[14]因此,中欧应将自贸区安排谈判尽快提上日程。在合作对话机制方面,中欧峰会、“17+1”峰会以及各层级合作对话机制,均有助于中欧密切合作推动共同确立新规则、解决新问题。例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支持拓展进口渠道,增加从欧盟国家的进口,减少对欧贸易顺差。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正式生效,就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外商对华投资提供了法律保障,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有利举措。中欧双方应充分发挥中欧经贸高层对话的引领作用,深化宏观经济政策和经贸政策对话,建设性处理分歧摩擦,推动中欧经贸关系长期、稳定、互利共赢发展。[15]
【本文是外交部中欧关系指南针课题“中欧贸易与投资发展趋势研究”(项目批准号:KT2018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甘冲)
[1] 由于英国退出欧盟,中英贸易从2020年起独立统计,因此,2020年最大贸易伙伴地位可能将让位于东盟。
[2] 此处的增长率指标使用的是几何平均增长率。全球贸易增长和欧盟外贸增长由作者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库的数据计算,https://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
[3] 中国商务部:《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19》,http://www.fdi.gov.cn/CorpSvc/Temp/T3/Product.aspx?idInfo=10000544&idCorp=1800000121&iproject=33&record=13131。
[4] 中国欧盟商会:“European Business in China Business Confidence Survey 2019,”https://static.europeanchamber.com.cn/upload/documents/documents/Business_Confidence_Survey_2019_updated[663].pdf。
[5] 中国驻欧盟使团: 《欧盟对华经贸合作情况报告(2019年5月)》,http://images.mofcom.gov.cn/eu/202003/20200306182920737.pdf。
[6]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http://img.project.fdi.gov.cn//21/1800000121/File/201911/201911040914277695241.pdf。
[7] 中国证监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一览表(2019年10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名录(2020年4月)》,http://www.csrc.gov.cn/newsite/gjb/sczr/qfiiylb/201906/t20190628_358352.html。
[8] 刘曙光:《中欧经济外交发展新态势》,载《理论学刊》,2016年第5期,第54-60页。
[9] 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13》,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79-280页。
[10]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view/notice/ckys#。
[11] 丁纯:《中欧经贸关系:合作与竞争并存》,载《中国外汇》,2017年第9期,第16-18页。
[12] 同[5]。
[13] 郑腊香:《欧债危机下政治因素对中欧经贸关系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载《国际经贸探索》,2012年第8期,第60-68页。
[14] 李钢:《以深化利益融合推进中欧自贸区建设》,http://www.caitec.org.cn/n6/sy_xsyj_yjbg/json/4623.html。
[15] 《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2018年12月)》,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12/18/content_53499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