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
[摘 要]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探索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提升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举办产业学院并进行高效治理不失为一种好的发展路径。产业学院的本质在于产教融合、校地行企共生发展。研究基于战略联盟理论视角,从产业学院的创设动因、治理方式、合作伙伴选择、联盟治理成效等方面进行梳理分析,为产业学院的共同治理提供一种整体思路和框架,以期为产业学院的良好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战略联盟;产业学院;共同治理;动因分析;协同绩效
[中图分类号] G64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0)06-0182-04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我国高职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呈现出办学规模不断扩张、改革力度不断深化、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的局面,整个高职教育事业欣欣向荣。到目前为止,我国高职院校共有1388所,在校生人数接近1100万人,每年毕业生近352万人。可见,高职教育已经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升级与制造业转型升级共同发力,需求侧和供给侧共同改革,加之目前高职教育存在招生困难、证书缺少“含金量”、上升通道狭窄、办学经费难落实、师资队伍和教学水平跟不上等问题,这势必要求我国高职院校在办学模式和组织形态上做出变革,以适应环境的变化。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提出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同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教发〔2014〕6号),提出“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两个文件的相继出台,明确了高职院校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方向,也拉开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序幕。2015年,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鼓励企业和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1]。从上述文件精神上可以看出,以产业学院为载体的混合所有制办学将成为高职教育改革的突破口。
经过5年多的实践发展,全国各地已经建立了一批产业学院。产业学院在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高高职院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产业学院内涵分析与战略联盟定义解读
(一)產业学院内涵分析
由于官方文件中没有对产业学院下过比较准确的定义,学者们在研究时都是从自我研究的角度去界定,故而在理论研究上还没有统一的认识。
徐秋儿在《产业学院:高职院校实施工学结合的有效探索》一文中提到,产业学院是为了有效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由高职院校和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在理念、机制、模式、条件上形成的产学研一体化深度合作、互动双赢的校企联合体[2]。姜世雄认为,产业学院是将企业的产业资源、政策资质、行业经验、业务标准、实习岗位、人事招聘、内部培训、生产工艺、研发技术、经营管理等发展要素植入产业学院,依托高校的人才、人力、技术以及丰富的社会资源完成企业战略转型和区域化发展规划;高校在产业学院中负责提供日常管理、专业培养、区域交流、专项研究以及人力资源等服务,是一个全新的校企合作模式。李宝银给出的定义是:产业学院指的是为直接服务于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高校与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用人单位或组织融合资金、专业、平台、基地、人才、管理等多种合作资源及要素,以行业专门人才培养、企业员工培训、科技研发、文化传承等为共同目标指向而构建的,全程融入行业、企业元素的二级学院或以二级学院机制运作的办学机构[3]。朱为鸿认为,产业学院是以资源共享与合作共赢为目标,依托高校建立的具有健全的独立运行机制,服务于某个行业企业的新型办学机构[4]。
总结上述学者提出的产业学院定义,分析得出:1.产业学院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目标的,以专业或专业群为载体、以高职院校的差异化竞争需要、以政府的人才战略定位、行业企业的岗位人才需求和发展方向而建立的办学机构;2.其合作主体可以是区域经济内的政府、高校、行业协会、企业,合作各方都有共同需求和利益,产业学院作为办学载体,必须有办学章程或办学协议,章程或协议必须明确规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3.目前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无法明确产业学院的法人资格,产业学院的运行经费需要来自于产业学院各合作方的共同投入,合作协议中必须明确规定产业学院的资产必须为专项资金或者独立财产,以此来保障学院的正常运行。
(二)战略联盟定义解读
