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 强 宋 鹏 蔡世军
(1.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四川绵阳 621010; 2. 四川航天烽火伺服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611130)
党的十九大将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列为“七大国家战略”之一。军民融合具有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协同发展的天然优势,能够产生“1+1>2”的创新效应,是我国国力由大到强的必经之路,也是各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当前,全国各地正如火如荼地推动区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本文在全面梳理分析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构建视角,立足区域军民融合资源禀赋,充分考虑政府、企业、院所等主体在模式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发挥,力求探索构建因地制宜的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
“模式”一词最早见于《魏书·源子恭传》:故尚书令、任城王臣澄按故司空臣冲所造明堂样,并连表诏答、两京模式,奏求营起。文中“模式”指汉唐两代建造明堂的“既定样式”。《军事大辞海》中指出,模式就是事物的标准形式[1]。在国外,模式(pattern)的概念最早由建筑大师Christopher Alexander 于20 世纪70 年代提出,应用于建筑领域,他将模式分为周境(发展环境)、动机(发展目标)和解决方案三个部分。他认为模式是表示周境、动机和解决方案三个方面关系的规则,描述了复杂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模式是将某一事物或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高度而形成的标准形式或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
要素是推动存在及事物发展变化的细分单元,是事物产生、变化、发展的动因。要素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并按照一定秩序排列、作用,由此形成了发展模式。发展模式的构成要素主要分为主体要素和客体要素。主体要素主要包括构成模式的主体机构或实体,如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客体要素是被支配要素和着力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知识和技术、信息、资本、土地和物理空间等。固有模式统筹调控和支配要素,要素又通过相互间的作用与联系,支配模式特性和功能发挥。模式内不同的主体要素结构秩序或结构布局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模式功能发挥,通过优化组织结构或空间结构,可以实现模式功能的升级和最大化。客体要素的自由、合理流动有助于实现要素的优化配置,推动模式结构的变迁、演化。
军民融合作为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的重要方式,引起了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及研究。通过文献综述分析和实践研究,可以借鉴和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同时发现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利于准确理解和把握“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定义。
“军民融合”概念最早由美国提出,并依托机构设置、政策制度、战略计划、两用技术、创新主体五个维度来引导、管控、促进军民融合在美国的发展[2]。各国根据自身国情也探索出了适合自身发展道路的发展模式。近年来,我国学者总结形成了“美国-军民一体化”“日本-以民掩军”“俄罗斯、印度-先军后民”“以色列-以军带民”等发展模式。同时,国内学者也对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梳理发现,相关学者对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研究主要围绕“什么样的军民融合模式”开展,而对“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是什么”鲜有研究,更缺乏直接研究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研究成果。张勇探索了知识创造视角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6种模式[3]。张继海指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由体制融合、机制融合、法制融合和资源融合构成[4]。董晓辉总结比较了军工优势技术溢出、民用先进技术转移、军民技术双向循环3种军民科技融合模式[5]。王少华探索了陕西省军民融合多元化投融资模式[6]。除此之外,其他学者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研究和探索模式的构建、功能和效果,分析和借鉴他们的研究成果,对我们进一步厘清“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是什么”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成果吸收,本文对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定义是:在新时代新体制下,根据各地区军民融合资源禀赋和优势条件,各发展主体在一定的组织形式下,充分调动、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方式。
根据哲学中的定义,内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基本特征;外延是反映思维对象的范围,也就是指该概念适用的范围。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内涵是在特定区域内将国防和军队建设深深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系中,从而使两大建设能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和兼容发展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具体应包含以下内涵:
一是发展基点。由于各区域特征不同,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无定数,亦无完全相同的政策举措和实现路径,必须立足实际情况和基础优势,探索与区域特征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和实现路径。
二是发展视角。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应立足国家安全和区域发展全局高度去设计和推动,将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支撑强军结合起来,推动区域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
三是实现主体。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实现主体分别为地方政府、各战区和军兵种、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其中企业包含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
四是目标指向。既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又为履行强军首责提供不竭动力,实现军民互动、军民互益、军民融合。
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外延包含:一个载体、三大体系和十二大领域,具体见图1。
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融合需求主体要素、供给主体要素、引导调控要素、融合资源要素、服务保障要素等[7]。需求主体指负责国防建设和国防任务实施的各大军兵种和战区;供给要素指央属军工集团、民营企业及相关高校院所;引导调控要素包括国家各层级管理机构、管理政策、公共服务;融合资源要素包括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人财物及信息、土地等资源;服务保障要素包括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交易转化平台等。系统视角下,区域军民融合构成要素多、跨越层级和部门多,只有构建合适的发展模式才能实现各方面资源的优化配置。
图1 军民融合发展的外延
1. 制度环境
制度是系统良性运转的重要内生变量。在军民融合发展中,制度的作用日益凸显,根据国家军民融合总体部署,需要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结构调整、政策制度供给和法制环境优化。首先是体制环境,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涉及政府、军队、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多个主体,因此要优化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形成跨军地间顺畅高效的体制。其次是机制环境,军民融合工作机制是开展军民融合工作的运作机制,需要构建“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的工作运行体系。再次是政策环境,各级政府应出台相应引导调控政策和公共服务举措,推动资源集聚、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健全完善“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最后是法制环境,要形成纵向衔接、横向配套、互为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保障。
2. 经济基础
兵不强不可以摧敌,国不富不可以养兵。现代信息战争对经济基础和综合国力的依赖性与日俱增。西方国防经济学家专注于在“黄油”和“大炮”之间分配资源,这种把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割裂开来的思想存在严重缺陷。新时代新体制下,创新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可以克服西方国防经济学思想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不足,推动军民争夺资源向军民共享资源转变。因此,一定的经济实力、产业积累或率先发展经济是区域军民融合的前提和保障。
3. 资源融合
资源是为潜在生产力服务的集合体。推动资源的军民深度融合类型主要有三类:一是军民优势资源互补型,打破军用资源和民用资源分割格局,民口民用、军口民用优势资源和民口军用、军口军用优势资源相互补充,使各类优势资源在同一发展模式下相互渗透交融[8]。二是军民两用资源开发型,军口独立或军民联合前瞻性、系统性地开发军民两用资源,如培养军民两用人才、研发军民两用技术、建设军民两用基础设施和军民公用车间厂房,实现一份投入,两份产出。三是军民专用资源互转型,对军事专业或民口专用资源经过一次转化或二次开发,使其转化为军民通用、共用资源。技术资源本无军民之分,当前阻碍军民资源融合的主要是标准、保密、管理等制度障碍。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以各地的资源禀赋、市场环境、战略区位等的异同为参考指标,将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分为了技术融合型、市场导向型、政府主导型、国防科技型四个模式,并分别对其进行了理论分析。
技术创新是推动经济增长、维护国家安全和决定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界限的日渐模糊,技术创新活动交叉融合已成为科技发展新趋势。军民技术融合强调军民之间技术合作、技术互动、技术互补,并推动知识创新向技术创新再向产品创新的转化。技术融合视角下,技术创新具有阶段性,应分阶段考虑技术融合模式[3],具体如表1 所示。
表1 技术融合型融合模式
市场经济制度下,企业的本质是营利组织。在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过程中,军工企业、民口企业、中介机构都可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从而,发现创造市场、满足市场需求成为各主体共同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不竭动力。以市场为导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已成为我国军工发展的必由之路[9]。市场导向型融合模式,强调军民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参与充分的市场竞争,如表2 所示。
制度建设是推进我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方面。制度的运行形成该制度的既得利益者或既得利益集团,而制度变迁必将导致利益格局的重组。我国军民融合深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源于路径依赖、制度锁定和利益固化的多种障碍,也必须依赖政府的制度创新才能尽快破除[10]。按照军民融合发展领域和政府相关管理职能,在政府主导下,开展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变革和完善,推动相关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政府主导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如表3 所示。
表2 市场导向型融合模式
表3 政府主导型融合模式
强国必须强国防,强军必须强军工。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就是以现有国防科技工业为基础,以实现军民融合、富国强军为目标,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内在要求,把握市场规律和市场需求,实现资本、人才、技术、信息和管理等全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充分使用,实现军民两大体系在“结构-功能-体系”上的重塑,最终获得武器装备战斗力和市场经济效益的双效提升。从融合主体、客体和运行看,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具有融合主体多元化、融合客体多维化、运行模式市场化等基本特征。结合国防科技工业基础和功能结构,可具体分为院所自转、军工自转、院企联转等6 种模式,见表4。
表4 国防科技型军民融合模式