战略联盟概念的产生最早由美国DEC公司的总裁简·霍普兰德(J. Hopland)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格尔(R. Nigel)提出。他们认为,战略联盟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共同战略利益和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生产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5]。另外,美国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对战略联盟也有自己的表述。从众多学者提出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战略联盟是为了实现联盟各方的战略目的,基于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而形成的一种牢固的或者松散的、长期的或短期的合作关系。联盟各方在各自核心领域上却保持着经营管理的自主性,彼此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关系。
三、高职产业学院的创设动因分析
(一)组织学习方式的转变
从组织学习的角度出发,强调组织的学习能力与动态竞争优势的紧密相关性。如果把产业学院视为一个学习型组织,可以通过内部的“干中学”“用中学”“相互合作中学习”“产业间外溢”等基本的学习途径,不断提高,从而达到增强各方合作的竞争优势,改善各自的整体经营效率的目标[6]。
组织学习理论认为,战略联盟是组织学习的一种重要途径,其核心在于学习产业学院各方的经验性知识,并进行知识转移。产业学院的成立则是解决经验性知识转移的有效途径。通过组建产业学院,创造一个便于知识分享、移动的宽松环境,采取一些有效方法将双方的经验性知识移植到对方,进而扩充和更新各方的核心能力,真正达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目的。
以组织学习为本质的合作动机并不是以资源互补为中心,而是以获取各方知识与能力为重要内容,并且主动适应和改变各自环境。因此,围绕以知识的不断创新为基础建立的产业学院,能够适时地调整产业学院合作伙伴间的关系,促进合作各方的价值观、知识和人才储备在产业学院之间的融合。
(二)核心资源的获取
核心资源的获取是产业学院合作伙伴持久竞争优势的来源。核心资源具有稀缺性、独占性、不可复制性、不可模仿性、不可交易性、收益性以及可扩散等特点。产业学院各方为了获取较好的市场地位,为了维持持久竞争优势,为了填补自己的稀缺资源缺口等,必须加强合作,扩充自我所需的稀缺资源。然而构建产业学院正是实现这一目标和要求的有效途径。简单点说,就是产业学院的运行能使得合作各方获得核心资源,从技术、品牌、人才队伍方面来构建各自的竞争优势。
事实上,产业学院合作各方可以在先进机器设备使用、实训基地建设、生产知识、管理经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充分合作,扩大获取核心资源和能力的途径和渠道,提升各自的竞争实力。
(三)弥补战略缺口
21世纪以来,产业学院合作伙伴都在各自领域感受到竞争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当产业学院的合作伙伴在分析竞争环境并评价自身竞争实力时,在行业结构-企业行为-经营绩效这一经典的产业结构逻辑范式下存在缺口,仅仅依靠自身资源和能力很难达到各自的绩效目标,这个缺口被称为战略缺口。根据这个发现,泰吉(Tyebjee)和奥斯兰(Osland)提出了战略缺口假说[7]。战略缺口假说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产业学院合作各方走一切依靠自身资源和能力自我发展的道路和可能性,在客观上要求它们走合作的道路。
因此,战略缺口是推动合作各方在竞争中结成产业学院的重要动力。合作各方的战略缺口越大,参与组建产业学院的动力就越强烈。
四、高职产业学院合作伙伴选择、治理模式以及治理成效分析
为了确保产业学院的战略目标得以实现,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设计科学的治理模式以及治理成效的分析便成为产业学院治理结构中的重心。
(一)产业学院合作伙伴的选择
产业学院合作伙伴的选择是战略联盟的关键所在。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角度看,在市场经济行为中,厂商和居民都是以利润最大化或者效用最大化为目标的。故而,合作各方在进行战略联盟的过程中,较大概率会产生机会主义倾向,也就是联盟过程中较容易出现的欺骗或“搭便车”等行为。现今产业学院的治理或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范围的“校热企冷”或者“政热校热行冷企冷”等现象。
产业学院合作伙伴的选择标准,首先是要规避机会主义倾向,降低联盟风险和成本。换句话说,产业学院合作伙伴的选择是高效治理产业学院的核心要素。其次,各方在选择产业学院合作伙伴时,可以从合作伙伴的公益教育理念、资源禀赋、所有权性质(国有、私营)、岗位需求的契合度、产业链整合的需要、其组织文化上的差异程度、战略目标、产教协同育人的经验等诸多因素进行考虑,确定伙伴选择的标准。另外,可以根据收益成效、竞争优势的获得为判断标准,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依据战略缺口理论,产业学院主体应倾向于选择协同潜力大、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趋同的主体作为合作伙伴。另外,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也起到相当重要的引导和管理作用。
(二)产业学院共同治理模式
产业学院科学合理的治理模式是产业学院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影响着产业学院的方方面面,包括学院运作过程、控制机制、甚至退出可能性[8]。通过文献研究,学者们将治理模式分为股权治理、合同治理和关系治理三种形式。
1.股权治理
有学者研究表明,产业学院的建立如果属于实体组织的话一般是建立在出资的基础上,属于股权投资。表现形式为:通过合资组建产业学院。不论产业学院是否取得法人地位,都可以借鉴公司治理结构,设置理事会、监督委员会、院长等机构,设计相应的权力制衡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可以把产业学院的利益相关者群体都纳入法人的内部治理结构;利用媒体舆论、社会、家长、人才市场、资本市场等主体来完善法人的外部治理结构;也可以借鉴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对产业学院的有效运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如果产业学院合作伙伴众多,股权结构比较分散,那么治理结构倾向于较强的外部监控机制,作为教育的主管部门,对此需要出台相应的文件和通知来管控运行存在的风险。如果产业学院合作伙伴偏少,股权结构比较集中的话,治理成本和“搭便车”成本相对较低,但是也存在较大的风险成本。因为产业学院的投资一方企业如果撤资或者无所作为的话,产业学院将面临较大的风险。如果是这样就需设计较强的内部监控模式与之应对,在办学章程中需要详细设计彼此之间的權利和义务。从实践上来看,产业学院的合作各方对于企业而言,合作数量不会太多,大多是找当地区域经济中有着较高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大,或者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上比较独到的企业作为合作的对象。
2.合同治理
合同治理,也称之为契约治理,是以具有法律意义的契约形式约束双方,从而防止机会主义行为,合同治理的关键问题在于通过增强合同的完备性来提高双方的信任水平。对于产业学院而言,如果无法通过股权治理的方式来实现治理的话,产业学院各方签订符合各自利益的具有很强完备性的办学协议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交易成本理论是分析合同完备性的主要理论。它告诉我们,产业学院的交易或者运营成本过高会严重影响产业学院的稳定运营和绩效。交易成本的产生来源于交易的三个重要特征: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和交易的频率[9]。不确定性指的是产业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可能出现招生的不确定性、人才培养质量的不确定性以及可能面临较大的顶岗实习流失率等环境因素,这些因素在产业学院办学协议订立过程中是无法进行有效预测的。资产专用性在这里主要指的是这些办学资源一旦投入就很难转为其他用途了,包括学院的教师、研究人员以及专用性技术和设备,如果这些变为沉淀成本将会使得产业学院的治理成本将随之上升。这三个特征将会给产业学院的合作各方带来机会主义行为,降低彼此之间的信任度,增加产业学院合作伙伴的协调成本。
建议产业学院合作各方应该以足够的耐性,认真考虑和设计好办学协议的各项条款,并且反复斟酌,以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资产的专用性和交易的频率,增加办学协议的完备性。另外,也可将产业学院的办学协议交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论证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关系治理
关系治理属于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主要通过合作伙伴的长期互动来平衡和巩固各方的关系,并以此控制产业学院的运行。突出表现为:合作各方保持频繁的接触与有效的沟通,对于产业学院合作可能出现的障碍和冲突进行有效的协调。产业学院各方如果能换位思考,愿意灵活地调整自身行为,改善各方的合作气氛,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来增加交往的频率,增强交往的深度,这样便可使各方增加了解,也容易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另外,在办学过程中设计合理的控制机制能够提升信任水平,不断形成产业学院各方的行为规范,不断修正和调整制度设计,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积极的处理,这些都有助于增强彼此的关系和信任度。
(三)高职产业学院的治理成效分析
产业学院需要达成产教融合目标,可以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分析[10]。
1.合作意愿是否强烈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目前对于产教融合的各方,特别是高职院校和知名企业,他们在早期的校企合作过程中是有过一定的基础和意愿的,不管校企合作的效果如何,双方都应该尝到了一定的甜头。目前组建的产业学院多半都是这样发展过来的。
所以,从各方参与产业学院的角度来说,合作意愿指的是以往校企合作成功的可能和效果决定参与产业学院建设的动机大小,以及是否愿意从过去的校企参观、工学结合升级到目前的产教融合以及建立产业学院这种高级合作模式。换句话说,如果各方对产业学院的未来期许越大、合作成功意愿越强,这就意味着合作各方将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维护产业学院的运行,自然而然产业学院的成效就越高。
2.资源是否互补
众多的研究表明,合作各方的资源互补性将决定产业学院的产教融合的目标达成。如果产业学院各方能够进行资源互补,增加资源的使用频率和范围,这样合作将越来越紧密,产生协同作用的持续时间就越长,也能为合作各方之间的学习和发展提供机会和平台,产教融合的价值便越能体现。另外,产业学院合作伙伴间的资源互补性越强,产业学院的竞争力就越强,也越容易成功,产业学院的稳定性就越好。
3.文化是否存在冲突