在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的指引下,各地区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和优势条件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对相关地区的做法进行分析总结发现,这些发展实践与前文理论分析得出的发展模式是一致的。对四种模式进行对比分析[11],更有利于我们理解各模式,把握其异同,具体如表5 所示。
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各具所长、各有不足,因此相关区域在选择发展模式时,需要因地制宜、综合比较,要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选择。
表5 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案例比较
坚持创新发展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是逐步形成的,并非一成不变,可能随着区域战略调整、政策制度革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而变化,要以创新的眼光和创造性思维选择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在特定时期或特定条件下,可由一种模式转变为另一种模式,或实行两种或多种模式并行。
坚持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需要在一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下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优化发展环境是选择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必要条件,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营造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氛围。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政府部门是促进区域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在发挥政府部门顶层设计、公共服务和制度供给等方面作用的同时,要充分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尊重市场规律,形成各方密切合作、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和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优势,加大对军民融合发展的统筹和引领,协调解决跨越领域层级、跨越组织系统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力量,找准政府与市场的最佳契合点,形成政府调控、市场运作的军地资源配置机制。
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健全军地协调机制、需求对接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军民融合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鼓励引导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以重大科技工程为牵引,坚持超前谋划,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军工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在军民两用重点领域开展研究,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军民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先行先试的创新示范载体,完善军民融合技术转移、产学研对接平台,建设军工与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军民融合科技企业综合孵化器等中心和集聚地。
把军民融合发展法规建设理论研究纳入地方和军队法治理论研究科研计划,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法的研究和制订。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推动军民融合各项工作。以制定地方法规方式保障和定型全创试验成果,扩大试验成效。规范各级地方政府行为,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逐步取消、取缔不合理的市场行为和政策举措。
要向重点领域聚焦,充分发挥军民融合最大效益,强化资源整合,盘活用好存量资源,优化配置增量资源,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采购、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社会化、国防动员等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聚焦关键环节,努力解决瓶颈性问题,深化武器装备采购制度改革,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推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海洋、太空、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整合军民多方科研力量,完善军地联合开发、成果转化机制和技术与信息的共享平台,形成军民双方统筹合作、技术联合攻关、信息共享的融合式发展格局,推动新兴领域创新、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军工优势和地方特色,推动国家战略在区域落地生根。围绕经济、科技、人才等领域,遵循系统、规范、标准、科学的原则,建立军民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军民融合发展评估工作机制,形成指标体系的研究、编制和应用平台,突出第三方评估,形成军民融合定期评估、结果分析、公告发布机制。把军民融合发展成效纳入政绩考评和部门绩效考核,在法规政策的框架下,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内容标准和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军地衔接、配套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
本文通过厘清军民融合发展内在逻辑,研究军民融合的发展土壤,提出了几种区域军民融合发展主导模式,对于我国各区域科学把握军民融合优势资源、找准突破点,确定适合区域自身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并推动落地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本文的研究也存有局限,由于军民融合发展涉及的领域全、要素多、地区广,开展的调研还不够广泛和细致,对于相关情况掌握得还不够详尽,导致本文的研究分析还不够深入。在今后的研究中,将引入定量研究方法和案例分析方法分析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模式问题,以期为决策部门提供一个操作性强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选择评价体系和操作方法,通过理论指导推动军民融合实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