产业学院合作各方都是组织,有着各自的组织文化、使命和愿景宗旨,当然也存在不同的制度文化和物质表象文化。在未来的产业学院运行过程中,对于合作存在的风险态度、资源使用、学生培养和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方面都可能有着不同的管理理念。如果存在文化冲突、合作一方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的话,这些都可能会导致产业学院“流产”。
4.是否具备高信任水平
已有研究表明,产业学院合作伙伴间的信任水平和成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在产业学院治理过程中,合作各方最需要面对的就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会使得信任水平降低,最终导致对产业学院的损害。如果股权治理的结构完善、合同的完备性以及有效的关系治理能够较好地防范机会主义的威胁,增进信任水平的话,合作各方对产业学院的期望和所做的投入及贡献就会增大,便能够促进产业学院高效的运行,产业学院的成效也会随之提高。
五、高职产业学院的共同治理整体思路的提出
(一)产业学院目前的联盟方式
不同的高职院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知名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能催生出不同形态的产业学院,主要形态有:长期的股权式联盟和短期的契约式联盟。
对于长期的股权式联盟,目前在全国高职院校的比例偏少。如威海职业学院与山东万斯达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威海职业学院万斯达产业学院。万斯达产业学院依法享有举办者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在章程规定及审批机关核准范围内独立从事办学经营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11]。
对于短期的契约式联盟,目前在全国高职院校几乎都有。大部分都是以协议或者契约方式在人才方面实现共享、资源方面实现共用、信息方面实现互通等。
(二)产业学院共同治理整体思路的提出
经过文章前面的分析,治理的整体思路可以描述如下。
首先,从动因上分析,产业学院要服务于高职院校、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合作企业的战略目标。高职院校目前面临现有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资源脱离市场需求、教师的行业素质很难与市场融合以及缺乏有效地与其他高职院校竞争的实力等问题,迫切需要组建产业学院进行提升;地方政府也需要通过当地人才水平的提高推进经济建设;行业协会和合作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也存在人才需求难、技术更新难、转型升级慢等问题,在迅速多变的市场环境下,难以保持持久的竞争优势。这几方主体为了弥补各自的战略缺口,就会产生原动力与其他主体组建产业学院这一合作性安排。
其次,为了确保产业学院目标的实现,就必然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设置制衡的治理结构。
最后,产业学院能否长时间存续下去取决于产业学院合作伙伴各自目标是否达成,也即各方对产业学院的运作绩效是否满意,是否能够取得各方在各自领域的竞争优势。当然,在产业学院运行的过程中,各方合作伙伴会动态对自身参与产业学院运作的收益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产业学院的运作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此维持产业学院的动态稳定发展,实现教育部对高职现代职业教育的使命规划。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整理出产业学院共同治理的整体思路,如图1。 [ ][ ][股权治理
合同治理
关系治理][产业学院创设动因分析(组织学习、弥补战略缺口、获取异质资源)][合作伙伴选择][创设产业学院][绩效考核:实现产教融合]
六、结束语
本文从战略联盟理论视角出发,着重分析产业学院与公司战略联盟相似之处,借鉴战略联盟理论研究成果,分析产业学院的创设动因、合作伙伴选择、治理模式以及绩效分析,最终得出产业学院共同治理的整体思路,这是一次有益的探究。作为教育工作者,期待产业学院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 参 考 文 献 ]
[1] 郭光亮.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向:困境与出路[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報,2017(2):42.
[2] 徐秋儿.产业学院:高职院校实施工学结合的有效探索[J].中国高教研究,2017(10):72-73.
[3] 李宝银,汤凤莲,郑细鸣.产业学院的功能设计与运行模式[J].教育评论,2015(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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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徐飞,徐立敏.战略联盟理论研究综述[J].管理评论,2003(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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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张艳芳,雷世平.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内涵、地位及属性[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34):50-55.
[责任编辑:陈 明]